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爸爸真伟大 by古灵-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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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说就自己说!」孟星儒眨了眨眼。「好吧!那爸爸、叔叔你们就请回房去亲热你们的,我呢!也要和玛杜娜去恶心一下了!」
孟逸月一听,顿时脱口一声惊呼。
「咦!小儒,你想干什么?你还小,不可以……」
「好了、好了,」裘振阳却没兴趣听他抗议,兀自抱着他又转身朝卧房而去。「让他们亲个嘴什么的又有什么关系,小儒会有分寸的啦!」
「可是……」
「他已经十四岁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
「我?」
「是啊!」裘振阳一脸邪恶的淫笑。「我呢?嘿嘿!打算让你在床上待到明天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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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古灵之心情手扎】
在写这本稿子之前,阿灵就曾先征求编辑的意见:妳是否能接受同性恋的稿子呢?
编辑说:可以啊!
但是阿灵依然在犹豫,毕竟这个社会能接受同性恋的人不多,支持阿灵的读者又会如何想呢?所以阿灵还是另外开稿了。
然而,几经努力,虽然另外开了两篇稿,可是阿灵的思绪总是一再回到这篇稿子上来,不管眼睛看着那里,脑袋总是控制不住地想着这篇稿子的内容。最后,阿灵认了,还是先完成这篇子再说吧!
当然,一定有人会抗议,譬如阿烈,他肯定要骂死阿灵了。因为这篇故事一点笑料也没有,从头到尾的悲情,而阿烈最恨悲情了!所以,抱歉了,请阿烈的眼睛暂时脱窗一下,OK!
其本上,以一般人对同性恋的印象来说。大概都跟阿灵小时候一样:好恶心喔!但是年纪大了后,阿灵也渐渐能接受了,这是观念问题,当然,阿灵不能强求别人和阿灵一样,但是阿灵也很想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大家,希望大家能认真去思考一下。
为了这篇稿子, 阿灵看了很多书,找了很多资料,也去问了很多问题。最后,阿灵开稿时居然有种想法:好羡慕同性恋的爱情喔!
如果说异性恋最惨烈的爱情有十分,那么,同性恋就有一百分了,因为在社会的道德标准和周遭异样的眼光下,他们所承受的痛苦和困难比异性恋多上好多倍,在难以想象的阻碍痛苦中挣扎出来的爱情该是有多么凄美啊?
虽说阿灵不是同志中人,无法真正了解他们的感情,但是,阿灵认为应该就像异性恋一样,爱就爱了,哪管他是一见钟情或细水长流,管他有什么优越条件,也不出色、是男人也或女人。
只论有情或无情,非关男或女。
同性为何不能相爱呢?或者从动物繁殖学上来讲是不正常的,但是,我们受同性恋相恋,这个世界也不会因而崩溃灭绝吧?
这个世界就是因为有情才能繁荣茂盛,为什么他们就必须压抑自己?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为什么要自卑?阿灵实在很不解,如果阿灵自己幸福了,阿灵也希望所有人都幸福,无论是异性恋或同性恋,应该这样想的不是吗?
只因为他们和我们,火一样的性向,我们就要彻底排斥他们吗?
为什么?
因为社会眼光是这么说的吗?
那么妳呢?撇开社会观点,妳难道没有一点自己的意见吗?
想想,好吗?
用我们正常的眼光去看待他们的恋情,妳会发现真的好凄美,因为他们每一个都是我们异性恋者无情欺压下的受害者,在我们自私的逼迫下伤痕累累,而在这种环境下仍能破蛹而出的爱情,我们不该赞佩,不该给予祝福吗?
另外,阿灵补充一下,同性恋者并无男女之分,但跟异性恋者一样有强势弱势的分别,所以并非每对男同志中的弱势者都是娘娘腔,也非女同志中的强势者都是男性化者。
其实在阿灵家中,阿灵就是强势者,因为阿灵很霸道。所以,如果,我老公也很强势,硬碰硬的结果恐怕是早就劳燕分飞啦!同性恋也是同样的道理。
女同志和男同志结婚也确有其事,很多都会和异性恋者结婚,然后私下营造同性恋情,有趣的是,和同性恋结婚的异性恋伴侣通常都知道事实,且大多愿意让婚姻持续下去。
虽然因为社会的歧视,同性恋者不能自由交往,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培养感情,常常会一再更换伴侣,然而,即使是在台湾,仍然有那种二十年不变的同性恋情。
当然,故事中有很多是杜撰的,例如K大开明校风等等,那是阿灵的希望,所以请诸位勿太挑剔。
其实阿灵认识很多女同志,除了恋爱性向之外,她们跟一般女孩子并没有什么不一样,不过,阿灵总觉得她们特别漂亮,而且非常开朗,阿灵真的很喜欢她们,她们常到阿灵家打牌、看录音带喔!
或许就是因为阿灵很喜欢她们,所以才兴起写这本书的念头,但因为这个故事是男同志的故事,所以有一些问题恐怕她们也不清楚,不过,所需的资料大部分都是她们那边来的。
最后,希望这个故事能让大家有个省思的机会,同性恋情绝非罪恶,真正的罪恶应该是那种大声呼吁道德规范,私底下却是小老婆、私生子一大票的人!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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