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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新聊斋-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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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岸上的人如何呼喝,水里的人却似乎充耳不闻,依然埋首于水中,悠闲地随着水波飘浮。 
   终于有人觉出了不对劲——哪有人凫水能支撑上这么久的时间的——几个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跳进了河里向着同伴游去。刚一靠近,便都急着去拉扯孙大头的发髻——大家的心思都是一样的,孙大头在水里泡了这么久没动静,十有八九是已经溺水了,当务之急自然就是要让他的口鼻先离开水面。 
   几个人铆足了劲提住发髻一拎,只觉手底下出奇地轻——一个头颅轻飘飘地顺着他们的大力提扯一下子跃出了水面,已经被河水泡得发白的脸上五官扭屈,惨淡的血水混着河水滴滴答答地顺着几个人高举的手臂直往下淌。 
   不等这些倒霉的人发出恐惧的叫声,河岸上那些看热闹的人已经抢先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惨叫声——河水推涌着波浪一节节地扑上堤岸,把几节手臂、大腿……一一抛散在地,有些胆小的人几乎连叫都没叫出来就吓晕了过去。 
   惨案惊动了官府,知府大人很快带着捕快忤作赶了过来。经过勘验拼检,忤作判定那些断臂残肢正是属于失踪的阿五和孙大头,尸骨的断茬处异常平整,显然是由极锋利的刀斧斩切下来的。 
   这就怪了,这一带山崖下的河水清凉明净,所以每逢夏季总有不少人来此戏水纳凉,有时候会达到数百人之多,众目睽睽之下,行凶者别说是杀人了,就算要暗藏利刃也是件极大的难事。 
   知府大人拈着胡须犯起了愁,这时资格最老的刘师爷过来提醒他——恐怕还是这河中有什么跷蹊吧——一语提醒梦中人,知府大人立刻下令闸断河水上游,排空整条河流。 
   轰响如雷的水流被截断了,知府大人抽调了十数台车水机过来,日夜赶工,十几个时辰之后,河水渐渐干竭,露出了河面下深黯黝黑的石崖。 
   “快看——快看——”大家不约而同的叫了起来,只见崖上本来被河水遮掩住的地方,露出了一个深不见底的石洞来,洞口安置着一排转轮,再仔细看,那些转轮的轮叶竟然都是一把把的利刃,虽然在汹涌的河水中不知存在了多少年,却仍然耀白明亮得恍如霜雪一般。 
   捕快们花费了不少功夫,才将洞口的转轮拆除干净,接着小心翼翼地摸进了洞里。老半天才从里面抬出了一块小碑,上面的刻字曲曲弯弯,谁也不认得。 
   “什么鬼东西呀?”围观的民众议论纷纷。 
   还是刘师爷见多识广,皱着眉头看了半天,良久才道:“我看这是汉篆吧……这几个字……好象是……曹……曹孟德……墓……” 
   最后几个字刘师爷简直是叫出来的,府台大人听了也大吃一惊,此地千年之前本是东汉的许都,这一点倒是早就有所耳闻,只是没想到曹操百年之后竟然把墓地做在了如此隐秘的地方。如果不是因为洞口转轮连伤二命,引得自己一时兴起车干了河水,那即使是再过千年,恐怕也没有人会发现这个秘密。 
   既然知道了是曹操的坟冢,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许多。不出意料的,捕快们陆陆续续从冢洞中抬出了数量巨大的金银珠宝,其中大半自然收归国库,府台大人自己和刘师爷等一众下属也少不了有所分润,阿五和孙大头则由官府出资收敛。府台大人又每家给了二百金的恤银。一时之间可以称得上皆大欢喜。 
   古人曾有诗云:尽掘七十二疑冢,必有一家葬君尸。曹孟德生性奸许,自知生前作孽太多,生怕死后被仇家掘坟挫骨,所以遗命在天下遍设疑冢,以避后仇。民间俗传,说他共有七十二处坟冢,又有谁能想到,曹孟德的真正埋骨之处竟然犹在这七十二处之外?不过纵然是如此的奸诈又有什么用处呢?千年之后,仍然逃不过破棺散骨的命运。 

