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福春.江湖婚嫁告急 作者:三洋土方(晋江2013.11.01完结)-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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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更新了!
☆、二
我笑的如此皮笑肉不笑,他却还能笑的满面风/骚实在是种本事,往上算一算,他在马场出卖了我们,是细作是个仇人,想此我再也笑不出来,满腔怒火恨不得揪下他的脑袋玩蹴鞠。
他一只手细长白嫩,随意勾起林施施的脸就有诗情画意在,他掂量着左右看过,方笑道:“少了些东西,不像,一点不像她。”
“不像?”林施施娇嗔道:“你少来,天下易容我虽排不上第一却也是第三,怎样都比你强一些。”
“你以为人人乐于这些小把戏?”卫小川左手捶了捶右肩,心不在焉道:“我说你怎知他们没认出来?兴许人家心知肚明,只是为了骆福如的安危不提起罢了,这年头姑娘们的自信都是从何而来的?还有,这丑八怪是哪里来的,放在眼皮子下都嫌碍手碍脚。”
所以说行走江湖不要讥诮旁人的易容术很傻很天真,就在你冷嘲热讽的时候没准就被人蒙蔽了,自己才是那很傻很天真。
林施施暗中一笑,将我拽回来,“这等劣质姑娘当然是给我干活的。”
卫小川搔了搔下巴,含笑道:“你有什么活可干的,无非是些谋算人心的事,反正这种姑娘大事用不上,小事用着也不放心,我这些天转程去云上山庄,庄中荒废好多年,正缺个人来料理,也正要个皮囊不优不惹人妒忌的利索姑娘,就她了。”
可想而知,林施施当然不让,又不好挑明我身份,但是太过执着于牵扯我,她便成了一个和男人抢姑娘的姑娘,实在不妥当,于是她压碎了牙根,终于把我交出去了,只不过约定半月之后将我还给林施施,我琢磨着毕竟一家的人用一家的人,借人比借东西还啰嗦。
只是看着卫小川笑的眨也不眨的眼眸,我内心的害怕忽然变成一股大风,在腹部用力席卷,五脏六腑也搅为一块。
他就像冻结在冰川内的一条雪色的鱼,摸不着也就罢了,连看也看不清。
我从前觉得卫小川是个特别多话的人,只要有他在,即使那家死了一批人,哭得昏天暗地的葬礼都能被他一张嘴搅的合家欢,所以依照人以类聚这个道理,我觉得他应该也很喜欢和话多的人厮混在一起,结果不然,我是个哑巴,这才他最满意的地方。
壮马拉着两轮马车在伶仃林道上奔驰,他本是望着一路飞逝的初冬景,却忽然抿嘴冲我摆了摆手,我不解何意,他眼神一动,对车外白马上的随从道:“搞了半天这是个聋子,我不想要了,明天丢到街门后巷的枯井里去。”
我简单翻了个白眼,他是真真的不靠谱。
最后我当然没去与井底枯骨为伴,拼死拼活拽着他这不爱听人辩解的家伙,让他明白我闻声的本事健在,他终于挑高眉以示满意,随后推手有意无意的拨了拨白玉珠帘,道:“有名字?”
我用力点头。
“写给我看。”
我扬起手,他扬眉,“……狗二……真是单纯的爹娘……现在起换了换了。”他望了望天外,长发安静搭在腰间,片刻才回过头,缓缓一笑,“小福?”
我顿时冷汗夹背,以为面上人皮被何处的竹签擦破,破了真实身份,连忙拂着额发低头,他抿唇开口:“难道你不满意?”
我点头。
他变脸如变天,昂首离去并道:“其实谁管你满意不满意?”
