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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长公主-第44部分

小说: 长公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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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夜云熙干脆地笑答,她也不知自己为何还在笑。凤玄墨的过去,她反正一无所知,等着秋后算账也不迟,眼下,是如何应对这个有些疯狂的女子,瞧那身手,打肯定是打不过的,若要文斗,想想黄金路上那场劫道,那些大小心机,用得恰到好处。所以,这会子,她能翻盘的可能性,太小。

    但是,尽管天时地利人和均不沾,落地的凤凰不如鸡,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输什么都可以,却不能输了气势。遂睁了美目,略略倾身,看着矮几对面有些诧异的女子,一字一句地说到:

    “我若是他,我也不会说,我曾经有一个你这样的女人。因为,我不愿意别人笑话我,眼光怎么这么差!”

    看着那睁圆的眼睛,升腾的怒气,夜云熙突然意识到:原来激怒一个人,是她最擅长的本事,没有之一。遂带些恶意地继续说到:

    “论相貌,你长得也不错,轮才华,可以统摄千军,论心机,还可以杀人于无形,但是,为什么,他不喜欢你?”

    看着对方眉头紧蹙,嘴唇微颤,那只镶金错玉紧袖下的手,缓缓抬了起来,抓住矮几上的鞭柄。夜云熙心道,快了,再加一把柴火吧:

    “因为,你太假,太装,说话拿腔拿调,行事不男不女,脾气又臭又硬,性子古怪粗鲁,心眼比针眼还小,心机却比海底还深,他对你,兴许躲还来不及,怎么爱你?”

    嘴快的后果就是,“啪”的一声,眼冒金星,那皮鞭子,重重地扫在额角上,火辣辣的疼,抬手一摸,一抹血珠子往外冒。夜云熙不由得庆幸,幸好有防备,躲得快,不然,就不是额角一抹红,而是脸颊一道疤了。

    阿依莲甩了一鞭,第二鞭又起,却猛地在空中止住,唰地收回鞭子,干脆继续唇枪舌箭,她突然发现,有比皮鞭的杀伤力的东西:

    “你不要以为,他就是真心喜欢你,他去南曦,看中的,只不过是你手中所有罢了。”

    “他是不是真心,那有什么关系?至少我手里,有他想要的东西。至少他还舍得,向我表示真心。”夜云熙痛得有些晕,索性放开了,二人渐如街市上的泼妇吵嘴。

    “我倒是要看看,你今夜做了大王子的女人,他还会不会要你。”

    “他若真的爱我,不管我变成什么样,他都会要我。”

    “你等着吧,看看他会不会来救你,就知道他的真心了。”阿依莲顿了一顿,笑得有些诡异,幸灾乐祸:

    “差点忘了告诉你,刚才探子回报,栖凤城的曦军六日前就已经大规模出兵,公主殿下滞留在天门关的八千鸾卫,是作战先锋。不过不是朝着这里来,而是一路向西南,祁连矿山。”

第七十六章西凌大王子() 
六月二十六,夜,西凌大王子赫连勋的大喜日子。

    大王子年纪不大,双十出头,乃西凌王的嫡亲长子,草原上公认的第一勇士。西凌一国,地处广袤草原,游牧为生,以武立国,马背上刀箭下求生存。所以,根正苗红,孔武善战的大王子深得西凌王的器重,加之老王年事已高,诸多力不从心,遂令大王子统西凌铁骑精锐,建左王帐,镇守西凌东线,对峙北辰与南曦。大王子统军有方,勇猛无比,有他坐镇草原之角,香雪海马贼不敢过于放肆,北辰与南曦亦不敢轻举妄动。

    按说父慈子孝,大王子的储君身份,以及能撑起西凌国半边天的顶梁柱地位,整个草原都毋庸置疑。西凌王的子嗣单薄,除大王子外,仅还有一子,为一宠妾所生,且尚年幼,相传身形瘦小,胆怯懦弱,不似赫连一族的彪壮,与大王子自是不可相提并论。

    然而,世事多蹊跷。看似板上钉钉的事,往往还会变卦。

    今年年初,西凌王患了一场怪疾,全身痛痒难耐,却不着病根,百药不治。怪病缠身,老王自是暴捩,迁怒于人。就在整个王庭人心惶惶、束手无策之际,来了一个云游方士,一番问闻诊脉,几副汤药下去,竟好了个十之八九。

    老王要重金酬谢,那方士却不敢贪功,只说命由天定,西凌王命数不该在此绝,自己只不过顺应天命而已。老王一听,好奇心起,便想让这鹤发童颜的仙人方士,算一算自己的命数。哪知这一起念,一多嘴,惹出了后面的不快——

