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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恍然如梦-第37部分

小说: 恍然如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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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帘子偷偷看了看他,殿上,康熙正说着山东大雨如何赈灾的事情,我不耐烦听那些大臣们文邹邹却转弯抹角的话,见胤禩始终没有看过来,正准备悄悄离开,却在不经意间,对上了一双漆黑的眼眸。

是他,四贝勒胤禛,他什么时候发现我的?为什么这么看着我?本来按照我的性子,是该狠狠瞪回去的,不过想到那次的药膏可能是他送的,怎么说也受了人家的恩惠,算了,本小姐大人有大量,反正被你看一眼也不会少块肉,就不计较了,哼!

悄悄退回到自己的位置,今天由于山东的灾情和当地官员赈灾不利,康熙生了很大的气,一整个下午,乾清宫的人都噤若寒蝉,连喘大气都不敢。所以,尽管每到下午,我都犯困得厉害,今天,也要格外的小心,为了抵抗瞌睡虫的骚扰,一整个下午,我至少掐了自己十几下,真疼呀。

胆战心惊的熬到换班时刻,我急切的想回到自己的小屋去安抚一下自己饱受惊吓的心灵,伴君如伴虎的感觉,还真是描述得挺真实的,不过皇帝比老虎可能来得更危 3ǔωω。cōm险就是了。

几步走到自己的小屋前,门竟然是虚掩的,我不记得我有不关好门就出去的坏习惯呀,小偷?刺客?我的脑海中飞速的旋转,分析着可能的入侵者,随即又一一否定。我身无长物,大内的小偷眼界一定很高,所以不会来;至于刺客嘛,紫禁城的守卫不能说密不透风,不过也可以说,人是不容易混进来就是了,那么?

在我想的同时,我的身体已经快速的做出了反映,推门进屋,管他呢,看看就知道了。

门在身后被关上了,还没来得及害怕,下一刻,我就落在了一个熟悉的怀抱中,闭上眼睛,空气中似乎也有一种属于阳光的味道,交叠在身前的双手,十指白皙而修长,虽然轻柔却有力。

“胤禩”我轻轻叫他的名字,想回头看看,却被他制止,他说:“婉然,别动,让我这样抱你一会,就一会。”

我没有再动,只安静的站着,他的声音里有疲惫,有许多说不清的情感,不同于以往那个我熟悉的胤禩。

“发生了什么事吗?”直到他放开手,坐在椅上,我才问。

“没有。”他淡笑着说,当许多皇宫里生活的人都不熟悉的情感全部消失之后,他便又恢复成那个我熟悉的胤禩,人人眼中,温润如玉的八贝勒。

借倒茶的功夫转身、低头,我咬了咬自己的嘴唇,女人总是贪心的,当我的心灵天平开始向他倾斜的时候,我就在有意无意中希望得到更多的东西,希望看到更真实的他,只是,我也在同时发现,走近他原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的时候,靠的越近,心的距离,却反而更加遥远。就如同此刻,我们近在咫尺,我却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怎么了?”我的手被他轻轻握住。

“没事”,我赶紧说。

“没事?茶水都倒在桌子上了,你呀——”他顺势接过茶壶,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慢慢的喝了两口才继续说:“婉然,你真的不适合在这宫里生活,你的心事,太多的写在脸上了。”

我无语,在过去的好多年里,我就是这样生活的,高兴的时候大笑,难过的时候大哭,生气发火也摔摔东西、骂骂人,活得率性而真实,却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我要收敛起自己的喜怒哀乐,做个假面人。

“这样不好吗?”我问,虽然知道他多半会否定,心里却希望,他不要这样,喜欢一个人不是该喜欢她的全部吗?优点也好,缺点也罢,我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改变自己,所以,如果喜欢我,就请喜欢我的全部。

“婉然,你自己何尝不明白,不过,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地方,你的单纯和倔强。”他叹息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靠在他的怀中,静静的闭上眼睛,心里却有了很不安的感觉。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觉得不安,不过女人的直觉一向是准得惊人的,前路渺茫,也许只有这一刻,才是最真实的。

“我送你的玉佩呢?”这里毕竟是乾清宫,呆不了一会,便必须离开了,临走时,胤禩忽然问。

“在这里呀。”我指了指身上的荷包,正准备拿给他看时,他却制止了。

“别拿出来了,我只是想和你说,将来无论发生了什么,我的心意,始终如斯。”

“发生什么,会发生什么?”我笑着问他,尽量忽略他眼中的眷恋和不舍。

他终究也没有说会发生什么,只是深深的看了看我,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脸上的笑容在关上门的一刻消失无踪,我的身子无力的靠在门上,将来,对于我们来说,是个多么奢侈的词汇,在古代,在三百年前的大清朝,我们都无力掌握自己的将来,爱与相守,本来就只是两码事,别去奢求天长地久,也许我们都会好过些,幸福些。胤禩,你知道吗?这个道理,我既想你明白,却又如此害怕你是明白的,人,真是矛盾至极的。