我望着他很久没有缓过神,因为这个像孩童一样的表情,他曾经时常对我做。
后来我给取名这件事找了两个理由,一个是:他恨我,另一个是:他暗中钦慕我,但是半个时辰的沉思后我否决了前者,因为我找不到一个我伤害过他的理由,又半个时辰之后我否决了后者,因为没有一个姑娘会觉得一个男人给丑姑娘取自己的名字是对自己有意思。
说他对我有意,比说骆生暗恋我还离谱。
在很漫长的一段路程中,寒霜满树,远望如同花色碧玉,我面临车窗,每天盯着云外,心插着双翅飞到天边去了,一边,我想起再度与穆怀春走失这件事,深感人生变化无常,我是个愚人总被命运捉弄,有时候苦恼绝望的胡思乱想,但想要是我们之中死了一个,是不是就能化为幽魂,从此一日千里的追随另一个,而另一边,关于邵爵的,心口处有一点难过,现在也难以言表。
人生在世,你不折腾自己,必然有被人折腾的命。
所以这样一想,被卫小川带走或许是件好事,那叫做骆福如的姑娘最不缺的就是乐观。
那一日寒冬乍来,雁空兽走,又是一个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悲情季节,我跟着卫小川,颠颠簸簸进了那小南城。
我对小南城有些耳闻,穆怀春从前走南闯北,也算见过不少事故,他除了剑术了得就最是会讲故事,他大氅下藏着的故事可比天上的繁星还多上一倍,捏着我鼻子七七八八的讲,总能把故事里的人都串联起关系,让我觉得世间那么小,缘分很多。
以前夜里我睡不着的时候去敲他的门,他就能在闭目三秒后从喉头浑然吐一个故事伴我入眠,他总以为故意用干巴巴的词调来讲对催眠极有效果,但往往是我越听越精神,挂在他脖子上死也不肯下来。
有那么一回他就和我讲过小南城,一座城如果非要在名前点一个小字,不是它真的小,就是从前有个大,但纵观小南城方圆五十里,在众城池中而言已是巨物,因此只有一个可能,这世间曾有一个大南城,大南城在历史上有所考究,不同的是它要换一个字——大南国。
就说在本朝还未立年号之前,中原里有个小国叫做大南国,国中国民不到百人,毫无作战实力,放在国境内也就无伤大雅,何况为表不欺凌弱小的大精神,历代的皇帝老儿也就没对大南国下什么毒手。
本来平安无事就要过了百年,偏偏当朝的大皇帝上位之后对于自己大千国土之内分人一缕沙尘这件事感到不妙,吝啬的让他心肝肺都疼的颤颤,于是动用百人围城,要将他大南国的人轰到大漠边沿。
那大南国从来鱼米之乡,怎肯到荒凉沙漠去,于是奋起反抗,可想而知,鸟蛋碰石头,城中人死将半,尸骨在小国随处可见,那时候大南国的老君主看不下去,带一家五口人出了南国城门,跪在下着大雪的城门之下说甘愿缩小小国国土,于是这样一缩再缩,就缩成了如今小南城这样的范围,而后几十年事故变化,渐渐成了我朝的一部分,由古国变了一个城。
如今小南城的范围是多少年前大南国的国都,而卫小川去的云上山庄是当年国都君主居住的地方,相当于皇宫般的地方,所以可想而知,庄中到底有多气派。
云上山庄在这冬晨中满地白霜,正如洁云之上,庄中自然不见几多年前的古国色彩,无论琉璃瓦还是水晶灯罩,都是当朝的物件,以新换旧,再无从前。不过将自己喜爱的物件抹上自我占有的颜色,这是卫小川的一贯风格。
他背手在我前方,怔怔望着偌大的厅堂的碧墙上的一副巨大古画,古画横悬,上面勾勒绵延恢弘的城门,那熟宣泛黄,脆弱的像是枯叶,那画虽然恢弘,我却觉得不值得他看上半天,害的身后人马都不敢入门。
“这画美不美?”众人不知为何不奉承而沉默,他手指在背后腰间动了动,“你说呢?”
我在后面嗯嗯啊啊撕扯着嗓子一表赞同之意,趁机退后扶住铜柱,感觉腰背就要站折了,谁想他侧过身,过来单手踮起我的下颚,轻声却颇有些威胁的味道:“小哑巴姑娘,下回我问你话的时候要站在我眼前和我回答。”
在云上山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要做梦,梦到一个穿着朱砂色衣服的女子在跑来跑去。那是一夜飘雪,漫天青白的绒毛,那些雪从万丈高空落下,触到她的衣袖便弹跳开来,那一抹红影,仿佛天下万物都近不了她的身。
我醒来后想想,觉得她是在我梦中飘来飘去,当即就害怕了,因为骆生说过,红衣服的女鬼都很凶恶,我觉得我与这老皇宫气场不合。
后来有一日午后,我对路过的卫小川提起此事,一路手舞足蹈外加比手画脚,他在我身边停顿片刻便举步前行,并在拐角矮杉处消失,
“姑娘长得丑,就是会跳舞也是丑的。”
那天我把他的衣物给撕了,那天还被罚饿了一餐。
诚然,即使我看他不太顺眼,但不得不孬种的承认,我心里对他有所恐惧,那种恐惧难以言喻,并非是对鬼怪或死亡一类的畏惧,而是一种引火烧身的慌张,总觉得和他粘在一起太久,就会不知不觉被缠在一起,千丝万缕的,然后会有火从他手心燃气,烧到我的长发。
而这一次这种感觉愈发的强烈。
有些事要说一说,譬如在云上山庄中基本是没有仆人的,这里的人基本都能刀会剑,并且一个个束着男子潘云头,披着白衣,飘走在冬季山庄的各大角落中和鬼影基本上是一个形态,这些人面子上是清高不屑一切的,而私下里总是要撕掉假皮,显露一下本性,有一日我蹲在墙下烤着偷来的一块炭火,忽然听见那头几人正在八卦。
从话中得知,云上山庄在数年前被一皇廷道士点中,偏说是皇墓之风水吉土,本朝皇帝一听就乐了,立即要牵自己未来的归西居所,暗地叫人把山庄炸了,历来皇帝点墓地都是秘事,除了几个办完事要被杀头的人物,闲杂人等都是不可知的,谁知老皇帝这次看墓却被人透露风声,将京都闹得沸沸扬扬,于是这事在就阳春三月愕然而止,再没了下文。
后来听说云上山庄是被人买了,天下无人敢买天子的墓,但是可以有儿子买老子的地。
又听说,卫小川当年站在大殿之上,头戴九千岁的蛇眉鱼冠,一身风华绝代,立在空旷大殿之前,背后拖地长衣熠熠有霞红,他与他带着群龙黄金冠的老爹有如此一段对话:
“此地儿臣要定了。”
“为何?”
