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间化成灰烬-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哼!”
朱莎问:“他没来吗?”
“还不如不来。他先是推三组四地说忙不肯下来,后来百般不情愿地下来了,看见我就没有好脸色,问我到底有什么事,没事他就要走了。我忍着气把真题递给他,连谢谢也没有一句,就说回头把钱给我。我把演唱会的票给他看,他也面无表情,问他去不去,他半天才来了一句,要是只给他一张票就不去了,要是给两张他还可以考虑。废什么话?给两张他打算和谁一起去呀?我一气之下就拿了票回来了,就算撕了也比给他强!简直是喂不熟的白眼狼!”
“嗯。”朱莎嗯了一声点头让她继续说。张蕊一边絮叨一边痛诉小白的罪过,说了一会儿忽然问:“你怎么不说话?”
“该说的我早就说完了。如果你一定要我说话的话,我只会破口大骂,送给他‘极品’两个字!”
张蕊气结:“你这两个字还是留给自己用吧。”
朱莎露出无辜的表情:“看,看,我说什么来着?不说话也不行,一说话还要被堵回去!反正你不要在我面前说小白的罪恶史,我听了只会比你骂得更凶!”
“你就不会安慰我一下,说他其实也有优点什么的?”
“小白的优点无非是长得漂亮,举止斯文。他除了漂亮还有什么?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吗?有傲人的学业成绩吗?有任何看得出前途的希望吗?什么都没有,只有你这种突然发痴的人才会去喜欢他。”
“算了,算了,你别安慰我了,你这纯粹是给我添堵来了!”张蕊气得语无伦次。好在工体已经快到了,两个赶快下车往里面走,从门口如苍蝇附体的黄牛党们中间挤过去。
第28章
天籁之音
事实证明,强扭的瓜果然不甜。事实还证明,公子小白果然不是张蕊的良配。无论她怎么努力,始终打动不了小白的心,而她自己的玻璃心,简直碎了一地。大二刚刚开始,还没到国庆节放大假,两人的恋情就正式宣告结束。
张蕊在小白那里碰壁而回,脸色简直阴沉得能拧出水来,眼睛红红地对朱莎说:“你说我怎么那么犯贱呢?这么多年来头一回喜欢上个男的,就差把心都掏出来给他了,他还不把我当回事!我在他心里的地位真是比小强还不如!唉!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朱莎吓了一跳忙说:“老大,不至于的吧?你又不是文艺女青年,别那么酸好不好?”
张蕊郁闷地说:“我要真是女文青现在也就好了,写两首诗,发点感叹,伤春悲秋一番也就丢开手了。问题是我不是,我现在特难受,特想不开,特想一头撞死算了。”
朱莎说:“那就有点严重了。老大,你要真的特想不开,不如我陪你喝酒去?人家电视里演的失恋了都是喝酒买醉,然后大吼一顿就好了,说不定买醉的同时还有别的艳遇什么的,也算因祸得福。走,咱们喝酒去!”
张蕊一愣,笑了:“你行吗?别刚来半瓶啤的您就含笑半步颠了,到时候我还得把你拖回宿舍去,那我这肉体和心灵可就受到双重折磨了!”
朱莎胸有成竹地说:“放心吧!喝不了几瓶啤的喝一瓶还行,喝多了大不了不回宿舍,咱们上马路上遛达去。反正明天是礼拜六不上课。”
张蕊点头说:“行。那咱走吧!我请客。”
朱莎一边拿包一边说:“当然是你请!难道我当你的心情垃圾桶还要我请客不成?”
张蕊难得地笑了:“你们南方人就是心眼多。”朱莎笑了,不计较张蕊是不是又在搞地域歧视,两人出了校门,找了个小饭馆要了几个小菜,然后就在那儿使劲儿喝。张蕊一边喝,一边痛骂小白。朱莎陪她喝,跟她一起骂。
一开始老板还没注意,后来天色越来越晚,两个女孩喝的越来越多,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老板心里有点发毛了,不知这两个女孩是什么来头,于是老板小心翼翼地过来跟看着似乎还算清醒的朱莎说:“小姐,我们要关门了。”
张蕊正端着杯子往嘴里倒酒,听了老板的话就说:“没事,你关你的,甭管我们。” 说完,“啪”地一下朝身后扔了杯子,姿态无比干脆利落,扔完杯子马上倒在桌上装死。朱莎简直窘得也想买块豆腐撞死。
老板看着杯子掉到地上发出一声脆响,脸上也跟着抽搐了一下,又是心疼又是无奈地说:“你们这老也不走的,我关得了吗我?”
朱莎一看时间不早,想着还是回宿舍吧,于是她招呼老板结账。老板就跟听见天使的召唤一样,赶紧过来了,几乎是用感激涕零的目光看着朱莎然后报出了价格。朱莎回头看看死鱼样的张蕊,推也推不醒,头上的冷汗都要下来了,悻悻地摸出自己昨天刚拿到的家教工资,恶狠狠地数出几张钞票给老板,然后说:“老大,你给我记着,你欠我120块钱!”
