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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中国好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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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道不以谄媚事人,而能取容于四朝,可见这个人是很滑头的。逢大事则依违两可,不得罪武人,不预废立,这大概就是他的自全之道。冯道善持大体,若说有什么特殊的才能,倒也看不出来。有个人嘲笑他,如果走得快了,怀里一定会掉出兔园策来,他也不以为愧。他的好处是心胸开阔能容人,得罪他的人,他并不报复。诗人杜荀鹤的才能倒高,但刚在朱温那里得宠,便在家中气冲冲地掰着手指头,算计都有谁得罪过自己,准备尽杀之。这等倾险之徒,不如冯道这样的庸人远甚。   

  五代兵连祸结,黎民深被荼毒,当此之时,忠为下,仁为上。冯道慈悲为怀,活人无数,然而他的口碑居然还不如史弘肇之流的“好汉”,这只能说是老百姓做刍狗做惯了。史弘肇这种人,不逢其会,杀猪屠狗而已。但人如草芥之时,必有视人如草芥者出,选对主子,多杀人,便可为英雄。史上名气最大的,不是大凶大恶之人,就是大仁大善之人,说明社会出了毛病,不是纵人为恶,就是逼人去做常人所难之事。如冯道者,一平常人耳,以其平常混世界,也以其平常挨人骂。   

  《宋史》批评五代臣子视事君犹如拿钱干活儿,改朝易姓,就像换个东家,一拍两散,——便该如此!司马光骂冯道为奸臣之尤,理由是冯道“求生害仁”。——在司马光的头脑中,“忠”与“仁”已经分不清了。汉代起,忠的地位上升,成为伦常之首。以忠君为大节,把它像草标一样插在头顶上,倒忘了孔子的仁,孟子的义。只知吠非其主,不问善恶是非。这倒省心,最不堪时,至多落顶“愚忠”的帽子——愚忠愚忠,好像还有什么不愚的忠。其实哪里有呢?凡忠必愚。   

  评说人物,古人也说“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问题是,什么是大,什么是小?以忠为大,则义为小;以节为上,则仁为下。在司马光、欧阳修看来,冯道所做的善事,只是“小善”——如他的廉俭,如他念诵聂夷中的《伤田家诗》来感悟李嗣源,如他劝耶律德光不事杀掠,如他救下违反买卖牛皮禁令的二十人;如武将把抢来的妇女送给他,他置之别室,访得其家送回去;及随辽北上到恒山,见到被辽兵俘掠的士女,掏钱赎出,设法送归乡里。——在忠字当头的史学家眼里,大节既亏,这些小善也就无足道了。   

  五代的惨剧,本可换回些出息的。但宋儒纷纷而出,把观念的旧山河收拾起来,重入轮回。此后纷纷攘攘,不出矩。至明亡,才有人认真地琢磨些事情。但——仍以冯道为例——无论是王夫之,还是顾炎武、黄宗羲,都以冯道为小人,批评誉冯道为“吏隐”的李贽为邪妄。在三人者,身为胜国遗老,自然要痛骂不忠之人,好像大家都来做忠臣节士,便有万年不倒的王朝了。见王朝而不见国,见国而不见民,见民而不见人,此其所以翻遍坟典,拍破脑袋,也想不出出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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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鸟畏霜威不敢栖:包拯         

  鸟畏霜威不敢栖:包拯   

  读包拯事,总有几个疑惑。一是他为什么鲜有朋友;二是他弹劾张方平的上疏为什么没有流传下来;三是他为什么不笑。   

  宋仁宗时,海内无大事,士大夫乐享太平,诗酒往来十分稠密,我们看当时的名臣,无不留下这方面的丰富记录,唯独包公,其个人生活,几乎没有指爪可寻。史书里记他平生不写私人信件,没什么朋友,与亲戚也不往来(如果鞭打有违法行为的表舅不算“往来”的话)。他流传下的文字,有早年的一首短诗,晚年一篇家训,其余全是奏议。   

  包公的人格很了不起,是刚严峭直的典范。他从头到脚找不出一丝毛病;政治上所有言行,皆出公心;私德也修饬得一无破绽,似乎就从没有处过暗室,不曾道过中冓之言。里里外外立于不败之地。  

  但从常识可知,人是不可能这样完美的。道德的意义,不在于“灭人欲”,而在于克制一部分欲望,使个人行为与社会相平衡。有德者是道德冲突的胜利者,而如包公,竟似毫无道德冲突。《铡包勉》里的包公,有一番公私交战,但只是戏文,史上并没有这种可欢欣的记载。北宋时唐风未灭,人们还算开朗,不大遮头护尾,所以那些文人兼官员,虽栖宿不同,心事大略可知。包公是个大大的例外。欧阳修疏论包拯之接受三司使的任命,说道:“心中藏于中,而人所不见;迹者示于外,而天下共瞻。”他是说人心隔肚皮,评价一个人,可信赖的还是他的作为。不过,如果得不到情感的线索,一个人的作为,或为迷雾所隐,或为光芒所掩,也会含糊起来呢。   

