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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陈青云天涯浪子-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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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茜被抱上床,衣物一件件褪光成为一丝不挂,羊脂白玉般的胴体横陈,妙相毕露,但她一无感觉。
  方一平狞笑着,恣意地上下其手,口里道:“你实在是美,造物者的杰作,可是你很赃,根本就是娼女。”
  尽情轻薄之后,方一平也脱光了衣服,吹灯。
  不堪闻问的戏在黑暗中上演。
  嫩芯娇香蝶恣采,刘阮到天台!
  灯光复明。
  此时已是三更过后。
  方一平已穿好了衣服,酡红未褪的脸上带着报复之后的满足邪笑,再审视裸裎的玉美人。
  突地,他两眼发直,猛打冷战,口里喃喃道:“我错了吗?”
  被褥上落英缤纷,鲜红刺目。
  司马茜竟然还是处女之身。
  木立了足足盏茶时间,脸上现出阴残之色,挫着牙道:“我没错,我做对了,如果我不这么做,迟早韦烈杂种会跟她合演这一曲。”喘口气又道:“司马茜,我已经得到代价,以后你爱跟谁就跟谁,我不会在乎了,不过,我的报复计划不会改变,我不许韦烈得到你这朵残花,横刀夺爱一样要付出代价。”
  他拉被掩上司马茜的光身子,然后开门离去。
 
第 三 章  邪恶之徒

 
 
  天亮了。
  油尽灯自灭。
  司马茜悠悠醒来,头很重,浑身乏力,软得像一滩泥,好一阵子,才觉得更清醒些,一个转侧,突然发觉身上怪怪的,下面那地方有些刺痛,随即发觉自己竟然是赤裸的,这一惊,人已完全清醒了。
  “怎么回事?我怎么醉成这……”她自语着,手摸处,粘粘湿湿,女人本能上的敏感反应,她意识到已经发生了不堪想象的大事,登时魂飞魄散,这是比死还严重百倍的事,她一下僵住了,脑海里嗡嗡响成一片。
  不知过了多久,意识再度恢复。
  泪水夺眶而出,幼时没有记忆,但长大有记忆以来她是头一次哭,第一个升起的念头是自鲍,唯有死才能解脱。
  一个心高气傲的名家女子而有此遭遇,其悲愤之情是无法以言语形容的。
  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内心挣扎,她想到自己不能死,这不明不白的一死,对家门的影响同样严重,而且让做此事的恶徒逍遥法外,岂非死不瞑目?于是,她咬牙起身下床,穿好衣服,就昨晚用过的水净了手脸。
  她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有灵魂的人。
  整个世界都变了,仿佛完全陌生,自己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一切的美梦憧憬悉数破灭,眼前是一片黑暗。
  她站到桌边,想……
  她记得在喝下第二壶酒只三杯便趴倒桌上,记忆止于此,以后是一片空白,以平日的酒量,应该不会醉倒的。
  第二壶酒,问题出在第二壶酒。
  “姑娘,女客人……”是小二的声音。
  “唔!进来。”
  小二提了两只木桶进来,一只是清水,另一只空桶是准备用来盛用过的脏水。但来的不是原先负责伺候的那个小二。
  “怎么换成了你?”司马茜脱口问。
  “姑娘,伺候客人谁都一样。”小二笑着说。
  “我就是喜欢他,人呢?”
  “听说……死了娘,天没亮就回家奔丧去了。”司马茜气愤得几乎要发狂,那小二分明是畏事发而潜逃了,想不到自己的清白会毁在一个店家小二的手上,实在是死不甘心。转念一想,自己可不能露出破绽启人疑窦,得装着没事问出那小二的底细……
  “噢!”司马茜缓和了脸色:“他叫什么名字?”“李保。”“他是哪里人?”
  “本地人,家住城南十里的李家村。”
  “哦!没事了,你做你的事。”
  小二换了盥洗用水,然后离去。
  司马茜咬牙切齿地自语道:“李保,你这兔崽子,姑娘我要不把你全家所有的人斩尽杀绝,难消心头之恨。”
  于是,她理妆出门。
  南门外通向李家村的黄土大道。
  司马茜疾步而行,她满怀杀机,俏丽的面庞罩着一层厚厚的严霜,看上去十分怕人,美女已变罗刹。
  她不期而然地又想到“武林公子”韦烈,如果他不离开,这种遗恨终生的事可能就不会发生,是上天有意作这恶毒的安排吗?杀了人,灭了门,消了恨,自己能还原吗?她的心在不断滴血,灵魂似乎也脱离了躯壳。
  正行之间,忽见路边围了一大堆人,七嘴八舌嚷成一团,从装束来看,全是些庄稼人,他们在吵什么?
  渐行渐近,听出些话声。
  “好端端一个小伙子怎么会变成了路倒?”
