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装魔-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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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希望有身体,她喜欢这个游戏。”精灵向雷云解释。
雷云点头,内心对元素精灵的智力表示担忧。
“来吧,我带你走一圈,午餐过后,再去酒馆。”
精灵转身的时候,雷云看到她背后背了把大剑,对于她纤细的身材来说,使用大剑做武器实在有些反差。
两人前后脚出门,小胖子就躺在雷云手上,偶尔会爬到雷云的胸口抓着衣服吊着,有时又会消失不见。
经过几个小时的闲逛,雷云首先学会的一件事情就是把小胖子当成空气,他根本就不需要理会它,它自己就能找到很多它感兴趣的游戏。
另外,经过精灵阿弗罗拉的说明,雷云也有些了解了世界的构成。
除了没有天使与恶魔,算的上是个标准化的龙与地下城世界,龙是属于终极BOSS的梯队,因此一些国家不得不授予某些龙以领地,可以说龙的领地就是国中之国。
比如阿弗罗拉昨天晚上提到过的火龙阿德莱德米兰达焰尼古拉,她即使在龙族中也是相当强力的个体,它的领地,被直接叫做火龙领。
“为什么每次都要称呼她的全名?”
阿弗罗拉听到雷云的问题后,怔了一下,不知是在心里翻译还是她也没想过这个问题:“如果你不愿意,也最好称呼她尼古拉大人。”
雷云点头,对这样的称呼比较容易接受,不是他犯贱,而是那家伙名字实在长了点。
“知道了。”
小胖子趁着雷云闭嘴的瞬间,把半个身体放到他嘴里,然后装作被咬断的样子一半身体往地上掉去。
第64章 四人组
雷云挑起眉毛,想看看小东西又要弄什么花样,侧前方的阿弗罗拉已经在说话:“不要管她,会养成她的坏习惯。”
“哦。”雷云听话的没理会元素精灵,往前走去。
果然,走不到两步,小胖子已经恢复如初的又在身边转悠。
吃完一顿,啧,不怎么合口味的午餐后,阿弗罗拉带着雷云来到一处传说中的酒馆。
酒馆虽然在一楼,开门后却是几级向下的楼梯。
酒馆的里面有些昏暗,看起来就很适合一些不健康活动。大概由于是下午,暂时里面零零散散的一些人都在喝酒。
门洞有些低,雷云低头弯腰才把自己塞了进去。
两人进门的时候,酒馆内的声音有几秒完全消失了,即使雷云这样不太注意别人的人都知道大伙在观察他们。
“是共生精灵!”“嘘,小声点。那是安格利普娜大人。”
“她是谁啊?”“嗯……那个,反正是很厉害的人!”
“后面的大块头没见过。”“好像是奥卡帝国的衣服。”
议论声在雷云的耳朵里就是叽里呱啦,他完全听不懂。走在前面的阿弗罗拉似乎也没打算理会闲人们的讨论,带着雷云径直到了酒吧的柜台前。
“拉姆老爹,生意不错的样子啊。”阿弗罗拉与柜台后正在擦木头杯子的中年人打招呼,她似乎选择性的忘记了自己的年纪足够做那人的祖奶奶。
“托您的福,还能糊口。”中年人以纯客气的口吻回话。
阿弗罗拉坐到柜台前的高凳上,示意雷云也坐下。
就在雷云靠近柜台的短短两三秒内,被叫做拉姆老爹的中年人已经把他全身上下都扫描了一遍,仍然做低眉顺眼状,就像什么都没看到。
“两杯麦酒,最近有没有什么有关龙的消息?”精灵点了酒,丢出两个貌似银币的东东。
两杯麦酒本来一个银币都不值,其他的,算是打听消息的费用,而这部分,正是酒馆的重要收入。在酒的方面,由于税收等关系,实际上所赚不多。
中年人用大号木杯倒了两杯麦酒,将两个银币收起,才说:“听说圣都附近有人杀了一条绿龙,唉,运气真好啊,龙心就换了一个男爵。”
绿龙?绿龙会和他说的火龙有关系吗?阿弗罗拉看了雷云一眼,而雷云此时正为麦酒的味道发愁……几乎没有泡沫的啤酒,真难啊。
“那只绿龙被杀后没有其他事情吗?”
中年人摇头:“那就不清楚了。”
阿弗罗拉正打算打听一些别的消息,外面进来几个人,吵吵闹闹的让人无法对话了。
一行四个人,由一个长得有些健壮的女性带头。她长得并不漂亮,只能算的上五官端正,肤色比巧克力色略淡,胸口两堆不小的肉肉一小半露在外面,不知道是肌肉比较多还是脂肪占多数。
“妹妹,你生这么大气有什么用!”走在第二个的男性相当强壮,两兄妹的身高都不低,能有一点九米。
“我们能杀死它,如果不是你们的错,法师根本不会死!”女性一边说,一边对周围看过来的人狠狠瞪回去。
她提到的是“法师……”,而伯兰顿在翻译中则使用“术士……”,大概是因为翻译产生的偏差吧。
“那可是死亡骑士,我们怎么可能对付的了!”后面一名个子较小的男人试图反驳。
“吵死了!你们只会找借口!”女性走到柜台前,大约是雷云挡住她直行的路线了,直接就是一摆拳过去,“滚开!”
