时之夭夭 作者:黑刺玫(晋江2013.11.09完结)-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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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明天……”薄琅想如果明天有小测的话,今晚确实不妥。
顾玦不等他开口拒绝,所走就走,她快步走到玄关处,回头,隔着七八米的位置,眼里满是与她这个年龄不符的悲凉。
她不知何时何地在一本书上看过一句话,那句话大致的意思是“爱上一个长自己太多的男人,注定是承受非一般人的痛。”因为无法言说,因为为世俗说难以接受。
“若果你不跟我去,我自己去。”
“啊茵……玦玦说因为明天有小测,想要好好补补,今天你就自己吃吧。”薄琅转身就要离去。
“等等……”芙茵从沙发那头拿出一条蓝灰色的围巾,走到薄琅身边。
“早上的时候去商场,觉得这条适合你,就买给你了。天凉了,不要感冒了。”她说着,自顾自地踮起脚尖,将围巾往薄琅脖子上套去。
“……谢谢。”
“早点回来。”芙茵一脸温和,对着顾玦摆摆手。
顾玦瞬间觉得她很失败,这场女人的战场里,她完全没有赢面不是?一个温柔大方的女人,和一个只会使小脾气,一点都不体谅刚从公司回来疲倦的薄琅的女孩,她是男人,她都会选择前者。
除了别墅,她站在喷泉前方,山间的晚风从她脖子里灌了进去,她瞬间颤抖了一下。
薄琅去车库取了车子出来,她开了副驾座的门,钻进车里内。暖色的车灯让她苍白的脸不那么骇人。
“为什么非得今天?”
“为什么不能今天?”
然后两个人都沉默了。车子驶下山,到了公路上,薄琅问她,“要去哪儿吃呢?”
“薄琅你爱不爱我?”顾玦问,她并不是要他给她她想要的爱,哪怕只是父女之间的爱。
“……”
“我想要知道你能为我做到什么程度?作为我的父亲。”她总是这样不断的徘徊于攻与守之间。
薄琅澎湃的心,瞬间归于平静,但是又充斥着一种失落感。当顾玦问太突兀的有此一问,他的心这就好像分为浪花区、上潮间带、中潮间带、下潮间带与亚潮间带的潮间带一样。而那句话放佛是日、月、地成为一线时引起的高潮,淹没了上潮间带,连带着浪花区都彻底打湿。而下一刻,他心头的潮水退回下潮间带,甚至退居常年不受潮起潮落影响的亚潮间带。
“你说。”
“陪我去X大的学生街吃东西吧。”顾玦笑了,凉薄的笑意仿佛人们眼前那个工作时的薄琅。生活久了会同化人的语言,连神态神情都会潜移默化的改变。
薄琅意外顾玦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自从离开大学后他就再也没有去过学生街。
“好。”
“你不怕被人拍到么,你是公众人物呢。”看到薄琅不作他想毫不犹豫的点头,她反而后悔了自己冲动的要求。
“我只怕再不疯狂一次就没有机会了。”薄琅对自己毫无意识下就脱口而出的话感到震惊。可是习惯了一脸淡泊与处事不惊的他并没有流露出任何不妥之处。
“?”顾玦不能明白这话背后的深义。
“还是算了吧,随便去一家五星级餐厅吧。”
“玦玦,我比你大这么多,我不能用我的思维去理解你的世界。但是我不需要你去迁就,这就是我能为你做的。”他看着她微微低着的头,想起当年他送她玫瑰发夹时到现在为止一晃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一直知道顾玦是个美人胚子,不想如今所有好看的五官已经梳妆开了。开屏的孔雀总有一天会离他而去。
“作为你的养父。”薄琅摸了摸她的脑袋,用这话安慰她也宽慰自己。
一个小小的空间里都是两人的怅然若失,却没有人肯承认。
车子停在学生街附近的一家牛排馆设的停车位,薄琅将西装外套留在车上,单薄的衬衫,风从里面灌着,她忽而开始庆幸芙茵送了他一条围巾。
她知道换作是她穿着一件好几千元的西装去吃路边小吃会太瞩目,反而不自在。这就是薄琅,不用开口总是为她想好。
她拦着他的胳膊,靠紧他,企图用自己的温度温暖他,薄琅看着她眼里隐隐约约的泪光,知道玦玦在自我内疚,他薄薄的红唇一弯,左脸的酒窝尽现。薄琅摸了摸她的脑袋,弄乱她的刘海。
顾玦的嘴角跟着咧开弧度,她头枕着他的胳膊,两个人朝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去。
“山东煎饼,正宗的山东煎饼!”
“台湾蚵仔煎!好吃的蚵仔煎!”
