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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弱柳不扶封 作者:荆之薇(晋江2012.9.3完结)-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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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嗳,那丫鬟用银针做暗器,你是怎么摆平她的,伤着没有?”
  “当然是用脑子啦,你看我像是受伤的样子吗?我也是会一点武功的。”
  “从哪儿学的?”
  我嘿嘿一笑:“仙仙。”
  黄鼠狼黑着脸调转马头去找仙仙了,我低头看看金叶片,攥得更紧。
  不知不觉我已经融入了这个世界,或者说白檀于扶柳之外挤入了这里。一天天活得挺开心,但想到扶封就会难过,越想越难过,越是难过就越是想念他,停不下来。
  我没有最珍贵的最想追逐的东西,因为我最想要的,它从来也必将不会属于我,比如情,比如爱。
  一个人存在的意义,不在于对所处的世界有多了解,看透了多少,是别人需要你,你找到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对这个世界里的人产生了感情。就像是我对于韶绎、对于叽叽喳喳、对于黄鼠狼仙仙一样。只是,少了我,他们很快会找到可以替代我的人,我做的这些,换了别人也可以做得到。
  但是扶封对于我却不一样,他是连韶绎这样神乎其神的人都无法取代的存在。不论是韶绎还是扶封,他们喜欢的人都不是我。
  可我握着和扶封毫无关系的金叶片、读着书中对夜绛宫的描写、回想着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就觉得非常非常幸福。
  幸福,却不满足。
  幸福的感觉过后,是自我否定和无尽的绝望和空虚。
  暗暗喜欢一个人,而这个人却永远不会喜欢你,不是因为你做的不好,你更不允许别人说他的不是,而是——
  他根本不喜欢女人。


西地锦

  不少百姓家里都供奉着韶绎的塑像,从泥人到瓷人再到玉人不一,不同塑像的面貌更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不论是什么材质,塑像从发梢到脚跟都有美观的饰品,衣饰无一不华丽夺目。
  有的头顶着冰蓝薄纱,亮闪闪的琉璃水晶缀在眉心、额头、鬓角;有的在眼角眉梢点了金粉,骨节分明的手指上戴了色泽不同的戒指;有的干脆再现了他那日戴着碎钻水蓝面纱侧卧的闲适模样,高挺的鼻梁将面纱顶起,冰蓝色的眸子摄人心魄。
  这是他们眼中韶绎的模样。
  这些塑像或和善,或冷俊,或凌厉,却都不是我见到的韶绎。我认识的韶绎,他外出的时候总是土灰连襟帽扣住头,面具把整张脸都盖住,只露两只眼睛,那双眼睛色浅温淡,让人想象不出他发怒的样子。韶绎在鼎麟宫里也不戴任何饰物,除了那条由鼻至耳的金链。
  扶封倒是喜欢戴饰物,大多是色彩鲜艳还亮晶晶的那种,饰物多是多,但不论是形状还是颜色搭配地恰到好处,丝毫不给人冗赘之感。
  常听老人们说,孩童内心纯洁,在他们眼中,闪亮夺目的东西就是美的,所以喜欢明亮的色泽,喜欢把亮闪闪的东西往自己身上戴。女娃喜欢金黄粉红,男娃偏好草绿冰蓝。人越是长大,阅历渐增,对这个世界失望的次数多了,反而越喜欢灰暗的色泽,白色、玄色、深紫、土灰,好像巴不得湮没在红尘中。
  但扶封不是孩子,他比我大。
  韶绎的生日是腊月初一。
  每逢这一天,家家香火缭绕,街上会多出一些亮闪闪的饰品,梳妆匣上会雕刻水晶,剑柄上镶嵌玉石,人们鲜衣怒马、盛装出门。达官贵人过生日,要拿了自家的礼物去祝寿,韶绎过生日,自家人像过节一样穿漂亮衣服,备上好酒好菜美美地享受一次。
  之所以这么隆重,是因为百姓认定了出人头地的捷径有两条:
  其一,考取功名或者边疆立功等等,为朝廷效力;
  其二,为韶绎做大事。
  每年的这一天,韶绎借举办庆生宴会,公开广招仁人贤士。
  大批人涌往帝都。
  人多物奇,我眼界大开。
  不知是我辣椒吃多了,还是别的原因,脸上陆陆续续长了痘,嗓子沙哑,喉咙冒火。黄鼠狼拽我去看大夫,他来势汹汹,大夫哆哆嗦嗦没让他回避就替我把脉,说无大碍,内息不调所致,多饮水,过些时日便会消去。之后便问睡眠足否?葵水按时否?呕吐否……身着男装的我瞄了瞄嘘起眼睛黄鼠狼,又瞄瞄表情夸张的小药童,不等大夫说完,放下银子一溜烟跑没影。
  怎么一来葵水就被人说得跟怀孕似的,感觉还是最见不得人的那种?
