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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恋后(短篇小说集)-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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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追求美女十年之久,到手之后,也就视为平常,扔在家中,使她不愉快,成为酒徒。 

  她大约是爱他的吧,否则何不离开他,这么年轻这么美丽的女人,没有能力找生活也不打紧,很快就会有更好的男人会得把她接收过去。 

  由此可知是感情累事,弄得这样憔悴。 

  我很怅惘,而雨还是不停。 

  我仍然不知道她花落谁家,不过那些人家的公子哥儿也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爱玩爱出锋头,穿得好吃得好,都很风流潇酒。 

  与他们在一起,不必打天下,不必看老板眉头眼额,没有精神包袱,因此他们是快乐的人,这种志高气昂很快感染与他们接近的人,女孩子爱巴结公子哥儿,倒不是纯为了万恶的金钱,也许只是看腻了小职员的愁眉苦恼,满腹牢骚。追求快乐,有什么不对呢。 

  于是她嫁了他。之后发生的事,失去控制,又是另外一笔账了。 

  而我,我又扮演什么角色?贵妃醉酒的时候,不知高力士有否在一旁扶住娇躯。高力士!多窝囊。 

  我笑起来,看看闹钟,已是清晨四时许,这种时刻很难再度入睡。 

  这几天我是最早返回公司的,自己用力推开那度虚掩的铁闸,倒茶的阿伯向我投来讶异的目光。在家坐更寂寞,不如早些回来看报纸。 

  面筋似的大雨倾盘而下,把茫茫大地洗得干干净净,难为了忽忽赶路的学子。 

  我立在窗口抽烟,房间很静,一颗心也很静,许久没有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一起一伏,跟野兽有什么分别? 

  就快三十岁的人了,女伴众多,内心寂寞,靠在窗口看雨中的都市,一边吸烟,多么浪漫,可惜不为人知。女孩子们也日渐粗心,看不见男人细致的一面。 

  已经很久很久没去跳舞了。只渴望与一个知情识趣,有幽默感大方的、豪爽的女子畅谈一个夜晚,不必接吻拥抱,只图心灵交通。 

  每个人都有阴私的一面,不轻易露出来,但希望有知音人来自动发掘。 

  我手上戴着一只金色米奇老鼠表已有多年,因不是七彩的,并不那么显眼,跟那么多女伴出去,从来没人发现,整个晚上,她们所关心的,不外是我年薪若干,父母是否同我住,我会不会戒掉抽烟这个恶习等等。 

  我听见自己呐喊!爱我,爱我本人,请像我母亲般爱我,不计条件。 

  然而这已是个条件世界。 

  这件事是没有可能的了。 

  这雨到中午也不了了之。地上雪青,一切污垢都冲下阴沟。 

  我独自踱下楼去吃简单的午餐,我不大挑剔,通常选易入口的食物,像沙拉、汉堡包之类的东西。但我计较吃的环境,地方一定要干净,给我铺上台布,给我银的餐具,在没有打仗的时候,我不打算用十只手指抓食物来吃。 

  隔壁坐着一个时髦的女郎,穿一套价值千金的细麻衣裳,头发在一边斜下来,挡住半边脸,每次吃叉上的食物,都要轻轻拨开头发。 

  真辛苦。 

  还是那个醉女可爱,憨态可掬,率性而为,不开心就是不开心,有牢骚就发牢骚。 

  吃完我付账,那个女孩子侧着头看着我,我也看她,向她微笑,纯粹是礼貌,不过在大城市里笑得太多也不好,人家会误会。 

  在门口撞到一个人,对方“啊哟”一声,手袋掉在地上,我帮她拾起来,一抬头,看清楚她的面孔,轮到我“啊呀”地叫起来。 

  她茫然地看着我,眯着眼,不是患近视那种眯眼,而是像有阳光走进她眼睛去那种眯法。 

  我温和的笑,“你不记得我?” 

  她摇摇头。 

  “我们见过好多次了。”我说。 

  她可爱的耸耸肩。这是她难得的清醒时刻,我要把握。 

  “我们还跳过舞。”我又说。 

  “是不是在我喝醉的时候?”她率直地问。 

  我没想到她会毫不讳言地提到这一点。 

  我连忙说:“是。” 

  她脸颊忽然绯红,傻笑起来。 

  我轻轻挽起她的手,“来,过来,我陪你吃午餐。” 

  “我不是来吃饭,我来找人。”她说。 

  “我等你。” 

  我回到原来的位子上。她找的人,原来就是坐在我隔壁的时髦小姐。 

  开头我以为两个漂亮的女人约在一起是平常事,大抵是谈谈谁家的时装好,哪里的珠宝够劲之类。才五分钟,就知道这不是个普通的约会。 

  她们在开谈判,她要求那时髦女郎退出三角关系。 

  “我要你离开他。” 

  “不行。” 

  “我是他妻子,没法子,你为什么甘心做他情妇?” 

