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云天涯浪子-第6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玉霜姐你!”
“噢!很有意思,怎么说?”
“我除了懂得些药理之外,没一样能跟你比。”
“哈哈哈!谷兰,一个人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可讲的,有时不是美也不关才,你刚刚说对了,是缘。”
“那我……还有希望?”
“这……”冷玉霜凝视了谷兰许久。“唉!”幽幽地叹了口气。
“玉霜姐,你为什么叹气?”
“说不上来,以后你就会明白。”
“可是……”
蓦在此刻,一骑马狂奔而来,马嘴里全是白沫,看样子是经过长途急赶,马上人半伏在鞍上,似乎也精疲力竭。这里是唯一通向山庄的路,这一骑定然与山庄有关,谷兰飞身掠上,抓住了马的嚼环。
马儿唏聿聿一声嘶鸣,倒挫数尺才停了下来,马上人抓不牢鞍桥,滚倒地面,兀自喘息不止,挣不起来。
马上人是个买卖人打扮的汉子。
“你是谁,怎么回事?”谷兰出声问。
“小的……小的叫……赵有发。”
“你是专程到凌云山庄来的?”
“是……是!”叫赵有发的汉子爬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
“什么事?”
“送……送样东西,传个口……信。”
冷玉霜走了过来。
“送什么东西?”
“两位小姐是……”
“山庄里的人。”
“啊!这……太好了!”赵有发已喘过气来。“小的是垣曲人,奉主人之命去收取一笔皮货钱,半路上……碰到一位公子……像是受了伤,仔细一认,才看出是救过小的性命的恩人韦烈公子……”
“韦公子?”二女同时花容失色,齐一声惊问。
“是的,韦烈韦公子!”
“他受了伤?”又是齐声问。
“是受了伤,看来不轻。”
“他人呢?”冷玉霜的声音有些激颤。
“韦公子说要去追伤他的人,走的是王屋方向。”
“伤他的人是谁?”
“没说!”
“他要你送什么东西来?”谷兰抢着问。
“是……这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边说,边从怀里取出一个捆扎得很整齐的布包,又道:“韦公子说这布包一定要面交王公子或者一位姓谷的姑娘,绝不能让别人看到,不知道两位当中那一位是谷……”
“我就是!”谷兰忙应。
“啊!谷姑娘,韦公子说务请您跟王公子速速赶去王屋,办一桩大事需要人手,时机紧迫,越快越好!”
“嗯!我们会马上起程。”伸手接过布包。
“使命已经完成,小的还有事赶回去!”
“好!辛苦你了。”说着,从怀里摸出一个金锭子递了过去。“一点小意思,你拿了路上打酒渴。”
“不、不,跑上十趟也难报韦公子救命之恩,小的断不能收。”说完,作了一揖,拉过马,登鞍离去。
“玉霜姐,你看这事……”
“我们马上回庄备马启程。”“这包裹里不知是什么东西?”
“先打开看看!”
谷兰很快地解开包裹,一共包了三层,是一柄短剑。
“血龙金剑!”冷玉霜惊叫。
“玉霜姐认得……”
“这柄血龙金剑是韦大哥师门至宝,原本在他师兄龙生手上,上次发生事故之后交由他保管,他给我看过。”
“啊!”谷兰心里极不是滋味,这件事韦烈竟然瞒着她,显见在韦烈心里她的份量赶不上冷玉霜。心里这么一想却没说出口,只是神色微微一变。
“韦大哥以此珍贵的东西作为信物,显见事态非常严重。”
“韦公子太大意,如果中途不失闪……”
“谁也不会怀疑一个普通买卖人身上会带着这种无价之宝,而赵有发本身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更何况他是感恩图报,最不安全便最安全,这就是韦大哥高明之处。”冷玉霜加以解释,她绝对肯定韦烈的才智。
“何以不带在身边?”