  不知情的小药童会多想,知情的黄鼠狼不会少想一分,甚至想歪,被黄鼠狼吓着的大夫热心过了头。
  何以解忧?唯有跑掉。
  这都是第九日了,我的脸依旧又红又肿,像个皮薄汁多一戳就破行将熟烂的大红果。
  为了不让灰尘进去,我用干净的白纱布把自己的大脸包成了白鸭蛋,只露看路的俩眼睛,喘气的鼻孔和吃饭的嘴巴,天天祈祷它快快好,一定一定不要留疤。黄鼠狼幸灾乐祸,被我用剑柄追着在头上敲了个大包,嗓子冒烟没力气跟他扯嘴皮子,就做了一回行动派,他死性不改哼哼两声,吵醒了午睡的仙仙,自己给了自己几巴掌。
  看着他那嚣张的脸肿成了起伏不定的连绵山脉,我心里平衡了点,起码有人做伴了。
  好不容易到了帝都,黄鼠狼不急着拜访凌云山庄,整天无所事事围着仙仙献殷勤。今天买朵红梅镂空金丝珠花,明天买支玲珑碧玉簪,他不急我更不急。
  我不爱凑热闹,但爱看热闹。挑个上等座位,叫一壶清香茉莉花茶,细细品慢慢看,乐在其中矣。
  “走路不长眼睛吗?茶撒了。”坐在我前面的人扯了衣服一角,质问。
  “姑娘,这不能怪在下,在下——”
  “还想抵赖!明明就是你撞了桌角。”
  “我没有……”
  “撞着了就是撞了,难道茶水长了腿自己跑到我身上不成?”
  “这……那好吧”男人掏出银两,“姑娘再去裁件新衣裳。”
  “谁稀罕!”
  “那姑娘说怎么办才好?”
  “道歉!”
  “我……”
  “快点啊!”
  小白脸拧着眉毛不吭声,他低下头,声音小如蚊鸣:“对、对、对不——”
  “对不起他的人是姑娘你”我接过男人的话茬,模仿英雄们的豪放做派,扣上大草帽,翘起二郎腿,对那姑娘勾魂一笑。
  先用气势镇住她!外加我这张无与粽比的脸。
  拈起瓷杯盖拨开茉莉花瓣,喝了一口,清香沁鼻。
  今儿的茶是好茶,热闹却不好看。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茶水,愣是有人找茬,扫了我的兴致。
  坐得近,谁是谁非瞧得一清二楚。
  “你少管闲事,不然我割了你的舌头!”
  “我好怕怕哦,我真的怕死了!”我抱着自己的双肩做发抖状,“小人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孩儿一群,还请姑娘手下留情哈。”
  你以为我愿意多管闲事啊?碰上蛮不讲理的人我巴不得躲得远远的,免得麻烦找到我头上,可受气的那个人正巧是我的熟人——小白脸。
  诬陷别人的事儿不少见,光明正大诬陷还无理取闹的我头一遭遇见。
  “快滚!这里没你的事,我向他讨个说法!”