  “八成是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才遭天谴。”
  “嗯,有道理,看他身上带的两个金锭子,足可买三亩地,在城里当下人,不吃不喝十年也赚不到……”
  “横财,一定是横财!”
  “呃!”一个老人的声音:“人死是大事,嘴上留点德,二楞子,还不快回村去向他娘报信……”
  “噢!大爷!”
  一个十来岁的大孩子拔腿奔去。
  司马茜步近,从人堆隙缝往里一看,呼吸为之一窒,躺在草地上的正是店小二李保,口鼻留有血迹。
  众人仍在叫嚷,没发现有个带剑的美大妞来临,否则又将是一阵惊乱。
  司马茜虽然任性,但心思是灵巧的,她突然明白了什么,为怕这些乡佬烦人,她悄悄退开,反朝原路折回了,走一段路,离那些人已经很远才停了下来,她要好好把这档子事加以分析。
  小二李保并非如店家所说回来奔丧。
  他身上有两个金锭了。
  人不是暴毙,显然是毁于内家重手法,而他不是江湖人。
  从以上的情况可以勾画出事件的轮廓,小二李保是被邪恶之徒以重金诱惑收买送那壶药酒,他托言奔丧打算带着金子远走高飞,那恶徒为杜后患追上来杀之灭口,没收回金子可能一系天良未泯,留给死者家属善后……
  那人神共愤的邪恶之徒是谁?
  出手两个金锭,显然不是下流角色。
  事情发生在店里,那恶徒当然也在店里。
  哪里丢哪里找,司马茜决心回店住下。恶者食髓知味,很可能还会有所举动,另方面也可在旅客中找线索,这种人只要露脸不难辨认。
  于是,司马茜走回头路。
  刚到城门口,无意中瞥见一个衣着鲜明的贵公子,从城厢大道的人潮中行来,手里牵着一匹雄健的刺骝,马背上有行囊,像是长途赶路的样子。那匹眼熟的枣骝马引起了司马茜的注意,仔佃一看,芳心大震,急低头快步……
  “师妹!”叫唤的声音很大。
  来的,正是“梅花剑客”方一平。
  司马茜知道躲不了,只好止步。
  方一平已到身前,满面兴奋之色。
  “师妹,我找得你好苦!”
  “找我做什么?”司马茜心头已乱成一团。
  “不找到你,我怎么回去向师父复命?”
  “那是你的事!”
  “师妹…”
  “你怎会找到垣曲来?”司马茜切断了他的话。
  “我是听说‘武林公子’韦烈在垣曲出现,所以……就抱着一丝希望赶了来,我刚到,真巧就碰上……”
  “你判断我是跟韦烈私奔?”
  “师妹”方一平尴尬的笑笑:“我绝对没有那意思,你一向任性,但我相信你的为人,你会严守分寸。至于韦烈,我一样相信他的人品,上次在洛阳我对他起了误会,只是一时意气,事后我已向他赔礼,不信可以问他。师妹,你应该知道我素来是宁折不弯的,低头向人赔不是,可是破天荒,这……完全是为了你。”
  谎言,通常都是最美丽的,令人耳朵受用。
  司马茜无言可答。
  “师妹,随我回去……”
  “不!”司马茜回答得很决断。
  “师妹,你知道师父和师母有多着急?”
  “我不是头一次出门。”
  “可是……这次不同。”
  “什么不同?”
  “师妹,你我的婚事是父母之命……”
  “我不会嫁给你!”司马茜不假思索地说。其实,她心里是在悔恨,人心都是肉做的,方一平的一席话确实使她感动,她发现自己是错了,可是,自己现在已非完璧,还能从父母之命与方一平成亲吗?悲剧已经成了定局。
  方一平的脸色变了又变。
  “师妹,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个被收留的孤儿……”
  脸上现出很痛苦的样子:“不过,不要紧,我会自量的,你只要跟我回家,我……会请求师父解除婚约,这点你放心,我说到做做到。”
  方一平仿佛已变成了另一个人。
  司马茜想大哭一场,但她强忍住了,心里对方一平的愧疚更深,可是能回头吗?不能,永远不能。
  “是我配不上你!”她脱口说了出来。
  “师妹,你……这是什么意思?”方一平惊诧。
  “没什么,人各有志,我要走了一”
  “师妹,你不能……”现在已经有许多人驻足而观。
  司马茜扭转身疾步混入人群,她要是再不走,泪水便无法再控制,一个好强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示弱。
  “师妹,我会一直留在垣曲。”方一平大声说,脸止露出一抹阴森的笑意,心里却在道:
  “司马茜,你已经注定是我的人,我要你付足代价,然后才收留你,师父已经认定我是凌云山庄的继承人,我不会放弃,即使没有你。”
