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龙骑_2-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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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们,我要说的是,露脸是时候到了~!”
众人不禁一惊。随即脸上露出了热切的表情。各队的带头大哥可以升上一级,那可就是准统领级别了。
这可和在参谋部里混日子的参谋军官不同,到时候,大家可就是有权力直接指挥半个师团。甚至是升任统领,指挥一个师团也不是梦想。
在军中,这一级是最难跨越的。
在一个师团中,大队长级别的军官很多,算下来能有二十个人,可统领和副统领统共只有两个人,而且窝在军部总部里面,眼瞅着空缺想要外放的军官更多。
绝大多数军官一辈子也就到大队长级为止了,除非是有天大的运气或者极硬的后台,不然就不要想统领的位子。
想到这里,众人的眼中神色一变,尽皆露出了绿幽幽的光芒。
洛林却心中一叹:这些狗崽子真是官迷。虽然大家全都没有多少的后台关系,往上爬不大容易,但是光是一个准统领就已经变成了这副德性,也确实看出他们的心胸不大。
光是他们就是这副模样,可想其他的禁卫师团会是一个什么模样了。那些狗崽子们肯定现在也是蹩足了劲头,说不定连亲爹亲娘都不认,更别提什么出钱入股的事情。
全都准备着在总长面前露一脸,为了官位搏上一把、到时候,打起来了,也绝对不可能指望对方会留手了。
但是在此同时,他却也不禁有些奇怪,这军中传统最是保守不过,一向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尽可能地防止多头指挥,士兵们无所适从。所以这平时要升一个官儿,就跟蚂蚁哥哥泡大象美媚一样,极不容易。
大家就是努的屎都出来了,也不一定能爬上去。
军务部的那些痞子们一向是无利不起早的,他们这一次怎么这么大方,一出手就是一个准统领的职位?难道说,脑残片吃多了?还是他们集体排着队,被驴给踢了脑袋了?
就在他思付之际,此时托尔斯己经自己说出了答案。
他扫视着众人,道:“我想大家也知道,我们灵闪族最美丽的鲜花,眼睛比明月还要皎洁,心灵比雪山上的白雪还要纯洁的姑娘,阿德玲殿下就要出嫁了。而且嫁的还是雷闪那群混……家伙。”
众人听到这里,脸上顿时显了一层气怒之色。
这些痞子们可全都知道,在亡灵大祭司的干涉之下,灵闪族那朵最美的鲜花可就要插在雷闪族那一坨,呃一大坨的狗屎上了。
虽然姑娘迟早都是要嫁人的,大家也曾经躲在被窝里面梦想过,变成一个帅帅的癞蛤蟆去追追那只美丽的天鹅。但是梦醒的时候,那残酷的现实就告诉他们,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会允许,或者愿意那朵最美的鲜花被别人给摘走了。
事实上,那朵鲜花要是一辈子不被人摘走,那就是最好的。
要得不到,大家谁全都得不到,那也就算了~!
但是现在,她却要被牵扯到丑陋的政治婚姻当中。而且对像还是那帮只会啃土豆的乡下土包子,这就太令这些军人们感到羞愧和愤怒了。
这简直就跟是在打他们的脸一样,如果不是军队太饭桶了,怎么会眼睁睁地看着灵闪族最美的鲜花要被和亲,嫁给雷闪那帮土包子?
虽然在闪族团结一致的大旗下,灵闪和雷闪终于放下了成见,携手合作,共铸闪族美好的明天。
但谁都知道,这是宣传部门的御用文人写出来骗人的,他们自己都不一定信。
灵闪和雷闪最近两百多年是不再打内战了,上千年积攒起来的仇怨可不是几句话就能消停的,双方私底下的小动作从来没有停过。
互相间很乐意的给对方拆台使绊子。
这一次和亲在闪族民间引起了极大愤慨。
要知道,多少的青年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全都是义愤填膺,然后磨兵砺马,打算着到送亲的时候,就跑过去,横刀立马,拦路抢劫,将那位美丽的殿下抢下来。
想想吧,在那黄沙漫天的送亲的路上,那位殿下正坐在Roll…Royce加长幻影500+型的豪华马车当中,哭的梨花带雨的。
这个时候,自己骑着白马,手握着银枪(或者青龙刀,方天画戟,流星锤,霸王枪,断子绝孙剪,要你命三千……等等,根据个人的武器特点不同而不同。),英勇地杀到,三下五除二将那些虾兵蟹将全都撵滚蛋了。
然后掀开殿下马车的车帘,来一句,“我亲爱的殿下,您可要挣脱这世间万恶的,吃人的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我一起浪际天涯?”
