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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福尔摩斯探案集3冒险史-第34部分

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3冒险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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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福尔摩斯一起走到街上来了。大约走了两条街的路程,他总是驼着背,东摇西晃,蹒跚而行。然后,他向四周迅速地打量了一下,站直了身体,爆发出一阵尽情的欢笑。
  “华生,我估计,〃他说,“你想象我在注射可卡因和气它一些你从医学观点来看也并不反对的小毛病之外,又添了一个阿芙蓉癖吧。”
  “我当然很感惊奇会在那里看到你。”
  “不过不会比我在那里发现你惊奇得更厉害。”
  “我来找一位朋友。”
  “而我是来找一个敌人的。”
  “敌人?”
  “是的,是我的一个天然的敌人,或者,我将称之为我的一个当然的捕获物。简单地说,华生,我正在进行一场很不平凡的侦查。我打算从这些烟鬼的胡言乱语中找到一条线索,正如我从前干过的一样。倘若在那烟馆里有人认出我来,那么,顷刻之间,我的性命就会断送掉了。以前我曾为自己的目的到那里去侦查过。那个开烟馆的无赖印度阿三就曾发誓要找我报仇。在保罗码头附近拐角处那房子的后面有一个活板门,它能说得出一些奇怪的、在月黑风高之夜在那里经过的东西的故事。”
  “什么!你莫非说的是些尸体?”
  “唉,是尸体,华生。如果我们能够从每一个在那个烟馆里被搞死的倒霉蛋身上得到一千镑,我们就成为财主啦。这是沿河一带最险恶的图财害命的地方。我担心内维尔·圣克莱尔进得去,出不来。可是我们的圈套应当就设在这儿。〃他把两个食指放在上下唇之间,吹出尖锐的哨声,远处也回响起同样信号的哨声,不久就听到一阵辘辘的车轮声和得得的马蹄声。
  “现在,华生,〃福尔摩斯说。这时一辆高轩的双轮单马车从暗中驶出,两旁吊灯射出两道黄色的灯光。〃你愿意跟我一块去吗?”
  “如果我对你有所帮助的话。”
  “噢,靠得住的伙伴总是有用的;记事的人更没有说的了。我在杉园的房间里有两张床铺。”
  “杉园?”
  “是的,那是圣克莱尔先生的房子。我进行侦查时就住在那里。”
  “那末,它在什么地方?”
  “在肯特郡,离李镇不远。我们要跑二十来里路。”
  “我可是一无所知啊。”
  “当然是喽,所有的情况,不久你就会明白的。跳上来吧!好了,约翰,不麻烦你了,这是半克朗。明天等着我,大约十①一点钟。放开马疆绳吧,再见。”
  他轻轻抽了那马一鞭子,马车就疾驰起来,经过了一条条黑黝黝的寂静无人的街道,嗣后,路面渐渐宽阔起来,最后飞驰过一座两侧有栏杆的大桥,桥下黑沉沉的河水缓缓地流着。向前望去,又是一片尽是砖堆和灰泥的单调的荒地,四野阒然。只有巡逻警的沉重而有规律的脚步声,或者偶尔有某些留连忘返的狂欢作乐者在归途中纵歌滥喊,才间或打破寂静。一堆散乱的云缓缓地飘过天空,这儿那儿一两颗星星在云缝里闪烁着微弱的光芒。福尔摩斯在沉寂中驱车前进。他头垂胸前,仿佛深思入幻。我坐在他身边,非常纳闷这件新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竟使他耗费如此之大的精力,但又不敢打断他的思潮。我们驱车走出好几里,来到郊外别墅区的边缘,这时他才摇摇身子,耸耸肩膀,点燃了烟斗,显出自鸣得意的神气。
  “你有保持缄默的天赋,华生,〃他说,“它使你成为非常难得的伙伴。我向你保证确实是这样:和别人互相交谈,对我是件很重要的事情,因为我自己的想法不一定是能令人全都满意的。我想不出今晚那位可爱的年轻妇人到门口来迎接我时该对她说些什么。”
  ①(英国)带王冠的旧制五先令硬币。——译者注
  “你忘了我是一无所知的。”
  “在我们到达李镇之前,我恰好有时间对你讲明本案的情节。看来似乎简单得出奇,但是,我却有些摸不着头脑。毫无疑问,线索很多,但我抓不到个头绪。现在,我来简明扼要地把案情讲给你听,华生,也许你能在对我来说是一起漆黑之中看到一线光明。”
  “那么,你就说吧。”
  “几年前——说得更确切些,是在一八八四年五月里——有位绅士,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来到李镇。这个人显然很有钱。他购置了一座大别墅,把庭园整治得很漂亮,生活得很豪华。他逐渐和邻近许多人交上朋友。一八八七年,他娶了当地一家酿酒商的女儿为妻,生下两个孩子。他没有职业,但在几家公司里有投资。他照例每天早晨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从坎农街坐火车回来。圣克莱尔先生现年三十七岁,没有什么不良癖好,堪称良夫慈父,与人无忤。我可以再补充一句,目前他的全部债务,据我们查明,共计八十八镑十先令,而他在首都郡银行里就有存款二百二十镑。因此,没有理由认为他会为财务问题而苦恼。
  “上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进城比平时早得多。出发前他说过有两件重要事情要办,还说要给小儿子带回一盒积木。说来也巧,在那同一个星期一,他出门后不久,他的太太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个贵重的小包裹——她一直等着这包裹——已经寄到亚伯丁运输公司办事处等她去取。好了,如果你熟悉伦敦的街道,你会知道公司的办事处是在弗雷斯诺街。那条街有一条岔道通向天鹅闸巷,就是今晚你见到我的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吃过午饭就进城了,在商店买了些东西就到公司办事处去,取出包裹,在回车站走过天鹅闸巷时,正好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明白了吗?”