“能让韦大哥受伤的想想也知道是什么人物,带在身边反而不安全,谷小妹,我们快行动吧,不要误了大事。”
“这该由玉霜姐保管。”谷兰把金剑递了过去。
“其实都一样!”冷玉霜口里说,手已伸手接过。
柳泉。
路遥故居。
韦烈在这小屋里已经呆了三天,这小屋子的一草一木一块石头都对他有深厚的感情。他在这里编织过幸福的梦,享受过充实的人生,但好梦易醒,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爱妻小青走了,留下无尽的悲哀。现在视他如子的路舅舅也走了,又一次使他心碎。物是人已非,面对空屋,他沉浸在幻灭与空寂里。
屋外,暮霭沉沉,已是黄昏,他没有燃灯,似乎黑暗对一个伤心人的情绪更为合适,如同春天适合少女一样。
突地,一个极细微的声音传入耳鼓,比风吹草动还要轻,一般高手就是竖直耳也无法感受到,就算感受到也无法分辨,但韦烈能分辨,他辨出那不是风吹草动,也不是猫鼠行动,而是有人接近小屋,他闭目静坐以待,在黑暗中,耳朵此眼睛更管用。当然,他也能黑夜辨物。但目光很容易被发觉,就像猫眼在黑暗中放光一样。
人停在门外,可能是在窥探。
不久,人进入小屋。
人是有形有质的实体,只消一动便会带动空气,行动再轻灵也只能瞒过一般高手,像韦烈这等超级高手连一只苍蝇飞过也逃不过他的感官,他虽然闭着眼,但比用眼睛看远要清楚,同时他也判出来的不是泛泛之辈。
此际天已黑定,屋子里伸手不见五指。
韦烈是坐在灶房里的饭桌边,门开在堂屋的左侧,来人就是长了夜眼,不到门无法发现他,而他却可以外望,堂屋的一半在视线之中。现在,他已经张开了眼,他发现一条黑影已到了堂屋的正中央。
来人是谁?
目的何在?
意动功生,视力突然加强,看出来的是个体形瘦小的人,手里把着一样黑忽忽的东西,一阵张望之后,把东西放置在正中供臬下的杂物之中,又在后窗边摸索了一阵,似乎在牵引什么东西,然后悄然退出。
韦烈迅快地打开灶房后门,掠了出去。
人影已在五丈之外。
韦烈纵侧划弧截去。
人影在十丈之外突然折入路边小树林。
林子里另有两名高大的汉子在等候。
“堂主,妥当了?”汉子之一低声问。
“嗯!”体型瘦小的回答。“顺利之极!”
“姓韦的真的不在?”
“废话一句,要是他在我怎么进屋安排?天黑没燃灯,当然就是表示人已经外出,两天来天没断黑灯就亮,今天算逮到了机会。你两个听好,小心守候,一发现他进入屋子便打出暗号,只要除去这强敌便是大功一件。”
“是……嗯!”
两名汉子刚应一声是,立即加上半声闷哼双双栽倒。
骨型瘦小的暴退丈许,目爆光,剑出鞘。
现场多了一个人,不知什么时候来的,更不知道如何出手放倒了两名汉子,仿佛是鬼魅现身,根本没有声息。
这时可以看出这瘦小的堂主是个中年人,蓝衣。
“什么人?”
“你们想暗算的人。”
“天涯浪子?”
“不错!”
“啊!”惊叫声中,闪电般弹起身形,穿林标去,身法奇快轻灵,绝不输于夜鹰,势尽落地,想再……
“你飞也飞不了!”韦烈早已在他身前等候。
瘦小堂主亡魂大冒。
“报上来路?”韦烈声寒如水。
“刷!”长剑闪电刺出。
“啊!”一声惊叫,没有金刃碰出之声,但长剑已经掉地。
“报上来路?”韦烈再一次追问。
“大造门……外二堂堂主尚云。”
“嗯!你们门主是谁?”
“这……这……”
“快说?”
一样小小的黑点射向尚云的后心,错非是韦烈,换了任何人在夜色里根本无法发觉,即使发觉也无法措手,韦烈急亮掌,掌心逼一股旋风,那小小的东西绕了一个弯竟然到了韦烈的掌心中,是一只半寸长的大黑蜂。
手心刺痛了一下,黑蜂吐针,接着是一麻。
当然这不是真正的蜂子,是暗器,这种奇巧别致而又歹毒的暗器,江湖上还没听说过,令人叹为观止。
韦烈本身已具备辟毒之能,不在乎螫这么一下。他闪电般冲空而起,在拔升的同时,隔空弹指点了尚云的穴道。林木不高,他这一冲高出林顶两丈有多,目光扫处,只见一条灰影已逸出小林之外,掠向河边。
疾追,如风驰电击。
不用说,这灰影便是想以毒黑蜂杀向尚云灭口之人。
看看就要追上,灰影投河而没。
韦烈咬咬牙,迅疾折回。
林子里原地已失去尚云的影子。
韦烈气得几乎要吐血,煮熟的鸭子竟然飞了。木立了好一阵,才懊丧地走回小屋。突地,他遥遥发现小屋里居然亮起了灯火,不由大吃一惊,这可是怪事?身形一紧,几乎脚不沾地的便到了屋前,堂屋门虚掩着,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尚云已经在屋里做了手脚,这怎么回事?
略作思索之后,他抬起右掌,一道劲风把三丈外的堂屋门推开,一看,又是一惊,堂屋里有个人悬在梁上。
会有人到小屋里来上吊?
他迫近屋门,看出是失踪的尚云被双臂反剪高吊着。
“这是什么鬼事?”
