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记-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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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毛病,问题是现在犯真正糟糕,速溶咖啡袋飘飘洒洒掉到地上——还好,杯子里的咖啡粉没洒出来。
抱着杯子手脚并用勉勉强强的从茶水室正中间移到门后一个角落里,这种让人头大的毛病一犯站都站不起来,坐在地上可不大好看,速速躲起来为上。
一般来说,过个十分二十分,也就没事了。
然后,“砰”的一声,门响了。
有没有搞错啊,一来居然还是两个!
不过尚好,其中有一位是美女。
看样子,美女姐姐应该也是我们公司的,这样好看一张脸,没理由记不住,但是我虽然对这张脸印象很深,却不知道她的名字。
下次一定要记得问问。
美女姐姐身边是某位男士,说某位,是因为在我这个角度,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见他浅灰色的西装裤,裁剪和面料都极其讲究,鞋子色泽柔和,偏又亮光可鉴。
美女姐姐走到他身边,似乎伸手去倒水的样子,微微一弯腰,淡淡的香味飘了过来,简洁明了,带一点中性味道,是很适合她的CKONE。
而美女姐姐空出来的一只手,却是轻轻搭在了那名男子的手上。
说实话,这一场面真是赏心悦目之极,美女姐姐的一双手粉漂亮不提,那男子的一双手,天,一个男子怎么有这么好看的一双手!手指细长骨感、指甲修剪的整齐精致,手腕清瘦,银灰色衬衣的袖口微露一块薄薄的白金腕表,线条极是流利。
这副美景看了还不到半分钟,那男子却轻轻的把手拿了开去。动作虽轻却坚决。偏偏连这样的动作,他都做的很优雅,丝毫不给人拒绝的难堪之意。
多放一会儿啊!我在心里大叫。
当然,没人理我……
美女姐姐笑一笑,似乎也不是很在意的样子,拿着杯子自顾走了出去,背影风致楚楚,步履摇曳有致。
我正看得入神,一个颀长身影忽然挡住了我的视线。
然后那个人影弯下身,声音温文体贴,却遮不住其中的几分焦急,“清明,你怎么了?”
原来是他,
怎么偏偏是他。
我怔一下,“潘白华,你认得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公司里几百号人,我就不信他一个个都记过来。
话一出口,才想到这句话说的太没水平,连名带姓的称呼他首先就不对,再说,就为今天并列第一的事,他知道我也没什么希奇。
但是潘白华笑了,吹皱一池春水那种清浅的笑,很真很好看,“地上那个咖啡袋子,是你掉的吧,你向来只喝这种咖啡的。”
我忽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端着咖啡潇潇洒洒的走回自己的座位,没什么特别原因,可是说不出的开心。要不是在公司里,唱首歌的心情都有。
“清明!”身后有个同事喊我,声音还不小,搞什么,大堂里这么大叫。
没理他,继续向前走。
“清明!”声音又大了些,这次似乎是几个人一起喊。
只好回头看眼,却忘了前面有个台阶,一边回头一边走的下场就是——
那个神清气爽心情愉快的清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倒在地上呈大字的奇怪人形……
同事ABCDE战战兢兢的围过来,“清明,我们刚才看你样子太不正常了,本来想提醒你前面有个台阶的……”
我欲哭无泪地从地上爬起来,我我我……我今天刚获得的全公司女性票选最有魅力榜首我的形象啊啊啊!
更惨的是,晚上又被人敲大餐,几个平时要好的同事凑过来,脸上的笑怎么看怎么是不怀好意。
“清明,票选第一连点儿表示都没有?”同事A。
什么表示?我请你喝杯速溶咖啡算不算……
“我可是投了你一票啊,还不以行动来感谢我!哦呵呵呵呵……”同事B。
这种BT笑声,你一定是最近药师寺凉子看多了……
“你确定你真的不请客,你真的敢确定?”同事C。
我敢说确定么?就算我敢说,你也先把手里那把小菜刀放下好不好……
由此可见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你看同样是第一,怎么没人有胆去敲潘白华?
一边想,我还真把这句话说出了口。
“那么,一起去吧。”温和好听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
“好啊,那就一起去。”我下意识的答了一句,等等,不对!
大惊失色的转过头,“潘白华,你从那里冒出来的!”
