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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

青楼秘史:媚心计(出书版)+番外 作者:miss苏(王侯将相、一女n男)-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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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如同此时对灵犀,猫儿的防备心在动物里几乎是最重,可是她不急不恼,耐心地与灵犀说话;她说话的样子,仿佛从没将灵犀仅仅当成一只猫儿,而是将灵犀平等相待。

    此时眼前说这话的不是一人一猫,而是两个平等的生灵。


    完颜旻的心不由得“咯噔”一动。不由得想起之前清笛与他说过的那些话,说宋人与女真人之间的攻讦是因为不了解,说如果有机会平等相处定会开释了误会——那话里也深深烙印着“平等”二字。

    她从不认为人类应该凌驾在动物之上,更不将宋人看得高过草原民族去……所以她身上才会有这样独特的光芒,让人不由得只想靠近。

    完颜旻愣神儿思索的片刻,灵犀已经再无法抗拒那东西的诱。惑,终于似乎不情不愿、又极小心翼翼地靠近了清笛的掌心儿去 。仔细地闻了大半晌,继而抬头再望了一眼清笛的眼睛,确定她没有敌意,这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从清笛掌心叼走了一块东西,转身跑到一边去,“呜呜”叫着吞吐有声!

    “呵……”清笛憨态笑开,拍着两手,“灵犀你慢些,我手里还有许多。这回特地在里头还加了肉糜,向来定然是猫儿最爱的。你若与我和好,我便将来总留给你吃!”


230、挽弓当强(④更)

     晨光初放,二人一猫都累了。

    灵犀吃光了清笛搁在兜囊里带给它吃的东西,此时正餍足地伸出粉红的小舌头来,舔着爪子上的肉垫儿,给自己洗脸。眯着猫眼,洗得极认真,这一刻的猫儿也卸去了全部的防卫,乖得咕噜噜地嗓子里打着温驯的响声。

    “你都给它吃光了,它日后再跟我要,我到哪里去找?”完颜旻转头来望清笛。晨光从头顶枝叶间筛落下来,最初青蓝,渐渐蛋白,到后来有金红色暖亮而起,照亮清笛双颊。

    这样近,又那样远。

    “……你这回,能呆几天?”完颜旻终究小心翼翼问出来。

    “就走了,不能久留。否则被人窥破了,会连累我身边的下人。”清笛没看向完颜旻,只拍着自己的腿,柔声呼唤灵犀,“来,到这儿来睡。”

    猫儿吃饱了,又放下了防备,便困得一个劲儿眯眼睛。原本对清笛还是有点不情不愿地,清笛却也不客气,伸手拎住它后颈便给抓过来。猫儿跟其他动物一样,死穴都在后颈上,不管多凶悍的猫儿,你若抓住了它后颈,它便四肢都不能动,只能乖乖被你抓着。

    清笛将灵犀搁在腿上,轻轻抓了抓它的额头。灵犀登时就酥软了,再强硬不起来,将头搁在清笛腿上,咕噜咕噜地喘着气儿,是再使不出凶蛮的劲儿来了。

    完颜旻不由得轻轻攥紧了指尖儿,“你这就走了,若灵犀再跟我要起那吃的东西,我该怎么办?你就不能再多留几日?至少,也要让它不闹了再走。”

    甚至还都廓不清自己的心,又如何能够明白说出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便只能借着猫儿来说话。真不知道,此时自己是不是也早已变作了一只猫儿,被她轻易驯服了,收起了尖牙利爪,只能温顺相依。

    “你不必担心,我将这个教给你。若是灵犀想吃了,你也可以做给它。”清笛转头来轻瞥了他一眼,恬美一笑,“极简单,你一听便会。”

    完颜旻只能闷闷转过头去。他想要的,哪里是什么学会这东西!