他狐疑地走近堂屋内,突然嗅到一股酒莱的香味从灶房里飘送出来,他一下子明白过来,微一莞尔。
“王道、洪流!”他高叫一声,步入堂屋。
“公子,等你很久了!”王道首先从灶房步出。
洪流也跟着现身。
“我俩早在这忘八羔子安放炸药之时便来了。”王道笑嘻嘻.地说。“我们在暗中追随公子,做些该料理的事,比如带犯人啦,掩埋尸体啦,另外最重要的是备酒菜,公子累了是该喝几杯的,嘻嘻!”
“你们真会办事!”
“公子夸奖!”王道抓耳搔腮,乐不可支的样子。
“把人放下来我要问话。”
“喝足了再问也不迟呀?”
“这家伙差点被他们自己人狙杀灭口,还是先处置了妥当。
“对了,他们放置的东西你说是炸药?”
“对,已经拆了引线,不碍事了。”
“放他下来。”
“好吧!”王道上前解下大造门外二堂堂主尚云,把他按坐在旁边椅上,嘻着脸道:
“你老兄且先安坐,咱们公子问话与众不同,被问话的坐着答话,他是站着问的,而我们哥儿两个另的本领没有,侍候被问的是天下第一好手,包管你老兄称心满意,连阎王老子都会竖起大拇指。嘿!你老兄要是不信的话。”“王道,你不能省省嘴?”洪流最讨厌王道弄舌。
“你不会掩上耳朵?”王道白了洪流一眼,然后笑着向韦烈打了一躬,像戏台上的小丑。
“请公子问话!”
韦烈是一本正经。
“洪流,你到外面看着!”
“是!”洪流立即出门警戒。
尚云的头低垂胸前,他似乎已经认了。
韦烈冷眼望着尚云。
“姓尚的,你已经死过两次,本人问一句你答一句,也许不会死第三次,照实回答,你们门主是谁?”
“不知道!”尚云抬起头,脸色是灰败的。
“你敢再说一句不知道?”
“是真的不知道,他召见我们时都是蒙着脸的,不过……
尚云期期艾艾。
“不过什么?”
“他惯常落脚在王屋山,哎……”一声惨叫,尚云滚倒地面,一只硕大无朋的老鼠窜了出去。
“怎么会有老鼠?”王道脱口惊叫出声。
尚云身躯一阵扭动,头一偏,断了气。
韦烈双目暴睁,眼里射出的精光有如炽电。
“又是杀人灭口!”
“洪流守在外面还有人能接近?”王道转动目光。
“是那只大老鼠!”
“老鼠怎会……”王道低头弯腰。“啊!公子,是老鼠没错,姓尚的脚骨拐上有两个血洞,血是黑的,可是……老鼠会一口咬死人倒是天下奇闻。”
“并非奇闻,这老鼠是人特别豢养的凶手。”韦烈挫了挫牙。“牙齿上藏有剧毒,只要被咬,见血封喉。”
王道瞪大眼,好半晌。
“老鼠本身不会中毒?”
“这……”韦烈想了想。“要就是老鼠在放出杀人之前先喂解药,要就是特制的牙套不伤本身。”
“公子是怎么知道的?”
“以前我曾经听过怪猫杀人的故事,依此联想。”
“啊!这……实在骇人听闻,谁也无法防范,比江湖上一等的杀手更可怖,可是……老鼠会认人么?”
“会!”韦烈断然地回答。
“怎么会?”王道打破砂锅问到底。
“被杀者的身上被先沾上某种气味,老鼠凭气味下口,故而这种歹毒手法也有其限制,否则天下大乱了。”
王道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他最精于江湖门道,但像“老鼠杀手”这种绝毒绝的怪事还是头一次见识。
“公子,你……真了不起,懂得这么多。”
“把人拖出去吧,看了惹厌。”
“是!”
王道应了一声,把尸体拖了出去,不久与洪流一起进屋。
洪流望着韦烈摇摇头,他不大爱开口,这已经表达了他对此事的心意。
三人进入灶房喝起酒来。
韦烈的心头压力板重,对付大造门的行动完全成了被动,而且一再受挫,而且“血龙金剑”的事使他懊恼万分,得而复失是他一时疏忽所致,而费力逮到的活口一再被灭口,到目前为止,敌人还是一团迷雾。
人在高兴的时候喜欢喝上几杯,而在烦忧的时候更想藉酒麻醉,所以说起来倒楣的是“酒”。
韦烈喝得很多。
王道和洪流在低气压下也跟着猛灌。
“韦公子!”一声娇唤传来。
三人互望一眼。
“谁?”韦烈睁起醉眼。
“是我,小云雀!”
“啊!”韦烈立即起身出去,身形微见幌荡。
王道和洪流也跟着到堂屋。
小云雀一脸风尘之色,看样子是赶了长路。
“王公子……对不起,我不知道她的真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