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奇闻录_派派小说-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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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话,他就吩咐衙役起轿朝着医馆奔去。勒锦之站在大门口,望着渐渐远去的官轿,苦笑着摇头:“不是总叨唠说雁落只是发小和女佣嘛,听到她受伤,看把你急得。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心爱的姑娘,就该把她牢牢绑在身边,不能离开视线一步。要知道,这年头,大野狼多着呢,防不胜防,更何况你是主动把雁子给放生的。”
清光坐在轿子里,双手拖着下巴陷入了沉思。这个发小落落,怎么就不能老老实实地呆上一天呢,从楼梯上跌下来……她没事去什么酒家?!那个什么南什么归呢,不是说要守在她身边寸步不离,怎么会让她跌倒?!那个男人根本不靠谱,就会逞嘴上功夫,也就落落那个小糊涂蛋会相信他!竟然一直昏迷着,想来很严重,叶城的大夫也不知可不可靠?可别遇上什么三角踹不出个屁来的庸医,耽误了治疗,那就糟了。幸好出门时娘亲塞给了自己几粒丹药,说是有起死回生之效,也不知真假。唉,真是愁人!
清光的脑子乱成了一锅粥,他恍恍惚惚突然想起几年前在云岭自家宅子的后院里,雁落蹲在院中鼓捣一群刚刚孵出来的小鸭子,那些毛茸茸的小玩意刚走出蛋壳,就腿软晃悠着身子倒在地上。雁落把野菜叶子剁成一小块一小块地放到掌心里,喂它们吃。
当时自己正好从学堂归来,一进门便瞅见雁落一边抚摸小鸭子,一边还跟它们窃窃私语着什么。一看到自己,雁落兴高采烈地捧着一只小鸭子蹦了过来。她抓住自己的手,非要让自己抚摸小鸭子,记得那时候自己瞪了雁落一眼,便甩手走开了。现在想想,自己为何不顺她的意,摸摸那只鸭子又有什么难的,那时的自己真是太固执了。
还有一次,自己和一帮好哥们去附近小岛上玩耍,娘亲硬要让雁落同去。自己一开始不答应,但禁不住娘亲软磨硬泡、恩威并施,只得勉强答应了下来。但和娘亲的吵架声几乎能把房顶掀开,雁落焉能没听到?一路上,她沉默不语,不知道是赌气还是什么缘故,渐渐地落在了最后头。
当时自己正和一个哥们的妹妹谈天,根本没顾上她。她虽然平时像只小兔子似的温驯可人,但偶尔也会化身为小毛驴,尥尥蹶子。其实,雁落的内心十分敏感、机智,有时候会耍小聪明。但和自己相处,雁落一直都是乖巧听话到无趣的程度。这正中了自己的下怀,明知道雁落喜欢自己,却仍若即若离不给她明确的答案,甚至时不时地故意气气她,让她吃点小醋。很长时间,这都是自己乐此不疲的游戏。
火焰烧得正旺,自己还往上面浇了一大碗油。自己一边与那个早已忘记名字的姑娘调笑着,一边悄悄观察雁落的反应。
本来是逢场作戏,谁知那个姑娘生性浪荡,见自己主动搭讪,竟然忘乎所以,动手动脚起来。先是捏了自己的腰一把,然后又借故路难走而用手挽着自己。不光手上有动作,嘴上也没闲着,什么亲哥哥好哥哥,什么香不香软不软……弄得自己生生地打了一个冷颤。自己万万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竟被一个姑娘给调戏了。
话说回来,这位姑娘也算是有发骚的本钱,上面吊着两个大木瓜,后面坠着一个大西瓜,但腰肢奇细无比,似乎一只手就可以把她掰断似的。自己虽然从未行过男女之事,但也不是贪色轻薄、荒淫无耻之人。如此粗俗的女子,哪里入得了自己的眼。
等到了岸边,众人都上了船,雁落才慢悠悠地走过来。记得她穿着一件月牙白色的褂子,上面绣着几朵紫色的丁香花,也不知她用了什么法子,浑身上下竟然都飘着一股子丁香味道,虽然早就过了花期。
看来看去,还是自己的小跟班最顺眼,比那些胭脂俗粉好多了。这样琢磨着,自己便伸手想拉雁落上船,可雁落却不动声色地跳上了甲板。自己的手悬在半空中,被哥们们取笑了半天。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有些生气的同时,心里头还产生了一丝窃喜。只不过在那时,这种感觉被自己强行当成感情上的某种习惯,就像养只小猫小狗久了,也会有感情。现在看来,自己那时真是既天真又无赖。
她出事了,自己才开始明白,原来心里头一直藏着的那个人,就是她!