  “听得很清楚。”
  “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星期一那天天气十分炎热,圣克莱尔太太步伐缓慢,四下张望,希望能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她发觉她不喜欢周围的那些街道。正当她一路走过天鹅闸巷时,突然听见一声喊叫或哭号,看到她的丈夫从三层楼的窗口朝下望着她,好象在向她招手,她吓得浑身冰凉。那窗户是开着的,他的脸她看得很清楚,据她说他那激动的样子非常可怕,他拚命地向她挥手,但忽然消失于刹那之间,好象他身后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一把将他猛拉回去一样。她那双女人所具有的敏锐的眼睛猛地看到的一个异常的地方是他穿的虽然是他进城时的那件黑色上衣,可是他的脖子上没有硬领,胸前也没有领带。
  “她确信他出了什么事故,便顺着台阶飞奔下去——因为这房子恰恰就是今晚你发现我呆过的那个烟馆——闯进那栋房子的前屋,当她穿过屋子正想登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时,在楼梯口,她遇到了我说过的那个印度人,被他推了回来。接着又来了一个丹麦助手,一起把她推到街上。她心里充满了无穷的疑虑和震惊,急忙沿着小巷冲了出去,万想不到非常幸运,在弗雷斯诺街头,遇见了正在去值岗上班途中的一位巡官和几名巡捕。那巡官同两名巡捕随她回去。尽管那烟馆老板再三阻拦,他们仍然进入了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间屋子。在那间屋子里看不出有他在那儿呆过的迹象。事实上,在整个那层楼上,除了一个跛脚的、面目可憎的家伙似乎在那里住家以外,没有见到有其他任何人。这家伙和那个印度人同声赌咒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到过那层楼的前屋。他们矢口否认,使得巡官无所适从,并且几乎认为圣克莱尔太太看错了人;这时,她突然大喊一声,猛扑到桌上的一个小松木盒前,把盒盖掀开,哗地倒出来一大堆儿童玩具积木,这就是他曾答应要带回家去的玩具。
  “这一发现,加上那瘸子表现出明显的惊慌失措的样子,使巡官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所有房间都进行了仔细检查,结果表明一切都与一件可憎的罪行有关。前屋陈设简朴,作为起居之用。这间屋子通向一间小卧室,由小卧室望出去,正对着一段码头的背部。码头和卧室窗户之间是一窄长地段,退潮时是干涸的,涨潮时则为至少四英尺深的河水所淹没。卧室的窗户很宽敞,是由下边开的。在检查房间时,发现窗框上有斑斑血迹,还有几滴滴在卧室的地板上。在前屋中,猛地拉开一条帷幕在它的后面发现有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只缺那件上衣。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都在那里。从这些衣物上都瞧不出有什么暴行的痕迹,此外也看不到圣克莱尔先生的踪影。他显然一定是从窗户跑出去的,因为没有发现有别的出路。从窗框上那些不祥的血迹看来,他想游泳逃生是不大可能的,因为这幕悲剧发生的时候,潮水正涨到了顶点。
  “再说说看来直接与本案有牵连的歹徒们吧。那个印度阿三是个出名的劣迹昭彰的人。不过,根据圣克莱尔太太的说法,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口以后仅仅几秒钟,他就已经在楼梯脚那里了。这人至多不过是这桩罪案的一个帮凶而已。他分辩说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申明他对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一切行动都一无所知。他对于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出现在那屋子里的原因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就是这些。那个阴险的瘸子住在三层楼上,一定是最后亲眼看见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名叫休·布恩,他的丑恶的面孔,素为常到伦敦旧城区来的人们所熟知。他以乞讨为生,由于要避免警察的管制,他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就在针线街往下走不远,靠左手一边,可能你已注意到有一个小墙角,他每天就坐在那里,盘着腿儿,把少得可怜的几盒火柴放在膝上。由于他有着一副令人哀怜的样子,布施给他的小钱就犹如雨点般地落进放在人行道上他身边的一顶油腻的皮革帽子里。在我想到必须对他的以乞讨为生的情况进行了解以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观察过这个家伙;但只有在了解他的乞讨情况之后,我才对他在一会儿工夫收获之多深感吃惊。你知道他的形象是那么异常,没有一个由他面前路过的人能不看他一眼的。一头蓬松的红头发;一张苍白的面孔被一块可怕的伤疤弄的更加难看,这块伤疤,一经收缩就把上唇的外部边缘翻卷上去了;一副叭儿狗似的下巴;一双目光锐利的黑眼睛,这两只眼睛和他的头发的颜色形成鲜明的对照;这一切都显示出他和一般乞丐不同。而且,他的智力也显然是超群的,因为过路人投给他无论是什么破烂东西时,他都有话可说。现在我们知道他就是那个在烟馆里寄宿的人,并且也正是最后目睹我们想寻找的那个绅士的人。”
  “可是,一个瘸子!〃我说,“他单独一个人能把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怎么样?”
