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过如此-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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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8)
正文 第一章(8)
快乐人生
人生之享受包括许多东西:我们自己的享受,家庭生活的享受,树、花、云、弯曲的河流、瀑布和大自然形形色色的享受,此外又有诗歌、艺术、沉思、友情、谈话、读书的享受,后者这些享受都是心灵交通的不同表现。有些享受是显而易见的,如食物的享受,欢乐的社交会或家庭团聚,天气晴朗的春日的野游;有些享乐是较不明显的,如诗歌、艺术和沉思的享受。我觉得不能够把这两类的享受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一来因为我不相信这种区别,二来因为我要作这种分类时总是不知适从。当我看见一群男女老幼在举行一个欢乐的野宴时,我怎么说得出在他们的欢乐中哪一部分是物质的,哪一部分是精神的呢?我看见一个孩子在草地上跳跃着,另一个孩子用雏菊在编造一只小花圈,他们的母亲手中拿着一块夹肉面包,叔父在咬一只多汁的红苹果,父亲仰卧在地上眺望着天上的浮云,祖父口中含着烟斗。也许有人在开留声机,远远传来音乐的声音和波涛的吼声。在这些欢乐之中,哪一种是物质的,哪一种是精神的呢?享受一块夹肉面包和享受周遭的景色(后者就是我们所谓诗歌),其差异是否可以很容易地分别出来呢?音乐的享受,我们称之为艺术,吸烟斗,我们称之为物质的享受:可是我们能够说前者是比后者更高尚的欢乐吗?所以,在我看来,这种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欢乐的分别是混乱的,莫明其妙的,不真实的。我疑心这分类是根据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把灵和肉严加区别,同时对我们的真正的欢乐没有做过更深刻更直接的研究。
难道我的假定太过分了,拿人生的正当目的这个未决定的问题来做论据吗?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目的就是生活的真享受。我用“目的”这个名词时有点犹豫。人生这种生活的真享受的目的,大抵不是一种有意的目的,而是一种对人生的自然态度。“目的”这个名词含着企图和努力的意义。人生于世,所碰到的问题不是他应该以什么做目的,应该怎样实现这个目的,而是要怎么利用此生,利用天赋给他的五六十年的光阴。他应该调整他的生活,使他能够在生活中获得最大的快乐,这种答案跟如何度周末的答案一样地实际,不象形而上的问题,如人生在宇宙的计划中有什么神秘的目的之类,那么只可以作抽象而渺茫的答案。
反之,我觉得哲学家在企图解决人生的目的这个问题时,是假定人生必有一种目的的。西方思想家之所以把这个问题看得那么重要,无疑地是因为受了神学的影响。我想我们对于计划和目的这一方面假定得太过分了。人们企图答复这个问题,为这个问题而争论,给这个问题弄得迷惑不解,这正可以证明这种工夫是徒然的、不必要的。如果人生有目的或计划的话,这种目的或计划应该不会这么令人困惑,这么渺茫,这么难于发现。
这问题可以分做两个问题:第一是关于神灵的目的,是上帝替人类所决定的目的;第二是关于人类的目的,是人类自己所决定的目的。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不想加以讨论,因为我们认为所谓上帝所想的东西,事实上都是我们自己心中的思想;那是我们想象会存在上帝心中的思想,然而要用人类的智能来猜测神灵的智能,确实是很困难的。我们这种推想的结果常常使上帝做我们军中保卫旗帜的军曹,使他和我们一样地充满着爱国狂;我们认为上帝对世界或欧洲绝对不会有什么“神灵目的”或“定数”,只有对我们的祖国才有“神灵目的”或“定数”。我相信德国纳粹党人心目中的上帝一定也带着B字的臂章。这个上帝始终在我们这一边,不会在他们那一边。可是世界上抱着这种观念的民族也不仅日耳曼人而已。
至于第二个问题,争点不是人生的目的是什么,而是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所以这是一个实际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问题,对于“人生的目的应该是什么”这个问题,人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观念和价值标准。我们为这问题而争论,便是这个缘故,因为我们彼此的价值标准都是不同的。以我自己而论,我的观念是比较实际,而比较不抽象的。我以为人生不一定有目的或意义。惠特曼说:“我这样做一个人,已经够了。”我现在活着——而且也许可以再活几十年——人类的生命存在着,那也已经够了。用这种眼光看起来,这个问题便变得非常简单,答案也只有一个了。人生的目的除了享受人生之外,还有什么呢?
