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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生命之痛-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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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墨:叶正生说他不愿意吃饭是因为饭里有药,他不想吃药,怕药伤害脑子。
  戴院长:饭里有药,苹果里也有药吗?他连苹果也不吃。
  子墨:戴院长说你除了不吃药,还不吃水果和零食。
  叶正生:我要省钱。
  子墨:你担心在里面吃住花钱?
  叶正生:是。
  子墨:可是戴院长说你不吃苹果,是因为你有妄想症,认为苹果有毒。
  叶正生:那不可能,戴院长怎么这样说话?
  子墨:后来怎么又吃了?
  叶正生:没办法啊。他为我买了水果就记到我账上,他说反正钱在他身上。我的1万块钱在他身上。分歧四 叶正生接受了哪些治疗检查
  子墨:有没有做过一些基本的检查,比如心电图什么的?
  叶正生:没有,只量过一次血压。
  戴院长:医院有50多个病人,我搞精神病研究20多年,精神病人吃药都有一定副作用,就是怕他们有什么差错,我每天对每个病人都查房,检查以后让医生开医嘱。
  子墨:有没有考虑过也许戴院长是为了你好,他认为你有病,所以让你吃药?
  叶正生:我考虑过,但我没病。
  子墨:你用什么方式拒绝吃药?
  叶正生:我的腿被他们强行打过针,打得走不成路,我就觉得不对头。直到现在,我走一里的路都要休息两次。
  子墨:这42天里,除了幻听、妄想,他还出现过其他症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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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日精神病(3)
戴院长:没有明显的,除了肢体上有风湿。他一见我就蹲下,我说你蹲着干什么?他说他有风湿性关节炎,现在犯了,只有蹲下去才舒服些。这些都是千真万确的。分歧五 医院为什么没有及时联系家属
  戴院长:我告诉他别着急,过几天你好一点我就和你家里联系。他清醒一点以后,我们都是以礼相待,很客气地谈话。
  叶正生:我不吃饭,走路下楼就发昏。想想只有去吃饭,要不然身体会不行的。
  子墨:药呢?
  叶正生:药也吃,不吃的话他们会在饭里下药。
  子墨:每天想的最多的是什么?
  叶正生:想自救。我对在医院上班的临时工说,你帮我打电话,我给你1000块钱。
  子墨:他帮你打了吗?
  叶正生:开始十来天我不知道。问他,他说打过。后来没办法,我说要不你把手机带来,我亲自打个电话回去。
  戴院长:没有及时通知他的家属是我最大的失误。因为我看到他的自制力还没有恢复,对自己的病情也没有认识,我就说等他病再好一点再通知家属。如果他没有病我把他关在这里,我就丧失了做人的尊严,连猪狗都不如!
  子墨:假如那个护工没有帮你打这个电话会怎么样?
  叶正生:那也没办法。只有花钱才可以出来。我知道他们不会放我,那个护工说,你这个钱不用完,他不会放你出去。 最后各自的结论
  戴院长:我如果连最起码的精神病症状都诊断不了,那我不配做医生,也不配做人。
  叶正生:我就是没病啊,我是受冤枉被送到精神病院的。1月7日清晨,接到求救电话后,叶正生的亲属非常吃惊。他们原以为叶正生和老婆闹矛盾后又出去打工了。亲属商量后,决定派叶正生的叔叔袁为善父子到贵溪解救他。袁为善是一名老中医,他的儿子袁长春是江西东风制药厂的职工。袁氏父子立刻启程赶往贵溪,然后找了两名当地朋友一同前往精神病院。下午1时30分,一行4人到达贵溪市精神病医院后,医院拒绝放人,说叶正生是警方送来的病人,应该由警方出面才能放。袁为善在和医院僵持的过程中,也被指责是精神病患者,于是报警求助。在公安局没有出警的情况下,一行4人又从郊外步行到城区,然后打的到贵溪市公安局巡逻大队。随后,副大队长谭洪堂开着警车赶到精神病院。经过民警交涉,院方为叶正生办理了出院手续。袁为善:一共开了5道门我才进到医院。上了二楼后没见到人,有人说他在洗澡,我就到洗澡间,他没在。我喊他名字,他答应后我顺着声音找到房间,在房间外面听见有个女医生正对他放话,意思让他在家属面前不要乱说话。见到他以后,我问他怎么这么多天都不打个电话?他说出不去,给锁起来了。说进来的时候就打针给打昏了,4个人把他抬上楼,还拿走了1万多块钱,在医院不吃药就挨耳光。
  子墨:你当时看到的叶正生和之前印象中的叶正生有什么不一样吗?
