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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

青楼秘史:媚心计(出书版)+番外 作者:miss苏(王侯将相、一女n男)-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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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笛冲他撅了撅嘴,却没说话。完颜旻的话听起来虽嫌尖刻,但是清笛却也知道,这都是实情。

    爹爹久在军中,她当年纵然年幼,却也多少听见过爹爹与娘的体己话,都说军需战备被层层克扣,到最下级的士兵,甚至几个月都没有粮饷可拿。大宋朝廷只有汴京的禁军还好些,各地驻守的厢军都面临军需克扣、战备不足的问题。

    两人无语,只并肩走向榷场的方向。山中虽然有林木遮蔽,但是八月的阳光还是照得毒,清笛面上早已见汗,面上带着的薄薄羊皮面具便格外难受,清笛便索性将面具揭下来。

    阳光炽烈,完颜旻凝望清笛将面具扯下、露出她原本的妙丽容颜。那一刹那,仿佛天地的光都集于她面上,完颜旻只觉眼前有花朵倏然绽放。雪光初绽,莲华娇艳。

    清笛倒没在意,只微笑环视山林周遭,“走了这样久,怎地没见到一顶毡帐?你们女真人不是环绕着部族首领的大寨而居的么?这样才方便传递声气,若有人来进攻,也好拱卫啊。”

    “嘁……”完颜旻又寻得了一处反击点,挑了眉毛、翘着脚尖儿地反击,“你当草原上所有人都与契丹人一般,只住毡帐的?”

    清笛努力想了又想。眼前左右定然是没有房屋的,女真人如果也不是住在毡帐里——清笛知道自己邪恶了,脑海里只好想到树枝上硕大的鸟巢,再就是山上不知路径的山洞……

    完颜旻看着清笛那种小小邪恶、却又努力自行控制着的目光,不由得笑开。手指伸进唇里去,仰首向空,一声尖利唿哨陡然扬起——

    清笛惊讶地望向四周,原本看起来无人的大地上,竟然平空出现了许多人!

    男女老少皆有,都穿着麻布的短衣、长裤,脚上是皮靴。看上去与中原汉服自然不同,却也与契丹人不一样。既然他们身上穿着的并非只是毛皮,而是麻布,就证明女真在一定程度上是自行拥有了农耕的。

    清笛惊讶地捂住嘴巴,低声问完颜旻,“他们,他们竟然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么?”

    “哈哈!”完颜旻终于可以在她面前得意地笑出声儿来,很开心自己终于这一回占尽了上风,“他们就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

    完颜旻笑着跟身旁一位老者说话。那位老者听了便笑,和蔼地向清笛伸出手来。

    “这是?”清笛听不懂女真人的话,也只能抓着完颜旻这根救命稻草。

    “老人家邀请你去他的家中做客,让你看看他们是怎么从地底下钻出来的。”完颜旻这一刻笑得眉眼尽展,少年终究是压不住好胜的心性儿,此时全然仿佛急着向人显宝的小孩子。

    清笛倒也愉悦一笑。

    完颜旻此人绝不是普通的孩子,她很庆幸她与他暂时是朋友,而不是敌人。

    跟着老人家,走到一片看似没有什么特别的林地前。当老人示意这里就是他的家时,清笛傻傻地四处又看了一圈儿。

    完颜旻再度大笑,跟着老人家一同掀起了地面上的一片树枝来。树枝打开,下头是一个向下开下去的洞;洞里支起柱子,就像搭建起的房屋一般!

    而那地洞里搭上木板,木板上铺着席子和兽皮,正是用作座椅与床榻之用。一圈座椅当中便是吊起来的锅子,看样子冬天也可以做取暖之用。

    原来女真人不住汉地的房舍,也不住契丹人的毡帐,他们是就地挖穴,将地穴加工了

    做成房屋!简单,而且冬暖夏凉,又可躲避野兽攻击,真的是一举数得!

    “真了不起。”清笛不由得赞扬,向老人家高高挑起了大拇指。

    完颜旻挑了眉毛,细细去看清笛面上的神情。确定了她并非矫饰,而是真的在赞扬,他这才也缓缓露出了笑意,对清笛说,“这叫地窨子,是我们祖祖辈辈住惯了的。”


223、天容海色(第二更)

        “不知榷场附近的客店是否也是地窨子,还是我们汉人的房舍?若是地窨子便好了,我倒是想在其中住几晚!”清笛面上兴奋尽显,女儿家的娇媚在日光下明艳如花。

    完颜旻终于眉眼尽展,“这地窨子甚好。冬天在上头盖上毛皮,就算大雪都不怕。内里在火堆上吊上小吊子,便可一边烤火,一边在小吊子里做鱼羹、肉粥来吃,滋味极妙。”

    “夏日则上不覆毛皮,只以树枝叶遮荫,夜晚躺在地窨子里,仰头便可看见天上星月。”完颜旻转头望清笛,“你们汉人的房舍可比不得。你们的房子纵然高大宽敞,却憋闷得很,头顶更是什么都看不见。”

    清笛笑起来,认真点头,“我定然要住住这地窨子的!”

