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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第5部分

小说: 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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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兰德板着脸朝大山姆说了几句话,然后松开了我的胳膊,鼓励地看着我。大山姆身后人群里,泰格、桑杰斯、小山姆正在起哄,大声叫嚣着。

  我就算再不明白他们的风俗也明白了,大山姆这是在向我挑战。大概当众拒绝他的挑战是很不男人的行为,连瑞兰德都没有阻止我。而周围鼓掌的人们脸上都带着笑意,那么这种婚礼上的比试应该不以性命相搏,给婚礼助兴的意义多于比试的两人分出胜负的意义。

  就冲瑞兰德对我的信任,我今天也一定要教训教训这个臭小子。那天被他一招制伏,并非我们之间实力确实有那么大的差距,而是因为他使诈,加上我当时是第一次与这种整天将剑带在身边的人打斗,心里难免紧张。回到网吧我没少琢磨他们的用剑攻守法门,略微比划几下就找到了感觉。说白了他们的剑术根本算不上高明,我靠反应速度再加上点以前的打架技巧应该能打赢。

  为避免再次犯眼高手低的错误,我暗中提醒自己要慎重,直视着大山姆的眼睛走过去把剑接了过来。向别人挑战就要把自己用顺手的武器给对方用,而自己再换一把,这习俗还可以接受。刚想到这,小山姆远远地哟喝一声,倒提铁剑,向上一抛。那剑剑尖朝下画着优美的弧线飞了过来,被大山姆在空中一把捞个正着,人群中顿时传来一阵欢呼声。我暗骂一声卑鄙,小山姆的剑和他的剑是一模一样的,他相当于还在用最顺手的那把剑。

  大山姆刚才还在鄙视我,漂亮地接下铁剑,并听到周围的助威声之后就完全无视我了。他将铁剑在手中随意挥了两下,“嗖、嗖”两声之后,也不曲腿弯腰,就那直直站着目含不屑盯着我。

  从第一次看清他们看瑞兰德的目光时我就知道,泰格四个都很喜欢瑞兰德。在瑞兰德身边突然无端多出了我这么个大小伙子出来,他们不生气才怪。开始以为我毫无威胁,就把我当朋友对待,到后来看瑞兰德对我不是一般的好,心里便对我产生反感,那天被大山姆羞辱,恐怕正解了他们心头之恨。

  想到这里,我对瑞兰德一笑,然后伸出紧握的右拳朝她挥了挥以示我的自信。瑞兰德朝我报以微笑,然后唯恐天下不乱地走到泰格他们三人身边,蹦跳着吆喝了几声给我们助威。我当时气得差点站不稳,我本来想让她为我加油气气大山姆的……

  这时人群的起哄、加油声更为热烈,随着那有节奏的掌声,我心中又出现了刚才那种天旋地转好似刚刚睡醒的感觉。脑中虽然有些朦胧,但对身体每个部位的感觉却空前清晰,甚至生出已经打出去很多拳,踢出去很多脚但都飞快地收回来以至没在眼睛中留下任何影像的幻觉。

  我猛力摇了摇头,凝着双眉,将所有注意力都灌注在五米以外的大山姆身上。当目光完全锁住大山姆之后,脑中的朦胧感随之慢慢消失,但对身体的清晰感觉依然存在,而且越来越强。周围的呐喊声渐渐弱弱了下去,我的眼睛余光里甚至看到一张张只张嘴却不出声的脸,仿佛我真的成了聋子。穿过大山姆的肩膀,我能看到更远处的瑞兰德,正兴奋地笑看着我们,随着人群的节奏鼓着掌,但动作却慢了很多,像慢镜头一样。

  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面对这种情况都会不知所措,我也一样。不久之后,我遇到某个来自古老东方大陆的英雄,他告诉我,我的这种状态很有名堂,相当有名堂!

  大山姆适时亮起戴着金属丝手套的左手,将我从无意识状态拉了回来。我握紧手上的剑,朝他冲过去!

  贴着地面而来的风将草坪上的小草吹得东倒西歪,一只在众人的舞步中劫后余生的小虫子不幸地蹦到我的脚下,远处那拿着火把的小丑正全神贯注地向这边看着,手中的火把“哧拉哧拉”地烧着,迸出的一点火星正落在他袖子上,几个七八岁的孩子聚在一起,已经拿着木剑打起来了,比我们还急……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竟然能同时注意那么多的东西,想不通自己明明跑得很快,却为什么总感觉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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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首战
更新时间:2008…10…2 18:36:00 字数:2149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战斗!
  我决定尽全力和大山姆较量,不是为了给自己挣面子,不是为了满足虚荣心,也不是为了站在人群中的瑞兰德,更不是为了报复大山姆(我还不至于那么小气)。

  因为,此刻周围乱如闹市!

  因为,此刻我心静如水!

  因为,此刻我感觉空前敏锐!

