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赴大清爱上你(清穿) 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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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静惜
【文案】
幸福很轻,所以它在天堂 ;痛苦很沉,所以它在地狱;既幸福却又夹杂着痛苦的,可能就在这个叫做人间的地方吧。 我们生存在人间,所以,我们享受幸福的同时不得不忍受着痛苦。
她,二十一世纪的新生代女性,却被月老座下的小童闹剧似地系错了红线,于是她穿越了。
一个恶魔与天使合成体的男人,又一个对她默默付出的男人,她要如何选择?
而那个犯了天规的小童,被玉帝打入轮回,重生于某女回到的三百年后,在这大清朝这月老座下的小童又该何去何从?
且看静惜的《奔赴大清爱上你》,一个万年穿不烂的清穿故事。
【炫|书|网】现在才发现某静原来是个慢热的人,于是,某静的清穿也慢热了。虐呀,后面才开始,越虐越健康的说。话说,这是某静第一次写清穿,有什么不合亲口味的,灌水交流吧,不过某静还是比较喜欢鲜花的,嘻嘻。
于语穿越啦。
A市的蓝月酒吧。
台上的女孩随着音乐响起,轻起朱唇,一首带有淡淡哀伤的《一辈子的孤单》唱出。是了,她就是本文的女主角,于语。
于语,23岁,大学刚毕业,现在某酒吧做钟点歌手。
唱罢歌曲的于语脱下舞台服装,踢掉高跟鞋,擦去原本就淡淡的妆容,拆下头上的饰品。换上自己的白色T恤,穿上洗的有点发白的旧牛仔裤,蹬上自己的白色帆布鞋,扎好马尾辫,准备下班。为什么今天她只唱一首呢,那是因为今天对于她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六月初六,她的生日。
走在下班的路上,于语心想,好久没有过生日了吧?
话说,这二十三年来,就于语那个个性脾气没有交上一个朋友,就算以前的同学们也和她说不上两句话,何况现在已经毕业了。二十三年了,自于语有了记忆,只过了六年的生日。这六年的生日却也是在孤儿院里渡过的。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于语养成了孤辟的性格,导致没有人愿意和她接近。其实于语又何常不想交朋友呢,只是她自己并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态度和人相处而已。
“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手机铃声响起。于语翻着挎包,心想这时候会有谁打电话呢。打开手机,看见来电显示,是院长妈妈。
“院长妈妈,”于语亲切地叫着,是呀,要说自己的亲人,那这唯一的名额便是孤儿院的院长了。
“小语,生日快乐。”院长妈妈慈祥的声音响起。
于语听到这个声音,不禁鼻子一酸,是呀,也只有院长妈妈能记得自己的生日。“嗯,谢谢院长妈妈。”于语深吸了口气,用平静的语气说道。
“记得要吃蛋糕哟,叫上几人朋友,聚聚,知道吗?”院长妈妈嘱咐着。
“会的,刚才还有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已经在KTV订好包间了呢,你就放心吧。”于语撒谎说。
“这天儿越来越热了,买个空调吧。不用老往院里送钱,你自己要好好照顾自己,还有……”
“好啦,好啦,院长妈妈我长大了,早就会照顾自己了,怎么还像说小孩子似的。”于语语气有点不奈烦地说,其实这时候的她早已泪流满面,不禁用不奈烦来掩饰此时的情绪。
“在妈妈这里你永远是小孩子,记得要好好照顾自己……”
“嗯,嗯,我挂啦。”于语打断了院长的话,赶紧挂掉了电话,此时的她才低低的抽咽起来。
“于语,你要坚强,院里还有那么多弟弟妹妹等着你去照顾呢,”于语猛地擦了下脸上的泪水,“好啦,于语,今天你生日,破费一下去买个蛋糕吧。于语,加油。”
于语拎着自己买的小蛋糕回了小出租房,抬眼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晚上十一点了,得许愿吹蜡烛,生日还差一个小时就过了。于是,于语麻溜地摆好蛋糕,插上蜡烛。闭眼,“今天我于语生日,我要许愿啦。第一,保佑院长妈妈身体健康。第二,保佑院里的弟弟妹妹们平安。第三,保佑我……”于语这时才想到,要保佑自己什么呢?这几天晚上看穿越小说看的很好奇,何不穿过去看看,去哪儿呢,去大唐看看武则天?去看杨贵妃?要不……眼看那几支小小的蜡烛快要燃尽,于语不禁问自己“我去清朝”那个“呢”字还没有发出声来,于语只觉得脑袋一阵眩晕。
当某女睁开眼想看看怎么回事时,她蒙了。现在怎么天亮了?自己许了一个愿就许到天亮?话说,自己也太能耗时间了吧。不对,这是哪儿?不是自己的屋子呀。
不是真穿了吧。吼吼,我的天,我的地,我的小心肝呀。“哈哈,我穿了”她大叫了一声。当她吼完这才意识到问题,“我并没有说要穿哪个朝代去呀?”于语环顾一周,“这是哪儿呀?”映入眼帘的俨然是个古香古色的大园子。
怎么别人都穿进什么格格,福晋身体里,我怎么穿进这个破园子里了,再看看自己,还是那身衣裳,白色T恤,紧身牛仔裤,白色板鞋,身体也穿过来了?也好,真怕进别人身体里,天天顶着别人的身子还不疯了呀。这里不是某个大官的园子吧?便找了个干净石头坐了上去,怎么办呀?谁也不认识,我也想穿过来马上就有个小姐,格格做做呀。
“喂,你是谁?”