老板找了钱,朱莎拿了东西,张蕊奇迹般地醒过来说:“走,咱们唱卡拉OK去!”朱莎扶着她,自己也有几分醉意,勉强支撑着出了小饭馆的门,两人站在马路上吹风,张蕊伸手就拦了一辆出租车,自己歪歪斜斜地钻进去,把朱莎也拉进去,然后口齿不清地对司机说:“去半生缘量贩KTV。”
朱莎摇着她的肩膀说:“你疯了?那种高档场所我们怎么敢去?我兜里就剩60块钱了!”
张蕊捧着头依旧口齿不清地说:“放心,我带了钱。你看,”她边说边掏出钱包,把里面的钱倒出来一张一张地数,数来数去也数不清,只好说:“我有很多钱。我们不回宿舍,我请你去唱歌。”说完又豪气干云地加了一句:“喝了酒不唱歌哪行?我们去K歌!”
朱莎赶紧把她的钱包给她装进衣兜里,此时真是有种上了贼船欲哭无泪的感觉。张蕊还一个劲地摇头晃脑地哼哼,也不知道是在唱一首什么歌,反正完全听不出歌词也听不出调子,她还荒腔走板地唱着。
朱莎听着又想笑,真想把她现在这样子拍下来,到了明天她清醒的时候给她看。要不,打死她也不会相信她喝高了是这个样子,简直丢人现眼。
到了KTV包房,两人也不知唱了多久,张蕊先就困得不行,倒在沙发上准备呼呼大睡,朱莎打着哈欠,也扔了话筒睡觉。
第二天清晨,两人在头疼欲裂中醒来,痛苦得只想拿脑袋撞墙。张蕊呲牙咧嘴地说:“莎翁,看来这喝醉了的滋味并不好受,这酒鬼也不是是个人就能当的。”
朱莎一边按揉太阳穴,一边抱怨:“那你心里好受点没有?”张蕊点头,表示自己从现在起不知道小白这个人是谁。朱莎唠叨了一句“矫枉过正”就跟着张蕊拿了东西往外走。张蕊忽然想起什么事似的问朱莎:“莎翁,昨晚你到底唱歌了没有?我怎么没有印象?”
朱莎抱怨地说:“怎么没唱?我一开口唱,你就叫我把原唱关了,我说没原唱,你就说把收音机关了,总之,你就在不停地捣乱,让我关这关那的!”
张蕊一拍脑袋:“这么说我昨晚听到的天籁之音实际上是你在唱歌啰?”
朱莎白了她一眼说:“我哪知道什么天籁不天籁,反正我跟你一样也唱了一晚上歌!”
张蕊突然停下脚步面对着朱莎,朱莎猝不及防被她吓了一大跳:“你没毛病吧?怎么不走了?”
张蕊眼睛亮晶晶地说:“莎翁!你昨晚唱的是不是英文歌?”
朱莎点点头,感到莫明其妙。张蕊张大嘴低声惊呼:“天哪!天哪!我发现了一个大歌星的苗子!天哪!我要赶快告诉我表哥!震死他!”
朱莎没听清她在低声嚷嚷什么,只是不耐烦地推她走,她一边走一边语气激动地继续低声嚷嚷,手里还不时紧握成拳像喊口号一样举起来挥几下,脚下也不好好走路,走两步就要蹦达两下。朱莎只当她是宿醉未醒,推着她去服务台结了帐然后坐车回学校。
刚一坐上车,张蕊突然说:“莎翁,你再给我唱两句!就唱我昨天听到的那首Spice Girls 的Wannabe!”
朱莎瞪大眼睛望着她:“老大,你是不是真的疯了?这是在车上,好好的唱什么歌呀!”
张蕊回头看一下四周,不好意思地笑说:“哦!我忘了!莎翁!待会儿到了学校, 我命令你,立刻,马上,给我唱两句!”
两人一路斗着嘴到了学校,张蕊迫不及待地把朱莎拉到校医院后面的小树林里,然后说:“好了!到地方了!快给我唱!”
朱莎没办法,张开嘴开始轻轻唱:“Yo; I'll tell you what I want; what I really really want; So tell me what you want; what you really really want;……”开头的节奏太快,不适合这样清唱,朱莎唱得有些费力,随着节奏的放慢,她真正擅长的部分来到,她开始变得放松,一边随着节奏摇摆一边唱:“…… If you want my future forget my past; If you wanna get with me better make it fast; Now don't go wasting my precious time; Get your act together we could be just fine……”
还没等她唱完,张蕊欢呼一声抱住她:“莎翁!你太棒了!你真是天才!你的声音怎么会这么好听?你以前唱过歌吗?你参加过学校的才艺表演吗?”