“云南米线!不好吃不要钱!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路边到处都是摊位的吆喝声,顾玦像个八爪鱼一样缠着顾玦,很多年没有在这样场合行走的薄琅在人群中被推搡着前行,他鼻尖已经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十二月的天,也只有在学生街这种地方,能让人出汗。尽管如此,他还是小心翼翼地,时不时侧头看身旁的玦玦,怕被人潮冲散。
“要吃什么呢?”
“薄琅以前读大学的时候都吃什么?”
“其实以前挺少来的,大多时候都忙着编写程序和创业书。”
“创业书?”顾玦好奇,这是她这个高中生所没有接触的东西。
“玦玦,以前的我不是你初见时的我,那个时候我和广大学生一样,并没有殷实的家庭。我所能做的,就是编写程序买给游戏或软件公司赚钱,以及写一个又一个的创业计划,如果写得好被某家投资公司看上了,就会获得创业资本,明白了么?”尽管薄琅说得简单,顾玦也能联想到当初的薄琅一定是吃了很多苦,当大家都忙着谈恋爱,忙着联谊,忙着在学生街或购物广场吃喝玩乐的时候,她的薄琅在为将来而奋斗。
“那你饿了都怎么办呢?”
“不是有你柳琛叔叔么?”薄琅想起最近婚后被安安管的死死而鲜少来他们家的柳琛,就好笑。
“以前柳琛喜欢打篮球,所以经常出去,到了饭点总是会准时出现在食堂,回来时就会帮我带。有时候他有自己的事情忙,我就叫外卖或是自己下去打包。”
“听说你以前很受欢迎,不会有其他女生给你送爱心便当么?”顾玦想想都觉得有些醋味,大学生的生活眼看要近了,可是她想要的是能生活在他那个时代的大学生活。
薄琅捏了捏她的鼻子,“又是听莞夏乱说的吧。”
“莞夏老师才没有乱说,为人师表不能撒谎的不是?”顾玦吐吐舌头,她要捍卫自己老师的尊严。
两人在一家麻辣烫前停留下来,顾玦从篮子里这边夹一个,那边夹一串,等到最后结算的时候老板都咂舌了。
“小妹妹,你确定你一个人吃的玩?”
“……”顾玦摇摇头,又点点头,真是郁闷极了,她想说“不是我一个人,不是还有薄琅么,所以吃得完。”
薄琅被她的样子逗笑了,“老板,我和她一起的。”
“好俊哦。”裹着围裙的四十多岁的老板娘刚端了一份煮好的麻辣烫面给窄小的空间里面的一桌情侣,才出来一看到白色衬衫,西裤笔挺的男人,不由地发出感慨。
顾玦偷偷掩着嘴巴笑,拿眼睛去瞅他。
薄琅拿出皮包,打开发现里面只有信用卡,皱了皱眉头。
“抱歉,这附近哪儿有提款机?”
“啊,看小伙子这身行头,一定是为了陪小女朋友才来这种小摊吃东西吧?正幸福啊。看到前面那家美发店了么,往左转,就有个提款机了,不过是建设银行的哦。”老板娘弯弯着有些浑浊了的眼睛,顾玦挺喜欢这个老板娘的,想着要是东西好吃的话,以后还来。
“玦玦,你先进去坐,我很快回来。”
顾玦听话地点点头,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无法结算的老板娘和老板。
老板娘推了推老板的胳膊,“下面啊,愣住做什么?看人家大老远过来,一定饿了。”
老板是个憨厚的大叔叔,看着年龄比老板娘大个五六岁的。老板娘看着后面排队的人不多,就亲自带顾玦走进后面狭小的屋子内。里面总共是个桌子,目前只有角落的一个还空着,但是上面有客人吃过还未收拾的残余物。
老板娘拿过挂在消毒橱柜里的抹布,一边收拾一边笑眯眯地盯着长得水灵的顾玦,“小妹真幸福啊,有这么个贴心的男朋友。你看我老伴吧,一脸呆样。这些年都一直怀疑我为什么选了他,他那个时候大我六岁,按我家乡的规矩,大六岁是不吉利的。可是我还是坚持嫁给他呢。”老板娘大概是从年龄相差了好些的顾玦和薄琅身上看到年轻时的自己和老板。
顾玦从桌子上的外卖单子拿了一张单子和笔,在背面写下“你觉得他比我大几岁?我过年就十八了。”
老板娘一瞬间惊讶后,很快就恢复正常了,这些年看过太多人了,只是心底难免为这张标准的美人没了声音而惋惜。“帅小伙子看着有二十七八吧,这么一看你们差了快十岁吧,要好好坚持啊。”
尽管老板娘还想说什么,但是隔壁桌的客人有人叫她,她抱歉一笑就里去了。顾玦心里头高兴,柳琛叔叔和安安姐姐差了八岁都能走到自己。再过几年她把自己化妆得成熟一些是不是更加拉近了自己和他的距离呢?
