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罗特-第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 42 章
马斯特·考克是个男巫。
他常年穿着黑色或棕色旧袍子,戴着一个歪歪扭扭领结。看起来就跟街上任何一个男巫一样,没什么特别。
他似乎没有朋友,很少跟别人来往,独自一人住在一幢位于伦敦闹市区大房子里——当然,它是被隐藏。
在汤姆把他介绍给纳特梅·英唐崔斯之前,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在她看来,马斯特·考克不是一个出身很好人,她一直以来都把他跟街上流浪汉看成是一样。
她曾经对汤姆说过:‘如果你想认识一些朋友,可以对你有所帮助,那么,像考克先生这样人就不是那么合适了。’
虽然她说十分含蓄,可意思很明显。
可是汤姆没有理会她忠告,对于马斯特·考克,他也只是含糊说他也是霍格沃兹学生,只是比他早几年毕业。另外,他是个斯莱特林。
纳特梅摇头笑着对汤姆说:‘汤姆,不是所有斯莱特林都能像你一样出色。他们中很多人还是非常平庸,没有什么特别地方。’
在纳特梅眼中,自然没有人比她汤姆更优秀。
可能是由于她眼神或举止表达出来意思,马斯特·考克对她也十分不客气——当然是在背着汤姆时候。
他曾数次当面讽刺纳特梅对汤姆那种自以为是亲密,时刻不忘表露出她跟汤姆关系不寻常,两人之间那种密不可分,以及她对汤姆影响力。
他讽刺不得不说,令纳特梅十分不快,也多少刺中了她敏感神经。在汤姆越来越受欢迎同时,她对他掌控也在一步步变弱。她很清楚汤姆不是那种会听女人话,会依附别人生存男人。这让她更加不安。
——因为她年龄,让她非常不自信。
纳特梅也知道自己有时做得有些过分。她以前很喜欢在人前亲密称呼汤姆名字,她非常喜欢‘汤姆’这个名字从她嘴里说出来感觉,每次都会慢慢把这个名字从舌尖吐出来,每一个音都拉得长长。
这几乎是她最幸福时刻,特别是在人多时候。
可是汤姆不喜欢她这样做。他希望她在人前叫他另一个名字:伏地魔。
纳特梅却更喜欢那个能显示他们关系比别人更加亲密‘汤姆’。没有人能这样叫他,只有她可以。
‘汤姆,我喜欢这样叫你。’她拉着他手,坐在沙发上笑着看他。
他反应却是潦草笑一下,扯开她手说:‘可是我喜欢你叫我伏地魔。’
之后她就再也不敢当着他面,在他属下面前叫他‘汤姆’了。其他时间,她偶尔还是会忍不住这样做,特别是在看不起她马斯特·考克面前。
她知道考克在私底下是怎么说她,那些肮脏恶心话她一次也不愿意再想起来。她恨马斯特·考克,也恨跟他在一起背对着她窃窃私语那些人。
纳特梅决定把汤姆放在马斯特·考克那里那个孩子夺过来,汤姆一定不会告诉他那个孩子是谁,那么她最好在那只老鼠发现之前把这件事干完。
毒药对纳特梅造成了不小伤害,虽然在英唐崔斯老宅里有无数灵药,她也必须在床上躺几天。
她本想趁这个机会好好想一想怎么让马斯特·考克把那个孩子交出来,而且她还不能让他发现她对这个孩子感兴趣事,这实在很难。不等她想出一个好主意来,马斯特·考克却登门拜访了。
“纳特梅,你看起来可真可怜。”马斯特·考克把鲜花交给一旁家养小精灵,对着仍在床上纳特梅微笑,然后在她视线中轻飘飘说:“啊,对不起,英唐崔斯小姐。”他故意在‘小姐’这个词上加重语气。
面对他嘲讽,纳特梅保持了风度,没有把他赶出去,甚至还让乔伯给他送了一杯茶。
“坐下来吧,考克先生,你能来看望我,我很高兴。”纳特梅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客气说。
“哦,梅林啊,这是怎么了?”马斯特·考克坐在乔伯搬来椅子上,跷起一条腿,慢悠悠端着茶杯打量着纳特梅:“真是令我受宠若惊啊,我还以为在大门外就会被哄出去呢。”这是真,他本来没指望纳特梅·英唐崔斯能让他进来。
——这只有一个解释:确实是出事了。
自从上次这位眼睛长在头顶上英唐崔斯‘小姐’跑来找他,还坐下说了很长时间话之后,他就一直觉得头顶上太阳似乎换了一个方向升起来。这可真是太意外了。这位老小姐以前每次看到他时候,那眼神都恨不得他立刻化成家养小精灵一样迅速消失,免得脏了她面前那块地似。
她居然会主动来找他,这本来就不正常。
然后他又打听到她不止去拜访了他,还去找了其他很多人。
除非梅林死而复生,不然英唐崔斯家这位老小姐可是从来不出门,大家都很清楚她有多么清高,而且在她眼中,现在巫师中没几个能让她看得起。她说话都带着那股看不起别人味道,好像在她面前是一只鼻涕虫而不是一个衣冠楚楚巫师。
没几个人能受得了她。大家都说布莱克家阿克图卢斯当初就是因为受不了她才会退婚娶了麦克米兰家女儿,毕竟如果不是她特别让人无法忍受,谁会舍得不跟英唐崔斯家族联姻机会呢?
