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情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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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空间'【复制本页地址】【收藏】【打印】 更多精彩帖文尽在西陆论坛》》《迷情记》 楼主:miyuo
来源论坛:忧郁记忆
发帖时间:2006/10/09 17:27
目前关注度:985
《迷情记》
文案:
我只是想写两个人格完整独立的男人自然真诚地相爱,并且在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只为保有那个自己所珍视的人。
明快、舒服、坚定执著,这是我对这个故事的三方面预期。
相信喜欢《从今以后》这种故事风格的朋友也会喜欢它。
8月1日起,我将携手庄谨之、程惟二人在这里,与你不见不散!
1
“迪安,真的不考虑继续留下来?”
“不了,重回母校感觉不错,而且这半年来我收获颇丰,现在离开刚好。”
“看得出来你在这里过得安静怡然,我以为你已经开始享受这样的生活。”
“我的确享受,但不打算继续沈湎。”
这是在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系首席教授拉塞尔?洛克的办公室。对话的两人,一个正是洛克教授本人,另一个则是他曾经的学生迪安?程。
这半年来,迪安?程应邀在剑桥担任客座教授,每周有三次面向全校的公开讲座,都是关於经济学方面的专题,不过学员们显然对他那富有传奇色彩的创业经历更加感兴趣,所以通常他也会顺应气氛谈上一些自己的经验,只是对此他从不夸夸其谈,态度相当低调,但也正因为如此更增加了大家想要深入了解的好奇心。
“虽然不想置疑你的生活方式,但是迪安你有没有想过把旅行当作闲暇之余的度假,而不是人生的意义所在?”语气中充满真挚的关怀和善意的劝告意味。
“长久的旅行给予我的东西很多,洛克教授,如果谈论人生的意义,我想它对我的意义更加重大。”
“你坚持?”
“想走就走,想留便留,至少目前还没有改变这种状况的想法。”迪安坦率地回答。
“钦佩你的潇洒。”闻言洛克教授只能无奈地笑笑,“接下来打算去哪?我怀疑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你没去过的地方?”
“呵呵,我希望有那样一天,不过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恐怕要投入工作了。”
“JC?”见对方点头,洛克教授似乎有无限感慨地摇了摇头,说:“迪安,你是剑桥和我永远的骄傲,你一直做得非常出色。”
“谢谢您教授,为您所做的一切。”说著迪安站了起来,与他紧紧拥抱。
“你知道你就如同我的儿子,迪安。还有,剑桥随时欢迎你回来。”
“谢谢您,无论如何我会回来看您的。”再次诚恳地致谢。
“祝福你,我的孩子。”
※※※z※※y※※z※※z※※※
告别了教授,迪安程走出有些昏暗深沈的旧楼,双手插袋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後开始移动脚步向自己租住的公寓方向走去。
“程惟!”这时後面有人叫自己的中文名字。
回过头去,向这边快步走来的是一个年轻漂亮的中国女孩。
“芝锦。”程惟停下脚步,等对方靠近。
“已经跟教授道过别了?”
“嗯。”
“风景如画浪漫飘逸的剑桥也留不住你?”他过於淡然的回答换让女孩微微蹙眉。
程惟耸耸肩,不置可否。
“程惟,说真的,你走我会舍不得。”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国王学院的哥特式礼拜堂也会同样舍不得你。”
程惟忍不住笑了出来,也开起玩笑来:“我问过它要不要跟我一起走,可是它拒绝了。”
此刻与他对话的这个女孩叫庄芝锦,是剑桥大学哲学系的学生,自从听过一次程惟的讲座之後就自称迷恋上了他,凭借著同为东方人的先天优势还算轻而易举地接近到他,继而成为朋友。从程惟这方面来说,见面的第一次当芝锦自报家门,说自己是哲学系的学生时,他著实有些惊讶,并不是学习哲学的人就一定要不修边幅不苟言笑一副典型的思想家的模样,但学哲学学到她这麽快乐的人毕竟是少数。这是个朝气蓬勃坦率开朗的女孩,不难看出是个做朋友的好选择,而她口口声声的对自己的爱慕也因为表达得太过直白露骨而反倒不像是真的,对此程惟总是很无奈地说,她对於自己的感情是流於表面的偶像崇拜性质。