  欧阳修的批评,源于包拯连劾张方平与宋祁。宋祁即有名句“红杏枝头春意闹”,人称“红杏尚书”者。包拯抨击宋祁的理由,是他知成都时多游宴,蜀人不满他的奢侈。比起哥哥宋庠(此前包拯曾弹劾过宋庠)来,宋祁确实生活铺张。但当时文官游宴成风,若以此为罪,朝廷要空去一大半了。何况宋祁在蜀每晚宴罢,还燃烛展纸,干起正事,远近的人看见灯光,都知道这是宋先生在修唐书。他死后,成都数千人哭于祠,似乎名声也不很坏。   

  另一位被包拯攻去的是张方平。此人天性豪迈,颇有才干,见识在当时别具一格,只是一生未得伸展。当时京城某人拍卖家产,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购得一处房屋。包拯立加弹劾,说他“无廉耻,不可居大位”。张方平确实不谨慎,但只凭这一点,似乎不足以立“无耻”之论,据司马光后来说,包疏检举张方平的不端事迹,还有不少条状。但这么一篇重要的上疏,在世传的包公奏议中,竟不见踪影。清朝有人猜测是包公子孙不愿意以示后人因而削去,毫无根据。但不得见此奏原文,总有些遗憾。   

  碰巧的是,张方平和宋家兄弟那时都与吕夷简不和,而包拯受过吕夷简的提拔。要是能从中寻出一丝足迹,我不觉得包公形象会受多大损害,相反,倒还觉得亲切些——人都有个三亲六故。但没有,无论前后,包拯的议论没有半分私情的把柄,无不堂堂正正。   

  包公的心事不为人知,是否应归罪文献失传呢?宋人话痨最多,记述成风,可惜在如海的文集中,对包拯的记录,少之又少。如王安石,和包拯一同受过欧阳修的荐举,还曾是上下级,多少总有过从,但整部临川集,竟无一字提及包拯。别人那里也大抵如此。幸好有位吴奎,和包拯亲密,给他撰过墓志铭;另一位张田,自称门下,给奏议结集。若无这两人,包公的形象,便只剩元杂剧中的了。我猜测当时多数人的心理或许是这样:对包拯,说他不好,实在说不出,说他好,又不情愿。人至清则无徒,此之谓也。   

  最奇异的,是包拯不笑。当时流传的一句话:“包公笑,黄河清。”——包公一笑,比黄河变清还难得。史籍未曾记载包拯有过类似面部神经麻痹之类的疾病,我们也无由推断他是个内心麻痹的人。但不管为什么,一个不会笑的人,无论多么多么值得敬佩,也很少有人会喜欢有这样的一位同僚,这样一位邻居,或这样一位表外甥。   

  元代名臣王恽夜宿开封府署,曾撰一绝云:   

  拂拭残碑览德辉,千年包范见留题;   

  惊鸟绕匝中庭柏,犹畏霜威不敢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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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有女莫嫁海主事:海瑞         

  有女莫嫁海主事:海瑞   

  古代名气最大的三个直臣中,汉代的汲黯可爱,宋代的包拯可畏,明代的海瑞可叹。   

  上回曾说到包公廉隅,令人凛凛,尚在人情之常;海瑞的性格,每有常情不能度者。当初海主事骂皇帝获罪,逮下锦衣卫狱,第一个上疏论救的,是户部司务何以尚。为这件事,何以尚挨了一百廷杖,也入诏狱,日夜拷问。若干年后,海瑞出任南京吏部右侍郎,何以尚是郎中,正是属下。二人相会,海瑞待以长官接见下属之礼。何以尚说,若论官位,是该如此,但你我当年一场交情,就不能以客礼相待吗?海瑞坚持不肯。何以尚大怒,拂袖而去,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这辈子是不要见你了。   

  我少时也喜慕非常之举,直到长大,读过些历史和大人物的传记,才踌躇起来,——人可以将最美好的东西献于社会,却将黑暗的一面留给自己的家人和密友。有的人留给我们的文明史伟大的财产,却让他身边的人万分痛苦。如何评价这样一些人?也许只好让土归于土,水归于水,该感激的感激,该斥责的斥责。说到这一点,保罗·约翰森的《知识分子》,虽嫌未掩悻悻之色,还是值得推荐的。   

  海瑞极端厌恶乡愿。乡愿知善而不能尽从,知恶而不能尽去,与俗浮沉。说起来,普通人都有这个弱点,只是程度不同。所以海瑞满眼都是缺少道德勇气的乡愿,“举朝之士皆妇人”。在他自己这一方面,交战于胸中的不是善恶——善恶对他已不是问题——而是“正道与乡愿”。克制自己心中任何妥协的想法,对人对己不留情面,我们不知道海瑞是怎么做到的,但他确实做到了。   