    “它的名字有很多,对汉地的女子而言,它首用在闺房,乃为妆面。妆奁之上,它的名字叫‘呵胶’。”清笛刻意略去那少年的神色,只缓缓讲述,“汉地女儿额上眉间都喜花钿。这呵胶便是粘贴花钿之用。因为它呵气即融,故为‘呵胶’。黏力极好,若想除下又是简单,只需温水便可,不留印痕。”

    “若以厨房用,那便又有另外的名字,或为‘鱼肚’,或为‘花胶’。”清笛轻轻抚摸灵犀头颈,拍着它睡觉,“实则它们原本是同样的来源。都是将鱼肚剖开,取了鱼鳔,熬煮成胶。晾干了备用。若为呵胶,便薄些,呵气即融;若为筵席用的花胶,便厚重些,用的时候以水煮了即可。”

    完颜旻听得神往,不能不佩服中原人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怪不得灵犀抗拒不得这东西,本就是鱼的内脏,猫儿自然最是爱吃。更何况你还加了肉糜进去,猫儿能抵抗才怪了。”

    清笛转头过来,妙目流转,“沙场之上,你们男人想要战胜敌人,不是也要知道对方的软肋?与其蛮力浑打,不如先静下心来寻找对手的软肋,然后一击即中!”

    完颜旻眸子里光芒疾闪!

    清笛却笑着又垂下头去,“实则我说鱼鳔胶的事情与你听,也不光是为了逗弄灵犀玩儿。我在来的路上,见过你们女真人射落在地上的雕翎箭。雕翎箭很好,可惜却对付不了契丹骑兵的重甲,对么?反过来,你们女真人的装甲不足,反倒葬身在契丹人的弓箭之下。”

    完颜旻皱眉,“契丹富庶,而我女真这多年一直受其盘剥,哪里有银子来购置甲胄!”

    “不能购置甲胄,难道不能在弓箭上多想些法子么?”清笛唇边漾起轻笑,“比如让这弓箭能一举射穿了他们的甲胄……”

    “如何做到!”完颜旻眸子一闪,“他们甲胄厚重,箭簇根本没有办法。怜姐姐,你有法子?”

    清笛正色转头,凝着完颜旻的眼睛,“我不懂弓箭,但是我知道箭矢的强大与否却不仅仅在铁质箭簇与桦木箭杆上。那几片看似轻薄的羽毛,反倒有可能会是关键。”

    “我见过你们女真人的箭,上头的羽毛都很好,几乎都是最好的金雕翎羽,可是却粘合不牢。试想在箭矢射出的途中,被风吹着,倘若翎羽粘连不牢而脱落,那么箭矢自然失了准头与力道。”

    “制造弓箭的工匠想来用料也是相同,如果雕翎箭上的翎羽粘连不牢,那么制作角弓时,弓背的粘合恐怕也会不够牢靠——这样弓的力道有限,射出的雕翎箭又不能飞出极远去,那么这样的弓箭又如何能穿透契丹人的甲胄!”

    “怜姐姐你的意思是,可以借助这鱼鳔胶?!”完颜旻自然也是聪颖,一下子便明白了清笛的用意!

    “这鱼鳔胶在我中原,只是作为筵席食用,或者闺房妆面之用;我却想,它们如果用在弓箭上,是否效用更大?”清笛含笑颔首,“况且你女真住地本就多江河,女真人又是天生善于渔猎,捕鱼对你们来说最简单、鱼鳔的数量又极大,远比用牛骨熬煮胶质更为易得……”

    “正是!”完颜旻几乎激动落下泪来,“

    怜姐姐说的不错,我们的弓箭用料都有俭省,只因为牛骨熬胶,牛骨极是难得,所以舍不得多用。如果换用了鱼鳔胶,一切自然简单许多!女真江河里的鱼多得是,而且都只是食肉,鱼鳔都是弃之不用的,不知道能有什么用处;此时才明白,原来有次妙用!”

    “胶若用得好,弓箭势必越发强力,那么便有可能射穿契丹人的铠甲!”

