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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柳残阳劫后恩仇-第28部分

小说: 柳残阳劫后恩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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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云神色肃穆的又自腰际摸出一枚硕大而珍异的指环来,指环上雕镂的太阳,在日光下被幻成一团绚烂的色彩,楚云十分小心的将指环对着微偏的烈阳,手指轻轻移动,仿佛在校正指环的光度。

  自他甫将指环摸出之际,哈察立时宛如被重击了一棒似的神色倏变,双眸似欲突出眼眶,焦急而希冀的向楚云瞪视着。

  忽然,楚云手指急偏,那枚指环上幻映的彩色光辉竟在刹那间变成一道小指粗细的红光,像一缕火流般映射人小坑内轻漾的液质上——

  “呼”的一声,那液质竟随着指环汇集射人的阳光焦点燃烧起来,似魔术般蹿起了青莹莹的火苗。

  楚云一语不发,掌一伸,一粒龙眼大小的紫色药丸已塞入哈察口中,同一时间,他双掌起落如飞的在哈察全身七经八脉拍打起来。

  于是,黏臭的黯黄色浆液自哈察全身毛孔渗出,口中呕出,头顶雾气腾腾,他腹内更似滚烫般沸涌不已,脑中有如万针扎刺……

  一炷香后。

  楚云蓦然大喝一声,双手分脱哈察脚上牛皮靴,将那双微微肿涨的大脚按人一旁小坑内的火焰里。

  哈察顿时有如杀猪般大叫一声,在青莹莹的火苗烤炙之下,那双大脚上竟连串的滴落红黄相间的混淆黏液。

  片刻后,楚云双臂肌肉坟起,用力一抖,已将哈察抛出两丈之外,如一块陨石般重重的落在柔细的沙地上。

  他吁了一口长气,站起身来,在地上来回的蹀躞着,却不时仰首望着空中日光的移动。

  良久——

  楚云拂去身上的细沙,大步行至哈察身前,而四仰八叉躺在沙地上的哈察,那面孔及四肢上隐约的紫红色斑点,竞奇迹似的消除殆尽,嘴角尚留有不少黏黄的秽物。

  于是,楚云满意的笑了,伸手拍开哈察的“软麻穴”。

  这位蒙古武士在地下蠕动了两下,吐出一大口气,孱弱的移转过健顶的身躯,目光失神的望着俯身向他微笑的楚云。

  楚云低沉的道:

  “哈察,你的神保佑你,你患染的大麻疯已经痊愈了。”

  哈察的目光突然凝结,嘴唇嗡合,却不敢相信的轻轻摇头。

  楚云拿起他的双手,举在他双眼之前,肃然道:

  “哈察,沙漠有海市蜃楼,虚幻的美景,但是,你的病根已除,却是像空中的阳光一样真实!”

  在迷蒙的目光里,哈察终于看清了自己的双手,那是一双粗厚宽大的手掌,肤色黝黑,筋络分明,但是,却再也看不见那些丑恶的,令人发狂的紫红色斑点!

  他直勾勾的注视着自己双手,像是一个古玩家在鉴赏他最心爱的古物一样,良久,良久——

  一声疯狂的大叫蓦然出自哈察口中,他欣喜欲狂的自地上跳起,又因支持不住,而倒了下来,于是,他在地上爬、滚、四肢乱舞,时而大笑,时而痛哭,像一个悲喜超过负荷的三岁稚童。

  楚云安静的卓立一旁,嘴角泛着安详的微笑,微笑中透着慰藉,也漾着愉快。

  哈察忽然跪在地上,以一张涕泪泗流的面孔埋入沙中,全身匍匐,双臂高举,口中诚挚的高呼:

  “神啊,感激你赐给哈察重生,感激你遣使一位有无限力量的奇人治愈哈察的大麻疯……”

  他祈祷甫毕,又匍匐至楚云脚下,如雨点似的亲吻着楚云的足尖,恳切的仰起面孔,真挚的道:

  “父母赐给哈察生命,而大麻疯又要夺去哈察的生命,而最后,却由你自绝症中救回了哈察,主人,自今而后,哈察便是你的奴仆了,你的跟从,你财产的一部分……因为哈察今后的一切,完全是你的赐予。”

  楚云轻轻将手抚住他的右肩,沉声道:

  “哈察,别这样说,我会待你如友,而你更会似一个朋友那样自由……”

  一阵鼓噪喧哗之声,随着一群蓬头垢面,连滚带爬的麻疯患者,有如潮水般涌向楚云而至,含混不清,有如呻吟般的哀吼四面响起:

  “救救我啊,我是最可怜的麻疯病人……”

  “我们相信了,你是神的使者啊……”

  “天啊,救救我,救救我……”

  楚云有些惊愕的高举双手,大叫道:

  “各位朋友,慢慢来,慢慢来,不要慌,请注意我只能治疗三年以下的麻疯患者……”

  喧嚷的鼓噪,随即又淹没了楚云的声音——

  沙漠仍是炙热与一望无际的,金黄色的沙粒如一颗颗的火钻,散发着刺目的光辉与热力。

  楚云牵着坐骑,疲惫的在沙地上踽踽行走,他身后,尚跟着一个魁梧得如一头巨牛般的异装大汉——哈察。

  楚云回头向身后一望,吁了口气:

  “哈察,这两天来,我总算尽了最大努力,不但治好三十多个三年以下的麻疯患者,甚至连六七个患病超过三年的病人也治愈了,现在,我们离开那麻疯谷有多远了?”

