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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岭南震撼-第22部分

小说: 岭南震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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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城汉墓出土的两套玉衣,外观和人体的形状一样,分为头部、上衣、裤筒、手套和鞋5大部分,各部分都由许多长方形、三角形、梯形、圆形等玉片组成,玉片上有小的钻孔,玉片之间用纤细的金丝加以编缀,考古界将它称为“金缕玉衣”。在这两套玉衣中,刘胜穿的玉衣形体肥大,头部的脸盖上刻画出眼、鼻和嘴的形状,腹部和臀部突鼓,裤筒制成腿部的样子,颇似人体。而窦给的玉衣比较短小,没有做出腹部和臀部的形状,这可能是由于表现女性人体凸凹与当时的传统观念相违背的缘故。刘胜玉衣全长1 。88米,由2498片玉片组成,用于编缀的金丝约重1100克。   
    玉衣作为汉代高级贵族特有的硷服,有其发生、发展和消失的过程。从考古资料考察分析,早在东周时期就有在死者脸部覆以缀玉面罩、身上硷以缀玉衣服的习俗,这种“缀玉面罩”和“缀玉衣服”的现象应当算是“玉衣”的雏形。自田野考古学在中国兴起后,从1954年到1955年,考古工作者在洛阳中州路(西工段)发掘的春秋晚期和战国时期的墓葬中,在有些死者的脸部发现了许多带孔的玉石片,有的玉石片做成眉、眼、鼻、口的形状,并按五官的位置排列,以象征人的脸部。根据《仪礼·士丧礼》记载,古时覆盖死者的脸部用“布巾”、“冥目”,裹首用“掩”。而此次考古工作者于东周墓中死者脸部发现的玉石片,原来可能是缝缀在“布巾”、“冥目”一类覆面织物之上的。至于玉衣的头罩,则应是从裹首的“掩”演变而来的。   
    战国时代死者脸上的缀玉覆面和身上的缀玉硷服,虽然和汉代的玉衣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但还不是真正的玉衣。类似满城汉墓出土的、形制完备的玉衣,最早出现于何时,史无明文记载。在考古发掘中,曾多次出土汉代的玉衣,但保存完整的只占少数,多数仅残存或多或少的玉片。从考古资料看,已出土的玉衣为数在}2套以上,其中属于西汉的共11套,属于东汉者至少有11或12套。在西汉玉衣中,有准确年代早于满城汉墓的,有咸阳杨家湾汉墓和临沂刘疵墓。杨家湾汉墓的年代为文景时期,刘疵墓属于西汉前期。但这两座墓都缺乏明确的断代根据,只能确定其上限应为文帝时期,下限可能达到武帝初年。至于文帝以前的玉衣则没有发现过。   
    就文献记载而言,《史记》所述讫于汉武帝天汉四年,而未见关于玉衣的记载。成书于武帝时期的《淮南子》一书,在论述厚葬时仍然只承袭《吕氏春秋》中所谓“含珠鳞施”的说法,也未见“玉衣”一词。由此推测,葬以玉衣的习俗,在全又武帝时期可能才流行不久,或尚未形成一种制度,因而知道的人不多,《史记》也未载其事。   
    从汉代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考察,玉衣的出现不大可能在西汉初年。高祖时,由于经济贫困,“自天子不能具醇骊,而将相或乘牛车”。惠帝、吕后年间,虽然“衣食滋殖”,但经济尚未恢复。文帝时期,虽然经济有所发展,面“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史记·孝文本纪》载文帝本人也规定,“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所记是否完全符合实际,当然值得怀疑,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经济尚不富裕的事实。经过“文景之治”,到了武帝初年,汉王朝通过70年左右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致使“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的状况。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统治阶级的生活日益骄奢淫逸,生前穷奢极欲,死后则实行厚葬。正是在这样一种历史大环境下,封建贵族以玉衣作为硷服的风气开始出现了,到武帝时期已发展到顶峰。也正是自武帝以后,玉衣开始由中央朝廷手二业作坊统一制作,皇帝把它作为礼物赏赐给各地的诸侯王及朝中受宠幸的大臣。当时中央设置了一个专门制作丧葬品的机构,称为东园匠,玉衣就是在它的监督下制作的。玉衣的制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所用的玉料要经过开料、锯片、磨光及钻孔等,每一玉片的大小形状都必须经过精心设计和细致加工,这需要有高超的工艺技术水平。整个玉衣制作过程所花费的人力和物力相当惊人,据推算,汉代制作一件玉衣,约需一名玉工费十余年的功夫。   
    从河北定州北庄东汉中山简王刘焉墓出土的部分玉衣片看,背面墨书“中山”两字,说明朝廷作坊的工匠们为各地诸侯王、列侯制成玉衣后,为便于区别,就将诸侯国的国名书写在玉衣片上。而那块书写“中山”两字的玉衣片,表示此件玉衣主人是中山国君。再有定州4O号汉墓墓主是西汉中山孝王刘兴,或许是他身材较矮小的缘故,金缕玉衣过于肥大,因此在穿用时不得不把裤筒下部过长的部分拆下,垫盖在他的腹部下方。由此可见,汉中央朝廷玉器作坊制造的玉衣是按统一规格制作的。在制作过程中,有着严格的朝廷等级界限,从编缀用金、银、铜、丝、玉、石原料的使用几方面可明显地体现出来。   
    关于玉衣采用的材料,从文献记载看,有着严格的规定,一律为玉料,不曾有使用汉白玉石料的记载。但实际发现的事实则不同,是既有玉料,也有石料,石料应以劣玉看待,是等级不同的表现。西汉时期,王、王后、列侯都用玉料;而在东汉,只有王用玉料,王后、列侯(如浮阳侯刘氏)及夫人等用汉白玉石衣,一律铜缕。   
    玉衣在使用上,除了按照诸侯王、列侯以及功臣贵戚等不同等级颁赐给或金缕、银缕、铜缕玉衣、石衣之外,绝不允许私自制造,违者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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