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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新聊斋-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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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也没有再回过头去多看一眼远处孤单伫立的人影。 
  那是一个怀抱婴儿的年轻少妇,此刻正怔怔地站在大路中央,看着那两辆马车绝尘而去,似乎仍然难以置信——自己托付终身的良人、女儿的父亲,就这样把她们母女二人抛弃了…… 
  她是此地富商李员外家的婢女秋红,三年前被主人指配给了同在李家钱庄佣工的小厮郑永安。当时不少女伴们还又羡又妒,眼红她得了一个年貌相当的丈夫。婚后小夫妻两人十分恩爱,不久又生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这让打小就是孤儿、被转手卖过数次的秋红只觉心满意足,此生再无它求。 
  可有谁想得到,郑永安竟然是省府观察使郑吉元的表侄,自幼父母双亡的他由叔叔抚养长大,郑吉元虽然疼爱这个侄子,但管束得他十分严厉。某次郑永安逃学外出玩耍被老师发现,因为想到叔叔森严的家法,郑永安吓得连家也不敢回,径自逃到了几十里地外的木渎乡,后来辗转被李员外收留下来做了小厮,直到七年后的今天才被叔叔郑吉元重新找回。 
  丈夫从厮养奴仆一下子变成了宦门子弟,说起来真算得上是件大喜事了。可还不等秋红从这份惊喜中回味过来,郑吉元却对侄子下了严令:郑家大族,绝不能娶身份下贱的婢女为妻。 
  好心的李员外提出愿意认秋红为义女,以使其身份匹配得上郑永安,同时还表示愿意备上一份丰厚的妆奁陪嫁。但原本还有些犹豫不决的郑永安在得知叔叔已经为他订下了一门豪族亲事之后,终于还是写就离书,丢下母女二人独自踏上了归程。 
  “永安……”看着马车绝尘而去,秋红仿佛才真的相信,丈夫已经彻底丢弃了自己,便如同他丢弃掉那套下人的青布衣衫一样——因为从此以后,他将有穿之不尽的绫罗绸缎,也有的是如花美眷相伴…… 
  怀里肥白可爱的婴儿被寒凉的秋雨激醒了过来,牙牙地稚声叫着:“爹爹……爹……” 
  “嗯!”用力将女儿搂在怀里,秋红仰了仰脸,仿佛是要让夺眶而出的眼泪倒流回去一样:“我们……去找爹爹……” 
  母女二人的尸首是在几天后才被发现的——伤心绝望的秋红抱着女儿自沉而死——尽管在河水中已经泡了好几天,但她们却依然眉目如生,让围看的人都惋惜不已。自然少不了还是李员外出资,为她们在荒郊修建了一座小小坟头。木渎乡的人们把郑永安忘情负义逼死妻女的事沸沸扬扬地说了一阵,也就渐渐淡忘了此事。 
  郑家的噩梦却由此开始了。 
  先是郑永安的新婚妻子金氏夜夜梦见有披头散发的少妇眼含血泪痛诉怒斥,说将要追讨郑氏满门性命。金氏并不知郑永安曾有那样一段负情薄幸的往事,几次梦魇之后便告知了丈夫。郑永安一问金氏梦中女鬼的形容,不是秋红是谁?直吓得郑永安魂飞魄散,骇怕之下忙去官衙找叔叔商量对策。 
  可是还不等郑永安出门,叔叔的死讯已经先行传来——郑吉元无缘无故暴死在了衙中,颈上隐隐可见青紫的女子手印,紧接着郑永安新生的女儿也沉疴渐起。郑永安此时再顾不得向金氏隐瞒实情,忙不迭去请来了玄妙观的道士,求他务必要将家中恶鬼打到魂飞魄散,无力再出来作崇为止。 
  谁知道士刚到郑家登坛,就似若有所闻,侧耳倾听了一会,摇摇头对郑永安道:“贫道作法只能驱遣妖物,这是公子的自作的冤孽,无法攘解。而且那鬼魂说她本来还恋念着从前夫妻之情,不忍对你下手,这才先杀了主使之人。现在既然你如此狠心,她也就不必再念什么旧情了。”说罢不顾郑永安的再三挽留,收拾起符彔叹息而去。 
  果然当天晚上郑永安便猝死身亡,紧接着死去的是他初生的女儿。而他的再婚妻子金氏却存活了下来,大概秋红觉得此事非她之过才饶了她一命吧。说来说去两个女子都何其不幸,遇上如此无良之人,铸成一生之错,可嗟可叹!

