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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葬神-第9部分

小说: 葬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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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啊,飘香楼来了一个客人,挑得很,这样不好吃,那样不好吃,厨房里会做菜的人全都上了阵,可做出来的菜没有一道符合他的口味。”
    “呵呵,到飘香楼来不挑女人,反倒挑起菜来,这人还真是有意思。”
    “谁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说什么食色,性也;要色得先食,没有好吃的菜,他就没有心思去玩女人,所以,必须先得有好吃的菜才行!”
    “于老板不管?”
    “管什么管,那人有钱的很,一来就扔出了一大把金币,有钱就是大爷,于老板巴结还来不及了,这不,于老板刚吩咐了,要是我再弄不出让那位客人满意的菜,就卷铺盖滚蛋。”
    赵大海将事情大概说了一遍,抓住秦歌的手说道:“秦歌,你的厨艺在飘香楼你说第二没人敢当第一,海叔的以后就全靠你了。”
    “海叔可别给我戴高帽子,你都不行,我那几手就更不行了。”
    “别谦虚了,那客人说要是谁能做出让他满意的菜,就会有大赏,满意度越高,赏的金币就越多。”
    听赵大海这般说来,秦歌心动了,虽然根据魂老的法子将身上的药材熬成汤,也能赚不少金币,可那毕竟还是没影的事,再说了,修炼也是一件很耗钱的事,所以,有得赚还是先赚在手里再说,不管成与不成,总得试一下,也费不了多大的功夫……
    于是乎,秦歌说道:“那我就试一下,麻烦海叔找条鱼来,越新鲜越好。”
    “要得。”
    赵大海面露喜色,赶紧叫人找鲜鱼去,秦歌则架起了火堆,做着准备工作,等鲜鱼送到,秦歌动手要脱鱼鳞、剖鱼腹时,魂老声音响起,“鱼鳞不要脱,鱼腹也不能剖。”
    “恩?为什么?”
    “两步之外。”
    魂老扔出这四个字代替了所有的解释,秦歌虽无语,却只有依言而做,现在他与魂老的条件,已经不再是十步之外,而是三步之外,一旦过三步,那些法子不知又要等多久才能弄到手。
    “那里面的东西怎么取出来?”
    “自己想办法。”
    秦歌已经习惯了魂老这样的回答,稍稍研究之后,从鱼嘴和鱼腮上面下功夫,赵大海在一旁看得十分焦急,不知道秦歌在做什么,想问上一问,可看到秦歌的认真模样儿,又不好意思问出口;好一会儿之后,秦歌将内脏给掏了出来,魂老说道:“将三截香草茎,两段大黄根,五片金币叶,一拇指大小的辣花粉,给塞进鱼肚子里。”
    虽然心中有疑惑万分,秦歌却是啥也不问,边琢磨着其中的道理边快快的将金币叶、大黄根等等给塞进去,不用说,什么金币、大黄之类都是秦歌自个儿取的名,那叫金币的药材是因其叶子长得像金币而得名。
    “用最大的火来烤!”
    魂老的这个命令很荒唐,因为烤鱼之类一般都是小火、中火,以免将肉给烤焦,可秦歌把鱼架好之后,用力拉起了风箱,“呼呼呼”的响声中,火苗冲空而起,赵大海愣呆在当场,喃喃说道:“这叫烤鱼吗?”遂即,又急忙冲秦歌喊道:“秦小子,你在做什么?你要把鱼当柴烧吗?快把火降下来……”
    然而,火势不仅未降,反而燃得更旺了,因为魂老在不停地说着:“火还不够大!”
    “不够!”
    “不够!”
    “魂老,我都用最大的力气了!”
    “最大的力气?你没有修炼过泡㊣(5)妞十八式吗?你的十八式是用来当汗水流当口水吐当尿撒的吗?”
    魂老话声还未落,秦歌就摆出了架式,“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一式一式地施展下来,果然,那火苗猛地一窜再窜,都快要冲到房顶了,赵大海给吓得退了出去,在厨房里做事的其他人,也都在外面围观起来,一个个都说秦歌是疯子,是在胡闹,赵大海更加郁闷了,他之前强拉住秦歌,本来就有死马当活马医的意图,可现在看来,就是活马都给弄成死马了。
    秦歌施展着十八式的时候,心里想着泡妞十八式用处果然宽广,同时还注意到了对力量的运用,有一句话他记得清楚,错误犯一次可以原谅,但第二次就绝对不能原谅;秦歌盯着那火苗,恍惚之间仿佛看到那跳跃着的火苗,似乎也在打着拳,练着武一样,就这样,看着看着,秦歌就入迷了。
    直到魂老说“行了”的时候,秦歌才回过神,火苗弱了下来,恰在这时,外面传来声音,“赵大海,弄好没有?还没弄好的话,就赶紧走人。”
    情急之下,赵大海忙说道:“弄好了,弄好了……”
    “弄好了就赶紧拿上来,常公子还等着呢!”
    赵大海看到秦歌面前那烤得就像焦炭一样的鱼,愁眉苦脸地说道:“好的,马上就来。”已经被逼到如此绝路了,赵大海无计可施,只能走上去,把焦炭鱼给盛在盘子里,边弄边说道:“秦歌,我被你害苦了,这下死定了。”
    秦歌一笑,“海叔,到时你就说是我做的,这样,他们便不会责怪你,顶多就打我一顿。”秦歌看着那焦炭鱼,心里虽说也是七上八下的,可毕竟还有一分底气,这分底气自然是来自于魂老,来自于那些药材,秦歌猜想刚才那些药材的组合,多半又是一个新的配方。
    赵大海叹着气,端着鱼往前面走去,那架式就像奔赴刑场,去送死一样。
     