“那你有没有问我?”女孩笑眯眯地看著他,语气半真半假。
“芝锦……”
程惟一时间有些词穷,沈吟了一下刚找到说词却被对方温和打断:“这个笑话有点冷对不对?”并且自动转移话题:“什麽时候走?我去送你。”
“不必了,具体日期还没定。”
“那麽在你走之前我去你家做客一次,总可以了吧?”以退为进是芝锦在与程惟相处中最常使用的技巧。
“好,欢迎至极!”程惟笑著回答道。
芝锦是在程惟走的前一天登门造访的。
公寓里的家具都已经用白布罩好,显得有些肃穆。房子里的大多数东西都被留了下来,包括唱片、书籍、油画等等。程惟是个很注重细节的人,即使明知道只会在这里住上半年他依然很用心地布置过了,闲暇时在英国各地搜罗到的一些特别的小玩意被他统统摆进玻璃橱柜,然而离开在即也只能被主人遗弃在此。在这些小东西里面,程惟最为喜欢的要数那套银质的花卉工艺品,有著柔软质感的银被精心塑造成手心大小的各种花卉的造型,颇有些留恋地摆弄了一番,最後他选择了其中一个收进口袋──是水仙。
门铃响时,程惟刚刚完成全部的整理工作,洗过澡出来。
一开门,一张大大的笑脸出现在眼前:“我带了海鲜披萨来。”
好的情绪很容易感染他人,程惟也爽朗地笑笑:“太好了,我喜欢这个。”
“都已经收拾好了?”进门之後的芝锦先四处打量了一番。
“嗯。”随手一指沙发,“随便坐,我去换衣服。”
当程惟换好衣服下楼,看到芝锦正盘腿坐在地上,抬头看到自己便开口说道:“这房子真不错。”
“要不要我介绍房东给你认识?康纳利太太人很好。”
“不必。”对方立刻回绝,“我可不想在你走後搬进来,那感觉好像是在祭奠,凭借著一点你用过的物品和无处不在的气息来追踪你曾经存在过的线索。”
程惟笑笑,这个女孩会时不时地流露出这种带刺的锐利一面,不过对此他倒是很自然地接受了,甚至觉得这一特质颇为难能可贵。转身从柜子里拿过另一个银质物件,放到芝锦手心,说:“这个送给你。”
“玫瑰?”芝锦仔细端详了一番,试图辨别出这个造型多少有些抽象的艺术品的确切品种。
“是蔷薇。”
“谢谢,我喜欢蔷薇花。”
这时程惟也在地上坐下,说:“不是说带了披萨来?我饿坏了。”
“好。”芝锦回头从身後的茶几上拿过盒子,“还热著。”
“要不要喝果汁?”
“我以为你会请我喝红酒。”
“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可以送你,还有几瓶库藏,原本打算留给房东太太。”
“那我就不推辞了──今天真的没有白来。”此时芝锦脸上的兴奋要远远大於刚刚得到银蔷薇时的欣喜。
“你要不要上楼看看,想要什麽尽管拿走。”
“这可是你说的。”
两个人说说笑笑,气氛十分愉悦。芝锦在心里想,这就是我为什麽喜欢和这个人在一起的原因了,轻松得仿佛这个世界上只有明媚的阳光,就连英国阴霾的天气都因此而不值得一提。只是她并不知道,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程惟并不是单单只表现她所知道的这一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是个和任何人都可以愉快相处的人,懂得用不同的方式对待不同的人,或开朗,或深沈,或疯狂,或忧郁,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程惟。
虽然从来没有考虑过什麽保持身材的问题,芝锦仍然只吃了一角便停下来,海鲜口味,说实话她并不太喜欢。
目光投向对面,她不由在心里叹息起来,这个男人手执披萨也可以吃得如此美轮美奂,不是刻意做作的优雅,而是自然散发的宜人气质,让人看了觉得非常舒服妥帖。
“我脸上沾了起士吗?”程惟笑著看向她。z
被人当场抓包的芝锦丝毫也不感到尴尬,坦然地回答:“我喜欢看著你,总觉得可以看出更多的秘密,只是暂时还没有任何发现。”
“相信我,那都是你的幻想,我并没有任何秘密。”y
“真的?”她勾起了一个算计的笑容,“那麽给我讲讲你的初恋故事。”
“初恋?那是什麽东西?”程惟配合地做出一个花花公子的潇洒动作。
芝锦不满意地哼了一声,换来他的轻笑:“芝锦,你真的只是个孩子。”
“什麽意思?”b
“你只有二十岁,你──”
然而他的话被打断了:“年龄差距?那是什麽东西?”