  “那是你的想法,我认为他已不爱你。” 

  “他也不爱你,他根本谁都不爱,只爱他自己。” 

  “你呢?你除了爱酒瓶,还爱什么?” 

  我很震惊,没想到两个斯文美貌的女人,说话像比剑,利刃下割痕至深,血肉横飞。 

  “那是我的事。” 

  “你如果有志气,就该离开他,把酒戒掉。” 

  “哈哈哈,你倒为我好。” 

  “我们不必再谈了,再说下去也是没结果。” 

  “他迟下也会抛弃你,我就是你的前身。” 

  “你放心,我会照顾自己?”那时髦女郎站起来离去。 

  她呆在那里。我为她难过,我静静搬到她对面坐。 

  “放手。”我轻轻说。 

  她垂下双眼。 

  “优雅地结束一段关系是很重要的。”我再提醒她。 

  “说时容易做时难。”她苦笑。 

  “城里的公子哥儿多着呢。”我说。 

  “我从来没有看过别的男人。”她沮丧的说:“十年苦恋,没想到有这种结局。” 

  “种瓜得瓜,”我取笑她,“种苦瓜得苦瓜。” 

  她涩笑。 

  “他恃着娇生惯养,要什么有什么吧?” 

  她万分诧异地抬起头来,“不,你在什么地方听来的传言?他没有钱,他是个诗人,没有工作,一直很穷,当初我父母反对得激烈,就因为他不能养家。” 

  我傻掉。有没有听错?那么多标致的女人为诗人争风?我得马上回家看报纸查黄页找诗社加入。 

  “也许父母是对的……我被他们赶过出来,后来父亲去世,母亲才叫我回去,我们终于结了婚,嫁妆太过丰盛,引起他不快…对不起,我说得一团一团。” 

  太出乎我意料之外,原来事实刚刚相反。 

  我瞪着眼睛。 

  “我甚至叫佣人司机叫我太太,不要叫小姐,以便顾全他的自尊心,但是没有用。”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我不知说些什么。 

  她扬手叫侍者过来,吩咐要酒。 

  才下午两点半,就开始喝。 

  “你说得对,尽力之后,就该放手。”她喃喃低语。 

  我打电话回公司告假。 

  她捧着酒杯,忽然问我:“你是谁?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谁。” 

  “我是一个朋友。” 

  “真的……朋友?” 

  “你有许多朋友,陆医生也是其中一位。”我说:“事情不会太坏,不必抱牢酒瓶。” 

  她憨笑,“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轻脆稚气的声音故作豪放。 

  我笑出来,“谁教你背会这些?” 

  大约念中学就恋爱了,十年也难不倒她,至今不过二十六七。 

  “我们是中学同学,十多岁便闹恋爱,父亲把我送出去读书好避开他,但是我偷回来好几次,根本没念成大学。” 

  我说:“这是前世的事,我看过一本叫《寻梦》的小说,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纠缠完全由于前世的因果。” 

  她摇摇头,表示不明白。 

  我说:“缘份到尽头,你自然会得忽然醒觉,魔咒解除,你会问你自己:怎么搅的?我会为这个人哭?像一场梦一样。” 

  她喝干了一杯,再叫酒。 

  “酒会浸死你。”我气。 

  “真的?真的会完全忘记?”她问我:“那多可怕,我情愿刻骨铭心一辈子,也胜过空白一片。” 

  天底下原来真有这种瞎浪漫的人。 

  “来,我送你回家。” 

  “我不要回家,空汤汤什么都没有。”她说。 

  “家里有他的诗集,”我哄她,“别又醉倒在这里。” 

  她笑:“胡说!他的诗从来没有结过集。” 

  我说:“那你为人为到底,为他整理诗篇,编成诗集。” 

  “不,他不肯。”她摇摇头,“他要靠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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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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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人

                  考完了试,永正就驾车去渡假。 

  她说:“我要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去。” 

  她喜欢大自然,老住那种不要说是电话,简直连邮局都欠奉的落后偏僻地区去休养精神,不听无线电,不看电视,不读报纸,世界大事,再也与她无关,亲友也找不到她。 

  我们开头都很担心她一去无踪,也劝过她,后来见啥事都没有,她回来时又每每容光焕发,就开始羡慕。 

  这次她又说要去,我不禁发问起来。 

  “住什么地方?帐幕?” 

