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天子第1部-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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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林渺在邓禹身子快要落地之时,策马斜擦而过,一把拖住了邓禹。
邓禹借力翻上林渺的马背,也惊出了一身冷汗。
“进前面的林子!”林渺呼喝道,带马极速向前方不远处的密林之中冲去。
刘秀心中也大喜,此时他距前面的密林仅有百余丈的距离,只要入了密林,便不再惧怕对方人多箭密,而且在林中凭藉的,不再是马快箭利,更多的仍是依凭自身的修为。
第一部 第十一章生存之道
李霸显然也看出了刘秀和林渺的意图。
邓禹一上马背,与林渺靠背而座,弓弦连放,以快极的手法射出数箭,将对方奔在最前方的几匹快马射倒。
事实上,邓禹面对对方大有优势,那便是他可以任意对着马首射,马儿前冲追击,便等于是迎箭而上,这样一来,使箭的准头更精确,力道更强一些。而对方自后方追射,在力道和准确度上,却要差上一些。
李霸也不敢逼得太近,刘秀和邓禹的两张大弓,使他们在片刻间损失了十数骑,怎不叫他心惊和气恼?但是又难奈其何。当然,他自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是宛城赫赫有名的刘秀和邓禹,甚至还不知道与他们同追的人是哪一路人马,尽管猜到对方可能是官府中人,可他并不在意官匪一家的说法,他所在意的,便是绝不想让林渺逃脱!
事实上这并不值得奇怪,在拥有共同敌人时,往往一些虚枉的成见会放在一边。是以,侯府的家将自不会在意天虎寨的众人是劫匪的身分,在他们的眼里,刘秀和邓禹才是最重要的钦犯,而眼下更是击杀齐子叔的凶手。
林渺的目光盯注着已经奔入密林之中的残血,他没有想到残血的速度竟快愈奔马,仅在盏茶的时间中便将他们甩开近百丈,这种速度确实惊人。
邓禹和刘秀自然也吃惊,暗忖难怪对方有做杀手的本钱,由此思来,那个冷面盖延也定是个极为可怕的人物,只凭这等身法,便不难想象官府何以一直都无法找到这两人的踪迹,更无法将两人拘捕!
刘秀和林渺策马皆借疏林中稀稀朗朗的林木作掩护。
邓禹都有些惊讶林渺的骑术之精,每每都能借树木之利避开那一簇簇劲箭。
刘秀的马儿却中了两箭,若非刘秀功力高绝,只怕战马已经失控,不过现在仍能勉强将马儿控制。
“断树!”林渺呼喝一声,一边策马飞驰,一边挥刀便向身边那些不大不小的树木狂砍而下。
“咔……嚓……”林渺所过之处,那些树木纷纷折断,竟将追兵挡得七零八乱。有些树木并非立刻就倒,而是缓缓倒下,等到追兵追近之时方倒落地上。
夏末的树木极为茂盛,这一路乱七八糟的横倒之树相互交错,密密的树叶更使追兵的视线大为受阻,箭矢也失去了准头。
“干得好!”邓禹和刘秀不由得大为赞赏,这个高深莫测的林渺确实是机智之极,更是妙计迭出。刘秀和邓禹欢喜之余也学林渺一般,挥刀斩树。以他们的功力,那些碗口粗的树木尽皆摧枯拉朽般轰然而倒。
李霸和侯府家将只得分散,自两旁狂追,但这样一来却与刘秀诸人拉开了些距离,更不能让乱箭起到应有的效果。
李霸诸人赶到密林之际,刘秀几人的身形已经没入密林深处,仅有蹄声和断枝之声清晰依旧。
“大家小心,那小子狡猾之极,不要给他溜了!”李霸提醒道。
不用李霸说,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显得很紧张。
天虎寨的人是惊于刘秀和邓禹的箭法,而侯府的家将则是担心刘秀和邓禹的武功。
“伙计,你们是哪条道上的?”李霸上前询问道,这个时候他才记起要问一下对方的身分。
“在下王统,乃安众侯府的亲卫队长之一,诸位不知是哪路英雄?”一名侯府亲卫客气地抱拳道,他们可不想与这群人闹僵,在人数之上,对方占着绝对的优势,而且在实力上也似乎并不比他们弱。因此,他显得前所未有的恭敬。
李霸一听,眉头微皱,虽然他知道对方是官府中人,却没想到竟是安众侯府的人。天虎寨乃是黑道上的帮派,与官府自然经常发生冲突,因此,他们并不欲与官府中人套交情。
天虎寨的众兄弟一听对方是安众侯府的人,有些人竟发出了一阵冷哼。
“诸位与他们也有过节吗?”王统问道,他可是个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对方没有多大诚意与他们套交情,可他却不能在此时与对方翻脸,只好忍气吞声强装笑颜,而且直接自关键的问题入手。
