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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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者》
作者:光芒
卷一、年少失意
第一章:第一大学
蛮荒历2000年,九月一日。
天还蒙蒙未亮,蛮荒大学的门口已是车水马龙,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几近找不到半点空隙,
今天又是蛮荒大学四年一次的开学时间,
“大家别急,请自觉排队。”
“该死的,是谁在插队?”
“操,再插队老子可动手了。”
“……”
一群接待员无奈的看着这些峰涌而至的新学员,额头上汗珠淋漓,
正在这时,一名女子突然站起,对着拥挤的人群大声道:
“都给我安静点,这里是蛮荒学院,想入学的都给我乖乖的,否则直接取消资格。”
顿时,本来炒闹的人群安静了下来。
……
“呼,终于完成了。”
“是啊,四百个名额已经全满。”
“呼,这届的新生可真够恐怖的,要不是有陈姐在这里,相信我们又要头大了。!”
“咳,这位先生,请您不要插队”
“……”
蛮荒大学素有天下第一学院之称,列于芬洛大陆之万年武都——江州,这里的人确乎都染上了一个怪癖——极度的崇尚武学仙家,数千年来,习武的风气越来越浓厚,这所传承了上万年之久的修武大学,声名远播,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绝世人物,独立于芬洛大陆的最颠峰,成为一代代人毕生奋斗的目标。
这日,又到了蛮荒大学四年一度新生入学的日子。
人群外面,是一片由水泥铺成的宽阔空地,里面停满了各种各样的灵巧专车,在阳光下投射出精亮的各色光芒,耀眼夺目,人群里不时有人看向这里,发出惊叹之声,
直到正午,人群才慢慢散却,门口微微冷清下来,只剩下十多个身着黑色工作套裙的接待员,坐在桌子前,不住的擦着脸上的汗水,虽然每一届新生入学的时候,她们都要在校门口连续接待七八十个小时,但毕竟新生不多,蛮荒大学每四年才招生一次,每一次仅招四百人,
不多不少,就四百,
在人口超过千亿的芬洛大陆,每四年才招四百人,可想而知,学院对新生的要求是多么的苛刻!
“诶,陈姐,新生都报到完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去休息了,今天可是把我给累死了。”一个接待员伸了个懒腰,悠悠道。
刚刚那一句很具威慑力的话““都给我安静点,这里是蛮荒学院,想入学的都给我乖乖的,否则直接取消资格。”便是出自这个陈姐口中。
她微微皱了皱眉,“不,还有一个没来。”
“还一个?”那接待员惊呼一声:“可,可是我这里已经记录满了四百个人呀?”
每一届,只招四百个新生,这是蛮荒大学几千年来从未改变过的规矩……
“这都是上面的意思。”陈姐淡淡说到,
上面,自然就是蛮荒大学的高层人物了,
陈姐人长得很清丽,抬头看了看天,经太阳一射,忍不住打了个啊欠,“你们先回去休息,我在这里等。”
那些接待员虽然有些不解,但还是各自回去了。
陈姐却一直注视着远方的来路,直到,
一辆晶蓝色的豪华专车,缓缓驶来。
车开得很慢,最终在门口正前方停了下来,陈姐神色一惊,迎了上去。
“砰!”
一位中年男子,一个清俊少年,缓缓走下车来,初看这厮宏伟的大门,少年略略无采的脸上泛起一阵失落:“祥叔,这就是传说中的蛮荒大学?切,我看这道门也不怎么样吗。”
按理说,新生入学应该感到非常高兴才是,蛮荒大学可是是芬洛大陆上一代代人努力的目标,而眼下这少年,一出口就是一句:切,我看这道门也不怎么样麻,
问遍天下,敢站在蛮荒大学校门口公开这么说的人,也没几个。
祥叔摸了把少年的脑门,“呵呵,凡这里的学生,可是整个芬洛大陆精英中的精英,那可是十亿人中挑一呢,你父亲把你弄到这里,可花了不少心思呀。”
百里挑一是人才,千里挑一是天才,万里挑一是怪才,而十亿人里挑一个,这,这已无法用词来形容这些人的恐怖程度了。
少年咳了一声,:“咳,总有一天我要变的和叶飞大叔一样强。”
祥叔只笑了笑,没再说话。
陈姐在二人身前,微微一欠身:“程公子,祥大人,欢迎你们。”
祥叔微微点头,示意她带路,而后便领先走了进去,倒是这个程公子,眼睛死死的盯着陈姐,
她穿的是一套职业套裙,白色衬衣,黑色光滑短裙,站在她的身侧,可以清楚看见那高佻的身材,玲珑有致的曲线,随着步子的迈动,兄前的丰满更是微微上下的抖动着,透过半透明的白衬衣,恰见那青绿色而被撑得鼓鼓的胸罩,艳光四射。
陈姐一边走一边耐心的介绍着这里的情况,对“程公子”的目光,只回以一笑。
程飞今年刚满十三岁,却有着一米六五的个头,看上去就跟十七八岁的青年差不多,身体非常匀称,既不给人肌肉男的感觉,也不会觉得瘦如枯骨之感,而是恰到好处,用当时流行的话说就是:线条美。
不过,他的眼神深处,总是闪烁着一股莫名的东西,说到底,这和他的家世是离不开的,
芬洛大陆上的人除了癖好修武外,还有一个癖好,那就是:吃!