说这句话的下场是被一群同事敲头,附带强迫要求道歉,好在潘少并不在意,还颇有兴致的和大家一起商量去哪里。
最后敲定的地方是公司附近一家小酒馆,酒水价位不高,老板娘三十多岁,长得满漂亮,而她拌的小菜简直是天下一绝。
几个同事都很开心,敲来的饭吃起来自然开心,何况又有潘少在场,他是那种很温和随性的上司,至少看起来如此。长得又好,几个同事都围在他身边。
正好,找个安静角落坐下,要了小半瓶伏特加,又管老板娘要了一堆冰块加进去,有一口没一口的喝。晃晃杯子,浅淡灯光照到杯子里的冰块里,闪闪烁烁。
一口喝掉杯里的酒,咯吱咯吱咬着冰块,味道不错。
还是喜欢烈酒。
“老板娘,放点音乐吧。”有人叫着。
老板娘“啪”的一声打开了音响。
很清澈的声音,是最近某部大热电影里的插曲吧:
“想你的时候,抬头微笑,
知道不知道。”
那边的一群人里,一双极清俊的眼睛含笑看了过来。
没天理,他抬头一笑,笑的真是好看。
喝完酒,将近半夜了,几个男同事好回家,其余的三个女孩子,两个是一路,还有一个家就比较远了。这个时候自然是英雄送美的好时机,我很想开口,问题是那个女孩眼光烁烁,一直看着潘少。
潘少果然知情知趣,微微一笑,“我送你回去。”
女孩子霎时红了脸。
事情到此就算告一段落了,我正要打车回家。潘白华忽然一把拉住我,“清明,我和你家顺路,一起送你回去吧。”
开什么玩笑,我对当灯泡没兴趣。不过那女孩子倒是很兴奋的看着我们。想想也是,本公司最有魅力的两大帅哥一起送她回去,难怪她变成星星眼。
潘白华抓住我的手腕,硬是把我塞进了前座。
他原来力气不小,可是刚才那个动作,别人只会以为他扶了一下我而已。
一路上,三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潘白华驾驶技术相当不错,车开得又快又稳,不过恶意如我,宁可相信这是他的车比较好的原因。
夜色沉静,街灯光带一样从窗外滑过,车里放了音乐,不知是什么名字,很柔和的感觉,水样的荡漾。
真好真好,我抬眼看看身边的潘白华,银灰色衬衣的袖口微微挽起来,领带放松了一些,上衣随意的放在一边,他酒喝的并不多,不显疲惫醉意,反有种意外的放松闲适之感,侧面的线条极其温文细致。
一切都很好,只除了一件事……
把女孩先送回家,潘白华和我都下了车,直到那女孩家里的灯光亮了起来,潘白华才转回头,淡淡一笑,“清明,我们回家吧……你怎么了?”
其实没什么大毛病,我只是有点晕车而已……我错了,是晕的很严重……
冲到一个角落里,我很没面子的吐起来。
一只手轻轻拍着后背,声音略有点责备:“清明,你怎么不早说……”
他的手真温暖。
好不容易站直身,他叹口气,递过一瓶矿泉水和一块手帕。
反正最糟糕的一面也被他看见了,我先接过水漱漱口,再拿过手帕擦擦脸。现在这年头,用手帕的人越来越少了,大家似乎都习惯了面巾纸。当然,我也一样。
可是内心深处,我还是很喜欢手帕的,就像那种泛黄的旧照片一样,用手帕的男子,有种不可思议的风雅和怀旧之感。
再仔细看看,居然还是真丝的,给我用真是可惜。
“去我家吧。”他声音很温和,“我家要近些,你晚上喝了半瓶伏特加,本来就不舒服,该好好休息的。”
我喝了多少酒你怎么知道的?
这次车开的慢了些,车窗也打开了,加上他家不远,所以我竟然没怎么晕车。
虽然事先也有思想准备,真进了他家门,我还是吓了一跳。
果然……果然老板天生就是压榨员工的吸血鬼啊!
很不客气的甩掉鞋子,跑到客厅中间那只一看就非常非常舒服的米色大沙发坐下。
潘白华倒了一杯热茶过来,是清香四溢的碧螺春,我伸手去接,一时间竟然陷在沙发里起不来。挣扎了两下,正在我认为第三下一定能站起来的时候,潘白华却笑了,把茶杯递到我手里,“你先喝点水,我去给你做点东西。这么晚了,一定饿了吧。”
你做的东西……确定能吃?
当然我还不至于小白到把这句话也说出口。
过了没多久,潘白华端了一只玻璃碗走了进来。非常清爽的一碗面,细长洁白的面条,上面点缀着几片碧绿的青菜,还没走近,一阵鸡汤的鲜美香味已经飘了过来。
我霎时双眼发亮,潘白华,你真是个好人^^
这次学乖了,我也不假装客气站起来接个碗什么的,他直接把面放在沙发前面的小几上,我低下头,抄起筷子就开吃。当然其中也不忘表达一下感激之情,具体说来就是把“潘白华,你真是个好人!”这句话重复了五遍。
发现现在好象叫他名字成习惯了,好在他似乎并不在意。
潘白华一直笑笑的看着我吃东西,没怎么说话,不过看他神情,倒是很高兴的样子。
吃完面,我连刷碗的机会都没有,他三两下收拾好一切,去放了洗澡水,“清明,太晚了,今晚住在这里吧,明天是周末,也不用去公司。”
我看看表,已经1点多了,换句话说,已经是“明天”了^^
“可是我没有睡衣。”提出一个很实际的问题。
“里面都准备好了。”他笑笑。
你不会做到这地步吧,我会胡思乱想的……
毫不夸张的说,他的浴室和我刚来这个城市时租的房子一样大,资本家!
