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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刘绪义诗经 心得-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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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礼和政治。孔子教导弟子和儿子学诗,却从未将诗视为独立于礼的文学作品或文学样式。
  即便到了战国时期,礼崩乐坏,荀子也是将文学置于政治的从属地位,为的是纠正墨子的非乐。墨子非乐,就是因为乐不是为平民百姓所拥有,而只是贵族的特权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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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爰:我生之初尚无为(1)
有兔爰爰,雉离于罗。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尚寐无吪。
  有兔爰爰,雉离于罦。我生之初,尚无造;我生之后,逢此百忧。尚寐无觉。
  有兔爰爰,雉离于罿。我生之初,尚无庸;我生之后,逢此百凶。尚寐无聪。
  ——王风·兔爰
  读《王风》,除了一股蔓草的滋味,还充满了一种末世之音。
  很多女生喜欢诗中的这样一句话,“我生之初,尚无为”。其实恐怕并不是因为它出自《诗经》,而是出自三国时的一个叫蔡文姬的美女之口。女人也喜欢美女,尤其是如果美女的身世更能感动人的话。蔡文姬就是这样一位。所以要解读这首《兔爰》的话,还有一个最理想的版本,就是蔡美女的《胡笳十八拍》:
  “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
  《兔爰》里面没有十八拍,但也有这首《十八拍》的激烈程度和冲击力。文姬感叹自己天不逢时,与《孔子诗论》说《兔爰》“不逢时”,如出一辙。
  有道是“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兔子这种胆小的动物,这种一有风吹草动便如惊弓之鸟似的动物,是最适合用来作乱世、衰世、末世人的比拟的。不过这种动物的肉好吃又有营养,古人还赋予它“其性怀仁”的美德,所以即便是月里嫦娥要还养一只玉洁的兔子当自己的宠物了。不过,野鸡的命运可就没有这么好了,别看它还生有一对翅膀,可是落入罗网的、进入人们餐桌的常常是这种自由的一类。这种鲜明的反差,引起了诗人的反复咏叹:
  兔子逍遥了,野鸡落网了。我初生之时,天下本无事,待我出生后,世界遭百变,睡吧睡吧,永远不再醒来!
  兔子逍遥了,野鸡落圈套。我初生之时,天下没啥事,待我出生后,世界多忧心,睡吧睡吧,眼睛一闭拉倒!
  兔子逍遥了,野鸡落网了。我初生之时,天下没甚事,待我出生后,世界多灾凶,睡吧睡吧,耳根落得清净!
  清明盛世、人尽其才、苍生有幸、天下太平,人有限的生命所能看到的最伟大的事业和最真实的幸福,莫过如此了。无奈这一切都是一场梦,蝼蚁国里拜相,螺丝壳里道场,醒来方知身是客,一切竟然都是那么正常,怎么能惊出一身冷汗?
  “人生本来就是一出戏,恩恩怨怨何必太在意!名和利呀,什么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时时难料人间的悲喜,今生无缘来生再聚。爱与恨什么玩意,船到桥头自然行。且回回首,莫回头,饮酒作乐是时候。那亲情虽好,快乐难找。我潇洒走过条条大道。我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我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我得意的笑,把酒当歌醉今朝。我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这种现代人的演绎,虽然从表面上看来,有一种淡薄名利的清高,这种貌似看得开一切名利、爱情、亲情的背后,实际上反映的还是那种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心态,与这首《兔爰》比起来,境界自是另外一种,玩世多于厌世。
  还有哪种失意超过了这种心如死灰般的消沉?看清楚了是戏,何必你方唱罢我登台,掺和进去呢?诗人连冷眼相看都看不了,更不可能再想接受现实,横下一条心来,与世隔绝。这样的胸中没有怨气,没有戾气,也自然就没了失意,没有得意。不怪天不仁,也不怨地不慈,不去参与那种醉生梦死、行尸走肉的生活,真的是但愿长睡不愿醒,或许还能保持自己婴儿般的状态。
  读到这首《兔爰》,我就想,老子大概就要出世了,一种新的思想就要破壳而出了。老子大概就生活在这样一种思想背景下,周桓王之时,失信于天下,诸侯皆离心,至于周天子还要与诸侯如郑国相互间交换人质,战乱频起,王室之师连连败绩,人民涂炭,“君子不乐生矣”。做了一段时间周王室的国家图书馆馆长的老李,有一天突然悟出“我生之初尚无为”的哲理,创生出“无为而无不为”的人生哲学,便挂印封金,自个儿离开了那个非常熟悉的宝库,隐居起来。
  

兔爰:我生之初尚无为(2)