  袁为善:没什么不一样。什么挨打啊,饭里拌药啊,他都告诉我了。思维清楚得很,与正常人完全一样。我可以担保他不是精神病。他这个人脾气比较急躁,说话比较粗暴,这个是有的,没有文化的人是这样。结账时,医院共计收取医疗费用元,其中床位费430元、护理费430元、心理治疗费430元等,还有一些其他费用549元,同时退还了剩余的元。家属对叶正生在精神病医院被关了42天而没有得到通知感到很气愤,他们认为一定是医院要弄叶正生的钱才会这样做。戴院长否认了这种说法,他表示即使病人没有一分钱他们也要进行积极的治疗。子墨:账是怎么结的?
  袁为善:医药费、护理费3000多块钱,剩下6000多块钱让我打一张收条。账上什么都清楚,药价过高,比如头孢噻呋钠,一般元一支,他这儿一支是元,高得不得了。我出示医师证给他,他脸色就不对了,没有算那么高,本来绝对不止这么多的。为什么讲医院是要弄钱呢?因为他们把1万多块钱抢下来以后,就把9600元作为治疗费,500多元作为零用费。为什么要把9000多元用作医药费呢?难道不可以少一点吗?而且即使是精神病人,也没有仪器做检查,就仅凭他讲。我问他,你怎么知道叶正生是精神病呢?他说,我讲他是精神病他就是精神病,我讲他不是精神病他就不是精神病。我说你用仪器做什么检查了吗?他说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哪种仪器能检查出来,不需要做什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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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日精神病(4)
子墨:假如当时他身上没有1万元现金,您还会给他治疗吗?
  戴院长:曾记者你问得很好。在我的医院里,每年至少要收治15个没钱的病人,都是110民警在外面看到这些病人送来的。哪怕是夜里12点送来(我都会收),不相信可以看记录。从精神病院出来以后,叶正生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对于自己40多天的离奇遭遇,他至今还没有缓过神来。但他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决定要讨一个说法。2007年1月11日,叶正生在江西景德镇昌南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对自己是否患有精神病进行了司法鉴定。结果是:他是正常人。子墨:你认为这个结果代表什么?
  叶正生:代表我是正常的,我本来就是正常人嘛。
  袁为善:我们村的公社也出了证明,他从小到大没有精神病史。
  子墨:但是这份司法鉴定没有办法判断事发的时候他是不是处于精神病状态。
  袁为善:我估计还要做个精神病鉴定。叶正生居住的下窑村是一个并不富裕的小村庄,村里的青壮年基本都在外面打工。叶家说,叶正生是全家人的主心骨。村民说,叶正生平时没有任何不正常的行为。子墨:他在精神方面出现过异常吗?
  村民甲:没有任何毛病。
  子墨:他有没有任何妄想?
  村民甲:没有,什么事都没出现过。
  子墨:你觉得他精神很正常?
  村民甲:非常正常。子墨:您认识叶正生多长时间了?
  村民乙:从他出生我就认识。
  子墨:他精神方面正常吗?
  村民乙:很正常。
  子墨:没有出现过任何异常情况,比如急躁、狂躁?
  村民乙:他没什么急躁的事情。
  子墨:他会不会感觉到有人说话而实际没有?
  村民乙:没有这个事情,他一贯很正常。在贵溪市精神病医院“治疗”了42天后,叶正生的身体变得很虚弱。每走一小段路程后,他都要蹲下来歇息,说左腿坐骨神经在打针时因为抗拒而遭到伤害,走路稍微远一点就会疼痛难忍。对于叶正生是否属于精神病患者以及他的坐骨神经痛的根源,贵溪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法医鉴定才能确定。子墨:提起戴院长,你会恨他吗?
  叶正生:恨,我没病,他却搞得我连路都无法走。
  子墨:凭借您做精神科医生的专业知识和做医生的良心,您认为叶正生当时是百分之百有精神病吗?