离乱 
   
   
   徘徊映歌扇…………… 
   ……………似月云中见 
   相见不相亲…………… 
   ……………不如不相见 
   隐隐的乐声从远处传来,因为隔了一片楼台水榭,本来清丽端方的乐曲显得格外的柔靡婉转起来。 
   “相见不相亲,不如不相见……”咀嚼着歌中的词意,英汝良怔忡起来,眼前不知不觉浮起了一张素白的容颜,美丽的眼睛里永远带着微微的笑意,仿佛会说话一般,有时候被自己看久了,便会不好意思地抬起手来掠一掠鬓发,那种不自禁的娇羞总是让人忍不住怦然心动。 
   “怎么啦?又在想老婆啦?”一只手在英汝良肩上轻佻地拍了一下,打断了他的暇思:“要我说,这里的小娘们哪个不是国色天香,随便挑一下,都比她强多了!” 
   英汝良皱一皱眉,不用回头,也知道那是同为书记官的朱明安,虽然只不过比自己早来了一个多月光景,却显然已经安天知命,很是享受起眼前的日子来了。 
   ——陷身在这代州城里,已经有一年多光景了。自从老皇驾崩,皇叔安靖王趁着新君登基未稳,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在属地举兵造反,几年间和朝廷的拉锯战打得天翻地覆,不少绿林豪强们趁势也拉扯起各式各样的旗号割地为雄。 
   英汝良本来是携妻到此地投靠舅舅程管之的,程管之在府台大人幕下作书记,颇得看重,所以特地写信叫外甥前来共事好谋一个出身。没想到刚走到开州,妻子谢氏就因为水土不服生起病来,英汝良担搁了几天,见谢氏的病一时好不了,便在开州城内找了间老字号的平安客栈,托店主郑福照看,自己先赶了过来。谁知前后相差了这几天,舅舅却随府台升迁调职去了广西,紧接着郑福也赶过来送信说谢氏已经一病身亡。 
   连遭不幸,英汝良无奈只好叫郑福先帮忙把亡妻灵枢送回老家落葬,自己则准备还是转道去广西投靠舅舅,没想到城就陷落了。听说领头的强盗本是这一带有名的水寇,见安靖王势大,便举兵投靠,还被封了一个什么“永宁候”的伪职。 
   所幸这位永宁候对文人秀士倒是颇为看重,手下聘了十数名秀才,替他管写往来文书。英汝良也被看中,他便无可无不可地留了下来。只是怕将来会有后患,所以被录用的时候依从母姓,捏造了一个程文的假名。本来只是暂图一个栖身之所,没想到时光荏苒,时间一过就是年余。 
   虽然此处生活安逸衣食无忧,但客中孤寂,英汝良每一想起亡妻,心中就觉凄楚万分,同僚们知道他的心事,却也无从安慰。 
   “听说你和你老婆也只不过同床共枕了三五夜而已,哪里来这么深的情意?难道真的是一夜夫妻百日恩不成……哈哈哈哈……”朱明安看英汝良转过脸去不说话,更是说得起劲。 
   “你……”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厌恶,英汝良霍然转过身,正要发作,一边的同僚们见势不好,早过来按住了他。 
   “听说又新来了一班小妞,我劝你呀还是趁早去挑一个好的吧……”朱明安见了众人的神色,也自觉得没趣,自顾自地说了几句下场话,扬长而去。 
   “算了算了,何必和这种人一般见识?”见英汝良仍然一脸怒色,大家纷纷劝道。 
   “是啊,这种人天性凉薄,和他说什么都是白搭……” 
   “听说他自己的老娘和妻子还扔在老家乡下没接出来呢,也没见有书信去交代一声……唉,这世道,也只有这种人才快活得起来……” 
   “唉,我的家小也失散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重聚……” 
  “我也是……” 
   大约是都想起了离散的亲人,一时间众人都沉默起来,只剩下缥缈的歌声还在隐隐传来…… 
   ……相见不相亲…… 
   ……不如不相见…… 
   
   “干——干——谁也不许剩下一滴——”举起了杯子,永宁侯先自仰头喝净了杯中的酒。 
   席间的众人也纷纷举杯喝了起来。 
   “好,这才是男儿汉,来呀——”永宁侯一挥手,两厢里早已候下的歌姬们燕行而入,随着乐声翩舞起来。 
   ——刚转过年的时候,朝廷终于扭转了颓势,逐渐收复了大片失地。大概也知道这样的风光不可能长久下去,本来就淫奢豪侈的永宁侯索性更加纵情起声色来,不但下令加紧在各地掳获金帛女子,府中更是三日一小筵五日一大宴。逢到他兴致好的时候,甚至会在筵上随意指派歌姬给下属过夜。象朱明安之流,每逢此时总是摩拳擦掌,生怕落于人后。而象英汝良这样别有怀抱的伤心人,却哪里提得起这份精神?所能做的,也只有大口喝酒以求一醉解千愁罢了。 
   扫了一眼朱明安盯着歌姬们目不转睛的丑态,英汝良不屑地别转了头,可四周触目所及,却都是象朱明安那样满脸兴奋的文武群臣,要不就是那些扭捏作态的歌姬们……浓厚的脂粉……暴露的衣着……强作的欢颜…… 
   ——可怜,都是好人家的女儿呢,被掳到这种地方,如果不是抱有必死的刚烈之心,所能做的,大概也就只有象这样如同娼妓一般任人挑选。 
   ——可是自己又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她们呢?虽然身为七尺男子,但当大难来临,还不是一样惮死失节,做了什么永宁侯的书记? 
   默默地出着神,英汝良忽然在那群歌姬中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由不住心头一跳。 
   ——素白的容颜,仿佛会说话一般的美丽眼睛——不过此时却再也没有了一丝笑意,而是含着千斛惆怅一般,低垂着眼帘。 
   大约是觉察出了英汝良紧盯不放的眼神,那名歌姬也向他扫了一眼,两个人目光相对,都是一样的惊诧。 
   “程兄好眼光……”近旁的朱明安见英汝良呆呆地盯着那歌姬发愣,凑过来道:“我已经打听过了,这是新来的这批歌姬中最漂亮的一个,叫莺娘……嘿嘿……终于有人让你动心了……” 
   “小人……”在心中骂了一句,英汝良也自释然,妻子谢氏早已在年前病故了,现在已经葬在老家,怎么还可能白昼现形?总是物有相同人有相似,只为自己思念亡妻过度,才会把别的女子误认为了妻子吧。 
   筵会临近尾声的时候,永宁侯照惯例又分派起那些歌姬来了,十分凑巧的,果然就把那个莺娘指给了英汝良,弄得朱明安一脸艳羡之色。 
   走出庭院,英汝良回过头去,只见莺娘低着头远远地跟在自己身后,不由叹了一口气,叫过随侍的小僮,吩咐道:“你送莺娘回去吧,告诉她不用来服侍我。” 
   “是,程先生。”小僮领命而去,隐约地还能听到他对莺娘的说话声:“那位程先生可是个大好人……” 


