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青云怒刀之虎-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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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一喝酒,十之八九都是哭述着某某负心郎欺骗她们的感情、某某人得到之后,就连她们的名字都会叫错。
女人只想强调一句话,而且她们希望全天卞的女人都能了解:“全天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这是一个极端尖锐的问题,没有任何人能够解释,而往往解释这个问题的人——十之八九铁定不是个东西。
而且不是个好东西。
不是深具大男人主义,便是中完美主义者,要不解释这个问题的人,就是满嘴仁义道德的痞子。
因此,一个成熟的男人,他会沉默,或是淡淡的一笑置之!
这也难怪,很多事本就是愈描愈黑。
“沉默”是对付“雄辩”、“狡辩”的最佳利器。
至于男人?
最怕、也最不讨人喜欢的一种男人,便是酒后乱性的男人。
某些男人平日温文儒雅,俨然一副绅士的模样,三杯马尿下肚,你就必须把屋里的菜刀收起来。
因为你不收起来,很可能,你就是他的目标。
平日你们是换贴兄弟,磕头烧香,亦是同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只要他看不顺眼你,随时给你来个“鸿门宴”,叫你直的进去,横着出来。
这种翻脸就像翻书的行径,江湖中时有所闻。
喝酒会乱性的人,一定要回避。
而且二百公尺以外见着他,你更是需要先走一步。如此一来,则可避免祸事之发生矣!
无论你走遍大江南北、或是三川五岳,你绝不会看到一种场面。
那就是静。
死寂的沉静,沉静的可怕。
客栈里的人,没有任何噪音,没有划拳,静得即使一根针绰在地上,也听得清清楚楚。
众人只是淡淡的望了一下宋一刀,便低着头,继续喝酒。
店小二——不!
不能称他为店小二。
因为他不仅衣衫整洁,甚至连他的步伐都是那么轻巧,看的出来,他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所以他绝不是个店小二。
他缓缓的走至宋一刀桌前,道:“信物呢?”
宋一刀淡淡道:“什么信物我不知道,但我只知道一件事。”
“那就是……”宋一刀不等他开口,便又接着道:“给我上些酒菜,因为——我想喝酒。”
那人冷冷道:“没有信物本店无法招待。”
宋一刀更冷的道:“在下不需要你招待,喝多少算多少,绝不少你一分银于。”
那人沈吟许久,又道:“谁叫你来的?”
“刘湖!”宋一刀答道。
一声“刘湖”,几乎店内的每一个人都扬过来,望着宋一刀。
不对,这仅仅是短短的一霎那,个个又垂首而饮。
只有一个人。
一个二十上下的年轻人。
他穿着一身雪白衣裳,桌上“躺”着一把剑。
长的眉清目秀,只是双唇小而薄,嘴角微微上翘,显然是个傲气十足的人。
而且他充满着自信。
他不仅没有避开目光,甚至还直瞪着宋一刀。
瞪着宋一刀腰际的那把刀。
“既然是刘湖唤你前来,那便是客。”
此语一出,从偏房内走出三名花俏女子,手上端着些酒菜,轻举莲步,钮腰摆臀的上定酒莱之后,便消失在偏门中。
宋一刀正想拿起酒壶,那人微笑道:“我叫南希仁,乃是此地的总管,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宋一刀。”
南希仁干笑二声,道:“宋大侠年轻有为,能让刘湖引荐来此的人,无底下没几个、只是……不知你是否喝得起桌上的酒。”
宋一刀皱了皱眉,不解道:“这话怎么说?”
南希仁释释道:“凭武功喝酒,如此而已。”
宋一刀淡笑道:“只要我想喝,还没有喝不起的。”
话—一落,缓缓的斟了杯酒。“咕噜一声”一饮而尽。
南希仁神光一闪,喝声道:“三十五号”。
坐在窗口边,有名年约三十五、六的中年人,缓缓的站起身,缓缓的走来。
他人长的五短身材,横眉竖目,头上绑着白布条,脚穿一种唤做“木屐”的玩意儿,手提一把三尺六的武士刀。
“啪!”他竟然吐了口鲜血。
不!