“不错,可不知几位官爷追他们又是所为何事呢?”李霸也并不想与对方正面冲突,虽然他们恨官府中人,但是权衡之下,倒不如先合作办完正事,这才来正面冲突比较划算,是以,他也不冷不热地反问道。
“他们乃是朝廷捉拿的钦犯,我等奉命将之捉拿归案!”王统道。
“朝廷钦犯?”李霸微愕,王统的话确使他有些愕然,他倒没有意识到王统所指只是刘秀和邓禹,并非林渺,是以,他感到极为愕然。
“他所犯何罪?”李霸不解地问道。
“劫法场,更抢走了圣旨和……”一名侯府家将正欲答话,却被王统一拉,那人立刻禁声。
天虎寨的众兄弟顿时为之愕然,旋又哄然叫好。
李霸也由衷地道:“好汉子,真想不到他们有这般胆量和手段!”王统和众侯府家将顿时一脸愤然,但是他们却不想在这时候与对方闹僵,那样,形势将对他们大大不利。
“林渺,本寨主敬你是个人物,只要你愿跟本寨主一起回天虎寨,我可以保证不伤你半根汗毛!”李霸突地高喊道,声越林野惊得鸟雀四飞,声势极为惊人。
“既然不伤我,又何必要跟你返回天虎寨呢?”林渺的声音自密林深处传来。
王统一听,顿时明白眼前之人竟是天虎寨的群盗,他不由得暗暗吃了一惊,忖道:“难怪这些人对自己的态度如此之差,这并非无因。”天虎寨的战士每个人都警惕地盯着众侯府家将,同时也缓缓向密林深处逼去。
侯府的家将也都散开向林中逼去,而目标正是林渺声音传来之处。
“我们请林公子回天虎寨,只是想共商大计……”“回去告诉刑风大寨主,便说林渺是我刘秀的朋友,他日若有闲暇,定赴天虎寨请罪!”刘秀的声音便像是空山回音,自四面八方扩散而来,让人根本就摸不清方向。
刘秀这一开口,李霸顿时吓了一跳,不禁高声问道:“阁下可是宛城刘秀刘公子?”“不错,正是在下!”刘秀的声音依然飘飘荡荡,让人难以捉摸。
“原来是刘公子在此,那李霸可以回去复命了,不过,若刘公子有闲,还请与林公子同来我天虎寨一叙。”李霸语气变得极为客气地道。
“多谢三当家赏脸,刘秀铭记此情!”“在下还有一事要提醒林公子,若是你已服下那圣物,定要加倍努力勤练,才能够完全开发它的效用,否则便是暴殄天物,与服下参丹无异!”李霸倏然说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不过,许多人都可以猜到之中定另有隐情,当然,想自李霸的口中得出什么结果,只怕是极难。
“撤!”李霸说完,低呼了一声,竟领着人撤出了这片密林,这一下子倒大出王统的意料之外。
李霸说撤就撤,来得快,去得也快。
王统及其手下不由相互望了一眼,在这片刻之间,林子似乎显得无比空落,即使是王统,也似乎感觉到有一丝冷意。
事实的确如此,刚才人多,整个密林之中闹哄哄的,可是现在突然走了天虎寨的那一大帮人,只剩下十余名侯府家将在如此不知尽头的密林之中,自然显得很冷清。何况,他们想到有刘秀和邓禹两个高手在密林深处相候,心里哪有不发毛之理?
安众侯府的人对刘秀和邓禹自是不会陌生,对刘秀和邓禹的厉害也深深知晓,是以,他们心里充满了阴影。
“王统,我便在这里,要想抓我,何不快来?”刘秀的声音中似乎充满了恐吓的意味,飘飘荡荡的声音使密林更显得阴森。
“刘秀,你是逃不了的,就算可以逃得了今日,也休想得到安宁!”王统声色俱厉地道。
“嗖……”“哚……”王统话音刚落,一支怒箭自密林深处射出,却钉在了王统身边的大树杆之上,只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撤……”王统脸色一变,他很明白,在这种环境之中,想抓住刘秀,那是势比登天。而且一个不好,将会损兵折将,因此,他不能不退。
“既然你们不出来,那便让你们变成烤猪好了!”王统狠狠地道,并立刻点火。
很快,密林迅速燃着了几处火头,对于这样一个充满了原始气息的森林,并不是很难燃着,而且此时正是夏日,密林的地面之下那厚厚的枯叶和一些枯死的灌木很轻易就可以点燃。
王统迅速撤离,他并没有指望这把大火能够烧死刘秀和邓禹,只是他咽不下这样一口气。他知道,即使是他在这头点燃了密林,但刘秀也有机会自密林的另一头走脱。事实上,王统诸人根本就不敢深入林中点火,他们害怕将自己也困入火海中。
这把大火一直烧了三天三夜,这才被一阵暴风雨给浇灭,方圆几十里的密林全被烧得一片狼藉,只剩下炭桩木灰。
森林大火不仅惊动了棘阳、淯阳,甚至连宛城都给惊动了,森林附近的村落全都被迁走,更成了许多野兽的避难之所。
大火虽灭,但那浓浓的烟雾却飘至了宛城的上空,使宛城的天色显得异常暗淡,那场暴风雨降下的水滴之中都含有烟灰,这确实是一场灾难。
而刘秀和邓禹三人被这场大火的烟熏得要说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由于树林过于浓密,马匹最后都很难走动。