    清笛与完颜旻告别了老人家,继续走向榷场的方向。清笛歪头去望完颜旻,忍不住微笑,“怎地从地窨子里出来,你又喜笑颜开了?不是方才对我噤鼻子瞪眼睛了?”

    果然还是个孩子,纵然身份贵重、心思缜密,可是少年人天性里的喜怒还是压不住。尽管明知这个孩子的将来难以限量,甚至有可能成为敌人,但是清笛此时却并不觉得与他之间有所障碍——只因为从前身边有小六,她早已习惯了与这般坏脾气的小子相处,不觉得困难,反倒觉得自在。

    如果自己也有个弟弟,倒是希望他是这般的。这样的少年方适合领兵打仗,倒是可以继承爹爹的衣钵。

    “嘁。”完颜旻又是习惯地叼着一根草棍儿在唇边,“那也是因为你没让我失望。”

    “嗯?”清笛挑眉望他。

    “你们汉人也与我们多有交往。因为他们拿契丹没有办法,便想通过我们来合击契丹,所以我跟哥哥是正经接待过你们宋人几位大官的。”

    清笛点头。天下大势如此,宋廷定然着意拉拢女真。

    “……可是你知道那几位大老爷来了我们女真,都是什么神色么?”完颜旻咬着唇里的草棍儿,面色冷硬下来,“看见我哥哥的大木房,眼睛里是早已露出鄙夷之色来再看见女真百姓居住的地窨子,更是满脸的讥笑!”

    完颜旻想着当日情形,不由得激动起来,“可能在你们宋人的眼里,我们这些冬日里身披毛皮、居住在地窨子里的女真百姓还是猿猴走兽,根本还没有进化成人类吧!”

    清笛心底“咯噔”一声,如何想不到那些大老爷们来到这蛮荒之地,看见这般生活作息的女真人,面上会露出何样的神色?

    “旻,”清笛转头望完颜旻,明白那少年脸上紧绷的神色是自尊的受伤,“你见过我们汉地女人的脚么?”

    “嗯?”完颜旻没想到清笛会问这个,脸腾地便红起来,“你,你怎么问,问这个!”

    虽然汉地与女真有别,但是宋人与女真杂居相处,完颜旻又是喜欢四方游走,所以他也听说过汉家的一些规矩:未出阁的女儿的脚若被人看见了,据说是要嫁给那个男子为妻的。

    汉家女子的脚与身上其他最神秘的部位一样,象征着女子的贞。洁,岂是能这样讨论的?

    “不必那么瞪我。”清笛忍不住笑起来,“此时看你的目光,倒更像是汉地的卫道士。”

    “嘁,才懒得与他们为伍!”完颜旻克服了最初的羞意,便也点头,“见过。早前也有人献了一班子女乐给哥哥,我便也得以看过她们的脚。小小的,宛如莲瓣。据说可以被男子握紧掌心的。”

    “旻赞成女子缠脚么?”清笛一笑,“看旻的样子,似乎也很喜欢。”

    “当然不!”完颜旻用力摇头,“喜欢归喜欢,可是我将来却要禁令女真女子如此做的!这是大草原,倘若女子都缠脚,哪里还能照顾骑马干活?女人如果不能够照顾家里和孩子,那岂不是乱了!”

    “这便是了。”清笛轻轻摇头,“从你们女真人的立场来看,宋地女子缠足都是陋习。只因为缠脚不利于草原上的生活。可是在汉地却还可以。许多妇人就是裹着小脚照顾家里,甚至还可以在街市上做生意。只因为汉地都是平原,对脚力的要求就相对宽松。”

    “你想说什么?”完颜旻皱了皱眉。

    “我不想说孰是孰非,我只是想说宋人与女真人之间的相互看法里,是因为两方的立场的不同。宋地与女真,所居地方不同,文化与传统都有差异,所以民俗自然就会不同。如果罔顾这些不同而妄论对方的是非,其实难免以偏概全、一叶障目。”

    完颜旻皱眉,却还是点了点头,“你说的有些道理。”

    “所以,不必在心里记挂着这些所谓的彼此攻讦,可能未必是刻意的鄙夷,只是因为风俗不同而造成的误解。倘若有一天,汉地和女真也有机会打开疆界藩篱,让汉人与女真人都相邻而居,让彼此都能亲眼看得见对方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当初诸多的不理解,甚至是攻讦,便也自然而然会得到化解。”

    “隔阂是因为不了解,而化解隔阂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双方互相了解。”清笛正色望完颜旻,“旻,你说是么?”

    完颜旻也转头来望清笛,良久,终于展颜一笑,“真纳罕,为什么你们宋人朝

    廷没能找到个如你一般见识的使臣来?否则,我心中便也不会对他们积压了那么多的不满。”

    完颜旻一笑仰望清笛,“我此时只是庆幸,你并非生为男儿身。否则,我定然要将你当做我将来的劲敌的!”