她抬头一看,一个大约六七岁的小屁孩,穿的……呃……这大热天的也不怕捂出痱子?不对?这是古装?古装?再仔细一那小男孩儿,这不真真儿的月亮门头吗?
“啊——”她大叫着。
她这一叫不要紧可把那小男孩吓了一哆嗦。
“喂,你吓我一跳,你是谁?是这别院的丫鬟吗?”他问。
于语捂着心口,怕心脏兴奋的蹦出来,“啊哈,莫非真到清朝了?”她心想着。
“问你话呢?”小孩儿不耐烦地说。
“啊?不是,不是,不是丫鬟。小弟弟,我问你,这是大清吗?”于语想要确认一下自己真的穿了。
“当然是大清了,”小孩说着,心里却在想,这女人莫不是疯子,看她穿的成何体统。
“大清,大清,真的是大清。”于语一脸欣喜地说着,当她认知到自己这个样子可能很憨时,才故做咳嗽地说,“那个,小弟弟,我是从国外来的。我在外面看着这园子不错,就从狗洞爬了进来,你们家不会介意吧?”于语赶紧地解释说。
“狗洞?哪儿有狗洞?”小孩儿左右看了看。
“啊?”于语正想要怎么圆过去这个慌呢。
就听小男儿问,“喂,你身边的那个是什么东西?”。
于语赶紧看了看身边,“哇靠!这不是我的吉他吗?”
“吉他?也是国外的东西吗?做什么用的?样子倒和琵琶有点相似,是用来奏乐的吗?”小孩说道,“还有我叫晖儿,你呢?”小孩儿诚肯地问着。
于语心想这里是大清,我换个名吧,反正我又不喜欢自己亲生父母留下的于语这个名字,“我叫静雪,晖小弟真聪明,这就是用来奏乐的。对了,我出来也有一会儿了,先走啦,晖小弟”
“静雪?哦,那我叫你雪姐姐吧,雪姐姐,我送你吧。”小孩儿就是善良。
于语正愁怎么出去呢,不知道有没有狗洞。“好哇,小弟,那我不溜狗洞行吧?”
“当然啦。”晖儿在前面带着路。
“靠,这园子还是大呀”于语心里想。
“雪姐姐,到了,记得有时间来找我哟,拿着这个就不用从狗洞里来了。”说着递给于语一个玉佩。
“晖儿,再见。”于语高兴的道别。
作者有话要说:本书来自'③üww。сōm'汗~~就这样穿了???
当东西
于语背着她可爱的吉他出了那个园子,专门看看了大门前。“晖园”她低念了一下。她怕真在这儿混不下去了到时候就再来找小晖儿。
于是,于语背着她那混饭吃的工具走在清朝的大街上,心里不时有种窃喜,“哈哈,我在清朝了。”于是一会儿看看旁边的小摊儿,一会儿看看街边的商铺。“嗯,清朝真的和我们那时候不同,不同样。这古香古色的,就算在江南水乡也看不到这种有韵味的地方。”于语小声嘀咕着,然后猛地拍了下脑袋,“我傻了吧,那人工修复的怎么会和这真真的实实在在的古代相比呢。我真的傻了。”
于语就这样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好奇地看着周围的景物,就这样走了一阵。于语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因为每当她走过的地方都会引来一阵窃窃私语。她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大婶大妈们,这些人竟在她背后指指点点。于语心想,我哪儿不对了?这些人怎么看怪物似地看我?难道我长尾巴了?然后于语怀疑似地看了看自己身后。
“世风日下呀!”一个男声打断了于语的思考,只见身边卖字画的书生模样的男人摇了摇头继续作画。
于语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我怎么没想到呢?”于语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还穿着穿来时的现代衣服,虽然只是露着胳膊,但是在这古代人的面前自己这样恐怕已经被看成风尘女子了吧?现加上这特殊的发型……想到这儿于语不敢再往下想了。“我可真是傻的可以,怎么没想到在小晖儿那儿借件女人衣服呢,这可怎么办?”于语上愁地皱着眉头。
于语轻轻问着旁边的那个书生,“大哥,对不起,打扰一下,我刚从国外回来,不懂咱们大清的着装,请问这附近哪儿有卖成衣的?”