值得庆幸的却是大火蔓延得不是很快,因此,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行出这片密林。
在大火被暴雨烧灭之前,他们赶回了宛城。
绝没有人想到刘秀和邓禹会重返宛城,官府的注意力都聚中在南行的路上,反而对宛城的戒备和搜寻松弛了下来,连路上的盘查都要少多了。
这几日,刘秀、邓禹和林渺三人同行同宿,倒成了患难之交。
林渺早听说过刘秀和邓禹的大名,一直将两人看成自己的榜样,皆因他只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根本就没有机会见识刘秀和邓禹。尽管他父亲也曾是穷酸的读书人,可是落魄到无以为生的地步,他也便沦为街头混混,打架、惹祸这便是他童年最常做的事情。
天和街是宛城最为混乱的地方,也是最为穷困之所,林渺便是在这里土生土长。不过,他父亲对他的教导却使他存有一颗正义之心,能够明断是非。而社会的浊流则使他学会了生存之道,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击败对手。十七岁的他,已经成了天和街赫赫有名的地头蛇。虽然如此,可是他的身分地位与刘秀、邓禹这类人相比仍是天差地别。
因受其父的影响,林渺对刘秀和邓禹的才华极为仰慕,而作为一个小混混,对刘秀和邓禹的武功则更是钦佩和崇拜。皆因刘秀和邓禹与他一样年轻,更拥有很高的声誉,他昔日最大的志向便是要像这两人一般受人尊敬。因此,平时他除了打架闹事之外,也会读书、学习,而最让林渺感到开心的却是天和街最美的姑娘爱上了他。
林渺最幸福的日子便是与心上人一起渡过的一个月时间,他自小便没有娘,这或许是他父亲潦倒的原因。而与父亲相依为命的日子则更是充满了苦涩,不得志的父亲虽给了他一颗正义之心,但也给了他阴暗的生活,直到他逐渐长大,以自身的努力赢得了天和街最美的姑娘的芳心时,他才感觉到这个世界原来这么美好。
他的爱人也有与他同样苦涩的童年,都是自阴暗之中盛放的花朵。所以,他们相爱,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会惊讶,也没有人管得了。两人的爱如炽烈的火焰,可是上苍仿佛同他过不去。
林渺在最幸福的时刻,却被强行征入军营之中,要他去与赤眉军作战。他的幸福便在这一刻结束,他成为更始将军廉丹营下的一名战士。
林渺绝不甘心,他父亲因此病死,这并不是他最难受的,最难受乃是要他与心爱的人分开。所以,他千方百计地逃出宫营,自那魔鬼般的训练场逃返南阳。
在军营中,林渺呆了半年,却被强化训练了四个月,无论是骑射还是搏击。
廉丹自所征之兵中挑选出最为精壮者作为中坚力量,而林渺被选中了。所以,他要接受最艰苦的训练,这使他并没有觉得在军营中白呆。
林渺随军参加了两次大战,三次小战,见识了战场上的残酷,却侥幸活了下来,在最后一次大战中,他装死得以逃脱,却没料到在经过天虎山的路上被天虎寨的人给擒了去。
天虎寨之人以为他是奸细,这才擒住了他,被囚在地牢中的林渺,再次狡计逃脱,更潜入了天虎寨禁地偷走了天虎寨刚刚成熟的圣物“烈罡芙蓉果”,这才被天虎寨的人一路追杀,却没想到半途居然遇上了刘秀和邓禹,而且还被秦复抢走了马儿。
终于得以返回故地,林渺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轻松和舒畅。自他偷吃了烈罡芙蓉果后,他感觉到自己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整个人似乎有使不完的力量,而且双眼看任何东西都显得清晰无比,连脑子都似乎开了窍,更为灵活。不过,林渺并不奇怪,因为刘秀和邓禹已经告诉了他,烈罡芙蓉果实乃道家奇珍,一百年才开花一次,再过百年才结果。传说当年奇人东方朔曾发现一株,因此,在书上有所记载:“花开三十七瓣,初为绿花,再为粉红,后成深红,再后会逐渐呈紫黑色,并逐渐萎缩,内卷成实。再过五十年,果实成熟可食,修道练气之人食之则事半功倍,以资质而论,多者可增甲子之力,次者也可增二十载修为;凡人食之,则可延年益寿,脱胎换骨……”刘秀昔日曾读过这本载有天下奇物的书,不过书中所载并不尽全,仍有许多功效是著书之人所无法知道的。
听刘秀这般说,林渺自是兴奋雀跃,他并不知道这被天虎寨所称的圣物究竟有什么功效,不过,他却知道,这正是当年东方朔所发现的那一株烈罡芙蓉果,因为在那禁地之中有当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