那时候她总坐在窗台前面给自己念诗,一边念还一边和自己闲聊谈天。偶尔读到情诗,她总会脸一热,低着头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快速地念着。而自己总会犯坏说没听清,让她重新念过,看着她窘迫不安,自己像是得胜了将军。
有那么多独处的日子,自己却从来没真正地走进她的心里瞧一瞧。以至于弄成了现在这副局面……清光时而傻笑几声,时而又死死咬着嘴角出神,他是真的害怕雁落出事。正如勒锦之所说,自己若是再故作聪明,若是再不早点觉悟,恐怕就会永远的失去雁落了。
轿子一停,清光立马跳了下来,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医馆,一进门他就瞅见南归的身影。清光没有多想便走到南归身边恶狠狠地拽住了他的脖领子:“落落怎么会去酒家?又是怎么从楼梯上摔下来的?你给我一五一十解释清楚,否则我定要大大地治你的罪!”
不待南归说什么,侯氏姐妹便扑通一声跪在了清光面前。事出之后,侯暮已经被她姐姐侯晨、威武大爷和南归掌柜炮轰了半天。现在连知府大人都跑过来了,这事情,看来小不了。侯家在猫耳胡同里一向低调谨慎,现在可好,竟然一连招惹上最不能惹的几个人。而雁落姑娘又一直昏迷着,完了完了,自己算是完蛋了……侯暮越想越觉得自己没救了,不由得悲从中来,跪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倒是姐姐侯晨比较冷静,她轻声对清光说:“禀大人,都怪我妹妹少不更事,性子顽劣惹出了祸事,连累雁姑娘受了伤。现在大夫正在里面诊脉,等确定雁姑娘的伤势之后,大人再做惩处也不迟。”侯晨这番话说得是言辞恳切,不卑不亢。一时清光也没了词,但那双手却仍死死地拽着南归不放。
“清大人,请放手。”南归冷冷地说道。
南归一听说雁落受伤,便飞奔赶到了医馆。一进门,他先是给了威武一个嘴巴,然后才转身去看雁落的伤势。他习过武,粗通医术,号过雁落的脉,并没伤到筋骨,只是擦破了头皮,流了不少的血。但南归搞不懂,为何雁落会昏迷这么久。坐堂大夫何寒包扎完雁落头部的伤之后,取出银针,说是要采用针灸疗法,并把南归威武以及侯氏姐妹轰到了外屋。没有和雁落同去恒昌酒家这件事,让南归懊恼不已。他在了解到事情的始末后,把侯暮大骂了一顿,接着就陷入到了某种自责的情绪里。
特别是看到雁落那面无血色的小脸时,他心里头噌噌地往上冒着火苗子,恨不得把这一干子人等包括他自己都烧焦了才好。南归的情绪,第一次完全不受控制地爆发出来,冰山的下面其实是暗潮汹涌的火山,只要能触到机关,随时都有可能来场火山喷发。只不过平日里冰山形象太深入人心了,以至于大家完全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眼里窜火星子的男人是一向冷静自制的南归南大掌柜。
“放手?”清光眯起眼睛,挥舞着拳头照着南归的俊脸就想偷袭,却被南归一侧身按住了胳膊。
“现在不是打架的时候,待雁落醒来,清大人愿意打多久,南某定会奉陪。”南归瞪着清光。
“南归,你别蹬鼻子上脸,落落她是我的发小,我有责任由义务照顾好她,你算她什么人?不过是她的老板而已!我看你管得太多了,已经到了招人讨厌的程度。”清光不甘示弱地回击道。
“我不光是她的老板,还是她正在交往的人。”南归实在是忍受不了清光每次都搬出发小这件事刺激自己,他不得不使出杀手锏,索性公开自己和雁落的关系,好让清光死心。
清光一怔,他蹙了蹙眉,浅笑了一声说道:“交往的人又怎么样?这年头,谁没谈过三四个姑娘?交往是一回事,成亲又是另一回事了。你真以为,落落会舍弃我——一个她喜欢了十几年的人而跟你吗?别忘了,你们才认识多久?能有多少回忆?我和落落可几乎是在一起了一辈子。”
“在一起?你是说,把雁落当成女佣和跟班,呼来唤去加以使唤?恐怕那些回忆对雁落来说,算不上美好吧?”南归唇角上扬,露出一副势在必得的表情:“清大人,你越是这样纠缠雁落,越招她讨厌。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错过了就错过了。你这么矫情,反而显得小家子气。”
“我小家子气?!”清光已经被南归气得说不出话来,此时他早已不是叶城知府清光了,而是一个被情敌逼得直跺脚的愤怒男人。
“等她醒了之后,你可以去问她,是选择你,还是选择我?”南归继续在清光的伤口上撒盐:“还是说,你不敢问,怕知道答案?”
“问就问!”清光大声吼道。
“雁姑娘醒了。”何大夫适时的从里屋走了出来,他话音刚落,只见两道人影嗖的一声闪了进去。
“雁落……”南归惊讶地望着床铺。
“她在哪?”清光瞪圆了眼睛怒视着何大夫,牙咬切齿地问道。
何烈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傻了,怎么一转身,雁落就不见了踪影?老天爷,你可不带这么玩我的啊!
要怪,就怪他今天没看黄历,上面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诸事不宜!
