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入边关无故人-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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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既然有此豪情,小弟也不说什么了,走!外面也准备得差不多了,我们也出去参加营火会吧!”
广场上,已经燃起熊熊烈火。
许多人都已围着火堆,摆成一个大圈子,有的铺了毯子,有人则干干脆脆席地而坐。
大家都带来了皮袋装的美酒与烧烤的野味、水果,年轻人穿上漂亮的衣服,年老者则带着乐器。
洪九郎一到场,全场就起了一阵欢呼,每个人都起立向他们欢呼鼓掌。
洪九即高举双手答礼,然后走到一方毯子上坐下,还拖了马伯乐在一起。
那是一方虎皮的毯子,他们才坐定,就有许多美丽的少女,捧着食盘过来向他献上各种食物。
洪九郎是来者不拒,每个人的盘中都取上一点,顷刻间他们面前已经堆满了如山的食物了。
他笑着向马伯乐道:“大哥,吃吧!别担心不够,这狂欢会是要到天亮才散的,高兴的时候可以一连两三天不断。”
马伯乐笑道:“象这样吃下去,难怪他们的女人一过三十就胖得像个肉球了。”
洪九朗也笑道:“所以他们盛行多妻制,一个老婆胖了,再娶一个年轻的,他们的女孩子却是个个玲珑、美丽、活泼而热情,大概也知道她们的黄金时代很短,在美丽的时候,要尽情的享受生命。”
“他们似乎对你十分欢迎,很少有汉人受到他们如此礼遇的,他们对汉人好像有点仇视。”
“那是在塞内的回回才如此,他们寄居塞内,常受到汉人的欺凌和排挤,所以他们才聚居在一起,群体群力,抵抗汉人的侵犯。”
“有这么严重吗?”
“是的,因为这儿的天府八君的地盘,八狐的手下们常常欺到他们头上,诱拐强占他们的女孩子,抢夺他们的财物,杀害他们的族人。他们没办法,才从塞外召了很多勇武的族人前来,总算成了一股特别的力量,使得八狐不敢太欺凌他们了。”
马伯乐道:“真是混帐,胡闹得太不像话了!”
“大哥是说谁混帐?”
“自然是说天府八狐,怎么去惹上塞外胡人呢?他们最是团结,事情闹大了,他们会举族来犯,问题就大了,若是形成战乱,官府也会出面干涉,那时八狐又将如何来善其后呢?”
“大哥好像是替他们着急了?”
马伯乐忽地一惊,意识到自己的态度过于暖昧,实在说不过去。
他连忙解释道:“我不是替他们着急,而是怕战乱一起,糟殃的是无辜百姓,所以我才骂八狐混帐。”
洪九郎道:“这儿是刘天雄的地盘,他也怕事情一闹开,是他最先倒霉,所以他不但禁止自己的手下惹怒回人,其他人侵犯到回人利益时,他还出头维护,因此回人对他的印象还好,一时尚不至如此。不过,他们对八狐的反感是可以想象的,他们之所以如此的欢迎我,就因为我是来收拾八狐的。”
马伯乐的脸上带着笑,心中却颇不是滋味,对着面前的佳肴竟是一点胃口都没有。
洪九郎却是十分高兴,不住地劝他吃东西,而且道:“这儿的规模虽然比不上大漠,但食物却丰盛多了,鸡鸭鱼肉俱全,只可惜没有猪肉。”
“老弟很喜欢吃猪肉吗?”
“我又不是回回,没那些禁忌,在天山吃不到活猪,只能向过路的汉客买些火腿、腊肠之类,因为老师傅很喜欢吃,价钱虽贵得惊人,我们也不小气,进了塞外之后,在大哥那儿,总算尝到了新鲜的猪,我觉得比什么野味都好吃。”
马伯乐也笑道:“你只吃过烤牛、烤羊,那天我请你吃一烤乳猪,包准你会把牛羊都丢掉。”
洪九郎道:“那倒不会,我虽然爱吃猪肉,但牛肉却是养我长大的食物,我不会抛弃他们而忘了根本,我是个不轻易忘本的人。”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马伯乐就感到很刺耳了。
他不知道这小伙子是否已经了解到他真正的身分,因为最近老是在不经意间用言语讽刺自己,不过他又很快地安慰自己,完全是自己多心。
马伯乐这个身分建立多年,有根有底,连一般人都知道,倒是韩天化这个身分知者无多,洪九郎从天山出来,绝不可能知道的。
回人的饮宴是最自由的,自己爱吃什么就吃什么,能喝多少就喝多少,没有人来强行敬酒。
但是洪九郎却没有那么自己,总有一两个美丽的女郎前来,双手执着牛角的酒筒,要灌他一角酒。
洪九郎的酒量很好,他从没拒绝过,一个时辰不到,他已经灌下了几十角的酒,渐渐有了点酒意,说话的舌头有点打结。
马伯乐道:“兄弟,你还是少喝点,八狐正在要你的命,他们暗算的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没关系,在这个地方是绝对安全的。”
说着,又是一个女郎袅袅的走了过来。
她虽是回人的装束,却是汉人的长相,捧了一支牛角,笑着道:“九郎,我叫白玉,我是汉人,我哥却娶了个回族嫂嫂,我也跟着住了过来,我要敬你一角酒,你肯赏脸吗?”