  哈察迈动那双沉重的牛皮靴,急急跟上两步,恭敬的道:

  “主人,我们离开麻疯谷已有十多里了,不知主人要到哪里去?”

  楚云伸手抹去脸上汗渍,低声道:

  “哈察,你可知道有个拐子湖么?”

  哈察像忽然想起一件事似的跳了起来,急声道:

  “对了,主人不提,我倒险些忘了,主人啊,你为我治病时用的那枚指环,是否名叫‘喉罗指环’?还有你身上佩的长剑,是否名叫‘苦心黑龙’?”

  楚云闻言之下,微微一怔,奇道:

  “咦,你怎么知道?连我都不晓得这指环和长剑的名字呢。”

  哈察又向楚云索来指环细细一瞧,再把着长剑端详了片刻,连连点头道:

  “不错,不错,是了,一定是了,这便是五年前那摔了我一跤的奇装老人告诉我的东西……”

  他没头没脑的一讲,更使楚云满头雾水,急切的问道:

  “哈察,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得详细一点!”

  哈察双手奉还指环,追忆的道:

  “主人,老实说,前天被你打败,那是我第二次吃亏,在五年之前,当我正要参加蒙古各旗联盟摔角大会之前不久,在一次酒醉之后,借着酒兴一连摔翻了二十多个牧羊人,而就在此时,一个全身黑衣,胸前背后各绣有一枚金色太阳的六旬老人飘然而至,讽笑我只有一身笨力气,专门欺侮老实人,我那时骄狂无比,自大己极,大怒之下,便与那异装老人打了起来——”

  楚云一笑道:

  “于是,你输了?”

  哈察面上一热,有些微窘道:

  “是的,摔不了几个式子,我便被他跌翻地下,但是,他的技艺及手法我却十分佩服,因此反而成了朋友,我们握手言欢,喝了一夜,他大约酒后异常兴奋,不但授予我极多摔跤秘技,还告诉我他是出来寻访他们的首领,而他们的首领已失踪了四十多年了,他更托我留心携有‘喉罗指环’及‘苦心黑龙’长剑的人,因为这两样东西,都是他们首领早年的随身珍物,更是他们隐居拐子湖诸人最大的希望……”

  楚云颔首道:

  “那么,这位老人告诉过他们首领的名字?”

  哈察肃然道:

  “是的,他们的首领好像十分神圣,有如我们的大神一样,那位老人在提及他的名字时,竟面朝西方跪下,告诉我,他们首领的名号叫‘无畏金雕’武血难!”

  楚云闻言之下,不由大叫一声,双膝向着海的方向跪下,双臂高举,仰首向天:

  “使我恢复生存信心的老朋友,你果然便是武林中的尊圣无畏金雕,老朋友啊,我早已与你的情感在冥冥中溶合了,你赐给我一切,更使我在极端的颓丧中有了精神上的寄慰,时间与空间只是大自然中的必然过程,而我与你,老朋友啊,我们的心永远连系,你看着吧,你等着吧,我会尽力使你的旧部得到你以前给予过他们的温暖。”

  于是,楚云垂首深沉的默祷,半晌,他回过头来,却发觉哈察也似半截铁塔似的愣愣地跪在他的身后。

  楚云笑着要哈察起身,说道:

  “哈察,你可知道拐子湖的确实方位么?”

  哈察点头道:

  “主人,天下之大,只有绥境有个拐子湖,而那位异装老人更告诉过我拐子湖的大概方向位置,因为他要我万一遇到那携有指环长剑之人,可以带他到拐子湖去!”

  楚云略一沉吟,道:

  “是的,我也早已打听到天下只有绥境有个拐子湖,不过,大家对这地方俱是十分陌生,甚至告诉我拐子湖坐落方位的那人,也仅是多年前经过那地方一次而已……哈察,你去过么?”

  哈察一伸舌头,道;

  “谁敢去?听说那拐子湖湖水如缎,四季澄清,湖旁有座奇山,上面建着宫殿般的玲珑轩阁,但拐子湖周围三十里之内,却冥无人烟,据说住在拐子湖的一些奇士,不准外人前往窥探,如被发觉,重则丧命,轻则成残,有不少边陲好汉,便曾受不住诱惑而冒险前往,结果一个个无声无息的完蛋大吉,这都是我在听过那神秘的异装老人诉述后,片断打听到的一些事情……”

  说到这里,哈察又补充道:

  “不过,那位异装老人虽然告戒我不可冒险,却特别声名,如万一寻着那携有‘喉罗指环’及‘苦心黑龙’长剑的人,则大可堂皇前去……”

  楚云默立不动,深深忖思,他将在孤岛中遭逢的奇事细细回忆,又将日来接连遇到有关“无畏金雕”及“拐子湖”的种种传闻连贯,终于,由片段而成了一个整体,那便是:回魂岛上神秘的主人,必是那位武林中的第一奇才无畏金雕武血难,而他的留书指示是完全正确无误的,他昔日的部下,果然正在忠心耿耿的等候着他!