第十三章:螳螂捕蝉谁在后
黄鼠狼单咬病鸭子——倒霉透了!
雁落这一辈子,就没遇到过什么顺心事。幼年爹爹惨死,母亲离家出走,寄人篱下被清光虐待,到了天安又被清光抛弃。好不容易时来运转,到了叶城,认识了南归,在斗嘴耍贫中培养出了□……感情,可这幸福小日子还没过上几天,就跌下楼,摔破了脑袋瓢,流了一滩血,还晕了小一个时辰。等脸上手上被插了起码四十几根银针之后,她总算是幽幽转醒,一醒来,先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只觉安心,可随即又听到一个更为熟悉的声音,只不过,这声音带给雁落的绝非愉悦。
清光那个混蛋来做什么?!看笑话?嘲笑自己笨手笨脚,导致头破血流,还被包扎成酱猪头肉状?雁落越想越气,恨不得把刚才扎在自己脸上的银针照着清光那张俊脸扔过去,最好把他扎成马蜂窝。那家伙竟然还有脸说什么和自己在一起快一辈子了!一辈子个大头鬼!他竟然得了便宜还卖乖,这十几年端茶倒水把他伺候得跟坐月子似的,这笔账,还没找他算清楚呢,他竟然有脸提起这事!果真是,人至贱则无敌。雁落只觉心痛头痛腿痛,浑身上下就没一处舒服的地方。
正在这时,一阵小风顺着窗户吹了进来,雁落身子一颤,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这不瞥还好,一瞥,她顿时觉得,还是昏死过去的好,眼不见为净。
“雁儿。”上一刻沈承希还摽在窗棂上冲雁落挤眉弄眼,下一刻他就已经闪到了雁落床边。他笑着伸出手,不待雁落反应过来,就点了她穴道。雁落只觉言语不能,动弹不得。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沈承希一边低声说着一边把雁落搂在了怀中,雁落苦于被点了穴道成了木头人,只能通过挑眉瞪眼来发泄心中不满。合着,自己永远都是那倒霉的螳螂,只有被捕的份儿!雁落腹诽着,外头南归正忙着和清光斗嘴,恐怕没有注意到自己这儿有难,指着他英雄救美估摸着是没戏了,还是认命的接受这种喝凉水都能塞住牙的倒霉命吧。
事实证明,雁落其人,猜好的不灵,但猜坏的,一准灵儿!当南归和清光走进内屋时,她已经被沈承希掳走了。
南归扫视一周,见床头有一朵白纸折成的冥花,心里有了底。比起沈承希,南归更不愿雁落去和清光废话。沈承希属小耗子的,偶尔偷点油水抹抹嘴,构不成真正的威胁。而清光则不同,这家伙有权有势,又和雁落曾有过那么一段,万一他抽风犯病来一出强取豪夺,自己自然是能应付,但总要费些周折,且免不了会伤害到雁落,所以还是少见面,最好不见面,才是上策。
就是这个原因,使得南归决定暂且不去追回雁落和沈承希。雁落被推下楼,想来心情欠佳,再加上她多半听到了自己和清光的争吵,若是这个时候见到清光,免不了动起手来,还有上次被强吻的事,新仇旧恨,保不齐雁落会当场发飙。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万一气出个好歹,可就麻烦大了。
谁能猜到,南归的心里头藏着这么多七拐八弯,处处为雁落着想,生怕她受一丁点的委屈。然而,表现在南归的脸上,却仍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她去哪了?”清光拽着何大夫的胳膊质问道。
何烈是有苦难言,他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触了什么霉头,会招惹上清光这么号混不吝的人物。想来想去,他把责任归结到清晨那泡从天而降的鸟粪上。
“小的真是不知。”何烈结结巴巴地说着,鉴于清光太过强势,他只好求助于猫耳胡同大掌柜南归:“南掌柜……”
“她很好。”南归轻轻说着:“只不过是被一个旧友接走了。”
“接走?!”清光攥紧了拳头,牙咬切齿地吼道:“什么朋友会爬窗户掳人,而不走正门,我看这猫耳胡同里净是些不三不四的人,需要好好整治才行。”
南归冷笑了一声,一转身朝着大门走去。清光一怔,正想要再去和南归吵架,却被随即赶来的勒锦之挡住了:“雁落姑娘还好吗?”勒锦之见清光一只手提着药箱,一只手不住地按摩着太阳穴,就知这次他又输了。
“反正没死。”说完这话,清光把药箱随手扔给了衙役,挺胸抬头,故作潇洒状。
勒锦之不动声色地说道:“既然如此,就请大人回府一趟,从天安来了一位高僧正在偏厅候着呢。”
清光胡乱点了点头便随着勒锦之上轿子离开了。
与此同时,雁落则被沈承希带到了一处她未曾去过的地方。
猫耳胡同往南不过半里地,有一土坡,名为土城,一小河从土坡前绕过,河上有一桥,名为安贞桥。
白天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