“为一个人?”
“你倒是说来看看,是什么人?”
“当然是女人。”
“那好,给你了。”
我嗤之以鼻,可见这儿子对女色有多么纵容,而这老子对儿子对女色的纵容有多么的理解。
说句实心话,卫小川乃是净、秀、傲中的男子第一人,当年我在小城中遥遥初次见他,就以为那是狭路街井中的一幅画,这个意思是说,当一个女人听到一个好看的男人为另一个女子抛头颅洒热血的时候,多少会忍不住幻想那女子如何倾城倾世,如何羞花又沉鱼,我不是另类物,也不例外。
而不久之后,我看到了她的脸,并且在第一眼时被吓得不浅,这事慢表,要从那个大雪之夜说起。
那日正是今年隆冬的第一场大雪,这回飘雪又厚又密,寒气从地上天上来,像要逼死世间万物,大概是我缩在薄褥下的样子太可怜,穆怀春出现了,那是我离开他半月之后第一次梦到他,梦中春水回暖,长烟绕岸,我正在石桥上四目张望穆怀春,却忽然被人从后揽住腰,仰起头,他正垂目看我,细软的长发落在我颈上,一双眼睛弯着
“把我这样叫来,你是不是想我了?”
“不是。”
他微微一愣,把我捏的更紧,“不说实话吗?”
我扭扭捏捏,半响扯着手绢说:“我就是想你,可是我就是不想说;你该明白的。”
“我不明白,等你什么时候想说的时候我再找你吧。”
他放下我,一转身就烟云般消失了,醒来的时候觉得仿佛又经历了一次别离,实在是睡不着了。门外,山庄中的雪更大了,没人肯到夜门前来看我,没人理会我,没人,再没人了。这世上唯一一个伴着我,陪着我,不骗我的人,却不知道我去了哪里。
我们分分合合,冥冥之中注定分离,可他真心疼我,这就是让我等待重逢的最好的理由。
喜欢上的人并不是最好的人,这是什么?是缘。可明知对方不是最好的,却还要奋不顾身跳进去,这又是什么?这就是我的未解之谜。
我揉揉眼睛推门而出,就那样撞见了卫小川。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发文了,弄毕业的事弄了很久,真是未有过的长时间停更,对不住了诸位。
☆、三
庄中暴雪已然停住,四周除了银灰再不见其它颜色,只是大风依旧席地起,枝头墙端的沉屑被刮在漫天,随着风势落在了卫小川的发端。他正面对着我的房门,似乎一直在等我开门,只是脚下仿若踏着悬云,微微小浮,似乎起夜还没清醒。
“我说,哭的话不如出来喝酒。”
我点头,跟着他走出半条廊庭。
他侧了侧头,“你有什么伤心事?”
摇头。
“是为情?”
点头。
“丑姑娘也有人喜欢?”
点头。
“他瞎了。”正在小院之中,他随这一句微微顿足,扭头凝视我,片刻笑了:“我不会让你瞎的。”
正堂中盖着半地薄雪,交接处朦胧似宣上水墨,柱脚下结冰,开出数多温润的白莲。他端了酒水,冷冷的一口下了肚。我记得怀春说过,酒要慢慢饮,烈酒如刀,只有慢入喉头才有回甘,仿若人世甘苦全在心里,因此我推论,喝快酒的人,是要烈酒搅烂自己的五脏和六腑,要快生快死。
原本这酒喝的沉默却也和平,只是我抬手第一次去抓酒壶时,他忽然抓紧我的手,微垂双目盯着我手上的冻伤。
“现在跟着公子我会很苦,可是以后会好的。”
这就好像是一个千年铁公鸡掌柜对穷酸小跑堂说,你现在虽然在喝我的刷锅水,可是以后我会喝你的刷锅水一样,我算计着明天就撒丫子跑路,就算背后涌来金山银山也不回头。
他好像知道我在想什么,突然语重心长:“姑娘儿啊,老老实实嫁个老实人,就不要四处卖苦力了。”
我大哼,“你倒是放我走啊,别天天找人暗地里盯着我,姑娘目光千里,看的清楚!”
说完这话我就愣了,抬头看见他眼中一片澄净,像有星辰陷入,我撒腿就跑,一路狂奔到末路,终于被他堵在墙角。
这年头走江湖的都太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