洪九郎哈哈大笑道:“白玉姑娘,我早就听说你了,你是这个寨子里最美丽的女孩子,我正在遗憾没有机会认识你,想不到你却自己过来了!”
白玉笑容可掬地道:“那么你肯赏光喝我这角酒了?”
洪九郎道:“当然肯了,美人所赐,即使是毒药,我也会把它当美酒喝下去。”
白玉格格地娇笑道:“也许我敬你的真是一盏毒药呢!”
“没关系,我说过了,斟自美女之手,毒药也变成美酒了,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喝下了你这一解美酒之后,请准我吻一下你那醉人的红唇。”
白玉怔了一下道:“多少女孩子来敬你的酒,你怎么没有提出条件呢?”
“你不同,因为你是寨子里最美的女孩子。”
“九郎,我是汉家的女孩儿,不习惯那种事。”
洪九郎笑道:“白玉姑娘,入乡随俗,如果你要保持汉人的习俗,就不该来敬一个陌生男人的酒。”
白玉窘急的道:“因为我尊敬你是个勇士。”
洪九郎大笑道:“在大草原上,勇土是不会拒绝一个美女的赠与的,但勇土也不会放弃一个亲近美女的机会,我的要求是十分合理的。”
他的声音很大,使得很多人都听见了,尤其是那些女孩子,都围了过来,她们似乎很嫉妒白玉,这时更恶作剧起哄。
有人道:“对!对!白玉,能得勇士当众求吻,是一个女孩子的光荣,没有理由拒绝的!”
白玉更是急急地道:“我不行,我已经订了婚,许配了人家,我的未婚夫也在这里。”
那些女孩子喔地叫了一声,有人问道:“是真的吗?白玉,你怎么没告诉我们呢?”
有的女孩子却道:“她是骗人的,她家里只有一个客人,是个又枯又瘦的老头子。”
白玉道:“那就是我的未婚夫,他也不老,只有四十岁,他是个读书人,所以才文弱一点。”
洪九郎笑道:“我不管那些,我提出的是一个公平合理的要求,在草原上,青年男女向美女索吻是一种神圣要求,别说你只是订了亲,就算你嫁了人也不要紧,你的丈夫只会感到光荣。”
白玉一时失了主张不知如何是好,只是很委屈地流着泪。
那些女孩子都附和着叫道:“对!对!当众拒绝一个勇士的索吻是不礼貌的事,洪九郎是我们的贵宾,你不能对他失礼的!”
白玉急得眼泪都掉了下来,大声叫道:“这是我自取其辱,我不敬了!”
她回身要走,洪九郎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笑道:“不行,你已经公开提出了就不能收回,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取消,就是叫你的未婚夫出面来向我挑战,他如果胜了我,自然作罢,他如果败了,我的要求仍然有效。”
白玉怒叫道:“洪九郎,你要不要脸,他是个读书人!”
洪九郎道:“在大漠上只有勇士才受人尊敬,你的未婚夫若是不敢出来,就是个懦夫。”
他似乎在存心取闹,马伯乐皱眉道:“兄弟,算了!彼此习俗不同,你何必去逼一个女孩子。”
洪九郎笑道:“大哥,你不懂大漠上的规矩,最好不要管,我的要求既然在公开的场合里提出,就是合理的。”
“可是这位姑娘却是汉人,她不习惯这些规矩。”
洪九郎道:“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你喝下这一角酒,代她承担一切,你也有权要求取消索吻。”
“可以这个样子吗?”
“规矩上是可以的,当然我也可以向你提出挑战的要求,但是你是我大哥,我总不能要求跟你打架。”
马伯乐道:“好,那我喝这一角酒好了!”
“你还得问问这位姑娘她愿不愿意要你代为出头,因为这本来是她未婚夫的权利,你强行出了头,她的未婚夫就会成为笑柄。”
马伯乐忙向白玉道:“姑娘,你是汉人,本来不该住到回人的圈子里来的,既然来了,就该习惯他们的生活,现在让老夫来帮你接受这一角酒吧!”
白玉顿了一顿才道:“谢谢老先生,不过奴家改变心意了,他要吻就给他吻一下了,我那未婚夫反对就该自己出头,他不出来,也怪不了别人!”