  戴院长:千分之千的精神病人。我发誓,如果他没有病,我把他关在这里,我就丧失了做人的人格尊严,连猪狗都不如。子墨点评: 由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内所设立的景德镇市昌南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对叶正生所进行的司法鉴定并没有得出清晰的结论,尤其是对事发时叶正生的精神状态没有进行任何的判断。而在这42天之内到底曾经发生了什么,叶正生和贵溪市精神病医院之间也是各执一词,针锋相对。回顾整个事件,我们会发现叶正生本人是不是精神病患者似乎已经变得不再那么重要,更为重要的是贵溪市“110”以及贵溪市精神病医院是否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程序正义。
  

无罪嫌疑(1)
李志平,河北省定州南町村的一个普通农民。1983年,他还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健壮小伙子。他在村里处了个女朋友,打算结婚却苦于没钱,只好告别家乡到山西大同打工。5月份家里要收麦子,他就回家帮忙。一个月后,麦子收完了,他于6月19日早晨返回大同继续打工。他丝毫不知道的是,就在这一天的凌晨,他们村里发生了一桩命案,这桩命案竟然改变了他的一生。
  子墨:24年前,这一切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李志平:一个月后,公安局的闫顺利带人到了大同。工长把我从工地上叫过去,公安局的人向我问话。问我什么时间到的大同,收小麦期间干什么了?我把经过说了说。当时我穿了一件白背心,背心上有一个血点,是蚊子咬我后我抓破的。他们让我把白背心脱掉,同时取走了我的几根头发,说要做化验和调查。李志平这时候才知道,同村的朱英杰6月19日凌晨在家中遇害。凶杀案发生后,定县公安局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十多名警察吃住在村里,一连在村里驻扎了50多天,对2000多名村民一一排查。警方根据现场勘查认为,凶手当时是越过院墙,用类似木棍的凶器重击朱英杰的头部而致死。由于死者家中没有丢失财物,警方排除了“谋财害命”的可能,把侦破方向定为“仇杀”。子墨:公安人员为什么会把怀疑目标放到你的身上呢?
  李志平:这个事我也闹不清。我是初九那天早上走的,他初八晚上死的,可能在时间上怀疑我吧。
  子墨:你认识他(死者)吗?
  李志平:认识,我们是一个村的,一起打过工。
  子墨:发生过争执矛盾吗?
  李志平:1982年我在大同打工,他和我师傅因为工程质量的问题发生过矛盾。当时我师傅是工程队工长,因为质量问题训斥过朱英杰,在工地上吵过嘴,不过吵完以后也就没事了。正是李志平提到的这次口角,在当时定县公安局看来就是他的杀人“动机”。一个月后,河北的公安人员再次来找李志平,一上来就把他摁住,给他戴上手铐。李志平急问为什么,没人回答。他们一行人连夜登上了从大同开往定州的火车。在火车上,李志平戴着手铐在车厢地板上跪了一夜,到了定州又被铐在一棵大树上。子墨:带到公安局之后做什么呢?
  李志平:当时天还没黑,他们把我带到公安局,让我抱着一棵很粗的树,用手铐铐着,手成黑色的了。
  子墨:为什么把你铐在树上?
  李志平:我闹不清,准备对我拷打、训问吧。天黑后,他们把我从大树上解下来,带到审讯室,问我是怎么杀的朱英杰。我说我根本没杀朱英杰,我跟他无冤无仇凭什么要杀他?他们说,你要老实交待。我说我没有杀人,你让我交待什么?几句话后他们就开始打我。
  子墨:怎么打呢?用器械还是……
  李志平:用竹条竹棍子,四五个人一起围着我打,直到我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被送到看守所了。
  子墨:打你这个过程持续了多久?
  李志平:第一次有20多分钟,打得我衣服都脱不下来,要一块一块撕下来。
  子墨:是血把皮肤和衣服粘在一起了?
  李志平:粘到一起了。李志平一再申辩自己根本没有杀人,但没人相信,他们只是打他,打得他昏迷不醒。他现在已经记不清自己在审讯室里待了多少天,只记得自己是被打昏了又醒过来,醒过来又被打昏。因为刑讯时被拽得太厉害,他的右胳膊至今都无法伸直。最后,在这种状态下他录下了一份口供。子墨:他们怎么让你承认的?
  李志平:不承认就打你。杀人经过我不知道,他们就教我怎么说,比如你是不是跳窗进去的,因为现场有脚印。他们让我照他们说的话再说一遍,他们做记录。
  子墨:你的意思是警方手里掌握的这份口供,完全是他们说一句,你说一句,是他们教你的?
  李志平:是,他们让我这么说。打得我受不了了,让我承认,他们教一句,我说一句。拿到这份口供以后,警方还需要其他证据。他们来到李志平家,在他家的鸡窝拆下一条木棍,又拿走一双李志平的旧鞋。就这样,案发后两个月,这起杀人案破获了。1983年11月,李志平以故意杀人罪被正式逮捕。1984年11月6日,保定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志平当庭翻供,说自己是被刑讯逼供的。但是经过审理,法院还是认定李志平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李志平决定上诉。子墨:开庭的时候你有没有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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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嫌疑(2)
李志平:喊了,我当庭骂审判长吴德文。宣布完我死刑以后,警车把我拉到看守所,我在路上一直喊冤,一直骂。
  子墨:得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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