但是——实在是很舒服啊!我在浴缸里泡了快一个小时,直到潘白华以为我出了事跑过来当当敲着门,我才想到要出来。
果然有一套崭新的内衣放在一边,另一套淡蓝色睡衣却是半旧的,有点大,看样子应该是他的。
把袖子挽了挽,踢踢踏踏的走了出来,潘白华正在整理床单,“清明,我这里没有多余的客房,你委屈一点,和我睡一起吧。”
不要,我皱皱眉:“我可不可以睡沙发?”那张沙发真是太舒服了,赖在上面一辈子都没问题。
他不赞成,“你第一次来我这里,怎么可以睡沙发呢?当然要睡床。”
“反对!”
“反对无效。”
“为什么无效?”怒。
“我是你老板。”
“……”这时候你倒想起你是我老板了……
不过他的床也很舒服,被子柔软温暖,头一沾枕头,竟然很快就睡着了。平日里失眠严重,这次居然一点都没觉得。
早晨醒来时一定要记得问问他的被子是什么牌子的,沙发我买不起,这个大约还是买得起的。我迷迷糊糊的想着,就这么睡着了,耳边呼吸温热,似乎是潘白华对我说了些什么,可是我一句都没听清。
第二天醒来时,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醒得很早,因为房间里还是暗暗的,再一看不对劲儿,暗是因为拉了窗帘,手边的手机显示的很清楚:10:30!
一翻身从床上爬起来,身边是空的,想必潘白华已经起来了。啊……不对,我的衣服呢?
翻了一圈,哪里都不见我的衣服,终不成让我去穿潘白华的衣服,他的衣服出点问题我可赔不起。没办法,只好穿着睡衣下了床。
来到客厅里,潘白华正好端着一杯刚热好的牛奶走进来,穿一件乳白色的休闲衬衣,闲雅洒脱,看见我时温文一笑,风采如画:“清明,睡醒了?”
一时间,心脏不由也漏跳了半拍。
但是我岂是甘受美色(小潘:清朗泥过分‘|||)诱惑之人,“喂,潘白华,我的衣服呢?”
“送去干洗了。”他说得倒干脆。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不对,当然不对,我怎么回去!
看着我气急败坏的表情,他笑了,“下午衣服就能送过来,在家里多呆会儿不好么?”
“好……”不好也得好……等等,什么叫家里?是你家里好不好?
正想着这个问题,潘白华却把手里的牛奶递了过来,“先喝点牛奶,中午咱们再认真吃饭。”
你一定是故意的,知道偶最讨厌喝牛奶……
但是如果我不喝,没准他又会把“我是你老板”这句话搬出来,这个月的奖金我还想不想要了……
人生大事,奖金二字!我喝!
以一种大义凛然的姿势,我拿着牛奶一口气倒下去,潘白华有点惊讶的看着我,然后他问:“清明,这牛奶,过期了么?”
“……”
不过中午的饭真是让我吃了一惊,昨天晚上的面倒也罢了,今天中午却是三四道极其正宗的川菜,味道正宗到爆,超级爱吃川菜的我感动的几乎落下泪来。
“潘白华,你太强了!”我由衷感叹。
他很无奈的看着我,伸手揉揉我头发,“笨小孩,难道你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外卖么?”
这一句话一出口,两个人同时怔在了当场。
随即我低下头,大口大口吃着菜,不再看他。
他却叫着我的名字:“清明……清明……”声音很低,表情也略有些迷茫,眼神幽深如梦。
呵呵,笨小孩,笨小孩。
你这家伙,怎么还是这样叫我。
吃过午饭不久,我的衣服就送来了,潘白华似乎还想留我,我却不想多呆,找个借口,速速溜走。
周日在家里混了一天,没出门,泡了杯茶打开电脑百无聊赖的浏览着网页。我不是当地人,所谓的家只是租来的房子而已,大多数书都留在自己南方那个小城的家里,在这里想看书很简单,上网就好了。
在随手翻开的网页上,看到了这样的词句:
多应不信人肠断,
几夜夜寒谁共暖?
欲将恩爱度来生,
只恐来生缘又短。
好词,可也够郁闷,小晏不知那根神经不对了净写这些东西,干脆去看卫斯理的小说,热闹过瘾之极,又不用动脑。
可是,还是忘不掉。
周一中午,像平常一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