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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第23部分

小说: 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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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分钟后,我发现我真不是当小偷的料,一向不肯服输的我在被那些黑色液体漫过脚底仍没找到头绪时已经有点认栽了。然而,岂能就此认输?我可是要混出个人模狗样的!我可是要配得上瑞兰德的!深吸一口气,再次凝神专心开起锁来。

  火已经顺着墙烧到了地面,我仍在开着锁,火已经漫过了半块矩形空间,我仍埋着头,火已经烧到我身后一米,我终于感觉到了那可以将锁打开的铁片,火已经在我脚下烧了起来,我恍若不觉,只等那最终的“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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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失败
更新时间:2008…10…23 10:22:42 字数:2517


  轻轻一声“啪”,宛如天簌之音,一瞬间我觉得这世间除了瑞兰德的笑声,就数这一声最好听了。我推门就滚了进去,这时脚上才传来一阵阵灼痛,幸亏火刚烧着,没有烧伤皮肤,我急急地脱下靴子,扔在一边。看脚上确实没事,猛然想起来靴子里还有四根火狱鸟羽毛呢,据说这世上可是就这四根了,连忙用剑去扒拉那两只只剩一半的靴子,翻过来覆过去,哪还有什么羽毛,早已烧成飞灰了。
  没空为自己福大命大庆祝,也没空为那四根金羽毛惋惜,我疾步跑到第三个矩形区域的那头去开锁。一看不要紧,差点把我当场气晕:竟然有两个锁孔!

  我二话没说将铁丝伸进了那个较大的锁孔,钻研起来。刚才跑过来时还没啥感觉,刚蹲下来就觉得脚上、小腿上火辣辣地疼,明明没有烧伤的痕迹,却越来越疼。我暗骂,那些黑色液体真够邪门的,这是用来考核的还是用来折磨人的啊?

  一边忍着灼痛,一边埋头开锁,黑色液体再次流到我脚下的时候,我终于把第一个锁打开了。然后又开始开下一个,一试之下知道那锁的难度不下于那第五个箱子,我心道,完了,完了……

  我虽然相信人的潜力是无限的,自己可能会人品爆发急中生智在生死关头灵机一动将那锁打开,可是这不代表我就会把所有筹码都下在那最后一搏上,我还没傻到那种程度。以以往的经验来看,没个20分钟是甭想把这锁打开了!

  我一边耳朵听着,铁丝捅着,一边扭头看后面的火势。火还有一半就要烧到脚下了,可我的双脚却像已经被点着了一样,灼痛一直没有减轻,我甚至怀疑自己的脚会将身边的黑色液体引燃!

  脚下越痛,心里越急,锁越是打不开,而后面的火却一刻不停地向我接近,眼看就要烧到我脚下!

  这次没有专心开锁,终于感受了大火中的热气。火就要烧到我脚下的前一秒,我大吼一声“操你妈”,一拳轰在石门上,在石门上留下斑斑血迹,双腿微曲,猛地向上跳了起来。

  三米高的石门上沿向外凸出了一个长石条,我希望抓住那长石条,先攀上去站在石条上躲一躲,杰朴森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然而,下一刻发生的事让我几乎忘记了身在哪里,忘记了自己是谁,忘记了瑞兰德。

  双腿曲下去刚一用力,我明显感受到左右小腿、脚上各有两片交叉着的羽毛状的区域亮了起来,用得力气越大,那两片区域越亮,最终竟像是四根火狱鸟羽毛贴在我小腿上一样,力气已经攒到最大,地下被我踩出了两个坑,我“嗖”地一声弹向了空中,眼看着面前的山壁飞速向下滑去,自己越来越高,两米,三米,四米,五米……

  矩形区域的上方,一个距下面火海20米高的小山坡上,我坐在地上,忘记了一切……

  最后的那道石门下打开了一个大洞,杰朴森和罗斯在下面扯着喉咙朝上喊,半天没听到我反应,终于慌了,不一会,那道石门被从后面拉开。杰朴森和罗斯隔着石门朝里看,并没见到我的影子,矩形区域靠近他们那一面火势很大,他们暂时还不能进去。那些黑色液体虽然看起来可怕,却并不经烧,矩形区域的另外半截已经空空如也,除了地面热些,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几分钟后火终于全熄了,杰朴森和罗斯蹿了进去,蹦蹦跳跳着将四周看了个仔细。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俩中年人是先天性脑残,在那学小白兔呢,只听杰朴森跳着说:“嘶,怎么没人呢?莫不是烧没了?嘶,我就知道他开锁不在行,所以才一再鼓励他,嘶,没想到反而害了他,唉。”

  罗斯仍然不死信,也跳着说:“不可能啊,嘶,我看那小子不像短命的人啊。嘶,他妈的这地下也太热了,咦,看上面,那不是他吗?”