不是的。
原来他嘴里咀嚼一种名叫“槟榔”的硬果,那种红色的液体,只是加上一种佐料的汁,如此而已。
他是名来自东瀛的浪人武士。,他瞪大了那双死鱼眼,用生涩的口语道:“杀死你。”
宋一刀光是看他这副打扮就已怒气上涌、粗粗短短的身材,若是他趴在地上,别人定以为他是条“猪”。
“碰——”的一声。
宋一刀推倒了身前的桌子,冷冷的望着他。
那名浪人轻蔑的一笑,双手握紧刀柄,死命的砍了过来。
刹时之间,冷风骤起、刀光突炽。
宋一刀略略回神,就有道耀眼的寒电迎面而来,他急忙向后退去。
虽然惊险的躲过浪人的一击,但他的衣袖还是被浪人的刀锋扫及,裂了道口。
“所谓先机已失”宋一刀不停的游走场中,寻找机会,寻找那有利的角度、短短的一瞬间那浪人身形一顿,口中骂道:“八格野鹿——”。
宋一刀需要的就是这一刻,他期待已久。
等待的时间似乎很长。
但他不在意。
他更有自信,这种跳梁小丑,总有耍宝完毕的时候。
就在“八格野鹿”一出的同时。
那浪人身形一顿,一把长约尺半的刀,已刺穿他的咽喉。
随着众人的一声惊呼,宋一刀早己将刀收了鞘、冷冷的望着他。
没有人看清宋一刀是如何出手的,那种速度几乎是超越人类的极限。
准确、快速、且又干净俐落。
一道血箭从浪人的咽喉狂飙而去,他瞪大的死鱼眼,充满惊讶,充满无奈、更是充满着怀疑。
他缓缓的倒了下去。
他死不瞑目。
因为他不相信,天底下还有人比他更快。
所以他死了。
——往往在死亡的前夕,才会彻悟许许多多平日不相信的事。
这便是:“铁齿”。
南希仁默默半晌,正要开口说话,那名身着雪白衣裳、二十上下的年轻人已先发声道:“所请照准。”
年轻人抓起桌上的剑,走至宋一刀身前四尺之地,干笑道:“阁下身手不凡,在下想讨教一招。”
话声一落,“唰”的抽出宝剑,或刺、或砍、或截、如狂风暴雨的狂袭着宋一刀。
他了解,他更看得很清楚,若是浪人适才没有那么一顿,宋一刀早巳躺了下来了。
所以他要先下手为强,让对方没有机会反击,如此一来,自有十分的胜算。
他一向很有自信。
虽然他在组织中名列十三。那是因为他没机会与前十二名碰面。
否则他定可以排名第一。
他总是这样的告诉自己,而且他深信不疑。
一个充满自信的人,必定也有他足以自信的本钱。
他的本钱就是手中的剑。
这把剑曾陪他直遍各地,完成任务,为他赢得权利、地位,更是帮助他赚了不少银子。
然而一个充满自信的人,定是心想事成吗?
很难说!天底下必定没有绝对的事。
至少他就不是!
宋一刀眼见他手中的剑,如雨点般的落下,身形暴起,朝右急掠而去。
仅此一瞬间的事,快的连年轻人冷笑的时间都没有。他大喝一声,舞动起手中的宝剑直挺挺的朝宋一刀右颈刺去。
好个宋一刀,他急忙刹住身子,反手一扬,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已“登、登、登、登”的滚落在地。
一个碗大的伤口、射出鲜红的血。
显然充满自信的人,也与平常人一样,血——是红色的。
那年轻人的剑、还定在宋一刀颈边约一寸之处。
良久……良久……
那副无头的躯体,才缓缓的滑落下去。
接着便是见到那碗大的伤口,不断的流出鲜红的血液。将宋一刀的断首之处,染成血红。
他没闪。
他也没躲。
任凭鲜血飙射在他的身上、他的脸上、他的脚下。
南希仁骇然的神光,望着形同血人的宋一刀。道:“不错不错!阁下想喝酒的时候,的确没有人能够阻止。”
吞了吞口水,南希仁接着道:“现在你还想喝吗?”
宋一刀冷冷道:“想——”
南希仁道:“随我来。”
偏房内。
走道的尽头,有一布置精雅的小房间。
房内——也不知什么时候,早已备好四、五样可口的小菜和两坛上选精酿的女儿红。
他二人人座之后,南希仁便开口道:“此地已没有任何一个闲杂人等,有什么事你就直说无妨。”
宋一刀拿起桌上的酒坛、咕噜噜的干了三口之多、道:“我要找沈媛媛。”
“这……”南希仁支吾厂半天,突然说道:“刘青有跟你说咱们组织的事吗?”
宋一刀满脸疑虑的摇摇头,道:“没有。他只是告诉我,来到此地。自然有人与我接头。”
南希仁考虑了许久,才叹道:“好吧!既然你都来了索性我总得赌一赌。”
他干了口酒,又道:“我们是一个组织、一个替人拿银的消灾的组织,我们只做一件事,那就是杀人。只要有任何人出得起价码,要我们除掉任何人,我们就去做。”
宋一刀截道:“这是个杀手的组织?”