这个快乐的问题是一切无宗教的哲学家所注意的重大问题,可是基督教的思想家却完全置之不问,这是很奇怪的事情。神学家所烦虑的重大问题,并不是人类的快乐,而是人类的“拯救”——“拯救”真是一个悲惨的名词。这个名词在我听来很觉刺耳,因为我在中国天天听见人家在谈“救国”。大家都想要“救”中国。这种言论使人有一种在快要沉没的船上的感觉,一种万事俱休的感觉,大家都在想全生的最好方法。基督教——有人称之为“两个没落的世界(希腊和罗马)的最后叹息”——今日还保存着这种特质,因为它还在为拯救的问题而烦虑着,人们为离此尘世而得救的问题烦虑着,结果把生活的问题也忘掉了。人类如果没有濒于灭亡的感觉,何必为得救的问题那么忧心呢?神学家那么注意拯救的问题,那么不注意快乐的问题,所以他们对于将来,只能告诉我们说有一个渺茫的天堂;当我们问道:我们在那边要做什么呢,我们在天堂要怎样得到快乐呢,他们只能给我们一些很渺茫的观念,如唱诗,穿白衣裳之类。穆罕默德至少还用醇酒,多汁的水果,和黑发、大眼、多情的少女,替我们画了一帧将来快乐的景象,这是我们这些俗人所能了解的。如果神学家不把天堂的景象弄得更生动,更近情,那么,我们真不想牺牲这个尘世的生活,而到天堂里去。有人说:“今日一只蛋比明日一只鸡更好。”至少当我们在计划怎样过暑假的生活的时候,我们也要花些工夫去探悉我们所要去的地方。如果旅行社对这问题答得非常含糊,我是不想去的;我在原来的地方过假期好了。我们在天堂里要奋斗吗?要努力吗?(我敢说那些相信进步和努力的人一定要奋斗不息,努力不息的)可是当我们已经十全十美的时候,我们要怎样努力,怎样进步呢?或者,我们在天堂里可以过着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无忧无虑的日子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在这尘世上过游手好闲的生活,比为将来永生生活做准备,岂不更好?
如果我们必须有一个宇宙观的话,让我们忘掉自己,不要把我们的宇宙观限制于人类生活的范围之内。让我们把宇宙观扩大一些,把整个世界——石、树和动物——的目的都包括进去。宇宙间有一个计划(“计划”一词,和“目的”一样,也是我所不欢喜的名词)——我的意思是说,宇宙间有一个模型;我们对于这整个宇宙,可以先有一种观念——虽然这个观念不是最后固定不移的观念——然后在这个宇宙里占据我们应该占的地位。这种关于大自然的观念,关于我们在大自然中的地位的观念,必须很自然,因为我们生时是大自然的重要部分,死后也是回返到大自然去的。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和历史都给我们许多良好的材料,使我们可以造成一个相当良好的观念(如果我们不作草率的推断)。如果在宇宙的目的这个更广大的观念中,人类所占据的地位稍微减少其重要性,那也是不要紧的。他占据着一个地位,那已经够了,他只要和周遭自然的环境和谐相处,对于人生本身便能够造成一个实用而合理的观念。
正文 第一章(9)
正文 第一章(9)
我的信仰
我素不爱好哲学上无聊的理论、哲学名词,如柏拉图的“意象”,斯宾诺沙的“本质”、“本体”、“属性”,康德的“无上命令”等等,总使我怀疑哲学的念头已经转到牛角尖里去了。一旦哲学理论的体系过分动听,逻辑方面过分引人入胜时,我就难免心头狐疑。自满自足,逻辑得有点呆气的哲学体系,如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卡尔文的人性堕落说,仅引起我一笑而已。等而下之,政治上的主义,如流行的法西斯主义与共产主义。不过这二者之间,共产主义还较能引起我的尊重,因它在理想方面毕竟是以博爱平民为主旨;至于法西斯主义则根本上就瞧不起平民。二者都是西方唯智论的产物,在我看来似都缺少自制克己的精神。