  杰朴森顺着罗斯的目光望去,正见我坐在山坡上,当下大喜,原来他苦心栽培的徒弟没挂啊,两秒钟之后,杰朴森“嗷”地一声跳将起来,冲出石门外。刚才那两秒他忘了跳,只怕脚上要烫出燎泡了……

  山坡上,我的脑子转得飞快,可是完全没有规律,就像从N部电影里各取一个境头,然后重组成一张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无剧情幻灯片在脑子里重放一般。

  杰朴森和罗斯已经走到了我身后我也混然不觉,杰朴森拍了拍我肩膀,道:“怎么了这是?没能过关,受刺激了?”我像植物人一样在那坐着,眼睛直勾勾地不带转圈的……

  罗斯看了我一眼,又看看那18米高的光滑山壁,坐在我身边问我:“这个,你是怎么爬上来的?这么光滑的山壁根本使不上力啊。”我像白痴一样“嘿嘿”笑了两声,以一个万念俱灰的人说“全完了,全完了”的语气说:“我跳上来的。”

  罗斯看了杰朴森一眼,道:“坏了,这娃是不是吓傻了?”

  杰朴森看了看我,狐疑道:“不能吧?”然而听那语气已经有点相信罗斯的话了。

  杰朴森“啪”地一把掌打在我后脑勺上:“醒醒,臭小子,不就没打开锁吗?至于这样吗?实话告诉你,开锁是属于盗贼测试中必过的一关,然而你不是盗贼,你是佣兵!你是佣兵!所以过了前面三关你就已经算是通过考核了,而且那三关的难度已经是佣兵测试的最高规格!你已经是一个优秀的佣兵了,你通过了!”

  “箭阵那一关你比团长过得都漂亮,我一时还以为我们冈德尔中兴有望呢。”罗斯接道,然后转向杰朴森,“别说了,说了也听不懂,他已经是个白痴了。”

  “你才是白痴!”

  杰朴森和罗斯同时转头看向我,我正故作怒容瞪着罗斯,实际上我在听到杰朴森那句“你通过了”时就醒了过来,听到罗斯竟然骂我白痴,当即顶了他一句。

  罗斯与我对视片刻,很快察觉到我眼中的笑意,当下“哈哈”大笑起来,他笑了两声后,我终于也坚持不住,跟着他笑起来。杰朴森心中激动,竟一时说不出话。

  我们俩笑够了,杰朴森也激动完了,三个人一起向马里摩德走去。路上他们又问我怎么爬上去的,我如果说跳上去的他们肯定不信,只好说有根树藤垂了下去,我拉着那树藤爬上去的,刚爬上去那树藤就断了,算我福大命大。他们两个竟然深信不疑。走在路上,我仍然能感受到小腿上,脚上的灼痛,只是正在慢慢减轻罢了。

  不知这次团长会给我安排个什么任务,又是一个人还是和别人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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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盗窃
更新时间:2008…10…23 20:55:14 字数:2151


  回到马里摩德的驻地后,罗斯先安排我去休息,然后就和杰朴森走开了。
  第二天一早,罗斯除了给我一个包袱外,还给我了一张破旧的地图,上面大致标明了马里摩德及周围数城的位置,然后指着最西边的一个叫“洛德克”的城告诉我,这次的任务我将在那里完成。之后罗斯又一气递给我两本佣兵日记,有一本自然是我的,另一本就不知道了。

  罗斯道:“这次的任务已经写在了你的佣兵日记上,另一本佣兵日记是全新的,这次执行任务你就用那本全新的了,以一个佣兵初哥的身份出现,再加上你的确长得跟刚出道似的,容易掩饰你的身份。”

  我当时就不高兴了:“什么叫‘长得跟刚出道似的’,我说怎么一开始就想揍你,原来你长了一张欠揍的嘴啊?!”

  罗斯是个老兵油子,在军队里说话没遮没拦惯了,以至于跟我、猴子、华尔斯这些年青人说话的时候,老是开些让我们脸红耳热的玩笑。斗嘴,斗起来才有意思,是以我们回敬他几句他也不生气。

  罗斯自知理亏,没和我计较,又叮嘱我几句将我送出院门。我不是三岁小孩,罗斯也不是我刚成亲的结发妻子,在院门口我让他留步,挥了挥手就转身独自离开。

  这次我本就没计划能见上团长,结果他也真的没出现。

  穿过马里摩德熙熙攘攘的长街,出了城门,转身就朝西走。清晨的空气十分清新,碧蓝的天空上只有几丝云影,几只不知名的鸟儿在路旁树上欢鸣,我心情畅快,心中升起一股羁鸟归林、池鱼回渊的感觉,当下长啸一声,将田间、路上农夫村妇惊得纷纷侧目,自己则小跑着向西冲去。好心情是会感染别人的,那些先前还对我侧目而视的人,望着我的背影,渐渐露出了笑意。