雷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不过他的感觉并没有因为变成人类退化太多,察觉到有人要K他,赶紧伸手去挡,一时不察,竟然被个女人给扫的离开凳子退了半步,他和背包超过一百五十公斤的总重突然移动,凳子也承受不了,直接成了零件。
SHIT!这女人力气好大!
事情发生的有些突然,雷云还没来得及为自己降低50%的属性默哀,那边看到竟然没把他掀翻,完全没有把比她高大的雷云放在眼里,再次挥拳。
这次雷云借用反射神经的帮助抓住了对方的拳头,他必须承认他人类形态的力量的确要比对方小点,不过利用体重优势,挡住不带杀意的拳头还是问题不大。
他的反应速度很快,力量比起狂战士似乎还有点差距。阿弗罗拉得到结果后,出来做和事佬。
“小妹妹,打坏东西可是要赔钱的哦。”
“妹妹,算了,我们的钱不多了啊!”她身后的男人也帮忙说话。
女性哼了一声,把拳头抽了回去。雷云到此时还莫名其妙,不论哪个世界,他从没进过酒吧等聚会场所,没想过还有这样没有原因就要打人的人,由于语言不通,他甚至不知道要怎么质问。
“一桶土兰!带走!”女性对老板喊。
趁着老板拿酒,阿弗罗拉问:“你们是不是有什么麻烦,或许我们可以帮忙。”
此时几人转头,才打量起两个人以及他们身边的元素精灵。
“你不是法师,你也对付不了它。”女性撇了下嘴角。
阿弗罗拉的右手抬起,掌心向上,元素精灵自动飞到了她的手掌上方:“不试试怎么知道?有了维卡,安全退出应该没有问题吧。”
“妹妹,她说的对,元素精灵可以牵制到它。”做为哥哥,对于脾气很大的妹妹只能以劝解为主。
“说吧,你要多少?”女性很直接,根本不说多话,直接就开始询问对方的要求。
“我们需要商量一下,请稍等。”
阿弗罗拉此时才转用中文对雷云说:“他们请我们帮忙去讨伐一只怪物。”
??雷云有些莫名其妙,刚刚还要开打,他都准备说对方再来他就要掏砍刀了,一下怎么变成请他们讨伐怪物了?
“什么怪物?”
“他们说是死亡骑士。”他们进门的时候她就开始注意其对话了。
“有把握吗?”雷云问,他不清楚死亡骑士在本地是个什么程度。
阿弗罗拉是没有办法独立杀掉死亡骑士的,物理攻击对死亡骑士几乎无效,元素精灵维卡的攻击也仅仅能用来骚扰和转移其注意力,但全力输出的时候仍然可以对死亡骑士造成较重的伤害,足以让所有人撤退。她要参一脚纯粹是为了看看雷云有什么能耐。
“不会有生命危险,至于是否能成功讨伐,还要一点运气。”她如此解释。
雷云稍微思考了两秒,问:“有钱吗?”按照昨天付的房租来看,他要在这个世界待三个月,可能还需要一些钱。
“如果是委托讨伐死亡骑士,大约有三百金币以上,如果不是,那就要看他守护着什么财宝了。”
“你做主吧。”雷云不清楚三百金币有多少,但他还是点头,打个怪物能让他更清楚这个世界的力量,要这么多人收拾的怪物等级应该不低吧。
阿弗罗拉对四人组说:“平均分配就可以了。”
几人约定好日落之前在镇东外的小马屋集合,阿弗罗拉就先带着雷云去退房。
从掌柜的手里接过两个金币以及二十个银币,雷云此时对于货币就有点概念了。一个金币的含金量可能在一到一点五克之间,至于与银币的兑换比,再用几次就明白了。至于掌柜有没有坑他,不在考虑之中,对于一个连语言都不通的人来说,被坑是很正常的。
阿弗罗拉的行礼很少,看那包包的大小,恐怕就几件换洗衣物。
雷云的包一直背着,也不需要额外准备,两人径直就往小镇东边去了。
出小镇的时候,雷云才发现他没注意到小镇是没有城墙的,做为现代人的他本不觉得应该有城墙,可现里面的人明显处于中世纪的生活水平,城墙就变成了比较重要了,至少可以不让周围的野兽跑进镇里吧。这一点,从侧面反应了该地区是很平静的。
两人找到小马屋。雷云一看,嘿,还真是小马屋,里面就是他昨天进城是看到的那两个小个子架的那种小马,比一条大型犬都大不了多少。
阿弗罗拉在后面看着雷云:他对环境很好奇,脾气似乎并不坏,能力仍然不明,他能和维卡互相喜欢,力量却比狂战士的相差不多,手上还有块那么小的盾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职业呢?