曾经有人这样说过:‘哪怕英唐崔斯家女儿是一头德森博独角牛,我都愿意娶她,只要到时在卧室里给她准备一个泥坑就行了。’
可见英唐崔斯这个姓氏多么让人垂涎。
当然,马斯特·考克认为这也说明了这位英唐崔斯家大小姐是多么让人恶心。
他恶意看着纳特梅灰青色脸和无力靠在枕头上模样,猜测她是在哪个巫师手中吃了亏,她又去做了什么落到这样下场。
他把椅子向前移了一点,果然看到她露出厌恶表情,他状如关心问道:“你这是怎么了?看起来脸色可真糟啊。”他放肆打量着她,在她越来越坏脸色中更加得意说:“我们主人呢?你没让他陪着你吗?”
他讽刺着纳特梅,她总是喜欢说他们主人对她是多么言听计从。可是他们都知道,那个人绝对不会甘心居于别人之下。
纳特梅不安动了动,看到她这个样子马斯特·考克更加怀疑了。他眼神开始严肃起来:“……我听说你最近在打听主人事,你知道他不会喜欢你这么做。”
纳特梅勉强镇定说:“不管我做什么,汤姆他都不会生我气。”说完她紧张等着。“是吗?”
可是马斯特·考克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而是随便说了一句后就站起来在她房间四处看。这样十分不礼貌行为要是在平常,她是绝对不会允许,可是今天她却悄悄松了口气。
马斯特·考克当然也发现了,他甚至打开了她梳妆台上小首饰匣子把里面戒指和项链翻了个遍才罢休。
“对了。”他突然高声说,“我想起来主人让我从你这里拿走一样东西,你现在可以把它交给我吗?”
纳特梅不解左右看了看:“……什么东西?”汤姆失踪前什么也没有交给她。
马斯特·考克随意摆了摆手:“没什么,一个笔记本。是我交给主人,里面记着一些东西。这跟他一个计划有关。”
纳特梅马上想起葆丝手中那个笔记本。
看到她神情,马斯特·考克警觉问:“你知道它在哪里吧?”
纳特梅不想说,可是看到他眼神后就知道瞒不下去了,她深吸一口气说:“是,我知道它在哪里。”她盯着他说,“可是我怎么知道你说是真?那个笔记本是汤姆东西。”
马斯特·考克没有管她说什么,他突然抽出魔杖指着她说:“说实话!纳特梅,你在哪里见过它?”
纳特梅刚想叫乔伯,可是他魔杖一闪,她喉咙就像是马蜂蜇了一下似,立刻肿了起来。
马斯特·考克摇了摇头,他眼睛迅速扫过她床头枕边,一下子想大笑!这个女人居然没有把她魔杖放在身旁?
这让他既得意,又更加看不起英唐崔斯:“纳特梅,你一定不想尝尝钻心咒滋味,对吗?在你小精灵发现之前,足够令你印象深刻了!”
纳特梅抓着喉咙,张大嘴巴喊‘汤姆’这个名字,可是她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马斯特·考克看出来了,可是他并不在乎。这本来就是他主人交给他任务。
‘马斯特,把它藏在你金库中,不要让人看见。它对我很重要。它很强大,很危险。’
他认为那个笔记本上可能有什么恶咒,一个非常危险恶咒。虽然他不知道它有什么用——他也不想知道,可是很明显英唐崔斯这里已经不值得信任了。所以,应该由他来保持主人东西,不是吗?
纳特梅没有挣扎太久就决定说出葆丝——如果马斯特·考克能杀了她就太好了!
她示意他愿意说出笔记本下落,等喉咙消了肿,她立刻说出了葆丝地址。
“四只脚巷19号?”马斯特·考克得到这个地址后立刻离去。而纳特梅则叫来了小精灵乔伯。
——现在马斯特·考克不在家,她正好去把那个孩子偷出来!