        
第十四章 好大的馒头
     
    '正文'第十四章 好大的馒头
    ? 端着焦炭鱼的赵大海,走到飘香楼最顶尖的雅间门口,便被于老板也就是飘香楼的于妈妈给堵住了,于妈妈指着赵大海的鼻子骂道:“赵大海,我看你是越活越糊涂了,你告诉我,这块焦炭哪里像鱼?这块焦炭要是拿进去,飘香楼就将损失一个很重要的客人,这个责任你负得起吗?”
    “于老板,您听我解释,这……”
    “我不需要解释,你马上离开飘香楼,顺便再把这块焦炭给扔了,”
    听到这话,正求着饶的赵大海就像打了霜的茄子一样,于老板却是瞧也不瞧,边想着怎样讨好里面那位有钱人,边让赵大海赶紧消失,就在赵大海苦着一张脸要离去的时候,里面传出一个随意的声音,“又做了什么菜啊?端进来看一看!”
    “常公子。  ”于美凤脸上立马转换出笑容,带着娇媚的语气说道:“您再等上一等,再听妙仙子弹曲子,跳支舞,好菜马上就上来。”
    说这话的时候,于美凤已经决定去外面的饭馆、酒楼要几份好菜;然而,里面常公子有些不耐烦地说道:“除非妙仙子能显露出第三妙,要不然,还真没什么意思;别废话了,把菜端进来吧!”
    于美凤盯着那块焦炭,恨不得用眼光将焦炭给烧成灰,妙仙子愿不愿意显露出第三妙不是她能决定的,所以,于美凤只能让赵大海把称之为鱼的焦炭给端进去,不过,那透着“你死定了”的眼神,让赵大海哆嗦不已。
    “恩?焦炭?还蛮有新意的嘛!”
    常公子来了几分兴趣,仔细端详起焦炭来,还说道:“我见过用稀泥包起来的叫花鸡,倒还真没有见过用焦炭包东西烧成的菜,你这烧的是什么?”
    于美凤自然不会去回答,用杀人的眼神逼视着赵大海,赵大海颤抖着吐出一字,“鱼。”
    “鱼?”
    常公子愣了一下,雅间里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焦炭上面,有好些人更是控制不住地笑出了声,不过,这其间一女子看到焦炭的目光,有一抹异样转瞬即逝,此女正是妙仙子。
    看了好一会儿,常公子拿起竹筷拔弄起焦炭鱼来,竹筷无刃无锋,在常公子的手中却是像切豆腐一般,将焦炭给削落下来,削着削着,常公子削的度越来越慢,且神情也越来越凝重,到最后,常公子已经不敢轻易下筷,好像他的面前,不是一块焦炭,而是一件易碎却又十分珍贵的艺术品;常公子的情绪影响到了所有人,整个雅间的气氛都沉重下来,那些个颇有姿色的女子也抑止住了笑,于美凤怒色更重,赵大海心里更加忐忑,后悔死叫秦歌来救场了。
    很快,十分钟、三十分钟过去了,常公子脸上已经没有一丁点表情,不过,盘子里面终于出现了一抹与黑色相反的东西——白白的鱼肉。
    妙仙子眼睛里惊讶光芒变得极为浓郁,常公子小心翼翼地夹了一小块放在嘴里,细细品尝,五分钟后,常公子突地大喝道:“这鱼是谁做的?”
    赵大海被常公子凌厉的目光给吓着了,“咚”地一声直直跪倒在地,说道:“是秦……秦……歌做的。”
    “情情哥?”
    常公子疑惑地看过来,赵大海忙分辨道:“是秦歌,三人秦,唱歌的歌,他做鱼的时候,我让他不要把火烧得那么大,可他偏要……”
    “快把他叫上来。”
    常公子打断了,赵大海看着于美凤,于美凤说道:“常公子说的话没有听到吗?赶紧去!”于美凤已经打好牺牲秦歌的决定,反正在她眼里,秦歌完全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要是损失秦歌能消了常公子的怒气,无论怎么算都划得来。
    可惜赵大海给吓得太狠了,两条腿软得就像面条,怎么也站不起来,于美凤骂道:“没用的东西。”随后另外叫了一个称号为“桂花”的女人去,等桂花见到秦歌时着实吓了一跳,秦歌形象实在是太拉风了。
    “你真的是秦歌?”
    秦歌做出个奇怪的动作,笑着对桂花说道:“我的能力很强!”
    桂花是风月场中的女子,对“能力”二字特别敏感,只不过,在桂花眼里,“能力”二字基本上都是与“床上”联系在一起的,桂花将秦歌上上下下给打量了一番,讥笑道:“就你瘦不啦叽的样子,还能力很强,我看你最多也就坚持三分钟而已。”
    “好滋味,试过才知道!”
    秦歌脸上仍是笑容满面,可他心里头却是在苦笑,不用说,他所说的话都与魂老有关,而做的那个动作却是各取了第一式和第二式的一半。
    “就你这样,还想试?配吗?再说,你离死多半不远了。”
    说了这样一番话,桂花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趾高气扬地向前走了,秦歌说道:“魂老,这样玩下去,迟早有一天我会被你玩死。”
    “所以,你要加油,争取不被我玩死。”
    “你狠。”
    说着,秦歌做着奇怪的动作到了房门外,走进去的那一霎间,魂老声音响起,“目光凝神注视右侧方,坏笑,比划出大馒头的形状。”
    条件反射,秦歌看了过去,右侧方站着的正是妙仙子,坏笑着的秦歌看到妙仙子的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脸,而是妙仙子胸前那两团存在,在明黄色的衣衫之下若隐若现,煞是惹人心动,正是血气方刚的秦歌,身体某部分起了变化,那比划着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按照那两团存在比出了大小,还情不自禁地说道:“好大的馒头!”
    而魂老的问话显然不可能如此简单就结束,“雪是什㊣(5)么颜色?”
    “白的。”
    “樱桃是什么颜色?”
    “红的。”
    “用几个词语来形容大东山。”
    “高耸,挺拔……”
    秦歌所做的动作,加上那些个字眼儿,让所有人都想到了某一方面上,其他青楼女子惊愕住了,倒是妙仙子不惊不怒,还对秦歌一笑,于美凤则是怒火中烧,同时也感觉自己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理由,一声大喝:“穷小子,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敢污辱妙仙子,老娘今天就好好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飘香楼的规矩!”
    与此同时,于美凤一巴掌朝秦歌打去,眼看就要落在秦歌脸上,房间里忽地刮起一阵风,却是常公子身影一闪,抓住了于美凤的手,说道:“于老板,这位兄弟可是我的贵客!”
    然后将于美凤给推到了一边,于美凤咀嚼着“贵客”两字,怎么也回不过神来,其他人再次愣住,桂花想起之前对秦歌说的那些话,脸色惨白惨白的,在众人惊讶中,常公子自来熟地揽住了秦歌的肩膀,笑道:“兄弟肯定也是同道中人,我们得好生研究研究,比如那两个馒头还有什么其他形状,比如两个馒头之间的沟深不深啊,再比如身材细不细,腿长不长,脸蛋儿好看不好看之类的……”
    “恩,一句话,就是要秀色可餐才行。”
    “兄弟说得太对了,比我‘食色,性也’都还高了一层,佩服佩服!”
    “你这么有研究,可知道妙仙子的第三妙是什么吗?”
    “那还用说,肯定是吹萧了。”
    “吹萧?”
    秦歌疑问了一句,不待常星辰解释,秦歌便问道:“那焦炭鱼可还合你的口味?”
    “合,太合口味了。”
    “你很满意?”
    “满意满意,实在是太满意了。”
    “那你准备给我多少金币?”
     