他明白了,圣人应该“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不是如孔子那样,知其不可而为之,那是多么得无奈啊。本来这天下,“万物作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成功不居”。与其悲叹生不逢时,不如守“无”,与其因“有”而生怨,何必拘拘于事功?于是他写下了《道德经》: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蹊。为天下蹊,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常得不忒,复归于无极。”
  我们都喜欢看刚出世的婴儿,雪白粉嫩,纯洁无垢,一律有着清亮乌黑的眸子,专注地看着你,想到自己也曾经是这样小小的一团雪,以及眼下这可爱的小东西长大后也要如我们一般厮杀,直至面目模糊,不由得人不生出几分苍凉,怎样才能保有那份婴孩般的纯真?不受尘世的污染,不受事功的束缚,让心自由地飞翔?不如“无为”,不如“守中”,生而不有,为而不恃。老子为当时的世道提出一剂新的处方,不想,这种“处方”竟然子孙万代,都奉若圭臬。
  

采葛:一桩三千年的公案(1)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王风·采葛
  读这首《采葛》,让人眼前一亮,仿佛碰到了唐诗中的绝句,或者元曲中的小令。三阙三句,如此精致,如此简洁,令人称奇。而内容却又是那么丰富,以至于后人竟是千人千解。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这句诗已成为恋爱中男女最经典的常用语。从诗意上看,诗人是以这样一种反复叠咏的方式,来表达其爱之深,思之切,诗义是很明确的。
  然而,这样一首简洁明了的诗,直至今天仍是争讼不休。
  《毛诗序》点出此篇诗旨在“惧谗”,毛传释“采葛”谓“葛所以为絺绤也,事虽小,一日不见于君,如三月不见君,忧惧于谗矣”。郑笺对此联系历史时代加以申说,谓“桓王之时,政事不明。臣无大小,使出者,则为谗人所毁,故惧之”,还指出“以采葛喻臣,以小事使出”。王先谦在《诗三家义集疏》卷四中也指出,汉代的齐、鲁、韩三家诗对此均“无异义”。
  此后又有人阐释这一说法,指出,“本诗写一位正直的臣子嫉恶小人谗言,陷害善良,在他眼中,这些小人夤缘攀附,互相勾结,恶势力发展得非常快,这些小人所散播的谗言,四处蔓延,速度非常快,就像葛、萧、艾一样。全诗咏草,没有一个字写到‘惧谗’,而‘惧谗’的意思跃然纸上”。
  宋儒朱熹一反《诗序》,提出“淫奔”说。他在《诗集传》卷四中指出:“采葛所以为絺绤,盖淫奔讬以行也。故因以指其人,而言思念之深,未久而似久也。”
  姚际恒又另辟蹊径,提出“怀友”说:
  “《小序》谓‘惧谗’,无据。且谓‘一日不见于君,便如三月以至三岁’,夫人君远处深宫,而人臣各有职事,不得常见君者亦多矣,必欲日日见君,方免于谗,则人臣之不被谗者几何!岂为通论?《集传》谓‘淫奔’,尤可恨。即谓妇人思夫,亦奚不可,何必淫奔!然终非义之正,当作怀友之诗可也。”
  高亨则指出:“这是一首劳动人民的恋歌,它写男子对于采葛、采萧、采艾的女子,怀着无限的热爱。”程俊英先生说:“这是一首思念情人的诗。一个男子对于采葛织夏布、采蒿供祭祀、采艾治病的勤劳的姑娘的无限爱慕,就唱出这首诗,表达了他的深情。”二人之说一扫汉宋儒者“惧谗”说、“淫奔”说的束缚,直指天籁,诗意尽出。
  今人晁福林先生则根据战国上博简《孔子诗论》第17简的提示“《采葛》之爱妇”,认定诗的主旨就是“爱妇”,“具体说来,应当就是远戍的将士对于妻子的思念”。
  他认为,在这位诗人的想像中,妻子正在采葛、采萧或采艾,总之是忙碌于家庭事务。他对于妻子的思念与日俱增,故而有“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之类的慨叹。《诗·王风》诸篇颇多久戍盼归之主题,如《君子于役》写妻盼夫归,《扬之水》写久戍不归的怨恨,此篇写久戍将士思妇,都是此类作品。
  晁先生此说固有道理,也符合诗意。然而,依晁先生的解说,这只能是说“思妇”,而看不到“爱”的影子。况且,一个久戍边地的将士,倘若要表达自己的思念之切,一般情况不会用“一日”这么一个极言其短的时间来与“三月”、“三秋”、“三岁”相匹配。
  现代人更通用高亨等人提出的“恋歌说”,非常切合现代牛郎织女之间的别离和相思之苦。一日三秋,那简直是度日如年,把一天二十四小时掰成了分、又掰成了秒来算的,以至于短短的时间内形成难以填平的时空差距。所以宋代诗人秦少游才反其意而吟道:“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便是这首诗的“妙处”,至于“怀友说”实际上也可以适用于这首诗。朋友之间的感情有时和恋人之间的感情是可以相提并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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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葛:一桩三千年的公案(2)
如果仅把它当作为一首诗歌,这样的理解应该是基本清楚了,不存在争议。问题在于,为什么毛诗、郑笺为何要离文索解?他们为什么舍弃这样一种简洁明了的诗意不用,偏偏却钻诗中所没有的或者更深层的含义呢?这难道不值得后人深思吗?而《孔子诗论》所说的“爱妇”之意又体现在哪里呢?