  “就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这点来说,他是个残废人;但是,在其它方面,他显然是有劲儿和营养充足的人。当然你的医学经验会告诉你,华生,一肢不灵的弱点,常常可由其它肢体的格外健壮有力而得到补偿。”
  “请继续说下去。”
  “圣克莱尔太太一见窗框上的血迹就晕了过去,由一位巡捕用车伴送她回家,因为她留在现场无助于侦查。巴顿巡官负责本案,将房屋全部仔细察看过了,但没有发现对破案有所启发的东西。当时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没有把休·布恩立刻逮捕起来,使他得到了可能和他那印度朋友互相串供的几分钟的时间。不过,这个错误很快就得到了纠正。他被拘捕并受到搜查,可是并未发现任何可以将他定罪的证据。的确,他的汗衫右手袖子上有些血斑,但他指着他的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被刀割破的地方,说血是从那里流出来的;还说不大功夫以前他曾走到窗户那边去过,那里被发现的血斑无疑也是这么来的。他坚决否认曾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说,至于在他的房间里发现的衣物,他和警方同样感到是个谜。而对圣克莱尔太太所说她确实看到她丈夫出现在窗前这一点,他说她一定是发疯了,否则是在做梦。后来尽管他大声抗议,还是把他带到警察局去了。另一方面,巡官就留在那所房里,希望在退潮后能找到一些新的线索。
  “居然找到了,虽然在那泥滩上他们没找到他们生怕找到的东西。因为找到的不是内维尔·圣克莱尔本人,而是他的上衣。这件上衣无遮盖地遗留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猜想他们在衣袋里发现了些什么?”
  “我想象不出。”
  “是的,我想你是猜不到的。每个口袋里都装满了便士和半便士——四百二十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无怪乎这上衣不曾被潮水卷走。可是人的躯体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那房子和码头之间的退潮,水势汹涌。看来很可能是这沉甸甸的上衣留了下来,而被剥光了的躯体却进河里去了。”
  “不过,据我所知,他们发现所有别的衣服都在屋子里,难道他身上只穿着一件上衣不成?”
  “不,先生,可是这件事也许能自圆其说。假定布恩这个人把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可是没有人亲眼看见此事——那时他会再干什么呢?当然他马上就会想到要消灭那些泄露真情的衣服了。这时他会抓起衣服来,抛出窗外去。而在他往外抛的当儿,他会想到:那件上衣要随水起浮,沉不下去。他的时间已经很少了,因为他已听到那位太太为要抢上楼而在楼下吵闹,也许他已从他的印度同伙那里听说有一批巡捕正顺着大街朝这个方向急忙跑来。这时已刻不容缓。他一下子冲到密藏他从乞讨中积累起来的银钱的地方。看到那些硬币,他能抓起多少,尽量往衣袋里塞,这样为的是确保上衣能够深沉水底。他把这件上衣抛了出去以后,还想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别的衣服,如果不是已听到楼下匆促的脚步声的话。可是这时巡捕已经上楼来了,他仅仅来得及把窗户关上。”
  “听起来确实可能是这样。”
  “喏,咱们就权且当它是个有用的假定吧,因为还没有比这更好的假定。我已经说过,休·布恩被捕了并被关到警察局里去,可就是拿不出什么东西来证实他以往有什么罪嫌。多年以来他是尽人皆知的专门以乞讨为生的人。他的生活似乎是十分安静和无害于人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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