  楚云深沉的感叹,是的,时间虽然是如此悠久,却依然不能隔绝无畏金雕部属对他的深挚怀念,依然无法淡漠他们对昔日领袖的热诚爱戴,谁说人世间,尽是生冷与薄幸呢?

  哈察摸了摸脑后小辫,道:

  “主人,我们这就去么?”

  楚云忽然仰天长啸一声,豪气飞扬的道。

  “是的,即刻便去,我愿老朋友的部众,能对我这陌生的浪子有相对的感情,让我们共同在江湖上轰轰烈烈的于一场!”

  于是,仍是二人一骑,在阳光下,在沙漠上,迈开大步,昂然行去。





劫后恩仇十九、赶尽杀绝 拐子湖畔



十九、赶尽杀绝 拐子湖畔

  沙漠的气温变化是诡异而离奇,在白昼,火伞高张,有如炙热的烙铁,而一到夜晚,便寒冷得宛似严冬。

  此刻,正是接近黄昏的时候。

  浩瀚的大漠,那落日的景象,是凄凉而壮丽的,浑圆的夕阳,如一团艳红又加上迷蒙的火球,是那么遥远,是那么鲜艳,却又如此带着落寞的意味。

  天色黯了,大地逐渐晦蒙。

  脚步也缓缓停了下来,这是四只脚,加上后面两双马蹄。

  不错,朋友们知道,那是楚云与他的伙伴——蒙古的“红带金牛首旗武士”哈察。

  楚云抹拭了一把额角的汗水,吁了一口长气,遥望着西方的落日,轻缓的道:

  “哈察,黄昏的景致一向是凄迷而艳丽的,而沙漠的夕阳余晖,更美得令人难以忘怀,你有这个感觉吗?”

  哈察愣头愣脑的想了一会,瞧着西大的晚霞半晌,有些尴尬的道:

  “主人,咳咳,大概是我看这景致看多了,或是——或是我太笨,因为,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这沙漠的黄昏有什么美处,假如一个花姑娘,我就可以说出她是美在那脸盘上呢,还是娇在那腰肢上,至于这黄昏,咳咳,每天都一样嘛——”

  楚云哑然失笑,摇摇头,改变话题道:

  “哈察,我们已走了差不多一天了,还有多久才能到达拐子湖?”

  哈察极目眺望了一阵,又沉吟了片刻,低声道:

  “明天太阳爬到半天的时候,我们已可以望见拐子湖湛蓝的湖水了,我是说,假如我的记忆力不错的话。”

  楚云淡然一笑道:

  “希望你的记忆力不错,否则,在这一望无垠的大漠上散步,却不是一件好消受的事呢。”

  说着,二人已哈哈大笑起来,哈察到马背上拿下食物裹囊及水袋,过来放在楚云面前。

  裹囊内装着数只卤好的整鸡,及晒干的熟牛肉、火腿、鹿脯等等,另外,尚有一大瓶美酒。

  楚云正待食用,却发觉哈察盘膝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目不斜视。

  “咦?哈察,你怎么不吃呢?”楚云奇怪的问。

  哈察也满脸恭谨的道:

  “主人,哪有主仆共桌用膳的道理?”

  楚云豁然大笑道:

  “哈察,你是我的好友,只要我们彼此真诚相待,又何苦拘泥于这些虚伪的形式呢?来,一起吃!”

  哈察微微犹豫了一会,终于有些拘束的走了过来。

  楚云笑着递给他一只油肥的鸡腿,自己仰颈喝了一大口酒,又传给哈察,二人尽兴的吃喝起来。

  这时,夕阳已全然落在地平线下,炎然的空气也逐渐转为寒瑟。

  楚云咀嚼着一块牛肉,笑道:

  “这沙漠的气候真是古怪,像一个多变而狠心的姑娘,一刻热得像火,一刻冷得似冰,嗯!哈察,你说是么?”

  哈察用力咽下一大口火腿,脸红脖子粗的道:

  “是,不过,假如有哪个娘们敢对我哈察变心,那么,我就会毫不客气的扭断她的脖子,就好像扭断我仇人的脖子一样。”

  楚云笑了,但是,在笑里却含蕴着苦涩;不是么?他以往深爱的妻子,如今不但已弃他而去,更逼得他走投无路,几乎葬身于无情怒海中,可是,到目前为止,他却并没有正式采取报复的行动,并非他还有顾忌,只是时机尚未成熟,楚云期待那时机成熟的一天,已翘盼得太久,太久了。

  忽然,哈察关心的问道:

  “主人,你在想什么?”

  楚云悚然一凛,强笑道:

  “没想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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