食管这一行业一直都相当的兴盛!
皇朝大酒店,
芬洛大陆上最有名的几家酒店之一,来往于这里的除了地位崇高的修武者,就是一些豪门贵族,实乃非一般人可以进得来的地方。
酒店面积很大,共分九层,底下六层用于开放经营,而上面的几层,却很少有人知道内幕。
皇朝大酒店九楼,昏暗的一处密室,
“程海,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安排小少爷?”祥叔倒满一杯酒,送到一个中年老人的手里。
中年老人站在窗前,隔着玻璃墙,他淡淡的望着远方,看着脚下的这座城市,这个古老的都城,忽叹一声:“风儿入学的事,可都办妥了?”
祥叔点点头,之后脸色一痛,似想起了什么,几欲开口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程海摆摆手,疲惫的坐在一张大靠背椅上,“你说,风儿他是不是……”一语未尽,他闭起两眼,满含绝望。
“程海,小少爷打一出生就没有心脏,虽然这些年用生命契约保住了小少爷的性命,可保得了一时,保不了一生呀,你又何必这么固执呢。再说,以你现在的实力,已经无法继续延续小少爷多久的生命了,再这样下去,你也会受到拖累的。还是赶快请珊瑚小姐解除生命契约,”祥叔劝道。
“难道你要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生骨肉在我的眼皮底下死去吗。”
“小少爷一出生就已经死了,你用真力为他延续了十三年的生命,假若少爷泉下有知的话,也会感激你的,如今,你就放下吧,破入仙路指日可待,倘若你还这么固执的话,你们父子都没有好下场,那这十几年来的努力可都要白费了。”
程海脸上一阵颤抖,深深的呼吸:“祥叔,你说,我们这十几年拼死拼活的修炼,为的到底是什么?”
“突破天道,踏入仙路。”祥叔干净利落的回答,语气铿锵有力,不含一丝商量的余地。
“哈,哈哈,踏入仙路?我连我自己的儿子都保护不了,我还凭什么踏入仙路!”程海一手猛拍在办公桌上,
“喷——”
一声炸响,整个桌子立时化作了粉屑,朝四周射去,每一个碎片都带着浓厚的劲力,将地面射得百孔千苍,可其中一部分碎片射到祥叔身前时,皆都化作了更小的粉末,最后掉落在地上,恰在祥叔的身外洒成一个标准的圆圈。
祥叔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不过那眼角的深处却带着一丝湿润,从小到大,他可是看着程风一点一点长大的,他依稀还记得,程风学说话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祥叔!
五岁的时候,小程风放学回来第一个跑到自己面前,轻轻说:祥叔,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哦,嘿嘿,我谈恋爱了……
一次带小程风出游,还记得他指着一匹奔跑着的骏马,“哇,祥叔,那个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多只脚呀……
……
他从小就是个被遗弃的孩子,被父亲遗弃的孩子,
想想这些事,祥叔眼眶一阵滚烫,道:“程海,算了,都十几年过去了,何必还这么激动,有晋云和雨涵这么出色的儿女,雷森商会已有合适的继承人,我们的心,也该放下了,这大片江山,总算有后了,至于小风,在蛮荒大学里也会很安全,只是,小少爷的命不好。”
程海沉默良久,沉重说道:“祥叔,再等等看吧。”
房间里,传来一声叹息!
(本书是一本大型的奇幻作品;绝对不会太过夸张或是胡编乱造;越往下看越是精彩;希望读者们多多支持!)
卷一、年少失意
第二章、无忧居
蛮荒大学历来每一届只招四百人,这一次却招了401人,消息一经传开,人们纷纷猜测这个程风是什么来头?