    完颜旻激动之下向清笛跪倒,“多谢怜姐姐,你真是我女真人的大福星!”


231、一念一伤

    这一夜,凤熙捱到天都放亮了才沉沉睡去。他与乌雅合计,两方台兵已经是将契丹二皇子的队伍给逼进鹿儿河套去。算时辰在天亮时分就将实现台围,届时利用鹿儿河中的淤泥,便能将二皇子的队伍一举歼灭!
    
    耶律玄舜是想要建功而来的,所以他帐下的兵丁也是此番契丹来兵的最精锐部分,倘若击溃了他们,契丹人的锐气就会大大挫伤。凤熙已经暗自嘱咐了丁正松和窦如海,擒贼擒王,一定要生捕了二皇子如果能顺利括捉二呈子,那么他就有可能与契丹进行交换怜儿便不必再留在草原上。

    迷迷蒙蒙不知是睡了多久,梦里竟然又回到了当年的杭州。垂首一看,依日是黄袍少年,身上的袍服虽然高贵,可是手臂上却缠了绳子。

    不光是他,所有那些曾经高贵的族人,全都被五花大绑着,按倒在城门内的路两旁。

    胜者王候败者寇,宋室挥戈南下,终于彻底攻入了曾为他们最后的宫城杭州。他并不怨恨这场战争本身,他怨恨的是背信弃义的宋室。

     当年赵匡胤刚刚陈桥驿兵变的时候,江南的各个小国均没看好这个新诞生的宋室,以为宋室不过也是江北诸国当中的一个小小过客,过些年就不知道又被谁给替代了,所以更不会有入主动递表称臣。

     只有他的先祖看见了赵匡胤的雄才大略,力排众议,主动向宋室纳表称臣,对外称替宋室看守钱塘疆土  当赵宋的统一步伐开始在中原大地上踏响,他们吴越国得到了宋室的保证,绝不会受到攻伐。

     甚至当赵宋与南唐最后决战的时候,南唐向吴越国求救,吴越国都宁愿背弃多年相邻的隋分,甚至主动发兵协助赵宋最终灭掉了南唐却哪里能想到,赵宋在平定了江南诸国之后,调转马头来便向吴越国发动了进攻!

     以为主动称臣可以换来吴越偏安,以为吴越王室只要吞下称臣的苦,便能保得合族性命却终究全都被宋室欺骗。

    少年的他宁死不肯跪倒尘埃,不肯向宋室的大将军俯首。 他可以承认失败,但是他绝不屈从于欺骗。

     押送他的宋兵见他不肯跪,谁管他还是不是什么吴越国的皇孙,上脚就踹那时候的宋兵还没有后来那般无用,在平定中原各小国的时候,宋兵还是相当强悍,只可惜后来与契丹对战便不中用了。

     那宋兵一脚就将他踹到在地,凤熙又哪里肯服,拼了蛮力想要再站起来  就在他与那宋兵的争执里,城门处忽然铜锣筛响,伴随着乐班的奏乐,一大队人骑马而来。

     为首的是一位将官,金盔金甲,于阳光之下高大威武如神人。想来那便是大将军袁承道,怨不得能有这样的排场。大将军倒也罢了,可是他的身边竟然另有一匹小马,马上像模像样儿地端坐着个小姑娘。

    小姑娘还未放开身量,穿着大红的裙子,面上罩着同样大红的面纱。虽然看不清头脸,却能隔着面纱望见她那一双清泓般的眸子。透过马蹄尘烟攘攘人声,她的眼睛就那么静静地落在他面上,看得他的心一静,却又一凛。