  “不是,有间木屋,设备齐全。” 

  “有水电?” 

  “还有厨房呢。”她说:“在一个小湖边。” 

  “小湖在哪里?” 

  “在亚里桑那,大峡谷之边。” 

  “那种地方?我的妈,你怎么去?” 

  “乘车去。”她问:“你来不来,你可以搭飞机经大峡谷然后转车来与我会合,我把详细图示收在抽屉中供你参考。” 

  “我会郑重考虑。”我笑。 

  其实我约了男友,他将同我一齐到欧洲渡假。 

  于是永正自己动身去了。 

  我没想到我的计划会有所改变。 

  男友打电话来说他不能与我出门。 

  我才花了一天,便弄明白这件事,他另外约了一个他认为是比我更可爱的女子。 

  我顿时震惊莫名,不知所措,一直提醒自己要处之泰然,维持风度,但心中却像被人刺了一刀般。 

  关在家中三日三夜,我决定走出去呼吸新鲜空气,我翻出永正留下的地图,决定抹乾眼泪去找她,与她远离人烟地过一段日子,把事情好好想清楚。 

  我找到永正,是一日一夜以后的事。 

  我以防万一,还是带了当地一个导游,任何小山路都认得的,找半日才寻到那间木屋。 

  当时又饿又渴,什么都不想做,永正来开门,我一进去,倒头就睡。 

  醒来了,永正也不问我什么,给我吃饱了,带我出去看风景。 

  这附近什么动物都有,所以永正手中提著猎枪,虽没狗熊花豹,但碰见野狼之类,也不是说著玩的。 

  永正这家伙什么都行,真令人佩服。她一条粗布裤一件皮夹克便走遍天涯路,长发编成条大辫子,要多潇酒就有多潇洒。 

  比起她,我显得十分猥琐,婆妈不堪。 

  我在木屋中,著实静下心来。 

  第二天我们要到小溪畔去打鱼,她说。 

  在这里,衣服要自己洗,饭菜要亲手煮,劳动起来,特别有存在感,我觉得永正也成为大自然的一部份,呼吸著自由的空气。这里没有人事上的斗争,你虞我诈,我发觉上帝创造万物,各有美姿,只除了人。或者太偏激了,孩子们还是美丽的。 

  在第三天,永正问我闷不闷。 

  我老老实实说不闷。八默半上床,早上四点多起来,晨曦伴我安排早餐,炉火融融,春天的空气如水晶,我不闷,但我遭男友遗弃,心情无法不苦如黄连。 

  她说:“想想这些山脉,几百万年矗立在这里,历经风霜变幻。我们算什么呢,你也不必为一些小事介怀。住在城市中久了,自我中心的毛病越来越深,每个人都把自身者成一尊佛似的,这是不对的。在这里我安慰自己:教授不给我好分数不要紧,河流爱我,树林爱我。外头那些成熟的杉木,每株都超过三百年寿命,你知道吗?” 

  但永正是个得道的人,一下子就有领悟,她当然看得比我透彻。 

  我伸伸双腿,不出声。 

  永正找藉口安慰我,我感激。 

  走了三年呢,忽然把我撇下,这种伤害很难看得开,我已经够风度的了。 

  “来,我准你听录音机。”永正说。 

  我意外的惊喜,“真的?” 

  “当然,凡事不要勉强。”她笑,“你还未习惯这种苦行僧似的生活。” 

  我听的是怨曲。 

  女歌手微带鼻音,满腹心事,却又只敢泄漏一点点的怨意,叙述她在街角碰到旧情人的经过── 

  好吗,有什么新闻?你还是那么英俊,一些儿也没变,那段罗漫史进展如何?打那时就没有见过你,啊,多谢你帮手,有什么新闻没有?我?我还是一样(当然你无法知道,我还如此爱你)。我有没有闷著你?真的没有新闻? 

  我听得泪流满面。终于把录音机扔到床底下,不再聆听。 

  永正告诉我,这间木屋,以前的主人,是一个女明星,她每拍完一部戏,就来这里冥想。 

  “她现在呢?” 

  “赚了大钱,此刻她冥想的地点是尼泊尔山麓。” 

  我鼻子闻到肉香味,这几天我们一直吃素及腥,我精神一振。 

  “煮下了什么?” 

  “一锅洋芋牛肉炖红萝卜。” 

  “牛肉是你带来的?” 

  “正是。” 

  我欢呼。在山野中,特别会得充满感激,不比在城里,一切来得太易,什么都不觉稀奇。 

  我们站在窗前,预测明天的天气。 

  “你看天上的红云,也许会下雨。” 

  “这里也会下雨?” 

  “比城里下雨可怕得多了,天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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