  小白脸紧闭着嘴巴,突然扭头对我说,“大侠,这事你还是不要管了。”
  我抓紧木桌,压低草帽,拧了拧脖子。
  第一次被人叫做“大侠”,这感觉真是新鲜加诡异,真得谢谢这破锣嗓子,不然被小白脸认出眼前缠满白纱布的人就是我还不得笑死。
  小白脸越是这么说,这事我非管不可了。
  那女子看着小白脸,愣了一愣,突然嘤嘤哭起来,哭得那叫一个委屈,她这一哭不打紧,几乎惊动了周围所有人。
  我女扮男装,小白脸男服在身,对面站着一位哭得梨花带雨的弱女子,我不指望看客们长了一双雪亮的眼睛。
  幼时不懂事,类似的事我经历了太多,不管错在谁,最后吃亏的那个人一定是我。
  闹别扭时,就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我也不愿意在外人面前哭。对方理亏词穷时,眼睛一红,泪水就啪嗒啪嗒往下掉,无论其他人怎么劝、问什么都只是哭着摇头。面对别人责备的目光,我高仰着下巴装作无所谓,其实心里在意的要命。这时候再怎么解释别人都不会相信,还会以为你过于强势、不知悔改。久而久之,便不再抱任何希望,回之以更高傲的姿态抑或沉默。
  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哭的那一方定然受了委屈,是对的,是需要保护的,不然不会哭。
  可是这世上就有那么一群人,他们不愿意用哭来解决问题,不愿意激起别人的同情心和保护欲。这群人往往不像脸上表现的那般坚强。有时候真的很想哭,硬是靠着意志力拼命把眼泪逼了回去,并反复暗示自己千万不要做自己瞧不起的事情,否则不是和对方一样了么?
  怎么没有人想过,那些动不动就拿眼泪当做护身符的人正是因为占了便宜又理亏,只能靠哭泣“证明”自己的“清白”。
  是的,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一次次的被人误会,再软弱的心也会变得麻木。
  尽量不与别人争什么,尽力笑着打哈哈,尽情装作很潇洒。
  明明很讨厌这样的自己,软弱到几近懦弱,圆滑到接近油滑。
  “呀!怎么哭了?对不住啊真的对不住。俺八十岁的娘告诉俺,女人都是水做的,流的眼泪多了,再水灵的姑娘也会变丑的,擦擦擦擦!喝口水润润嗓子。”
  我把茶盏连带着手帕一齐递过去,半路快速收回手翻转手腕将茶水倒在小白脸手上,时机方位刚刚好。
  “你怎么能这样做?”我皱眉看了那女子一眼,举起小白脸的左手大喊一声,“啊呀,烫红了一片呢!十指连心呢,肯定痛死了!”
  小白脸的左手虎口处有一大片红胎记,一直蔓延到指尖,这我是知道的,曾经稀奇了好一阵子。
  当然要用滚烫的开水才能泡出好茶来,我清楚递过去的那杯已经不烫手了,但是看客们不会知道。
  “你——”
  “我什么呀我,就算我身边的这位仁兄有错在先,他给了银子还道了歉,你不能出手伤人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回家之后面对白发苍苍的双亲,你让这位仁兄怎么解释?”