种籽 
   
  ——出卖荞种,每升百文—— 
  天刚蒙蒙亮,许记粮行的货牌底下已经围起了上百号人,一个个手持箕斗布袋,眼巴巴地盼着粮行的两扇柜门快点打开。 
  终于在日上三竿的时候,门打开了,本来松松散散的人群立刻排成了整齐划一的队伍,依次向着柜台里的管家递上了铜钱。 
  “买荞二百文——” 
  管家拖长尾音的报帐声在粮行老板许兰恩的耳朵里听起来,真是如同出谷黄莺一般悦耳动听。随着管家“二百文”、“三百文”的叫声,门外的队伍却丝毫不见缩短,陆陆续续从远处赶来的农人们都很自觉地在队伍尾端排了起来,耐心等候着。 
  “哈哈……”许兰恩实在憋不住心里的得意劲儿,小步跑到后院无人之处,立刻狂笑了起来——如果不是自己心思活络,这些在仓库里堆放得几乎发了霉的陈荞种真不知道还要存到哪一年去呢。那还是几年前许兰恩从南方贱价收购回来的,当时没想到本地农家种惯了麦子,荞种毫无销路,便一直压在了手里。现在因为连续几个月大旱,不但田里的麦子悉数枯死,留下的那一点麦种也不得不当口粮送进了肚子,许记粮行及时推出的荞种自然就成了抢手的香饽饽。 
  不到十天,许记粮行的荞种便已一售而空,许兰恩借此着实发了一笔大财。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看上去丰润硕大的荞种,下到地里以后,不管人们怎样辛勤浇灌、锄草施肥,竟然没有一颗能够发出芽来! 
  时逢久旱之后,家家户户的那一点存粮都早已吃尽,农人们本是拼着最后一点力气,想趁近日好不容易连下几场暴雨的时机,抢种些易生快长的荞麦,以期先打出一些粮食,来填饱已经被树皮、观音土折磨得苦不堪言的肠胃。现在遇上这样的怪事,先是老人孩子再也撑不下去,一个个痛苦地死去了,紧接着则是那些成年人——一时之间,买了许氏荞种的那些人家,饥饿以死的简直不计其数。 
  最后还是许府的管家抵不过良心的折磨,说出了隐情,原来许兰恩嫌这些陈年荞种颗粒干瘪色泽黯淡,卖不出价钱,竟然将它们统统隔上水蒸了一遍,让其变得光润肥大才高价出售。不知情的农人们买回家的,全是永远都不会发芽的熟荞种! 
  愤怒的人们冲到了许家,可许兰恩见机不妙,早已带着卖荞得来的不义之财溜之大吉。人们只好把许府夷为平地才算勉强出了一口恶气。 
  十多天后,一个大快人心的消息轰传开来——许兰恩被雷打死在了邻县的大街上,死状惨不可言。而在他烧焦的背上,显有八个醒目的金色篆书:蒸荞误人,粉身莫赎。

还我血 
   
  雪亮的钢刀高高举起,在半空中映射日照划出了一道耀眼的弧光,飞速地从死囚脖项处斩过,乱发蓬蓬的头颅和着四溅的热血滚落在尘埃,引来了围观民众的齐声惊呼。 
  “让开让开——”挤开人群走上行刑台的,是刑部的狱卒杨七,看起来和刽子手是老相识了,两人略略寒喧了几句,杨七便蹲下身子,在地上忙碌开了。 
  刚才处斩的,是本省有名的飞贼金不换,因为负案极多,所以在刑部大牢足足关押了将近一年才算审结,在牢里时间久了,金不换自然就和牢头杨七熟谂起来。杨七是个好贪小便宜的人,金不换打从刚入狱的时候,自知必死,为了少受活罪,便漫手使钱,打点得上下狱卒对他都十分看顾,其中自然要数杨七得到的好处最多。可以说金不换在牢里的这一年,杨七到手的钱财几乎可以抵得上他几年的薪俸。 
  而金不换在临刑之前的嘱托,则更是让他发了一笔不小的横财——孑然一身的金不换托杨七在自己行刑之后,相帮缝头棺殓,杨七自然没口子的答应了下来,其实他心里早就打好了如意算盘——等金不换一死,谁还替他弄那劳什子?乐得昧下这笔敛尸的钱,反正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吞了金不换最后一笔钱财的杨七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还揣着两个馒头到刑场替生瘵疾的表弟蘸取人血来了。 
  把人血馒头送到表弟家,表弟一家的千恩万谢让杨七别提有多得意了——既得了好处,又送了人情,说到底,还真得谢谢金不换呢。 
  不过还没等踏出表弟家的大门,杨七的脸忽然变得青紫恐怖起来,用力扼着自己的喉头厉声狂叫起来:“……还我血……还我银……” 
  这突然的变故弄得众人不知所措,眼看着杨七的喉头被他自己扼得格格作响,鲜血已经从七窍里慢慢涌出,眼珠子也鼓凸了出来,而他自己两只青筋迭暴的手却还在拼命使劲收拢,无论旁人如何用力拉扯,也不能掰开分毫。 
  虽然人们常说没有人能够自己掐死自己,但杨七却真的被他自己的两只手一分一毫、慢慢的掐死了。死的时候一个头几乎都已经断了下来,就好象刑场上的金不换一样。 