    看大将军来了,那看押他的宋兵越发卖力,恨不得直接将他强按倒在地上。高高坐在马上的宋军将领都冷漠地望着这一切,仿佛觉得他的抗争那么欠揍。

    凤熙体验到从未有过的绝望。他就像被老虎踏住的黄羊,所有的挣扎都将徒劳,甚至在老虎的眼睛里只能成为屠杀的前兴。

    身子里的气力一点点泄尽,他知道只需一下,那宋兵就能将筋疲力尽的他按压入尘埃  再拼争,终究是要以败者的身份,在胜者眼前俯伏尘埃。

    就在此时,空气中忽地扬起一个嗓音,甜美得仿佛三月春桃。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此时的阵仗,他不敢相信一个几岁大的女娃娃竟然能这样冷静地出声:“放开他。”

    宋兵一犹豫,还是松了手。他愣怔抬起头来,望向那红衣红纱的小丫头。

    只见她沉着地向袁承道一抱拳,“爹爹,您问过孩儿,若进了杭州城可想要一件什么玩意儿。孩儿之前一直没有想好,此时倒是想着了”小女孩儿说着一伸小马鞭,遥遥指着他,“爹爹,孩儿便要了他吧让他陪在孩儿身旁…”

    那日,所有将官都凑趣地扬声大笑,一个小女孩儿竟然有这样大的口气,的确令人惊讶。袁承道更是笑声朗朗,“怜儿,他可不是个玩意儿,他可是吴越国的龙子皇孙呢!”

    “不管他是曾经的皇子龙孙,还是此时的狼狈囚犯,爹爹,我看见的都不过是眼前这个人。”小人儿却严肃地不笑,依旧坚持,“孩儿就要他爹爹原本已经答应了孩儿,大丈夫一言驷马难追,爹爹便许了孩儿吧! ”

     他不知道那天如果没有遇见怜儿,他接下来还要遭受到什么样的羞辱。是不是要跟其他的皇室族人一般被押去监牢,十几个人关在一个牢房里,忍受老鼠和臭虫爬过身子的恐惧,一日日地渐渐被疾病与内心的苦闷折磨至死

    他幸运地被带回皇宫,皇宫后来改称候爷府,成了他与她隔世享受的小小桃花源…

    其实一直想对她说:“怜儿,你知道不知道,那天的你红衣红纱,遥遥地穿过烟尘而来。我那时心里只想着,难道她竟然是小小的新娘么?怜儿,你究竟是不是上天指送给我的新娘?”

    “如果是,该有多好。我愿用自己的所有去换,即便是那一刻最不想付出的自尊”

    “怜儿,怜儿 !”睡梦中的凤熙猛地惊醒,从床榻间坐起,仓惶去望窗外。

    蓝田忙奔过来,“公子,梦魇了吧?”

    凤熙只觉面上一凉,伸手一抹,才知满面是泪。只转头呆呆望窗外。方才梦里,小轩窗下,她红衣红纱,巧笑情兮。

    真的,只是梦么?

232。  欲醉难舍

    “方才可有人来过?”凤熙一把揪住蓝田衣襟,“就在窗外檐下! ”

    “没没没没有啊  ”蓝田惊得舌头都打了结,眼神躲闪着凤熙的凝视。

    “蓝田,你撒谎”凤熙咬牙,“你从来都是口齿伶俐,你说过这是当人小厮的基本功,可是但凡你一撒谎,你就会结巴”

    “我我我我  ”蓝田惊吓之下便没顾得上自己的口齿,这一回可让公子给捉个正着,这可怎么办?

    正在此时,窗外轻轻响过脚步声。凤熙便一怔,松手推开蓝田,只急着转头去望窗外  晨光一晃,一个身影一闪而过。

    “怜儿  ”凤熙失声唤出。

    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晨光里那小小的身影,定然就是怜儿的。

    那身影站住,转身望来,在晨光里露出整齐的白牙齿,“凤熙哥哥,你醒来了?”

    却是完颜旻。

    同样还没放开身量的身形,同样的鹑衣百结,可是却不是想象中的那张脸。

    凤熙踉跄一退,“旻,怎么是你?”

    “听凤熙哥哥问方才窗外的身影  实则也是小弟。天光放亮,小弟便急着过来看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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