  女子不哭了,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我。看客们则是另一副神情,不用看也知道是站在我这边的。
  我声情并茂地说给看客们听,嗓子又疼又痒,我适可而止,飘出徐徐青烟我就得不偿失了。
  “唉,算了,不打不相识,这是我们的缘分。是我们给姑娘添麻烦了,对不住!”我从袖口里掏出打算送给仙仙的手帕双手托住呈给她,弯腰行了个大大的鞠躬礼,“姑娘不嫌弃的话,先擦擦眼泪吧,我们——后会无期。”
  我拍拍一脸茫然的小白脸,转身准备走掉。
  啪——啪——啪——
  一位女子靠在旋转楼梯上鼓掌,她背对着我们,手肘向后,支在楼梯扶手上,站姿未变,只转过脸来对我清浅一笑。
  四座皆惊,鸦雀无声。
  白狐肷斗篷,几粒红钻饰在眼角眉梢,流云一样的墨发均分两侧,衬出陶瓷一般毫无瑕疵的脸,雪肤花貌。
  雪白的斗篷和血红的钻石,完美的对比,强烈的冲击。
  姑娘抓着我给的手帕跑上楼梯,那女子像皇室贵族一样轻轻扶住姑娘的手,稍提斗篷,一步步走下来。
  风韵倾天下。
  小白脸扯了扯我的袖子,低语:“我们快走。”
  女子拔出身侧姑娘头上的玉簪对准我比划了两下。
  我看着细细的簪子尖,看了又看,没错,它对准的是我,只是我,确切地说,是我的眼睛。
  玉簪刺过来,小白脸将我推倒在地,玉簪擦着我的鼻尖飞到身后。
  小白脸问:“你怎生躲也不躲?”
  我呆呆地摇摇头。想躲,想像平时那样天不怕地不怕、叉腰背手晃着脑袋耍一回口舌,气她一气,再嬉皮笑脸和她周旋一番,纵她武功再高,此处人多物杂,找到她百密一疏之处全身而退也不是不可能。
  坏就坏在我动不了。她身上的某些地方和扶封神似!
  我可以与韶绎耍闹、与凤姐儿与小白脸与青龙堂主甚至是扶封本人耍闹,但是不得不用我最正经的一面与眼前人相对。
  不知是哪里出差错了,我看见她就止不住地嫉妒,却不是嫉妒她的容貌。
  大多数人反应过来作鸟兽散,眨眼间只剩寥寥数人。
  我瞪着她,她回蹬着我,嘴角挂着志在必得的暖笑,却一直冷到我心底最隐秘处。
  她的笑容,叫做温和的挑衅。
  又一支簪子飞过来,眼疾手快的小白脸并拢五指护住我的眼睛,我在这时偏偏侧了侧脑袋,玉簪自我的鼻尖向上掠过额头一直划到头发根。
  我的脸立刻抽搐扭曲。看到用来挽发的两支玉簪都被抽出之后,那姑娘的长发倾泻到一边肩膀上,我咬紧牙关捂住鼻梁。
  一方手帕飘到我脸上,正是我呈出去的那方。
  “你流血了,这帕子还是留着给自己擦一擦。”
  “流点血算什么,不流泪就是了。”我勾了勾唇角以示不屑,“谢谢美意,这方帕子本来就是要送人的,不想白白丢给不值得的人。”
  不敢放声大笑为自己长志气,万一牵动了伤口,够我疼一阵子的。只是,好久不曾用这么认真的口气和人说话了,自己听到耳朵里都觉得怪怪的。
  “好骨气。”一块银子摔在我脚旁,“我们不收你的银子,拿着买点药膏敷上,脸上留疤可就破相了。”
  女子即便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嗓音也是金声玉振,不大不小,不疾不徐,不可否认,相当动听,也相当的——诚恳。
  “我错了,我道歉,我有眼不识泰山,求您放过我们。”
  从指缝里我都能看清小白脸煞白煞白的脸,我默然。
  若是换了别人,我可能还会笑嘻嘻地说一句‘长点志气行么,求她作甚?谁死谁活还不一定嘞!’,但是,我打心底不想和她打交道。
  我并没有空口说大话,手中抓着玉钗,胸前藏着防身用的白粉,几招可以示人的三脚猫的功夫,保命绰绰有余。小白脸低声下气求人,求都求了,不能让他白求。
  “这两人是冲着你来的?你是不是跟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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