  慢慢跑出了田野间那些人的视线,路上行人越来越少,商人或者佣兵占多数,别人大都结伴而行,我一个人无拘无束,倒也自在的很。一路小跑,竟然一直没觉得累,直到眼中再无人影,我才放慢脚步,左手负在脑后,右手抽出黑剑,剑尖朝上,只用食指顶住剑柄,一边走一边尽量保持剑的平衡,不让它倒下去。这本是我小时候常玩的把戏,不过那时候顶的是扫帚,现在顶的是黑剑,有点鸟枪换炮,贫下中民直奔四个现代化的味道……

  顶了快一里地了那剑就是不倒,我一把把剑抄在手里,随手挥了两下,插进背后鞘中。路上没了行人,百无聊赖之下,我又回忆起昨天的考核。想到最后那一跳,思维再次限入混乱,这是我昨晚一晚上都没有想明白的问题。

  什么人品爆发,小宇宙爆发我是不信的,完全是扯蛋。我跳起来的瞬间,感觉到小腿上有交叉的羽毛状光影,如果那不是幻觉,就应该是近来才有的了。除了和火狱鸟羽毛有关系外,我实在想不起来别的,可是火狱鸟羽毛不是烧没了吗?难道是经火一点,就贴在了我腿上?但是昨晚我连裤子都脱了,搬着脚丫子看了半夜也没在小腿上发现哪怕一点点痕迹啊。难道是融了进去?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昨晚灼痛感消失后,我试着在床上踢了几脚,力气也没大多少啊,而且也没再看到什么羽毛光影。

  最后我总结出来,那就是火狱鸟羽毛的确贴在了我脚上或者融进了我腿里,但是效力已经被我那一跳给消耗完了……

  想到最后,我终于想到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还没看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呢。拿出那本已经完成了一个D级任务的佣兵日记,翻了开来,只见新的任务栏里这样写着:

  任务前往洛德克,盗取当地魔法公会大魔法师卡拉奇的佣兵日记

  任务等级C

  任务时间龙忌历四十二年七月十四日

  报酬50金币

  备注卡拉奇魔法师已死,没有亲人,他人生的最后几年一直生活在当地的魔法师公会里,其佣兵日记极可能就在魔法师公会里,当然,不排除已经陪他入土的可能。因为一切仅止于推测,所以任务时间放宽,为三个月。希望你能在这三个月里先打听到消息,再直奔目标。如对挖坟有所顾忌,可雇佣帮手,费用由任务发放人承担。

  一看到任务是盗窃,我心里十分不爽,可又看到报酬竟然高达50金币,心情立马好了很多,再看到竟然是偷一本无主之物,心里负担就更轻了,反正他们留着也没用不是?再往下看,竟然可能要挖坟,我忍不住开始骂起这个发布任务的人来,太缺德了,如果真落到需要挖坟那一步,我最多返回马里摩德告诉罗斯坟墓位置在哪让他带着人去挖就是……看备注那一条的用词,我估计那几句话全是罗斯这个缺德鬼写的。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现在是深刻体会到这句话的道理了。原来我对偷鸡摸狗的事是极为痛恨的,觉得人如果有功夫偷东西,还不如凭着那还能偷东西的身体去找点正经活干。就算干重活脏活累活,吃得喝的都是自己挣来的,不会受人鄙视。如果你是个贼,那就不一样了,纵使你偷得万贯家财,我再穷还是看不起你。那种损人利己的人,我恨不得见一个杀一个!

  现在倒好,三个月来接触的人要么是盗贼,要么和盗贼是朋友,都把盗贼说得跟朵花似的,把偷盗说得像天经地义一般,我就算对盗窃再反感,慢慢也被磨得没脾气了。更何况我知道,此地盗贼和我家乡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窃贼有不小差别,这才对寄身贼窝冈德尔贼窝渐渐坦然。

  一个正经好男淫就这么坠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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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异人
更新时间:2008…10…24 9:10:33 字数:2420


  中午的太阳已经很毒,反正任务时间长达三个月,我就没急着赶路,日头正高的时候找了片小树林钻了进去,吃点喝点,将我那多功能包袱铺在地上当毯子,躺上去就睡。
  熟睡中,日头移动,再有小风吹动树叶,林中地下那些日光投射的光斑一边缓缓移动,一边来回晃着。终于有一块光斑晃到我眼上,没几下我就醒了,以手遮眼坐了起来。一看日头已经向西偏了不少,怎么着也得下午三四点了,赶紧收拾东西继续赶路。

  我图凉快,也不再到大路上,就沿着路旁的树林向前走,虽然林中不好走,可完全难不倒我。走了没多远,头脑就从刚睡醒的昏昏沉沉中清醒过来。随手拔了根草,叼在嘴里,无比自在写意。

  我从小就梦想着能过上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哪好玩去哪的生活,现在,好歹算是实现一半了吧?

  太阳西下时,我已经穿过了一个小镇,正朝下一个小镇走着,按我的速度,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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