晚上无眠时,反复的想着今天胤禩的种种,虽然他什么也没有说,不过,我却可以隐隐的猜到些。他有心于大位,当然不是一废太子时的突发奇想,既然不是突然的想法,那么,多年的准备是少不了的,眼下看来,九阿哥、十阿哥甚至十四阿哥,都是站在他这边的,就是他未来的主要政敌四贝勒和十三阿哥,此时看来,和他也是一派和气。他所缺少的,是朝廷上的支持,特别是在一直支持他的福全忽然去世之后。

我不知道外面的大臣是如何看待他,不过我却知道,政治上的结盟,没有比成为姻亲更快更有效的方法了,而胤禩还没有大婚。

良妃的出身卑微,使得胤禩在先天上,就缺少强有力的外戚支持,那么,他始终没有娶正福晋,大约也是在找寻一个最恰当的人和一个最适合的时机吧。

也许这个时机就快到来了,我很后悔当年没有仔细看过关于他的生平,不过却在电视剧里多少看到,他娶了位悍妇,一个拥有强大的势力,却凶悍如虎的女子,现在想想,我真不知道,如果这一切成为了事实,他的日子,将如何度过?

今天他的欲言又止,是不知该如何说起他的打算吗?

胤禩,其实你不用说的,我都明白,在一个讲究出身门第的时代里,我早已经有了最实际的打算,无论未来如何,我都有能力和决心,把自己照顾得好好的,也许随波逐流,也许去过一种你没办法想象的生活,总之,你只要记住今天的我,就好。

那一夜,几乎无眠,只记得入睡前,泪水止不住的从紧闭的双眼中涌出,也许说和做,本来就是两码事吧,不过,我也记住了今天的你,无论时光变换。

一年中最热的几个月总是过得很糊涂,转眼间就到了九月初一,这天晚膳过后,康熙兴致很好,正巧惠妃和宜妃过来请安,康熙便命我去煮了茶来,正想闲话几句家常,外面却传来消息,说十四阿哥的侧福晋今天一早添了个小阿哥,现在内务府拟了几个字,来请皇帝过目。

惠妃和宜妃自然是马上给康熙道喜,然后就是屋子里大大小小的宫女、太监,黑压压跪了一地,也给皇上道喜。

说起来,康熙的孙子也有一大堆了吧,所以也不知道他老人家是真的高兴还是今天恰巧心情好,总是,在呈上来备选的名字中,康熙亲自圈中了“春”字,作为这个今天降生的孙儿的名字。

想到十四阿哥,在自己还是孩子的年龄就做了父亲,我的心里还真觉得有点怪怪的感觉,不过来到这里两年,我也渐渐适应了,尽量说服自己不要用现代人的观点去看待早婚早育这件事,不过还是有点怜悯胤祯,小小年纪,就有了这么沉重的家庭负担。

走神的功夫,一个熟悉的名字敲打到了我的某根神经,忙细听时,却是惠妃说:“如今十四阿哥也有了孩子,这倒让人想起来了,胤禩分府也有些年了,跟前始终没有个合适的人,早几年他年纪还小,可如今,也该是时候,给指个福晋了,一来府里也有个知冷热的人,二来也添几个小阿哥、格格的。当然这也是臣妾的愚见,不知道皇上以为如何?”

我心里一沉,看来该来的,始终还是会来,偷眼看康熙的表情,一时却也瞧不出什么,给儿子娶媳妇,正常的老爹该是什么表情呢?该点头然后想想谁是儿媳妇的最佳人选吧。

片刻之后,康熙果然微微点头,却又看向宜妃说:“朕记得,九阿哥也没有嫡福晋吧,他们兄弟年纪是都不小了,明年选秀,你们多多留心吧,看看谁家的孩子合适。”

惠妃和宜妃脸上都笑开了,连忙谢恩。

一个月后,某日,李德全忽然叫我说:“这里有前日进的大白狐皮坐褥一张、翡翠香宝如意一柄,掐丝珐琅手炉一只并江宁织造新进的云锦两匹,万岁爷吩咐赏给十四阿哥和侧福晋,今天那里也抓不到人,你就跟咱家跑一趟吧。”

一想到十四阿哥那位“柔弱”的侧福晋,我的头皮就一阵阵发麻,以我们有限的相遇来看,每次我都吃足了苦头,如果可能,我真想说“不”,不过我却依然没有原则的点了头,所谓现抓不如现管,李德全是首领太监,所谓顶头上司,不能得罪,只要硬着头皮端起了其中一个托盘,混在了浩荡的队伍中间,其实宫里也和很多地方一样,不是人手不够,而是找不到干活的人罢了。