两人等了半个小时的样子,四人组也到了,后面还跟着一辆装满货物的马车,看来他们采购了不少东西。
狂战士兄妹与阿弗罗拉说了几句,一行人就上路了。
马车在后面跟着,所有人都是步行,累了的上马车休息。
雷云经过血统资料的补充,对上次任务使用过的能力已经可以控制了,尤其变成人形后,他的某些部分和人类相似度更高,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以人类形态避开灼热扩散的自动激活,因此,一路上也没有人发觉他的异常。
行进持续到了天黑之后,接着四人组在森林边找了块干地,生起火开始烤肉喝酒,他们似乎根本没有招呼雷云和阿弗罗拉的意思。
雷云靠到一颗树边,从衣服口袋里掏出盒饭胶囊,吃了两颗,把盒子丢给阿弗罗拉:“吃一颗吧。”
阿弗罗拉眉毛挑了挑,犹豫了一下还是吃了一颗,将盒子还回去不久就出现了饱腹感。实在让她很吃惊,她早知道临时组合的队伍很难在一起进食休息,她故意没提醒雷云就是为了看他怎么打猎,怎么会想到有这么神奇的食物,或者是炼金产品?
雷云对四人组的行为是有些失望的,对于对他不好的人,他从不会热脸贴回去。从背包里翻出有一个鞋盒大小的自动充气帐篷,放到地上展开,眼睛扫了一圈找到一个小嘴儿,把塞子拔掉,帐篷就开始了自动充气的过程。
对于生活在中世纪的人们来说,帐篷自己逐渐长大的过程就跟魔法一样,是他们无法理解的事情。在阿弗罗拉的心里,雷云的职业开始偏向法师类了。
第65章 初会迷宫
帐篷长大了,雷云把头放进去看了眼,问阿弗罗拉:“要不要进去休息,里面很大的,我保证不碰你。”以精灵那不大的行礼,估计要有个帐篷是不可能的了。至于四人组,让他们自己玩自己去吧。
阿弗罗拉微笑着摇头:“我喜欢在树上休息。”
雷云抬头看了头上的大树,觉得还是尊重她的选择:“那么,晚安吧。”
雷云到帐篷里把东西翻出来看了看,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下次回去要弄台笔记本电脑才行,最低也要台掌上游戏机,不然每天睡觉的时间和活动时间差不多,实在太郁闷了,他又没有带个妞能用来打发夜里的时间。而且如果有电脑,他可以利用电脑制作身体模型来做一些参数型的理论研究。
对了,笔记本电脑,这个要记录下来。雷云掏出手机,突然想起上次任务完结的时候,似乎有提示,源空间是不回收1000点以下的生活用品和消耗品的,那该如何解决才行?难道每次都要记住要买这么个东西,然后用临时点数购买?
还是先记下吧。一个笔记本所需的钱,应该是和碳纤维裤没的比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游戏包软件包之类的打包型数据或硬盘,不然很可能临时点数的购物时间会不够诶。
雷云实在不明白,小说中的猪脚们,为什么可以跑去一个世界好多年,回去后还能清楚的记得他们要干什么,难道他们的大脑结构和人类不同?不是用回形沟来记忆,而是通过电子芯片?要是能有那能力该多好!
野外的第一夜,雷云睡的一般,上半夜四人组的声音实在不小,完全是不考虑他人的类型。
由于不习惯早睡,雷云第一个起床,掏出手机确认了时间,也不管外面天还黑着,拿出手摇式电筒给帐篷放气。他对于收拾东西不在行,一个鞋盒大小的帐篷被他收拾好以后,变成了两个鞋盒那么大,雷云使劲按了按,里面还有气,根本弄不小了,想想自己的背包也不满,他干脆偷懒的直接把帐篷塞进背包里了。
雷云做了个早操后,四人组也起来了,他们没有帐篷,把用来盖的毯子和烤肉架子一收就准备走人,也没招呼雷云和阿弗罗拉。
雷云皱了皱眉头,抬头看树上,决定等阿弗罗拉,否则言语不通,上去理论看来也是要开打,对方的力气不小,想打赢很可能要变回去才行。
等了还没几秒,阿弗罗拉就从树上下来了,她并非像超人般无视十多米的高度跳下,而是以一种很轻盈的动作爬下来的,说的不好听点,像猴子般灵敏。
“走吧。”阿弗罗拉的心情似乎不错,一大早就带着笑容。
枯燥的行进持续了一整天,第三天上午,四人组把马车拴在路边不远的空地上,随便拿了点水和食物,率先进了林子。
阿弗罗拉在树梢仍然轻盈的跟着行动,而雷云就有些不爽了。若不是有人在附近,他甚至想变回原型放火把林子烧了。
还好他的裤子是碳纤维,拥有足够的强度,荆棘划过也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