  因为,此刻我充满自信!

  因为,我想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大山姆脸色渐渐凝重起来,我相信我给他的感觉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他终于弓起腰,降低重心,摆出了应战的架势。

  转眼我已经奔到大山姆身前,双手执剑朝他肩膀扫去。这一剑平平无奇,却凝聚了我全身的力量,大山姆一矮身,铁剑几乎擦着他的头皮飞过去。人群中传来一声惊呼,显然是没想到大山姆会这么惊险地躲过我的第一剑。

  大山姆刚抬起头准备反击,我又借着腰力将剑上撩过去。这次由下而上,他想躲的话只能就地滚倒,才第二招就滚倒在地显然是他不能接受的,大山姆大吼一声,双手持剑硬挡。

  剑刃交击的声音从我俩中间瞬间传遍全场。在所有人(包括我)目瞪口呆中,体壮如牛的大山姆“噔、噔、噔”向后退出好几步,握剑的双手不时将五指伸开微微颤抖着。我则一脸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感受着从手上传来的一阵阵酸麻。

  我虽然会打架,而且也跟着瑞兰德爸爸干了几天活,但还远远没到肌肉男的程度。以我的这种体格,论力量,往好了说最多和大山姆这种体型的势均力敌。可刚才那一剑下去,我大大占了上风,证明大山姆力量不如我,而且是远远不如!

  安静的人群中,忽然传来一声欢呼,因为只有这一个声音,所以所有人都听得特别清楚。瑞兰德,她到底还是向着我的,不枉我将街坊们给我的见面礼都给了她……

  大山姆显然没想到第一次正面碰撞会是这种结果,他还以为是自己猝不及防,没能发出力来。在听到瑞兰德那声欢呼后,一咬牙,朝我奔来。

  又是一声铁剑交击声,然后又是一声,又是一声……

  在一声声交击声中,我仿佛又回到了那段混迹街头的日子。我不会主动欺负人,也绝不让人欺负!你对我狠,我对你更狠!

  第一次硬碰将手震得有些麻木,再挥剑时我就没有使出全力,这使我在挥剑之后还能保持平衡向前追击。大山姆每退一步,我就前进一步,不知剑击声响了几次,我额上已经见了汗。

  又是一剑挥去,大山姆已经没了提剑的力气,未开锋的铁剑稳稳停在大山姆脖子上,就像那天他拿剑指着我的脖子一样。

  不同的是,大山姆咳嗽起来,嘴里已经干得没有一丝水分,咳着咳着就发出想吐的声音,却什么也吐不出来。泰格他们三人迅速跑了过来,小山姆一边给他哥哥锤背一边怒视着我。

  人群发出起哄声和欢笑声,在他们眼中,婚礼上的一场比试根本算不了什么,只是为婚礼助助兴罢了。

  一场助兴之战,却把人打成这样,我也觉得自己下手太重了,朝小山姆歉然一笑,拍着正弯腰猛咳的大山姆的肩膀,将剑还给他。我来到瑞兰德身边,拉着她离那四人远了些才站住。他们正在气头上,还是离远点好。瑞兰德却又从我身边跑回去,蹲在大山姆身边一边给他顺气一边安慰他……(毕竟是儿时玩伴,感情就是深,我争取早点给他们搅黄了……)

  这时人群发出一阵比先前都要热烈的欢呼声,顺着众人目光望去,只见新郎和一身白衣,头戴彩色花环的新娘来到人群中。大约是刚才我们的打斗和众人的鼓掌声将他们吸引来的。

  我正在幻想瑞兰德穿上新娘的白衣裙,再戴上那个彩色花环会有多漂亮。桑杰斯默默地走到我身边,我看他时,他已将自己的剑抓在手中,剑柄对着我。

  人群又安静下来,接着新郎与新娘带头鼓起掌来。鼓掌声是那么有节奏,那么齐,那么响。所有人的目光再次射向我,大山姆他们也朝这边看来。

  我一把抓过剑,几步走到场中,站在正中间等他。

  桑杰斯取了泰格的剑,在我身前五米处停住,举起剑,剑尖从额头向下优雅地划下。我朝他一笑,点头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我和桑杰斯都拿出全力来拼第一剑,鸣声过后,桑杰斯退后一步,我退后半步。力量上,仍然我胜。但是这次硬碰之后我已经快握不住剑了,双手被震得失去知觉。片刻后,血液才再次流过麻木的双手,稍微恢复了点知觉。

  我不再和他硬拼,在空前敏锐的感觉中越动越快,一击不中就迅速后退。剑刃交击声不再那么响亮,却更为频繁。

  我对剑术仍然一无所知,全凭远超平时的反应和他打。“咔嚓”一声,我的剑又被金属丝手套抓住了……我估计这四兄弟一定是人手一只金属丝手套,只是没看到桑杰斯是什么时候戴上的。