朱莎被她的熊抱勒得喘不过气来,她停下来说:“没有!我们很少上音乐课,到了高中我们连音乐书都没发,中午大家一起唱十五分钟流行歌曲。我们学校的文艺表演就是全班大合唱,我当指挥。”
张蕊狂笑:“哈哈!天意啊!”她也不等朱莎反应过来就拉着她往宿舍快跑,一边跑一边说:“走!快回宿舍化妆去!我带你去个地方!”
朱莎一边被动地跟着她跑一边说:“老大!你怎么了?实在不行我豁出去找小白来安慰你……”
张蕊一边跑一边头也不回地说:“让小白去死!”
两人回到宿舍,朱莎实在受不了张蕊这疯疯癫癫的劲了,甩开她的手说:“老大!我受够了!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今天你不给我把话说清楚了,我哪也不去!”张蕊一边在自己的抽屉里东翻西找,一边说:“好好!你别抓狂!我马上坦白!先让我把东西找着了再说!OK?”
朱莎满腹疑惑地看她翻,翻了半天她欢呼一声拿出一副细边黑框眼镜。这副眼镜是她去年戴的,一边的镜片掉了她也懒得配,直接扔到抽屉里再买了一副新的。张蕊的近视眼度数并不高,其实不戴眼镜也可以,上大学开始时她就没怎么戴,但她自从认识了小白,为了和俊秀的小白看起来更相称就开始天天戴眼镜了。这下恋情结束了,眼镜也完成使命了。
张蕊把黑边眼睛另一边的镜片也取下来就留着个镜框,然后往朱莎脸上一架说:“好了!大功告成!”
朱莎摘下空眼镜框说:“好了,老大,你疯够了没有?现在可以放了!”张蕊把朱莎按到椅子上坐下说:“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有个清华的表哥吗?”
“记得!”朱莎点头。张蕊说:“我表哥啊,他叫罗昊,他们啊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名字叫SIXTEEN EYES,就是‘十六只眼’,至于为什么叫十六眼而不是十二只、十四只或十八只什么的,后面再说……”
朱莎快要被她搞得抓狂了,她拿着空镜框敲桌子:“重点!说重点!To the point; OK?”
张蕊赶快言简意赅:“重点就是他们这乐队一共四个人,原来的主唱在今年六月毕业去美国了,他们现在缺一个主唱!”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原来没关系,现在马上就有关系了!你知道,主唱是一个乐队的灵魂所在,而我表哥他们更是非常挑剔,要求未来的主唱不但要英文好,还要外形好,因为他们唱的大部分歌都是英文的,而且又长期在酒吧里驻唱,长得太丑拿不出手……哦,你别抓狂!最重要的一条是声音条件要好,要让人过耳难忘。恭喜你,莎翁,你中奖了!”张蕊一口气说完。
朱莎费了十几秒钟才把她所给的信息消化完,她既没同意也没反对,而是突然问了个莫明其妙的问题:“那你说,他们的乐队为什么叫‘十六只眼’?”
张蕊紧张地等了半天她的答复结果等来这样一个脱线的问题,她顿时绝倒:“那是因为他们乐队四个人都戴眼镜,每个人都是四只眼加起来就是十六只眼了!”
第29章
第十六只眼的加盟
在张蕊的百般鼓动外加金钱诱惑(她把酒吧驻唱的收入说得天花乱坠)下,朱莎终于点头同意和她一起去见她表哥。张蕊高兴得大喊一声“耶!”拉上朱莎就跑,百忙中还不忘把空眼镜框给她戴上。张蕊下了楼在门口的电话亭打了个电话,朱莎出于礼貌没有站得太近,不过她从不远处看到电话亭里的张蕊神情激动,不但大声嚷嚷还在不停地挥手加强语气,也不管她表哥看不看得见。张蕊说了大约一两分钟就把电话挂了,然后跑到朱莎那里说:“行了,走吧!咱们现在就找他们去!”
两人在校门口坐上车,中途又换了两趟车好像走了无数的路才终于到了张蕊说的地方。朱莎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巨大的仓库,不知原来是用来干嘛的,仓库外停着一辆旧的草绿色军用吉普车。她有些迟疑,不敢进去。张蕊走了两步回过头说:“走啊?他们就在里面!”
朱莎说:“老大,不知怎么着,我忽然有些害怕。”
张蕊自信满满地说:“怕什么?有我呢!快走吧!别看这儿破,可地方大,人又稀少。他们练歌的时候不喜欢人打扰,通常会跑到郊区僻静的地方或者旧仓库什么的。不要再犹豫了,跟着我走吧!”
朱莎又说:“张蕊,你会不会觉得自己有点过分自信?我是说,你对我是不是估计过高?我其实没那么……”
张蕊打断她:“不会!相信我,我表哥他们听到你的声音只会更加惊艳。”朱莎不自信地摇头,一步一拖地跟在她后面走,走近了才听见里面传出乐队合奏的声音和一个悦耳激昂的男生在唱歌。张蕊放开她,跑去用力把大铁门推开,里面的音乐戛然而止,所有的人都回过头来看着门口的两人。朱莎有点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