南希仁点点头,继续道:“别小看我们这群人,只要对方是个人,我们就能将他调查个一清二楚,包括他们祖宗八代、他的生活习性,所以找个人对我们而言,是件轻而易举之事。”
宋一刀接口道:“那你是答应罗!”
南希仁皱了皱眉,道:“答不答应倒是其次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你——出得起价码吗?”
宋一刀苍白的俊容,突现红光,他喉头上下抖动,半天答不出个屁来。
“不过有没有银子对你而言并不重要。”南希仁又一旁强调的道。
“哦。”
南希仁正容道:“只要你加入我们的组织,事情便可迎刃而解,你怎么说?”
宋一刀沸腾的心达到顶点,他动容道:“加入你们?我行吗?”南希仁哈哈笑道:“行——绝对行,眼前就有个机会证明你的实力。”
“谁?”
“郑大堡主,郑阿财。”
宋一刀默然半晌之后道:“你给我多久期限?”
南希仁道:“三个月——够不够?”
宋一刀答道:“绰绰有余。”
南希仁微微笑道:“事成之后,你有三成的利润。”
不等宋一刀答话,他又接着道:“郑阿财的身价,值十万两银子,三成也就是三万两,你还满意吗?”
“三万两——”这绝对是个天文数字,难怪宋一刀听得之后、眼皮微微跳动不已。
他咬着嘴唇,缓缓的道:“那我的事——”
南希仁截道:“你既然加入了山口组。就是我们的成员,成员之中任何一个人有事,便是属于大家的事,所以说,请你放心,我会派人尽速查明沈缓缓的动向。让你毫无后顾之忧的去做。”
宋一刀疑道:“山口组?”
“是的。”南希仁道:“山口组是我们组织的名字,组内共有四十八名杀手,分别到各地执行不同的任务,其实严格的说起来,山口组至今只剩下三十六名,其它的十二名皆已殉职,包括被你杀死的三十五号,与十三号。”
宋一刀又道:“那我是几号?”
南希仁拍拍宋一刀的肩膀、微笑道:“你杀了十二号,当然就要递补他的位置,记住,从今天开始,你已是山口组的一员,暂时归我所掌管。”
南希仁脸孔一板,随及又冷冷的道:“千万不能背叛组织,否则天涯海角,也要你五马分尸,锉骨扬灰。”
三 背后一击
黎明时分。
宋邵击壤集观事吟:“一岁之事慎在春,一日之事慎在晨,一主之事慎在少,一端之事慎在新。”
渊鉴类函岁时部引渊要:“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
以上所述都是勉励人把握时机,从头开始的时候就要努力。
血红的太阳冉冉升起。
成千上万条的金光。透过层层的雾气。
女地经过昨儿个夜里露水的滋润显得清新,更是有股淡淡的泥土味冲人鼻息。
阳光透过纸窗,照射在床上的郑阿财。
这是他最兴奋的一刻。
因为天亮了。
他有用不完的精力。
他喜欢早晨,尤其是昨天。
他忙碌了一整天,包括调度所有好手前来郑家堡,将整个郑家堡防守的滴水不漏。
因为他等了整整十年铲除许正的势力。
若是没有消灭这般势力,他会寝食难安,更是无法伸展自己的势力。
所以他失眠了一个晚上。
当一个人的愿望得以实现的时候,总是比较激动、兴奋,而难以成眠。
“失眠”的原因有许多种,包括:白天的压力过重、心思太多、胡思乱想而导致失眠。
还有一种,便是错过睡眠的时间而失眠。
可是这些因素都不是郑阿财失眠的原因。
他在床上梳洗过后,便赤裸裸的走下来。
他喜欢在床上梳洗。
因为有美丽的侍女们用那双奶油桂花手拿着毛巾,轻轻地、慢慢地,很仔细地擦抹。
他喜欢这种感觉。
尤其是几双柔弱无骨的小手,游走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会今他兴奋,甚至血脉偾张。
然后便来这么一下子。
这方面,他很自傲。
因为他身长八尺,黝亮的皮肤,结实的肌肉,更有用不完的精力。
所以郑家堡随时都在应征新的侍女。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
只有那两个宝贝儿子知道。
郑家堡的后花园里埋了三十五具尸体。
是他们亲手埋的。
这些人都是被郑阿财搞死的,要不就是自个儿脱力而亡。
郑阿财是强人?是狂人?亦是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