  而毛公也好,孔子也罢,他们又都是离《诗经》时代最近的。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二者在对这首诗的理解上又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又是为什么?
  种种疑问,无不令人困惑。
  按照现代人的理解,至少令人产生这样一种疑问,那就是:如果仅仅一个女子外出采葛,会要那么久吗?不过就一两天的工夫就回来了。如果时间不久,夫妻之间或者恋人之间何以会产生如此强烈的思念或牵挂呢?众所周知,即便是热恋中的男女,也不大可能天天厮守在一起,一时一天都不分开呀。一两天,或者五六天的分离至于产生那么强烈的思念冲动吗?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一日三秋”的时空落差绝不是突然之间发生的,相反它也是日积月累逐渐累积而成的,或者就是由潜意识里对心爱的人有一种不踏实感而引发的。
  这里面必然有着难以言说的背景或者玄机。
  这背后便是隐藏在诗人心底里的一种巨大的恐惧感。
  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恐惧感?是担心爱妻(爱人)会有什么生命危险?还是如《毛诗序》里面所说的“惧谗”?
  要弄清这其中的奥妙,还得回到这首诗的首句“彼采葛兮”。
  从诸家的解释来看,分歧最大的地方也在这里。有把它当作起“兴”句的,有把它当作“赋”的,还有把它看作“比”的。如果认为诗旨是思念爱人的话,那么这句便是赋:“那采葛的人啊,一天不看见她,就好像分开了三个月。”但是一般情况下,诗经中的“赋”句往往不会换字,“赋”是直陈其事,我们常见的只有“兴”句可以换字。否则的话,诗中诗人思念的对象就变得有了不确定性,到底是采葛的那个还是采萧的那个抑或采艾的那个呢?但作为“兴”的话,这种不确定性就不存在障碍。如诗经第一首《关雎》:“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瑟瑟友之。”诗中的“窈窕淑女”作为赋,始终是确指的。
  其次关于这个“彼”字。《诗经》中“彼”字共226处,无一例是直接用为人称代词的,或代人,或代物,或代事,其指代对象都一定见诸上下文或本句。
  在这里,就有两种可能,一则“彼”是代人,那么“采葛”便应理解为“采葛之人”。一则“彼”是代事,也就是指“采葛”之事。
  《毛诗序》是把它看作是代事的。事实上,《诗经》中没有以“采X”指称“采X之人”的用法。那么,这首诗我的理解应该是:
  那种采葛之事啊,一天没有见到,仿佛隔了三月了。
  那种采萧之事啊,一天没有见到,如同过了三季了。
  那种采艾之事啊,一天没有见到,如同隔了三年了。
  至于“采葛”、“采萧”、“采艾”都是些什么事呢?毛传用“所以为絺绤”、“所以共祭祀”、“所以疗疾”为释,这就具体简明地说明了采葛、采萧、采艾的用途和目的所在。
  《周礼·天官·屦人》载王后亦服“葛屦”。《仪礼·士冠礼》载,士在夏季要穿葛屦。这些都表明葛可以织布做屦,是《诗经》时代贵族人等重要的衣着原料。
  《周礼·天官·甸师》载:“祭祀,共(供)萧茅”。《礼记·郊特牲》篇谓:“萧合黍稷,臭(嗅)阳达於墙屋。故既奠(荐)然后焫萧合羶(馨)芗(香),凡祭慎诸此。”这里是说,祭祀的时候要用萧混合些黍米饭,将其焚烧,让香气弥漫于墙屋各处,所以荐酒之后仍然要用萧混合些脂油焚烧。
  《孟子·离娄上》篇有“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朱熹注:“艾,草名,所以灸者,乾久益善。夫病已深而欲求乾久之艾,固难卒办,然自今畜之,则犹或可及。”可见,孟子时尚且要保存历时长久之干艾,以备医病时急用。
  

采葛:一桩三千年的公案(3)
可见上述三事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不大的事,要是没有别的缘故,正常的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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