科学研讨分析生命上细微琐碎之事,我颇有耐心;只是对于剖析过细的哲学理论,则殊觉厌烦。虽然,不论科学、宗教、或哲学,若以简单的文字出之,却都能使我入迷。其实说得浅近点,科学无非是对于生命的好奇心,宗教是对于生命的崇敬心,文学是对于生命的赞赏,艺术是对于生命的欣赏;根据个人对于宇宙之了解所生的对于人生之态度,是谓哲学。我初入大学时,不知何者为文科,何者曰理科,然总得二者之中择其一,是诚憾事也。我虽选文科,然总觉此或是一种错误。我素嗜科学,故同时留意科学的探究以补救我的缺失。如果科学为对于生命与宇宙之好奇感的话不谬,则我也可说是个科学家。同时,我秉心虔敬,故所谓“宗教”常使我内心大惑。我虽为牧师之子,然此殊不能完全解释我的态度也。
我以普通受过教育之人的资格,对于生命,对于生活,对于社会、宇宙及造物,曾想采取一个和谐而一贯的态度。我虽天性不信任哲学的理论体系,然此非谓对于人生——如金钱、结婚、成功、家庭、爱国、政治等——就不能有和谐而一贯的态度。我却以为知道毫无破绽的哲学体系之不足凭信,反而使采取较为近情、一贯而和谐的人生观较为简易。
我深知科学也有它的限度,然我崇拜科学,我老是让科学家去小心地兢兢业业地工作着,我深信他是诚实可靠的。我让他去为我寻求发现物质的宇宙,那个我所切望知道的物质的宇宙。但一旦尽量取得科学家对于物质的宇宙的知识后,我记住人总比科学家伟大,科学家是不能告诉我们一切的,他并不能告诉我们最重要的事物,他不能告诉我们使人快乐的事物。我还得依赖“良知”(bonsens),那个似乎还值得复活的十八世纪的名词。叫它“良知”也好,叫它常识也好,叫它直觉或触机也好,其实它只是一种真诚的由衷的,半幽默半狂妄,带点理想色彩而又有些无聊然却有趣的思维。先让想像力略为放肆着,然后再加以冷嘲,正如风筝与其线那样。一部人类历史恰如放风筝:有时风太急了,就把绳收得短些;有时它被树枝绊住了,只是风筝青云直上,抵达愉快的太空——啊,恐不能这么尽如人意吧。
自有伽利略以来,科学之影响如此其广且深,吾人无有不受其影响者。近代人类对于造物、宇宙,对物质的基础性质及构造,关于人类的创造及其过去的历史,关于人的善与恶,关于灵魂不灭,关于罪恶,惩罚,上帝的赏罚,以及关于人类动物的关系等等的观念,自有伽利略以来,都经过莫大的变动了。大体上我可说:在我们的脑筋里上帝是愈来愈伟大,人是变得愈渺小;而人的躯壳即变得愈纯洁,灵魂不灭的观念却亦愈模糊了。因此与信仰宗教有关的重要概念,如上帝、人类、罪恶、及永生(或得救)均得重新加以检讨。
我情不自禁地寻求科学知识之进步怎样予宗教的繁文缛节以打击,并非我不虔敬,倒是因为我对于宗教非常感兴趣。虽则基督之山上垂训,与乎道德境界及高洁生活的优美,仍然深入人心,然我们必须大胆承认宗教的工具——宗教所赖以活动的观念,如罪恶、地狱等——却已为科学摧残无余了。我想真正想像地狱的,在今日大学生中恐百不得一,或简直千不得一吧。这些基本的观念即已大大地变更了,则宗教本身,至少在教会,当然是难免要受影响的了。
方才我说上帝在我们脑中比前来得巨大而人却变得渺小,我意指物质方面而言。因为上帝既然充其量只能与宇宙同其广大,而现代天文学告诉我们的物质的宇宙愈来愈广阔无际,我们自然心头起恍惚畏惧之感。宗教与夫以人类为中心的种种信念的最大敌人是二百英寸的望远镜。数星期前我读纽约报纸的记载,说是有一位天文学家新近发现一簇离地球有二十五万光年的星群,那时我顿觉往昔对于人类在天地间所处之地位观念未免太可笑了。这些事物对于我们的信念,其影响不能谓为不大。许久以前我就觉得我在造物宇宙的心目中是何等渺小卑微,而灭亡、惩罚、赎罪等办法何等乖谬狂妄了。上帝以人有缺点而加以惩治,正如人类制定法规,以惩治虫蛆蚂蚁,或使其悔改赎罪,同样荒谬无据。
善恶报应,以及代人赎罪之价值与必要等观念,皆因科学与近代知识之进步而变更了。理想化的至善与罪恶之对立观念已不足信了。知道人由下等动物进化而来并承受动物之本能,则觉向来人性善恶之争颇属无谓。吾人之不能责人类有情欲,正如吾人不能责海狸有情欲一样。因此基督教基础的关于肉欲之罪恶的神秘思想显然失其意义了。所以那中古的、僧侣的、与夫宗教所特有的对于身躯及物质生活的态度,均归消灭了,取而代之是一种较为健全合理的对于人及尘世一切的看法。谓上帝因人类有缺点或因正在进化的半途中尚未达至善之境而恼怒,是诚无聊的话耳。
宗教最使我不满的一端便是它的看重罪恶。我并不自如罪孽深重,更不觉我有何为天所不容之处。多数人如能平心静气,亦必已与我抱同一之见解。我虽非圣贤,做人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