洪九郎笑道:“姑娘,这是给你一个教训,你若老老实实在篷子里,不就没事了,凡事逞强出头,一定就要付出代价的,希望你能记住这次的教训,以后安安份份,尽一个女人的本份。”
说着拿起了那酒角,一饮而尽,然后把酒角还给白玉笑道:“现在该我吻你了。”
白玉目中散出怨毒的光芒道:“洪九郎,你欺侮我,一定会后悔的,有一夭我会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洪九郎哈哈大笑道:“这么美丽的姑娘,说话别这么凶,也许我吻过你之后,你会爱上我的。”
“我会爱你的,爱得要你死!”
“能一吻美人芳唇而死,是男儿们梦想的归宿。”
“恶贼,我叫你口头轻薄好了,等你后悔时,你就来不及了,那时。我要你跪在地上求我。”
洪九郎哈哈大笑,手揽她的细腰,吻上她的红唇,周围的女郎们则一起拍手大笑,白玉的手中还执着那只盛酒的牛角。
马伯乐却觉得不太对劲。因为白玉的另一只手,也握住了牛角,变成围抱住洪九郎了,似乎已被他的吻所融化了,难道这小伙子真有这么大的魔力吗?
忽然,白玉的手在牛角中抽出一支细细的长针,一下子刺进了洪九郎的后腰,而洪九郎也突地放开了白玉,引起一阵哄笑。
原来,洪九郎把喝下去的酒又吐一半出来,灌进了白玉的口中。
白玉是呛着挣开的,离开洪九郎之后,拼命用手挖喉咙,似乎要把准下去的酒挖出来。
洪九郎则似乎不知道自己腰上已中了暗算,笑着道:“姑娘,实在对不起,那是因为我喝得太多,蒙你赐吻时,心中一高兴,就失去了控制,又涌了出来,回敬你一半。”
白玉挖了半天,总算吐出了一点,却是一种深绿色的汁液。
她的脸色急变,连忙掏出一个小瓶子,倒向口中,然后才喘着气道:“该死的恶贼,现在该姑奶奶来消遣你了,我会叫你舒服的!”
洪九郎依然目中泛着醉意笑道:“姑娘,你这种口气就不象是斯文可爱的女郎了,倒有点象是后街卖春的婊子,你干过那一行没有?”
白玉的眼中厉光更盛,口角噙着狞笑道:“洪九郎,你得意好,你以为识破了我的毒酒,就可以安然无事了,你在做梦,我白玉蝎子要杀人时,不会只靠一种手段的,你今天已经死定了!”
马伯乐大惊道:“什么,你是五毒门的杀手?”
“不错,姑奶奶叫白玉惜,白玉是我寄身在此地的名字,外号叫白玉蝎子!”
洪九郎丝毫不在乎地笑道:“母蝎子在交尾后,习惯把公蝎子钉了,我们还没有上床,你总不能下手杀吧?”
马伯乐大惊道:“兄弟,她已经下手了,她还在你的腰上刺了一针。”
洪九郎道:“不可能,我摸过她的全身,她连内裤都没穿,裙子里光光的,藏不下一根针。”
“是真的,针是插在那支盛满酒的牛角中的,她抱着你时,在你后腰上扎了一下。”
洪九郎愕然地道:“是真的,我怎么没有感觉呢?”
白玉惜拾起那支牛角,抽出一支蓝色的细针冷笑道:“你看见役有,就是这支针,针上淬了天蝎的尾毒,沾血就能致命,你被色心迷昏了头,死了也是活该!”
洪九郎看看那支蓝汪汪的细针道:“有解药没有?”
“当然有了,可是我不会给你解药的,有人出了四十万两银子要买你的命!”
“真想不到我命去那么值钱。”
“你应该感到骄傲,五毒杀手门从开创以来,你是讨价最高的一个人,连天山剑派的掌门人凌无咎,都只讨价三十万两。”
“我在塞外听说天山大侠凌无咎被人暗算身亡,那也是你们五毒杀手门下的手?”
“是的,而且也是姑奶奶下的手,凌无咎那个老杀手一大把年纪了,居然还色心不死,姑奶奶也是用同样的手法给了他一针,当时就叫他七孔流血,倒地而亡。”
“你能不能告诉我是谁花钱买他的命的?”
“你问这个干嘛?”
“因为天山的门人子弟对掌门人之死十分痛惜,悬赏黄金万两来查访凶手,那也是二十万两银子,你告诉了我,我就可以发笔横财,你放心,我到手之后定会分给你的。”
“洪九郎,你还想发财?”
“谁不想呢?象你为人出来做杀手,不也是为的发财吗?我只要通个消息,就能赚到黄金万两,这种便宜事上哪儿去找,我分你一半如何?”
“洪九郎,你别不知死活了,钱要有命去享受的,你已命在眉睫,还要梦想发财?”
洪九郎这才哦了一声道:“我忘了这回事了,不过没关系,我赚不到这笔钱,别人也可以赚,比如说这位马老哥,他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钱,我帮他发笔横财也算是朋友一场。白玉,你在我身上赚了四万两,至少也该让我沾点光吧,何况万两黄金,你还有一半的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