这一天,后来想想,好象还真是如同冥冥中注定了一般。

十四阿哥的住处,今天却是格外的热闹,原来今天恰好是弘春满月的日子,十四阿哥还没有分府,不能大肆的庆祝,不过客人却依然来了不少。

待到把手里的东西终于小心的放下,我才和其他三个端东西的宫女一起,跟着李德全给屋子里的主子们行礼,自己的孙子满月,德妃自然是来了,虽然我混迹于人群当中,甚至没有抬头,却依然觉得面上有一种火辣辣的感觉,有点被刀子刮着的痛感,借着德妃的一句“起来吧!”连忙起身,顺带偷偷向上扫了一眼,不知是不是巧合,目光正好和德妃的碰上,那笑得高贵华丽的眼睛,看到我的时候,却犹如一只破空而至的冷箭,我忍不住眨了眨眼,再看时,却毫无痕迹。

高朋满座,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这个成语,还真是,以德妃为首,这边坐着的女眷,虽然我只见过太子妃石氏,不过其他的,想来地位也不会低到那里去,特别是刚刚一进来就看到的那个,坐在太子妃下手,穿红的年轻女孩,眼波流转处,自有一股子不可言语的贵气,神采飞扬,眉目如画,这样的人,即使只是擦肩而过,也足以让人难忘了,看装扮,至少应该是哪个亲王府的格格吧。

退到外边,这里还坐着四贝勒、八贝勒、九阿哥、十阿哥,十三阿哥和其他住在御花园的小阿哥们,看来,一个新生命的诞生,还真给这个沉闷的紫禁城,带来了少有的欢乐和祥和。

卷二 第九十四章

后来回想起来,那天我第一次见到郭络罗氏家的那位小格格的情形,还不免感叹,人生的际遇真是很难说,荣华富贵终究不过是过眼云烟一般,不到最后一刻,一切本无从论起。

坐在太子妃下手的那个穿红色宫装的年轻女孩,应该就是那种很轻易就能吸引所有人目光的人,明艳照人,顾盼之间,却不失尊贵。说道尊贵,座上的哪个人不尊贵,不过有些人的尊贵是做给别人看的,有些人的尊贵却是骨子里就有的,如同人活着就要呼吸一样,不为任何人任何理由的存在着,这样的人活的最惬意,因为她只是在为自己活着。

出去之后,我悄悄问了问身边的宫女,那红衣服的美人究竟何许人也,得到答案的同时,也同时得到了一个看白痴般的眼光,的确,在乾清宫当差,如果当朝的权贵和权贵的家人都弄不清楚,还真是——有够笨的。

原来那个红衣女孩不是别人,正是安亲王岳乐的外孙女,据说脾气非常娇纵,不过,却很受皇上的宠爱,可以说,宫里妃嫔以及公主、阿哥们,都要让她几分。私下里,大家都在猜测,这样受宠又尊贵的小格格,恐怕只有太子的地位才配得上,不过太子早娶了太子妃,所以,将来谁能娶这个小格格,就是未知数了。

从几个宫女很低的谈话中,我自然也明白了,谁将来娶了这个小格格,都绝对不仅仅是娶到一个漂亮女人这么简单,这桩婚姻背后,还有巨大的政治利益。

有那么一刻,我竟然生出了同情的念头,虽然宫廷的婚姻,注定了利益大于爱情,不过,这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如果娶她只是为了获得她身后的力量,那让人情何以堪呢?也许我该就此为自己庆幸吧,穿越三百年,我只落在了一个身份平凡的女孩身上,没有显赫的背景,没有耀眼的权势,所以,反而可以得到的更多,至少,更真实一些。

康熙四十二年的冬天来得格外的早,刚到十一月,已经连下了几场大雪,上个月,康熙西巡,据说要在西安阅兵,一想到那旌旗招展,长戈指天,马鸣风萧的场面,我就不免热血沸腾,怎奈,这次康熙忽然要轻车减从,愣是一个宫女都没带,哎!错过了最热血沸腾的场景。

不过虽然康熙不在宫里,日子照旧是每天一样的过,当值时打扫依旧不能松懈和马虎,不当值时,当然,偶然溜出去也没人会多管,只要在关宫门前回到自己该呆的地方也就是了。

我喜欢做的事情很简单,每场雪过后,抱着坛子去收集御花园里各种树叶上的雪,说实话,我也煮过雪水来泡茶,不过由于鉴赏水平太低,实在没有喝出来这茶和普通的水煮的有什么分别,感觉上,可能还不如平时喝的玉泉山的水呢,但是,闲来无事,附庸风雅也算是打发时间的手段吧。

这天,大雪刚过,我照旧抱个小坛子从西门进了御花园,虽然小声的哼着歌,不过眼睛可没闲着,毕竟,同样的错误,犯两次可就成了真的愚蠢了。

走了几步,空荡荡的花园里,除了我之外,竟然还多了一个人,火红的狐皮斗篷,在天地间一色的洁白之下,晃得人眼睛有些发花,当然,我的脚步声也惊扰了眼前沉思的人,她猛的回过了头。

“奴婢给格格请安。”我赶紧说,原来竟然是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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