  他曾有个五岁的女儿。有一天,海瑞见她拿块饼子在吃,问起来,是家中的仆人给她的。海瑞十分愤怒,说,你是女子,怎么可以从男仆手中拿东西吃?简直不像我的女儿。你要是能知耻而饿死,才是我的女儿。这个五岁的小女孩,哭啼起来,再不肯吃饭,七天后真的饿死了。   

  海瑞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刚直激烈,终始一致。但每次有人对我说起他的好,我一边同意,一边难免要想:去对他的女儿说吧。   

  与海瑞同时的文人王世贞曾诗论海瑞“胸中无黑白,止有径寸丹”。他是在批评海瑞执法,不论事之是非曲直,只凭胸中一团正气。原来正气不能取代一切,若不格以事理,便成蹈空。海瑞巡抚应天时的事迹流传最广,不多述,只说他事事偏袒弱小,不但未奏颠覆之功,反倒弄出些奇奇怪怪的效果。在海瑞这边,只要紧握高尚的动机,便问心无愧,在受治者那里,又难免有别的感受。   

  在汉代,清官每入酷吏传。海瑞在任上没做过什么残酷的事,虽衙门前总有枷号的人,但并不算出格,虽建议恢复朱元璋的严刑酷法,也只是说说,未得施行。他的意志可尽行的地方,是他的家庭,如果不算他母亲对他的控制。这位母亲也是非常之人,青年守寡,便把“全部心血倾注在儿子身上”,同处一室,日夜督问。   

  按我们的常识,被人倾注以全部心血,是很不舒服的事。不过海瑞是孝子。头两位妻子,与婆婆不和,都被休掉,其中的潘氏,过门不到一个月,便被逐出。第三位夫人在家最久,最后与一妾先后自杀。时人非议海瑞的,一是矫激,二是迂阔,第三便是“薄于闺阁”。家事不好妄说,但无论如何,这不像一个幸福家庭。   

  海瑞胸中的径寸丹心是什么?对弱者的同情心?从他的政令来看,似乎是的,因为他断起案来,总是站在弱者的立场上,但联系到其他方面,又未必然,因为很难想像一种广泛的感情会丰于彼而吝于此。看来那是一种抽象的正义,圣化的政治理想,强烈到可以克制正常的情感,而不是养成与丰富之。其实圣人哪里又是这样的呢?还记得孔子不与暴虎冯河,并厌恶果敢而窒者吗?   

  我本来相当厌恶《大学》里修齐治平这一套,近年渐渐觉得它不是毫无道理。修身齐家为先,治国平天下为后。没有一种借口可以使人问心无愧地抛亲弃友,尽管曾有许多强人取得过相反的成功,对他们来说,亲密的人,不过是些可以在必要时牺牲而又不引起非议的人——不但不引起非议,还经常为人啧啧赞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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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谁令忠孝两难全:赵苞(1)         

  谁令忠孝两难全:赵苞   

  赵苞是东汉末年的辽西太守。就职的第二年,派人把母亲和妻儿接到任上来。路过柳城(在今天的朝阳县),遇上鲜卑人入塞钞掠,赵苞的母亲和妻儿被劫。鲜卑人便把她们当作人质,来进攻郡城。赵苞率兵接战,鲜卑人把他的母亲推到阵前。——这时,赵苞该怎么办?   

  在汉代,这个问题的意义与在今天很不同。今天的读者或许会要联想到“恐怖主义”或“民族大义”之类,但这两样,在那时都不存在。而重要的,是母亲被劫一事。古代,“孝”在价值观中的地位数一数二,陷父母于危境,甚至死亡,是不能考虑的事情。   

  类似的难题经常发生,尽管不都如赵苞的处境那样极端。君权与父权,忠与孝,家与国,难道是天生的冤家?楚国直躬的父亲偷别人的羊,直躬去告发。孔子认为这样不是正直,而“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才算正直。强调君权的韩非子不同意孔子,他还看到了孝与忠的不可调和,说“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而“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后世则有人说,在家为慈父孝子,在国必为贪官污吏,——你把公家的东西都搬到家里来,算不算一种孝顺呢?该怎样协调这些关系?   

  在春秋时代,家是高于国的。著名的管仲,一打仗就当逃兵,这样的行为也能得到原谅,因为,按鲍叔的解释,管仲不是胆怯,而是家有老母。伍子胥过昭关,借吴兵以伐父母之邦,来报私仇,当时的人觉得他是正当的,司马迁还赞扬他“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   

  秦汉以后,天平越来越往君权的方向倾斜。“忠”的概念发生了变化。以前,“忠”的意义广泛,后来只指对皇帝及其家族的忠诚;以前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包含双方的义务关系,后来变成单向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孝呢?汉人编了一本《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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