然后,带着那最美的鲜花,纵马绝尘而去,来上一段可歌可泣,催人泪下,华丽丽地到了极点的私奔。
在人间留下一段传奇,成为吟游诗人口中永恒的歌曲……让所有的丫的全都羡慕去吧,忌妒去吧,恨去吧~!
这些军人虽然有家有业的不能这么干,但是他们听到这个消息之时,却全都沉下脸来。
托尔斯看着众人的表情,当下也是感到有些不太自在,轻咳了一声,继续说道:“我们这一次就是要选出一个人来,到时候全权负责指挥整个送亲的兵团。保卫殿下的安全。”
众人不禁对视了一眼,一时沉默不语。他们虽然没有刷过副本,但是却也知道那个送亲的大使必然是一个极能拉仇恨的主坦克。
估计买菜都不用花钱,只要站大街上吆喝一声,‘我是阿德玲殿下的送亲大使’。
那些死老百姓们扔的烂菜叶子,烂萝卜,烂西红柿,烂鸡蛋,就足够把人给活埋了。吃上半年都绝对有富裕。
托尔斯看到众人阴沉的面孔,假装不知,继续道:“你们要知道,这可是一项光荣的任务。而且那送亲的人员当中,有不少都是朝中大员。
如果表现的好,到时候,飞黄腾达,平步青云指日可待,就是入主军务,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众人听到这里,脸上的神色不住地变幻。一边儿是高官厚禄的诱惑,另一边儿却冒着被人扔臭鸡蛋的危险。这也太让人觉的难以取舍了。
托尔斯看到众人脸上挣扎困苦的神色,也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这样,就不该告诉他们这后一条消息的,但是这想法却也是一闪而过。
这个消息迟早是要走漏出来的,如果不提前告诉他们,到时候,万一哪一个王八蛋思想波动一下,真的把殿下给拐跑抢走了,甚至是在警戒当中,将她给放跑了,那以后麻烦可就大了。
毕竟,那位殿下可有逃跑的前科,虽然跑了几次没有跑掉,而且这一段时间好像已经认命了一般,整天嘻嘻哈哈,能吃能喝的。但是谁都不敢掉以轻心的。
万一她真的跑了,亡灵大祭司震怒之下,可是会死很多人的。
托尔斯想到这里,又继续道:“各位,我知道这是一个很艰难的决定,但是你们也要知道……弟兄们,我们必须要做些什么。我们一定要选出最为精锐,最有献身精神的战士。
只有这样,到时候,我们才能以最为强悍的姿态出现在那些土包子的面前,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厉害。以后才能让他们不敢小看了我们,不敢欺负我们的殿下。”
他说的激昂,带着一丝的悲壮的色彩。
在场的一众军官也不禁有些感动起来,是啊,那些个大佬们饭桶,我们却必须迎难而上,去争取去奋斗才行。
不少年青少壮军官的脸上,甚至现出了激动的颜色,脸颊涨的发红。
洛林看了,不禁暗叹:这帮傻大兵还真好骗。光是几句话,就把他们的士气又鼓了起来。
在此同时,他也将托尔斯没有说出的话给补完整,心中喃喃地道:“表现的厉害一点儿,在谈判桌上的时候,也可以给那帮脑满肠肥的大佬们多增加一点儿说话的份量,和谈判的筹码。
托尔斯见众人全都挺起了胸膛,不禁暗暗点头,心中对于军务部那一帮参谋军官们很是佩服,暗道:那些狗崽子究竟是怎么想的?居然对人心的把握居然这么准确,按照他们的话一说,这些人的士气自然而然地就鼓起来了。
他目光一闪,凌厉地看向了众人,道:“各位有什么异议没有?如果有意见,现在提出来,就是不想干,也绝不勉强。如果现在不说,以后再生变卦,那讲不了,一概军法伺候。”
众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尽皆沉默,无一人出声。
托尔斯点了点头,道:“很好,既然大家都同意……”
他当下也是一挺胸,高声叫道:“现在,我命令~!“在场众人全都再次重重地一跺脚,发出轰隆的一声巨响。就连地板也震颤了一下。
托尔斯道:“今天下午,各位可以处理一下各人的事务,早早休息。明天一点起床,两点开饭,三点开拔。
各部队沿大道挺进。前后保持联系。绝对不许掉队脱队。有违者军法从事。
后天晚上八点之前,我要看到我所有兵,全都在雷歌平原的帐篷里面休息。”
众人又是重重地一跺脚,轰然答应了一声,然后转身大步走出了大厅,各自准备去了。
洛林回到了自己的营中,当即将手下的军官叫了过来,吩咐他们领取军需,准备帐篷,指挥士兵们做好准备。
而他却一溜烟儿地溜出了军营,去找菲奥娜等人。
但是等他来到了菲奥娜的住处,却见那里也是一片兵慌马乱的景像,仆人们搬着东西,来来回回地跑个不停。菲奥娜和那些娘子兵团们全都是坐镇指挥,累的那些仆人们脚不沾地,忙的舌头都吐出多长。