作者有话要说:
☆、女人VS女孩;女人Win
十二月中旬学校即将迎来六十周年的校庆,全校上下都是一片喜气洋洋的。赫云和顾玦两个人穿着一红一白的羊毛尼大衣,在食堂吃完午饭后就散步在学校的小道上。
顾玦想起这学期有个转过来的体育特长生叫刘什么冬来着的,对赫云锲而不舍地“穷追猛打”。
“赫云,前段日子老是跟着你的那个男生呢?”
赫云被顾玦吓到,“那个阴魂不散,别提他,提他我就来气。我一直觉得喜欢就该是两个人的事,不需要太高调。幸福不是作秀,你看他弄得满城解皆知。我的老脸都丢尽了。”虽然赫云做出夸张的样子,但是从她的纯净的眼里还是可以看出她对他的内疚。
“爱情就这么回事,喜欢了就容不下其他人了。”最后一句话,像是无心的,说给自己听的尾音。
“我知道,那个人是墨杉对不对。”
“玦玦,你也太高估你云姐姐了。对着一个高兴就融化一下,施舍一下甘甜,不高兴就继续长年冰山的家伙,我还是渴望温暖的。绕我一命吧,”赫云在胸前画了个叉叉,忽而想到和她同一帮老是给她穿小鞋的白小念,更是矣嘘兮一叹。
“那个白小念真是不知哪根神经错乱。我前天不就和同桌开玩笑说墨杉很酷,还拍拍胸膛可以让墨杉请她吃饭。她作为劳动委员,以权谋私,说我昨天卫生做得不到位,要我下午留下来再做一次。”赫云想;还好她不知道墨杉喜欢的人是顾玦,否则她都不知怎么蹂躏她亲爱的玦玦。
“真是的,作为墨杉的妹妹就要安分守己,难道要乱伦不成?《满城尽带黄金甲》早就成过去式了。”
赫云还在发她的小牢骚,顾玦咬了咬下唇,企图用这点痛分散心中呼之欲出的难过。
“是不是所有有没伦常的爱情都是无法开花结果的?”
赫云想了想,她只是因为气白小念才那么说的。她从来都觉得,艺术无国界,爱情何尝有性别与血缘之隔呢?
“你有没想过墨杉喜欢你?”
顾玦听赫云这么一说,从低落的情绪中抬起头,心头一跳,砰砰作响。
尽管她一直以来都刻意去回避,一直以来都把心放在博薄琅身上。可似乎再过迟钝,她也察觉到墨杉对她的温柔,那是与赫云所描述的冰山不同的他。
“算了,不谈这个。反正你有焉雪就够了。”赫云像是感慨,又像是松了一口气。
“焉雪之于我就像生命里的一场无尽的雪。我回没回头,他就在那里。可是他的圣洁却不是我能染指的。”
赫云不能明白顾玦为什么这样形容。一年后她去了康奈尔追逐她触摸不到的爱情。她眨着闪亮亮的大眼晴,看起无意却有意地对他说,“因为我是玦玦的好朋友,所以你要照顾好我哦。”
唇红齿白的男人,白皙的锁骨前挂着一个泪状的羊脂白玉,站在校园的一角并没有开口,却认真地点头。
十二月,北犹加敦半岛,看着从美国迁移而来的红鹤,她坐在车里看他用摄影机小心翼翼踩在湿地边缘,拍摄成群飞舞的红鹤。
赫云问,“你总是这样乐此不疲么?”
焉雪回眸一笑,蓝天绿水都是他清新脱俗的眉眼。“因为我希望她能感同身受。”
一个她,横在赫云与焉雪之间,他们彼此不用说穿道明,这样的默契不知该喜该忧。
那个时候赫云才知道顾玦的形容是对的。
“对了,后天就是我们的校庆了耶,听说之前捐建我们图书馆大楼的郁先生也会过来呢,上次剪彩时我生病了没看到,真是有些可惜呢。”这次校庆是非常郑重的学校大事件之一,所以学校一早就派了许多邀请函。赫云与办公室的老师关系都很好,一直听说这位郁先生是个很有社会责任的钻石王老五,而且不是老头子。心里好奇,一直想着能见上一面。可惜剪彩那一天,她发烧了,在医院里挂着吊瓶,人昏沉沉的。
“你见过的。”
“啊?”赫云一愣,想着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毕竟太激动了刚才。
“没有。那我们一起等后天的到来吧。”顾玦摇摇头,等到校庆的时候,他又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