    那方士起初自是不愿泄露天机,后来熬不过西凌王的请求,便设坛焚香,掐指演算,渐渐神色凝重,到得后来,面色惊恐,说了一句,西凌一国气数将尽,大王将命绝于自己的亲子。语毕,鹤发童颜竟瞬间枯老,气绝而逝,想必是窥见天机,遭了天谴。

    于是,西凌王的心里开始不好受了。他总共两个儿子,成年的大儿子威猛刚健,年幼的小儿子瘦弱胆怯,所以,命绝于大儿子的几率,恐怕要大些。

    于是,大王子的日子也开始不好过了。他靡下的铁骑精锐被分批抽调走,以一些怪异的理由。他回王庭,要求见父亲,却发现父亲身边总是重兵把守,不能靠近半步。他不知道,年初时,那个替父亲治病的方士究竟说了什么,因为,那日在场的人,全部都不在了。但是,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宠于父亲,失信于王庭。

    大王子唯有自救。在草原上,只要有军队,有兵力,便是安身立命之本。靡下铁骑被调走十之五六,他便入香雪海,去缴马贼,相传有十万之众的马贼,被他寻到万余精锐的,连人带财统统据为己有。

    没了靠山,也可以自己找。恰逢南曦的长公主嫁往北辰,途经香雪海,他便派人去劫了来,反正他也还没有正牌的王子妃,且如今这光景,父王似乎也不打算在草原贵族中替他选妃了。若是能娶了这南曦公主,那南曦一国便是一座靠山。

    所以,大王子准备先斩后奏。今夜,先行草原结亲礼,再行洞房合卺礼。明日,再去禀报父亲,他成功地娶了南曦公主作王子妃;再通告四国,南曦皇帝成了他赫连勋的小舅子。

    此刻,寝账内,大王子一手挡开刚刚替他穿戴整饰完毕的侍女们,正了正一身华丽的结亲礼服,朝着那面南曦铜镜里撇了一眼,看见自己那浓眉虎目的威猛容颜,不禁虎躯一震,觉得精力充沛,仿佛即将走上战场——一个征服南曦公主的战场。

    他的宠妾阿依莲告诉他,曦朝女人重名节,若是身子给了哪个男人,便会死心塌地一辈子跟着他。所以,只要先征服公主的身,便能征服她的心。

    说来也奇,这阿依莲,香雪海里一女匪首,土生土长一蛮族番女,心机深沉,行事毒辣,却通南曦话,晓曦朝事。不过,自从被他打得不得不服气,连人带财,外加自己,齐齐归顺了他之后,倒也乖巧。自告奋勇,将一群马贼流寇训练成正规军;献计让他娶南曦公主,寻南曦皇帝当靠山;还亲自替他上黄金路,以马贼的名义劫人。可谓处处替他想,事事干得漂亮,不失为一个得力可心之人。

    唯独一样不好的,就是脾气糙了点。这不,他还未走出帐门,就有卫兵来禀报,说是阿依莲和南曦公主……掐起来了,前去请公主出帐行礼的侍女们无计可施,只能过来请大王子去灭火。

    赫连勋心中恼怒,暗骂这女人给他添乱,坏他好事。又一脚将那卫兵踢了,三步并作两步走,去了那火并之处,一把掀开帐帘子,见着那两个掐架的女人,饶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大王子,也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

    准确地说,那是两个刚刚掐完架,正筋疲力尽地瘫坐在地毯上喘气的两个女人。两人皆是头发蓬乱,衣赏散破,身上的珠宝玉石配饰,散了一地,矮几上的汤水饮食,也泼了一地,两人似乎刚刚就在这汤水地上厮打滚爬过。

    最触目惊心的,是那两张如花似玉的脸,皆是血迹斑斓,惨不忍睹。只依稀辨认得出,曦朝公主的额角上有条长长的口子,而阿依莲的脸颊上也有两道的抓痕。敢情这女人打架,走的是这个路子,女子重相貌,破相便是绝招。

    阿依莲见了他,一脸的愤然,想要开口说什么,大王子却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她出去。女人的恩怨,无非就是鸡毛蒜皮,争风吃醋,他不听也罢。

    见着阿依莲拾了地上的皮鞭,略略敛了衣裳,出了帐门。他再回头来看地上的曦朝公主,从头到脚,再从脚倒头,打量那副狼狈样。却发现那女人也是一脸的愤然,正拿一双水亮水亮的眸子盯着他看。

    赫连勋心里纳闷,不是说曦朝女子温婉淑仪,知书达理吗?这曦朝公主,怎么这般泼辣?可等她开口说第一句话,他又觉得,这女人,当得起曦朝公主的风范,只见她用衣袖抹了抹一脸的血珠子,略略皱眉,像是忍住那伤口的疼,用清晰的西凌话说到:

    “大王子,你的侍妾,该要好生管教管教了。”