第 43 章
自从纳特梅来过之后,葆丝一直非常不安。
她一方面害怕那样挑衅不足以让纳特梅印象深刻,担心她不会去找瑞德,另一方面她又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最后她把自己做一些小甜饼寄给了邓布利多——用是那只勇猛猫头鹰。在那次邓布利多来访后没多久,她就在阁楼上发现它了。当时她提着扫帚和水桶还有抹布站在它窝前面,而它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在那里安家了。因为她同时还发现了一只小点明显是雌性猫头鹰和几只小毛团。
看到她出现以后,那只勇猛猫头鹰像是跟她打招呼一样叫了一声,就再也不理她了。
葆丝这个主人在它面前反而没有那么坚定,她像是个打扰了这一家子贸然客人一样轻手轻脚提着水桶又下去了。到楼下后她才后知后觉想起来,似乎是从两个月前,家里猫就不到阁楼上去了。
为了招待这位客人,也是害怕它把老鼠抓到阁楼上去吃,葆丝特地买了鸡肉。本来还担心它是野生,不肯吃人手里给它东西,哪知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它不但吃很香,还常常向葆丝表示不够吃——在她去收空盘子时候,用它喙在空盘子上敲。
葆丝给它起了个名字:海盗。
她曾试过让它给邓布利多送信,是一张红酒炖梨甜点方,邓布利多托它带回来是一包糖,那糖像小虫子一样会动来动去。
看来它并不介意继续替葆丝送信。所以这次,她再次请它给邓布利多送信了——那小甜饼已经发霉了,希望邓布利多能明白她意思。
她觉得自己有点快要失去理智了,就是在纳特梅说到瑞德时候,她突然不能再忍耐下去了——她要赶快见到儿子,把他紧紧抱在怀里!
她打算就在邓布利多来时候,把这个马斯特·考克名字告诉他,请他帮忙抢回瑞德!不管有什么麻烦都可以日后再说,她现在只想见到儿子!
自从海盗带着那包发霉小甜饼飞走之后,她就天天坐在客厅里看着大门等着,有时晚上也不睡觉,一边干点什么活一边等着邓布利多来。她知道不会那么快,可是她现在实在没办法再去想别了。
她甚至想过要去买飞路粉,然后再跟魔法部申请让家里壁炉加入巫师飞路网——虽然她不是巫师,可是她丈夫是巫师,虽然他已经死了,可是她也可以通过继续过巫师生活来缅怀他。
——这样她就能立刻见到邓布利多了。
时间从来没有过得这么慢。其实只过去了两三天,不是吗?海盗可能没那么快飞到霍格沃兹,邓布利多也没那么快来。
这天下午,她从早上起坐到两点钟,觉得肚子里空得吓人,连人也有些恍惚,她怕自己饿晕过去,决定到厨房去热杯牛奶,再吃点面包什么。
然后她看到本来懒洋洋趴在大门口晒太阳狗猛得抬起了头,盯着卧室窗户低声呜叫,而应该在卧室床上睡觉猫却突然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像做贼一样匍匐着迅速一溜烟跑了。
葆丝立刻拿着手枪,悄悄轻手轻脚走到卧室门前,然后矮着腰伸头往里面看。
卧室很小,一张床就占去了大半地方,靠着墙壁地方又摆着梳妆台和几个大柜子,所以她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书桌前一个穿巫师袍男人,他背对着她,正在翻抽屉里东西。
——抽屉里有汤姆日记本。
葆丝没有迟疑,她甚至发现自己还很镇定。她半跪下来,举起手枪,扣动扳机。
砰!!
在小房间里,声音显得格外巨大。葆丝甚至听到外面马上就有人推开窗户大叫:“这是枪声!出什么事了?”
街上乱糟糟,可葆丝没有心情去管,她只担心这个男人有没有被她打死——可能没有,她甚至不知道刚才那一枪打到他什么地方去了。
然后,这个男人像是僵住了一样,动也不动。
葆丝虽然奇怪,可也知道机不可失,她决定再打一枪。
“请等一等,里德尔夫人。”邓布利多举着魔杖就站在她后面,他居然还面带微笑,好像葆丝手里拿不是枪而是一壶红茶。
“他已经……没有危险了。”这位老先生俏皮摊了一下手,做了个鬼脸。
葆丝脚先是一软,差点坐到地上去,然后才扶着墙慢慢站起来。
“您来得真是太及时了。”
邓布利多狡黠眨眨眼:“当然,我想您猫头鹰就是在路上花了太长时间,当我收到那包小甜饼时真是失望极了。”
葆丝刚想客气一下就看到海盗在他后面威胁似呼扇了一下它那巨大翅膀,客厅顿时像刮了一次小小旋风,她听到很多东西掉到地上声音。
她第一次觉得家里摆东西太多了,一不小心就会碰到地上去。
“那么,我来把这位不速之客带你,您可以放心,他不会再造成您困扰。”邓布利多微笑着说。
“您要把他送到哪里去呢?”葆丝问,她必须确保这种危险人物不会哪一天再次跑到她家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