书生抬眼看着这个花一样美丽的女人,心想,这也不能怨这位姑娘了,看来是自己想岔了。这姑娘刚从国外回来?国外?看来这姑娘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呀。
“那个,大哥……”于语看着这个书生盯着自己但又不回答自己的问题,于是不得不又叫了声大哥。要是换了以前,于语看别人不搭理自己,自己早就扭头就走了,再说换以前自己也不会这么低三下四地打听路呀,那时候有定位仪,有地图。
“哦,真是对不起,书生错怪姑娘了,书生还以为……”书生一脸愧疚地说。
“不怪大哥,只怪小女子从小生活在国外,却对自己的故乡的着装毫不知道。小女子甚是愧疚。”于语这才发现原来近朱者赤是这么来的,看自己和这酸书生在一起,也会自称小女子了,那个汗呀。
“姑娘真得得卖件咱们大清的衣服了,不过话说回来,这国外的衣服还真不是人穿的。”书生说。
“呃……”于语这才说了书生酸,谁知书生也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看来这个书生也是个假书生了。于语不想再浪费时间了,因为于语此时竟发现太阳将要西下,“大哥,您还没告诉小女了这卖成衣的铺子在哪儿呢?”
“书生啰嗦了,”书生这才发现自己有些逾越,便用手指着前面说,“姑娘穿过这条街往右拐即可见一家绣庄,既有布匹又有成衣。”
“多谢大哥。”于语很江湖的抱拳转身就走,但一想,不对呀,自己没有大清的货币,于是又折了回来,问,“大哥,可否先告知小女子这当铺在哪儿?”
书生看见折回来的于语便说,“姑娘要去当铺?”又看了看点头【炫|书|网】的于语,说“这绣庄旁边就有一家。”
“真是唠叨大哥了,告辞。”于语又很江湖地抱拳说,其实于语并没有发现书生面上的差异。
书生心想,没看出来,这女子竟是江湖中人物。若是让于语知道这个动作会引来这么个误悔,肯定会哭笑不得吧,这都是武打剧若的祸呀。
走在去当铺的路上,于语心想要当什么呢,早知道自己会穿到大清朝来,自己一定会像各个穿越女一样带上现代的小首饰了。哎,可怜呀,没有项链,没有头饰。你说于语为什么不想耳饰呢,因为她没有耳洞。“哎,当什么呀?”于语此时感觉头大。当于语不小心碰到腰间硬硬的东西时,不禁邪笑了一下,“有了,”于语迅速抽出腰间的东西。
不一会儿于语走到书生所指的地方,果然发现一家绣庄,绣庄的这边便是间规模不小的当铺。
于语把那东西搂在胸前,走进当铺。
正在打算盘的掌柜听到有响动,便备好笑容迎客。只见一个穿着怪异的女子背着怪异的东西,双手还搂着个奇怪地东西走了进来。
“掌柜的。我要当东西。”于语豪迈地把东西放在柜台上。
“要死当吗?”掌柜的双手拿起那长长的奇怪的物件装模作样的研究着。
“是,死当,你开个价”于语说着。
“十两银。”掌柜地看着手中的东西不肯放下,顺口说了个价,其实他并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物件,只是看做工,看样式便知这是个好东西。
“什么?”于语本来想,这东西在古代能当多少钱呢,想当初,自己在小摊上看着这个镶的满是水钻的腰带时可是狠了狠心花了二十块钱呀。没想到在古代竟会翻了好翻儿,不禁提高了声音,“你说多少钱?”
“若是不行,我得拿进里屋让东家再估一个价。”掌柜的心想这回也幸亏大东家在店里,不然这么好的东西,我还真不知道出个什么价位。
“好吧。”于语脸上显出不奈烦,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天哪,我白花花的银子呀,仿佛白银就在跟着。
于语看店家进了内堂,便坐在店里的椅子上看着街外来来往往的人门。
内堂。
“爷,小的看不出这物件到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