他不禁有些奇怪,向着菲奥娜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菲奥娜却也是一脸的奇怪,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第七百一十九章 秋狩
正所谓的春闱秋狩。
也就是说春天是那些死瘟生们耍笔杆子,考状元,当官的季节。
当然洛林这里没这个规矩,但是在被窝里藏了一冬天的孩子们,也会套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冲出家门。
春天大地复苏,万物发春,内分泌正常的男男女女们心里都像是有只小猫在挠一样。
这时候最适合吟个诗,看个戏,野个餐,通个奸了什么的。
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想搞出点人命的孩子们自应会在这时抓紧时间。
而到了秋天,则是打猎的季节。
那就该是兵痞们出去耍耍流氓,摆摆威风了。
这秋天正是收获季节。此时正是肥马壮的,大家正好出来,好好地遛一下。
而且,这秋天里,所有的动物全都在拼命地贮存食物,一个个全都圆滚滚的。跑的慢,不仅容易抓,而且也是肥的流油。
更何况,秋天的果物全都长出来,就地补给也是极为方便。所以才有这秋狩。
这也算是一项举国体制,当然,这不是属于穷人的。
上到一国之君,下到一县一郡的官员富商,都会在这一时间组织参加秋猎。
不管是贵族绅士,还是名媛淑女,在这个时候,全都是要换上专用的猎装,骑马跨弓,到大草原或者是山林中,放狗跑马,打些野兽什么的。
简单的说就是贵族们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
在秋猎当中,还常会设置奖励,或者组织一些竞赛活动,如果是官方主办的,表现好的甚至还有机会升官晋级。
在这个娱乐活动匮乏的时代,普通人天一黑就上床睡觉,贵族们时不时还有宴会,但是吃吃喝喝,搞搞婚外情,玩多了也就那么回事。
于是秋猎就成了贵族们一年一度的盛事,他们甚至会为了秋猎准备上大半年的时间,那里也是贵族们互相比拼炫耀的场所,尤其是年轻人,有正大光明的机会在淑女名媛们面前展示自己的肌肉。
秋猎也就成了一个老丈人挑女婿的绝佳时机。
这并不只是一种消遣。更主要的是传承那种尚武精神。
否则让别的流氓欺负到自己的头上,还不知道还手。那就只有老老实实地举起双手,去集中营里面当奴隶了。
所谓的‘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大家都是出来混的,他们可全都清楚,一切事情都要靠自己解决,只有拳头硬,小弟多的才能当老大。从来都不相信什么神仙皇帝救世主。
那些玩意儿都是用来骗下面那些个死老百姓们,让他们心里面存些幻想,给自己好好干活的。
以为喊两句口号,弄个神仙给死老百姓拜拜,告诉他们“给我做牛做马,献儿献女,你们下辈子就能当贵族”,就能收着他们的血汗钱,自己做豪车,包二奶,供儿女出国,那只能说是很傻很天真。
那也是太小看那帮死老百姓们了。虽然他们当中有人相信那一套,但是也有个什么陈胜、吴广,刘老邦,斯巴达克斯,威廉华莱士之类的刁民不相信的。
想要让那些老百姓乖乖把钱交上去的,归根结底,靠的都是手里的家伙。
而秋猎,也就是个展示肌肉的最好机会。
在这个时代,大多数国家中,秋猎是和祭神一样同等重要的事情。
洛林大爷虽然也是个贵族,但好笑的是他从来没有参加过秋猎。
以前窝在乡下的小地方,因为太穷了,当地的贵族们害怕他借钱,因此上,都假装想不起来自己邻居还有个龙崖草伯爵,没人带他们玩。
后来洛林就光顾着打仗了,该秋猎的时候,他正带着一支大军在大草原上猎半兽人。
迎着略有些寒冷的秋风,洛林一抖缰绳,踢了一下马腹,策马快跑,来到了一个小丘之上,居高临下,向着山下望去。
只见旌旗招展,号角连连。
那山下一支长长的队伍正在行进当中。
那行列行人如同蚂蚁一般,从这里只看见黑黑的人头,前端已经消失在了天际,而后尾却仍然在地平线之下,就像是一条流淌着的黑色河流。
重装步兵,轻装步兵,掷矛手,弓箭手,重甲骑兵,轻甲骑兵,工程兵,辎重兵,战马,大车,士兵……无数的队伍组成了一只庞大的兵团,扬起了遮天蔽日的灰尘,向着前方开进。
大军所到之处,军容整齐,气势无双。猎猎飞舞的军旗,整齐的步伐,战阵杀伐之气,有如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