        
第十五章 这才是最妙的
     
    '正文'第十五章 这才是最妙的
    ? 于美凤想破了脑袋,也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她眼里多金又帅气的贵客,竟然和一个穿得又破又烂,浑身脏兮兮的痞子混在一起,还一起称兄道弟,勾肩搭背,讨论着风花雪月、秀色可餐,就好像真的是失散多年的两兄弟一般;想了半天,于美凤将目光落在那焦炭鱼上面,心中顿时涌出了无数个念头。
    本来房间里的气氛就比较怪异,秦歌突地冒出“你准备给我多少金币”这一句话,让气氛更加怪异了,妙仙子是毫不掩饰对秦歌的好奇,胸前的宏伟存在也因好奇而微微荡漾起来,一般来说,碰到常星辰这样的情况,处在秦歌地位上的人都会受宠若惊,唯唯诺诺的,哪里敢讨论敢直言索要金币呢?
    可秦歌偏就这么做了,而且,在秦歌话音落下的刹那,常星辰恍然大悟般将身上的金币都一古脑儿地掏了出来,说道:“兄弟,就剩下这么多了,实在不好意思。”
    秦歌看着手里的一大把金币,心里的激动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活了十八年,他是第一次见到,亲手抓到这么多金币,粗略一数,怎么也有二十来个,秦歌双手不由颤抖起来,虽然以他现在的实力,他能够稍稍控制这种颤抖,可他不想控制,傻傻笑道:“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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