  中条山。
  绵亘千里,山势丛杂险峻,大部份是人迹不到之地。
  韦烈循设定的标志深入五十里之后会合了先遣手下洪流与卫道。
  山区不比平地,日头一歇山便是岚雾的世界能见度几乎等于零,而且日落的时间比平地要早将近一个时辰。现在不过是申牌时分,在平地太阳还吊得老高,但在山区已经是黄昏薄暮,当然,天气特别晴朗的日子会有些例外,但那样的日子并不多。。
  韦烈与两个手下在一个高亢的山洞里煨火烤野味啃干粮,边喝着王道从山区人家搜卖来的杂粮酒。
  “你两个没发现任何形似驼峰的山头?”韦烈问。
  洪流只摇头,他不大喜欢说话。
  “没有!”王道回答:“我俩到此地之后,一南一北分头采察了一天行程都没有任何发现,也许不够深入。”
  “好,我们明天分三路推进,我在中,王道向北,洪流向南,一天之后再向中央会合,如果有情况,入夜之后放‘钻天鼠’连络,还有,别忘了向能碰上的山居猎户打听,这比盲目找寻好得多。”
  “公子不说我也是这么想!”王道嘻着脸说。
  “你聪明!”洪流白了王道一眼。
  “石狮子开口,难得。”王道嘴不饶人。
  洪流又白了王道一眼,但已不再开口。
  韦烈是习惯了他两个的德性,根本不插嘴。
  现捕现宰现烤的山獐味道十分鲜美,佐以山里人酿的杂粮,美酒,的确是别有风味的一种享受,乐趣无穷。
  “嘿!过年啦!”王道突然欢叫一声。
  “什么?”洪流闷闷地顶了一句。
  “看,祥龙献瑞!”王道手指洞外。
  远远的峰间正在火烧山,真的像一条巨大的火龙在蜿蜒蛹动,十分壮观。如果对山区稍有认识,便能判出野火烧山之处距这里至少是大半天的路程,这是指有功夫的,普通人得耗上一天还不一定能到。
  韦烈悠悠地道:“火烧山之处必有种地人家,烧山是为了除杂草,造肥料,驱蛇虫。这一烧可能是几天几夜,我们就以那里作为会合的地点,两天之后回头,先到先等,不见不散,山区太辽阔,钻天鼠信号不一定有效。”
  王道应了声:“好!”
  洪流仍是只点头,不必要的话他是多一个字也不说的,他也有很多话的时候,有时是基于必要,有时是被王道逼的。这种性格正是一个职业杀手的典型,虽然他已弃邪归正不再是冷血杀手,但习惯是不容易改过来的。
  天放亮。
  三人分道扬镳,洪流与王道一南一北,韦烈走中路。
  山区无路,如果有也只是山里人走出来的错杂小道,无法据以到达某一个特定地点,所以对于山势与方位必须有判别的本领,更要紧的是认定一个特殊的座标,凭以分辨本身的位置,现在三人都以火烧过的那座山中央突起的宝塔形尖峰作为指标。
  过午不久,韦烈抵达了昨晚所见火烧山之处。
  山腰已被烧得一片黑,林木多已枯焦,余烟未熄。近山脚峰峰相连的坳地里一片葱绿,与烧过的黑地一比更加显目。意外地,葱绿之中是十来户分散的山居人家自成一个聚落,而作为指标的尖峰正矗立在聚落的正后。
  将近聚落,一个手持虎叉,身背弓跨刀的壮年汉子迎面而来,一望而知是山中猎户,韦烈忙上前打丁个招呼。
  “这位大哥,你好!”
  “客人是……”
  “到山里来访友的。”
  “哦!客人在山里有朋友?”狐疑地打量了韦烈几眼:“山里人不多,这附近五十里之内的乡邻彼此都认识,客人的朋友是谁?”
  “这……在下打听个地方。”
  “什么地方?”
  “驼峰!”
  此汉登时脸色大变,像突然碰见了鬼,后退两步之后,半声不吭,像逃命般地斜里疾窜而去。
  韦烈傻了眼,这是怎么回事,这猎户一听到“驼峰”二字,便像碰到了瘟神似地急急逃走,驼峰是不祥之地吗?是犯了他们的忌讳还是另有文章?他想不透,但确定其驼峰这地点,而且这一带山里人都知道,照情况判断,驼峰必在这一带附近不远,地方算撞对了,用心查访必有着落,因而精神大振,继续前行。
  这里是聚落边缘,有羊肠小道可循。
  顺小道行去,已可看到在辛勤锄地的男女山民。
  眼前是道山溪,溪中怪石嶙峋,一株倒下的大树横跨溪上,枝桠已被修整,自然地形成了一道便桥。
  桥头石上坐着一个白发老人在吸旱烟,状甚悠闲。
  “老丈,打扰!”韦烈隔溪而问。
  老人抬头,老脸尽是惊讶之色,这地方极少生人来往,可以说是个老死不与外人闻问的地方,韦烈虽然换了普通便服,但在山里人眼中仍是惊怪的对象。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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