程飞自然就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整个校园都是关于程风的流言蜚语,更为可怖的是,程风所在的住每天都有大批的人来造访,直令人寝室难静。好在程风的两个同居还算够意思,特地养了几条狼,让狼守着大门口,如此若干天下来,程风的日子总算清净下来。
程风住的地方比较偏僻,离教学楼足有十里路程,每天上下课几个来回,确实不是件轻松的事,不过也正因如此,这里的居住条件远胜过别的寝室,别人都是一寝室住六人,而程风却是三人盘住着一整套别墅,外加一风景别致的小院。
这所别墅还有一个很幽雅的名字:无忧居
开学当日,无忧居的三个室友便觉仅仅几天时间,三室友便以“兄弟”相称了,和他们住在一起,程风感觉很有意思。
就说来自奥布莱萨帝国的哈维,开学的第一天,程飞和萨克达根据他的行为作出比较准确的评估,送给他一个“光荣”称号——色狼,可没过两天,根据程风等人的进一步观察,觉得在他的称号前加上一个“大”字更为合适——大色狼。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星期,哈维进步惊人,由“大色狼”一跃而直接成了“色狼王”,如今,他的境界再一次得到提升,成了“色王”。
对此,哈维每次都“嘿嘿”几声了事,显然是对这个称号没什么意见。
再说程风的另一个室友——萨克达,他也不是什么正经人,提升的速度也是相当的惊人,由“懒虫”到“大懒虫”仅用一天时间,两天后被提升为“懒猪”,之后不到一个星期,便成了“懒猪王”,现在,为了省事,就直接称他——懒王。
对于这个称号,萨克达和哈维一样,欣然一笑。
至于程风,迫于他那惊人的低智商和不可理喻,萨克达和哈维实在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王,也就阁一边了,因为他的年龄最小,称呼“老三”。
三个人年纪仿若,彼此的性格非常的契合,开学当日聊到凌晨三点还没有丝毫睡意,相见恨晚,这一来二去,彼此就到了无话不说无所不谈的地步。
“哈维,你怎么这么色呀,***,老子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色的人,连老头子也不放过,诶,诶。”这是萨克达经常当着哈维的面说的一句话,
而哈维的回答是:“我的天哪,正是因为世界上有你这么懒的人在先,然后才诞生了我这么色的人。”
程风对此彻底无语,跟这两种人住在一起,自己的耳朵无时不刻在经受着高分贝的艰难考验。
“叮叮叮……”
天刚蒙蒙亮,蛮荒大学的上空便响起一阵雷鸣般的铃声,把十万多学子从梦靥里拉了回来。
这是蛮荒的规矩,所有的学生早上六点必须起床,五分种洗刷之后准时到各自的地方开始训练。
无忧居也不例外,恐怖的铃声如同一道惊雷,轰隆一声就劈了下来。
“懒王,起床了,再不起来天就塌了。”程风叫了N声没有响应,硬把萨克达拉了起来,
“呼,天要塌跟我有什么关系。”说完,萨克达身体一软,又瘫在了床上。
“不好了,地震来了,赶快跑,不然就来不及了。”程风只好换了一招,再次把懒王拉起来。
“哎,地要震就让它震好了,”说着身体又成了一堆烂泥,从程风手中滑回到床上。
“不好,寝室着火了。”
“呼噜,呼噜……”
“哇,床塌了,蛇,啊——,一条眼镜蛇钻进了你的内裤里……”
“呼噜,呼噜……”|
“……”
程风彻底无语,忽然灵机一转,大声道:“哇,这个谁呀,怎么比你还懒!!!”
话刚一落,呼噜声立即消失,在几秒钟的沉寂之后,
“谁,谁,谁比我还懒?”萨克达猛然坐起来,问道。
程风彻底绝望,仰头倒了下去。
随即,萨克达的眼光落在了还在一边留口水一边晃呀晃而且还在睡觉的哈维的身上,心道:好小子,果然比我还懒,真个深藏不露呀,
“哇呀,小妹,你好美,好漂亮,好性感,好迷人……”萨克达故意拉长声音,一边观察哈维的变化,只见哈维的脸色阴晴不定,似在挣扎着什么,萨克达不禁裂了裂嘴,继续道:“啊,你怎么还穿的这么少,你看,这,这个胸,渍,渍,渍,都露出了一大半……”
“谁,谁的胸露出了一大半?”哈维立马坐起身,左顾右盼,睡意瞬间消失,转而容光满面,
程风刚刚醒来,一看哈维的表现,又昏了过去……
一进入训练区,哈维和萨克达便兴奋起来,听着那呼喝声,看着那些艰苦训练的学生,程风也露出了笑脸,很快便投身到训练中去了,在这个极度宏扬武学的社会,只有不断得让自己变得更强才有可能出人头地,才可能有番作为,不然,只有被别人搓揉的份。
虽然自己是靠走后门进来的,但心底下程风还是非常的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
“哈维,听说你在奥布莱萨帝国名声很响,十岁的时候就踏入了地界的门槛,真是有你的呀。”萨克达单指倒立,一会儿落地,一会儿拔起,
“嘿嘿,我是从小就开始修行的,十岁进入地界不算什么,倒是你呀,没想到像你这么懒的人也能进入蛮荒,了得——了得,小生——佩服。”哈维一边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