  “唰”地一声将剑从他手中抽出来,顺势躲过了他刺向我肩头的一剑。

  比试在桑杰斯亮出手套后不到一分钟就结束了。我从七米外向他冲过去,在离他还有三米的时候跳了起来,在半空中将剑像扔板砖一样扔了过去。桑杰斯慌张地把剑劈落,然后,他只来得及将剑撩到我腰的高度,我用瑞兰德开恩留给我的那把匕首顶住了他的胸口。

  晚上瑞兰德送我回家时,还不依不饶地跟我要那把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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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变化
更新时间:2008…10…3 9:25:53 字数:1977


  瑞兰德将我送到网吧门口,看我还是不肯将匕首给她,对我怒目而视。
  我本来就不在乎那匕首,不给她只是因为想看她气呼呼的表情,这时要回去睡觉了,自然不忍心让她带着遗憾回去,将匕首递了过去。

  瑞兰德似乎嫌我给她迟了,直到转身离开都没给我好脸看,就好象那匕首本来就是她的,是我赖着不还一样……

  一个人静静躺在床上,回忆起和大山姆还有桑杰斯的比试过程,让我兴奋不已。我的身体肯定发生了一些变化,也许从莫明其妙来到这个地方就开始了。先是在网吧乱砸东西那次,若是以前,我绝没那么大力气一剑将自己的手迸裂,也没那么多体力让自己发泄半个小时;如果许久不运动,在打完篮球或者羽毛球的第二天我一定会全身酸疼,然而,跟着瑞兰德爸爸连着在山上挖坑、栽树、浇水好几天,我身上并没什么不适;上下马车时,我通常都是不管马是停是跑“嗖”地一声跳上去或者跳下来,细想之下,那种敏捷是对身体极度自信的一种体现;“金蛇剑”的出现,应该多半归疚于自己的爆发力……

  这些变化早已发生,只是我从没在意过。在与大山姆、桑杰斯比试时,这些变化集中表现出来,并且让我达到了一种难以言说的状态,我才开始仔细回想这些事。这些变化,应该就是伴随着我来到这个地方发生的了。至于为什么,就像我想不明白我为什么来到这里一样,对现在的我来说是个毫无头绪的迷。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什么时代?

  在大白天看到那古老的教堂和广场时,我曾怀疑我是来到了西方世界的某个时代,可此地竟然没人说英语,让我暂时放弃了这个想法;我又猜想这里是一个不知漂浮在宇宙哪个角落的异世界,可小镇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我所熟知世界有太多相似之处,还有那东升西落的太阳和月亮,不是凭“巧合”两个字就能解释得通的;思想乱做一团时,我干脆把这当成是一个梦境,又或者是自己的幻觉,可瑞兰德给我的感觉是那样真实,是我在任何梦境未曾感受过的……

  管它是什么样的世界!管它是什么时代!

  如果返回已经注定了不可能,那就让我把对爸妈、妹妹的想念深埋心底,一个人慢慢咀嚼那苦涩滋味吧。我还有瑞兰德,还能生活在这个新的温暖的家,还能安静,时而欢快时而忧伤地住在这个纯朴的小镇。

  如果返回会在某一天发生,我更要珍惜瑞兰德,珍惜在这里生活的每一天,我要拿出全部的精力去体会并记住这里的一切。这里也是我的家。

  (此时突发感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不也是一场穿越吗?不知道灵魂从何处来,将去往何方。不论眼前的生活是唯一的体验生命的机会,还是千百世,千百次轮回里的一个片段,我们都应该珍惜,为了自己真心喜欢的那些人、情、事、物……)

  想到这里,我心里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头,一下子轻松起来。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弹起来,拿起墙边那全身甲手中的钢剑,“呼呼呼”狂舞了一通。“呯”,床头的台灯被一剑扫了下去,碎裂当场……

  这经理办公室说是办公室,其实是办公室卧室二合一,平常老板办公休息都在这里,每个月都会有那么几天睡在这里。所以这间小屋虽然才40平,却是办公桌、沙发、床、装饰品一应俱全。现在全是我的了。我暂时没心思打网吧的主意,等完全融入小镇的生活再废物利用吧。

  再次躺到床上,很快就进入半睡半醒之间。朦胧中马上就要睡着了,仿佛听到极远处传来女人的尖叫声,人在这个时候很容易产生幻觉。又是一声尖叫,这次我听清了,绝对是有人尖叫,而且是在遇到极恐怖事物时才会发出的叫声。

  我“呼”地一声从床上跳了下来,站在窗下仔细听。等了半天,再也没有声音传来,而且网吧外也没什么动静。我暗骂自己神经病,无端怎么疑神疑鬼起来。兴许是白天在大庭广众之下连胜两人太过兴奋吧。

  第二天来到瑞兰德家,只有瑞兰德和她妈妈两人在家。两人还像往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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