原本还想说些什麽的程惟这时只能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芝锦并不继续追究这个被自己随意提起的话题,她从来都不是个惹人嫌的女孩,对於程惟好奇地打探也都是以俏皮可爱的调侃居多,穷追猛打、破坏气氛可不是她会做的事情。
这时她的目光扫到窗前的小型旅行袋,惊讶地问:“这就是你的全部家当。”
“怎麽?带著自己不就够了。”对方显然不以为然。
“我以为你要去的是香港而不是伦敦!”g
“有的时候有些东西并不像人们原本以为那样重要,人在旅行中才最能明白到底什麽对自己最有价值。”程惟这样说道。
芝锦看看那个旅行袋,又看看他,默默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你知道我把你即将离校的消息告诉我的女朋友们,她们有多伤心?程惟你一定想不到整个剑桥有多少女孩爱慕你!”短暂的沈默之後,芝锦再次愉快地开口。
“像你们这种年轻的女孩迷恋我这样饱经沧桑的男人是很正常的。”程惟半真半假地说道。
“真的是饱经沧桑啊!”芝锦出神地低喃,目光瞬间变得迷离,伸出手轻轻地抚过他的脸,然後是心口,轻声说:“可是都没有留在这里、和这里。”
程惟则是轻描淡写一笑。
芝锦看著他,目光有些莫名的坚持,但却换不来对方同样的关注,过了一会儿,她倏地站了起来,踱步到窗前站定,然後问道:“你要在香港停留多久?”
“还不知道,要看工作的情况而定。”
“有地方住?”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脑海里,芝锦的表情立刻恢复明朗,冲著程惟神秘兮兮一笑,
“住酒店。”对方极其自然地回答。
“去我家住吧。”笑眯眯地再次凑上去,有点谄媚地说:“一个月後我搞定论文回香港找你。”
“呃?不用麻烦了,我习惯住酒店。”程惟微微一愣,下意识地回绝。
“你在香港待那麽久住酒店很贵的。”芝锦煞有介事地说。
“酒店的费用我还勉强负担得起。”笑著调侃道。
“别拒绝我,程惟,这是我的好意,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情,更何况有免费的地方给你住你还要推辞吗?那麽大一个家只有我哥一个人,和住酒店也没什麽区别。”
“你哥?”
“对,他很帅哦,是个完美的男人。”说著还地冲他暧昧地眨眨眼睛,暗示意味十足。
在芝锦坚持不懈的劝说下,程惟终於无奈地点头答应:“好吧,我会去你家借住,但我声明绝不是因为你的哥哥,而且我不保证一定留得到你回香港。”
“随便你,不过有一个额外的要求。”
“什麽?”
“你必须住在我的房间。”
2
程惟不知道自己这样用钥匙打开一个陌生人的家门是否妥当。他离开英国那天芝锦还是来送机了,把家里的地址和这把钥匙交给他,说已经和老哥交待过了,还让他“就当作自己家一样随意好了。”
想到她的话,程惟笑了一下,扭动钥匙打开门。
一脚跨进去,他下意识地四处打量了一番,扑面而来的是空旷冷清的感觉──房子的面积很大,而家具相对较少,但因为是以深色为主调,又为整体增添了几分不露声色的沈著与威严,看得出来房子的主人应该是个简约主义者。
程惟把手中的旅行袋放在地板上,站在原地看了看楼上,忍住想要洗澡的愿望,脱掉外套挂在一旁。
不能洗澡的话,自助地喝杯水不过分吧?他这样想著,向厨房走去。
在冰箱里找到矿泉水,扭开盖子喝了几口,目光偶然瞥到一旁的橱柜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过去──里面摆放著几瓶相当名贵的酒。
说实话,程惟从英国来到香港,最大的遗憾就是自己的那几瓶藏酒。如果不是过安检太麻烦,他真的想把它们一起带过来。他并不嗜酒,印象中从没有喝醉过,不过对於品酒却非常热衷,事实上程惟对於所有美好的或者他没有尝试过的东西都很热衷。
这是个行家。一一鉴别之後,程惟为酒的主人下了论断。
重新回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真皮的良好触感和适中的柔软度让他再次体会到一点对味,从几个简单的小细节就可以看出芝锦的这个哥哥品位不错,从这方面来说应该和自己没什麽抵触,也许未来的相处并不会发生自己担心的情况。
渐渐地程惟放松了坐姿,半躺起来。经过长途飞行他此时已经相当疲惫了,在等待正牌主人归来的时间里他几乎有点後悔答应芝锦来这里住,如果住酒店的话,这时已经洗好澡开始补眠了。不过自己倒真的是很久没有在“家”这种处所里待过了,这也是当初他为何没能抵挡住她软磨硬泡的原因之一。
终於程惟受到困意的感召沈沈睡去。
谨之回到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一个身材欣长的男人以舒展的姿态安眠於自己客厅的沙发上,五官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