“啊呀,程兄可真是不容易啊,美人当前,还能坐怀不乱。”知道了英汝良拒绝莺娘的事,朱明安特地一大清早就跑了来:“早知这样,不如……嘿嘿……让我拔个先筹……” 
   “亡妻过身才一年,所以我眼下还不想再近女色。”虽然极度地厌恶朱明安,但看在同僚的份上,英汝良竭力捺下了性子。 
   见英汝良脸色阴沉,朱明安讪讪地走了开去,英汝良看着他的背影,苦笑着摇了摇头。 
   是啊,对朱明安那样的人来说,为一个死了的女人守节,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何况,又是那样一个过门三年,真正有肌肤之亲却还不到半月的女人呢? 
   和谢氏成婚只不过七八天光景,母亲就卧病不起,英汝良是遗腹子,自幼和寡母相依为命,自然十分孝顺。在病床边衣不解带地服侍了大半年,母亲终告不治。英汝良伤心之余,依据古礼和谢氏分居两室,以替母亲守孝一年。好在谢氏十分明敏懂礼,从未因此口出过一句怨言。 
   一年孝满后未过两天,谢氏的弟弟因为要出远门,又把母亲送到姐姐处。英家屋宇窄小,英汝良只好让岳母和妻子共居一室,自己在外间搭了一个地铺。这样又过了一年多,好不容易舅舅程管之来信提携,本来是因为不想再和妻子分离才带着她同行,没想到半路上又劳燕分飞天人永隔。 
   “天意弄人啊……”在心底深深地叹息了一声,英汝良强打起精神,研墨批改起公文来。 
   
   “快快快……”诺大的永宁府里乱成了一团,在苦苦支撑了一段时间后,安靖王终于兵败如山倒,在老家自刎身亡了。元凶授首,剩下各地名目繁多的伪王伪侯们自然也纷纷树倒猢狲散,死的死降的降,溃乱成了一片散沙。 
   永宁候对此倒是看得很开,反正荣华富贵他也尽情享受过了,大不了再回去当他的水寇:“老子到哪都是一条好汉!” 
   只苦了府中那些女子,自从被掳入王府中,有不少人已经很安于这种穿金戴银的富贵日子,大概从没人想到这种好日子只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此刻一个个花容惨淡,哭哭啼啼地央着永宁侯带自己一起撤退。 
   “去去去……”永宁侯此刻哪里还有怜香惜玉的心情,甩开了那些女子,一路指挥着手下将大批的金银装上了船。 
   总算他对读书人还有几分敬重,虽然是在这样危乱的时候,倒还不曾忘了他们。不但给每个人分发了二百金的路费,还派了一艘小船将他们送到代州城外的某处湖荡中藏匿了起来。 
   “等官兵入城安定后,你们也各自寻路逃生吧,不然恐怕会被以叛党之名抓起来杀头的。”交待完了这些事,这位永宁侯带着一批心腹手下扬帆而去,很快就消失在了水天交际之处。 
   在湖荡中躲藏了一夜,果然天还没亮官兵的大批船队就开拔到了。说起来官军其实和强盗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三四个时辰的功夫,已自搜刮了不少永宁侯来不及带走的金银财宝,那些被抛下的女子自然也成了他们的战利品,一个个绳捆索绑地拉上了官船。等待她们的命运可想而知——作为贼属,她们将被分发给有功之臣,甚或是贱卖为官娼,而在此之前,她们更将遭到无数的欺凌和羞辱。 
   “啊呀,你看,这是春红……这是水仙……这是柳意……”虽然是在逃难中,朱明安仍然改不了好色的毛病,隔着密密的芦苇,竭力辨认着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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