224、芳草无情(第三更)

        “那多谢旻少爷这般抬举了我。”清笛娇俏福身,姿容映亮完颜旻的眼睛,“能被旻少爷当做劲敌,民女深以为荣。”

    前方走出山坳,正是一片开阔的山地。从山坡上遥遥可见平地上人头攒动,地面上铺着毛皮或者席子,上头摆满了各种土产。

    “前边就是榷场了吧?”清笛兴奋扬手。

    “正是。”完颜旻咬着草棍儿笑,“实则你若不急的话,过两天我带你一起去采参。自己采到的会比这榷场上卖的要好。”

    清笛缓了下身形,微微一笑,“不必了。这里卖的既然比汉地药铺子里的还有,给我用,已经是足够。让山上更好的山参还是留与更需要的人吧。”

    “你倒不贪。”完颜旻笑起来,“还是你原本就吃过我哥哥那柄最珍贵的千年老山参,所以心里有了底气。”

    “倒也可以如是说。”清笛也点头,“我都吃过最好的了,便不该再糟蹋好参,便多留些给旁人吧。”

    清笛说得轻松,径直向榷场方向去,完颜旻却在后头皱紧了眉毛,“你既然吃过了那千年的老山参,却还没能治得好你的病?若果那个都没用,你又何必来买这榷场里寻常的山参?”

    清笛听见了,却没停步。

    “你停下。你倒是告诉我,你竟是得了什么病?”完颜旻几步追上来,一把扯住清笛的手臂,“你与我说清楚了,我倒也好帮你参详些。”

    清笛妙目一转,掩住真色,“妇道人家的病,就算说给旻少爷听,旻少爷又听得懂么?”

    整治少年,这个说法总归是最好用的。完颜旻果然脸红过耳,讷讷放开了手,“原来如此。那用山参滋补,倒是极好的。”

    那少年面上的担忧却不是作假的。清笛轻轻一叹,“你还不知道称呼我作什么,也不能总是‘喂,喂’的。你便叫我怜姐姐吧。”

    “嘁。”完颜旻皱鼻子,“你我原本同岁,却要托大当我姐姐?”

    “岂止同岁要当你姐姐!”清笛想起当年,不由得一笑,“当年那个家伙明明比我大,可是我死活没让他知道我的年纪,反倒当了他的主子……”清笛妙目流转,“你与我同岁的,更是比我小几个月,我便天经地义是你姐姐!”

    “嘁!”完颜旻被清笛气势压住,鼓着腮帮子还想反驳,却被身后传来的一串马蹄声给止住。

    清笛愣怔之下,被完颜旻拦腰抱住,两人一同倒向路边草丛,几个翻滚方止住身形。

    清笛被完颜旻压着,也没顾得上害羞,只从完颜旻肘腋之下抬眼去望道上的来人。一片尘土里,一队锦衣男子飞马而过,路上行人纷纷避让。有闪躲不及的妇孺,被飞马刮倒,那马蹄竟然丝毫不停!

    “他们是什么人!”清笛心底的火都腾起来。

    完颜旻红着脸望被自己压在身。下的清笛,但是却见她并无丝毫的尴尬,反倒显得他过于忸怩。完颜旻整理了下呼吸,起身,扶着清笛坐起,“那便是契丹朝廷派出的官商老爷们!”

    清笛听着也是皱眉,“此时女真与契丹用兵,契丹的障鹰官应该早已逃遁,怎地这些官商们还敢如此任意妄为?”

    “这便是契丹人的狡诈!”完颜旻咬紧牙关,“与契丹作战的只是我们完颜部,其他的部族或者不加入,或者即便答应加入了,却也是墙头草随风倒……这些官商都是听命于契丹人的其他部族的人。完颜部与契丹兵乱一起,他们反倒在契丹人授意之下闹腾得更加变本加厉!倘若我们看不惯他们的所作所为,而逮捕了他们的话,便等于挑起了我完颜部与其他部落的内乱,届时我女真非但不能同仇敌忾,反倒先是一场内讧!”

    清笛没再多说,只扯着完颜旻缀着那些官商的马匹奔进榷场去。只见满榷场的商贩,看见了那些官商们到来,都急急收拾货物,想要离去。

    官商里一个身着墨绿锦袍的男子一挥马鞭,“所有人都不准走!今儿的东西,我方看过了才准你们私下打博!最好的都必须是进贡朝廷的,倘若有人胆敢私藏,定然捉拿了你们全家!”

    完颜旻恨得握紧了拳头。完颜部将士在沙场上与契丹人拼的你死我活,他们背后的榷场上竟然还有人公然朝廷长、朝廷短地叫嚣着!

    “你先别急,看他们表演完。”清笛紧紧捏着完颜旻的手腕。

    绿袍官商下了马,傲慢地走到一位老人家眼前,用马鞭子挑起老人手中土篮子的苫布,冷笑几声,“哟,老把头真是人老技不老,这样好的山参,也只有老把头你才能找得到……”

    老人家赶紧作揖,“这不是新挖的,都是家里头存下,给老婆子续命用的。只因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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