狐戏一 
   
  “小娘子,你这是去哪里呀?” 
  “怎么一个人孤身上路,也没个陪伴的……” 
  “可要停下来歇歇脚……” 
  “啊呀,瞧你这一脸的汗,真是大辛苦……” 
  也许是看对方骑在马上始终不言不恼,李二混的胆子不觉渐渐放大了起来。他本就是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因为在老家积欠了不少赌债无力偿还,便趁债主不防悄悄潜溜,准备到省城去投奔远房的表哥。这天在路上偶然与这个年青的少妇相遇,李二混见她孤身独行没有旅伴,不由生了邪心,风言风语地撩拔起来。 
  见对方默不作声,李二混渐感没趣,正要再转别的念头,那少妇却忽然回过头对他嫣然一笑,轻轻地说了句:“今晚我在宿迁的吉祥客店过夜。”随即抛下了一个包裹策着马抢先走了。 
  “嘿嘿,还以为是什么贞节烈妇……”李二混看着那少妇的背影咧开了嘴,本来还以为已经没戏的当口对方却似乎有了垂青之意,怎么不叫他喜出望外?而更让他高兴的事还在后头,打开那个少妇丢下的包裹,里面竟然全数是簪珥金珠,看上去宝光灿烂,显然价值不匪。 
  珠玉在抱,美人在望,剩下来的那段路李二混简直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轻飘飘地踩着小快步,李二混不仅充分发挥想象,把今晚将要发生的事在脑海里放映了一遍,甚至还考虑了和那个少妇是做露水夫妻还是长相厮守、对方有没有可能再供给他更多的金银……等等之类的问题。尤其李二混觉得若能和这样一个显然十分富有的女子共同生活的话(其实是准备吃软饭),自己大可取消到省城去投奔那一表三千里的亲戚的计划。 
  不过,真的站到了吉祥客店门外时,李二混却止住了脚步——自己一路行来迹同逃难,身上衣衫褴褛不说,还有股子酸馊的汗味——万一因此惹得那少妇嫌恶,岂不是随后的美事都要泡汤?少不得该在幽会之前好好地泡上一个热水澡,再换套象样的衣衫才是上策。 
  如果放在一天之前,这些事对于囊中羞涩的李二混来说,显然是做不到的,不过现在他手中有了美人亲赠的财物,这可就好办多了。自来熟地找到一家当铺,李二混毫不犹豫地把那包珠宝递进了柜台。 
  后面发生的事情就完全逸出了李二混的想象,被当铺掌柜好茶好水招待了半天,李二混等来的并不是想象中的银票,而是一群如狼似虎的公人。 
  原来那批簪珥恰是这家当铺上午莫名其妙失窃的,老板正为此急得焦头烂额,李二混自投罗网 “送”赃上门,店家自然第一时间通知了官府。 
  被绳捆索绑地带入衙门,李二混少不得要大叫“冤枉”!不过对于他的供述,知县大人完全嗤之以鼻:以阁下这副尊容,会有人看上就已经够希奇的了,还倒贴你金银珠宝,难道是疯子不成?而且到吉祥客店的查勘也证实了知县大人的看法——从来都没有李二混形容的那样一个女子来过。最后在一顿板子之下,李二混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盗行”! 
  美人是会不上了,不过李二混去省城的计划倒还是如其所愿取消了,因为接下来有好几年的光阴,李二混都将在宿迁的牢房里渡过——牢里有吃有穿,不必再为衣食啦、赌债啦什么的发愁了…… 

改命 
   
  八月十五,中秋。 
  今天恰逢中书令史文清的五十大寿,身为手握实权的朝中重臣,史文清圣眷正隆,那些善于溜须拍马的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所以从清晨起就有大小官员络绎不绝地登门贺寿,等到入夜开席,酒宴更是从前厅一直摆到了后花园,各地官员奉送来祝寿的戏班、杂耍团、女优……纷纷在园中各处开演,丝竹清音夹杂着众人的喝彩声,以及时不时燃起的炮竹声,着实热闹非凡。 
  没有人注意到,今天的寿星公史文清虽然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但眼神里却有着难掩的焦虑和忧愁,只是碍于礼数,所以他还是勉强打足了精神,一直坚持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才嗒然若失的坐倒在残宴之旁,茫然出起神来。就连管家娘子来请示下,也是说了好几遍之后,史文清才反应过来:“……喔……全收拾了吧,我一个人到后花园静静,都不要跟过来……” 
  也许是因为刚刚经过了那样一场热闹的盛宴,白天繁丽荣茂的花园如今在月光中看起来,似乎也显得格外凄幽。每前行一步,史文清的脸色就愈加黯淡起来,不知不觉中他踱到了湖心亭畔,抬起头看着天上又大又圆的明月,良久才深深地吁出了一口长气。 
  三十年了……三十年前的那一晚,也是这样清亮的月色…… 
   
  “真的可行吗?”三十年前的史文清还只是一个不第的秀才,此刻正焦急地看着眼前的汤道士,等待他的答复。 
  “先生大可放心,待贫道作法之后,重新为你书写一张庚帖,包你立时平步青云!”掸了掸手中的拂尘,汤道士给出了让史文清激动不已的答案。 
  今天正逢中秋佳节,傍晚时分,在京中候考的史文清被朋友们拉着外出观灯赏月,最后逛到了西城门的莫嗔观,便有人提议说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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