    “不如,你来替我管教,如何?”他顺口接到,话出了口,才觉得怪异。他素常阴沉,不喜与人调笑。可见着地上这女人一副斗败的公鸡模样,却还端着盛气凌人的架子,就忍不住想要戏谑两句。有种女人,不管以何面目示人,总掩不住一股子精灵魅劲,让人见了就心软脚软,忍不住就要手痒撩拨。

    “大王子真会说笑,我岂敢?”那女人横眉冷对,对他的话中之意嗤之以鼻。

    “我从来不说笑,等今夜行了结亲礼,公主便是我的王子妃,我的女人们,公主想怎么管教,便怎么管教。”赫连勋耐着性子,稳着声音,慢慢说到。这般好脾气地哄女人,似乎已经有些逾越了他的极限,他有些不自在,却又忍不住略略俯身下来,伸出一只手,想要将她牵扶起来。

    哪知那女人眼睛长在额头上,根本无视他伸到跟前的手,只赖在地上,不起来。还硬生生地顶他一句:

    “呵,我凭什么,要嫁给你?”那语气中,满满的不屑,那眼神里,是一个繁华帝都的公主,在看一个荒野莽夫。

    赫连勋便觉得,他的自尊受了些伤害,他的耐性也用尽了,索性俯下身,如同老鹰捉小鸡般,一把将地上那女人拎了起来,再抢手捉了那尖尖的下巴,对上那双有些惊恐的眼睛,沉沉说道:

    “就凭你现在,孤身一人在我数万铁骑军营中!”比起讲理,他更擅长霸王硬上弓,况且,跟最擅讲理的曦朝人讲理,他真是吃饱撑着了——遂干脆放弃讲理,直接上弓就是,“来人,替公主重新梳妆,行礼!”

    说完,大王子一把扔开那纤细人儿,转头出去了。草原上的女人,哪个不是对他毕恭毕敬,惟命是从,任由索取。这曦朝公主,却根本不将他放在眼里,一如整个南曦朝,都不将西凌国放在眼里一般,他们,总是笑他们野蛮,生活粗糙,不懂礼数。却不知,老天的不公,长年盘踞物产富饶之地,自是崇尚礼仪教化,而世代居于寒苦贫瘠之域,只有练就四国无双的铁拳。

    赫连勋心中敏感,被这女人一刺激,便生出些不快。而且,这颗不快的小苗,后来又得到些雨露的浇灌,一点一点地,在他心中茁壮成长。

    第一颗雨露,是结亲礼。曦朝公主被强行重新更衣梳妆,又灌了些哑药和软骨散,才消停下来,由两个壮实侍女明里参扶,暗里挟持着,带到他身边,跟着他一样一样地行礼。火光白夜,万军瞩目下,那女人额角一抹血口子,在珠玉抹额的掩饰下,仍渗出些细碎的血珠子,显得一脸的妖艳,又加之一脸的厌恶,硬是将一个好好的婚礼,整成了上刑场的感觉。他觉得,这亲结的,真有些晦气。

    第二颗雨露,是入洞房。待结亲礼毕,入了寝帐,他便想着阿依莲的计策,需得赶紧将生米煮成熟饭,才算是板上钉钉。他正在那边宽衣解袍呢,那女人却用一种看垃圾的眼神看他,又一副生怕他靠近,弄脏了她的刺猬样。虽口不能言,手脚绵软,却从骨子里散出一种宁死不从的贞烈。他突然就有些倒胃口——面对一个轻视他的女人,他的自尊压倒了他的欲望。且这女人,瘦得像一把干柴,跟那些壮实丰润的西凌女子比起来,怕也无甚趣味。罢了,行了结亲礼,便是板上钉钉的王子妃了,暂且放过她,再从长计议。

    第三颗雨露……

    第四颗雨露……

    ……

    三日后,六月二十九,大王子心中那颗不快的小苗,终于长成了一棵愤怒的参天大树。

第七十七章愤怒的大树() 
六月二十九,夜,曦军突袭西凌左王帐。

    火箭强攻,骑兵冲撞,刚刚进入梦乡的西凌军被熊熊火光和震天喊杀惊醒,仓促应战,在措手不及间,仍是不明白,这支曦朝人的骑兵,究竟是从何而来。

    因为,两个时辰以前,左王帐接到的情报是,天门关的大批曦军绕道西南,在抢占了祁连矿山之后,一路向北,直奔西凌王庭。所以,大王子命令全军,今夜养精蓄锐,明日凌晨出发,救援王庭。遂几乎全军将士,皆酣睡得如同在母亲的怀抱。

    该死的情报!该死的侦察!该死的值夜!该死的巡守!西凌兵们一边狼狈应战,亦或夺路而逃,一边在心里骂,稍微哪个环节细心一点,都不会有今夜的被动挨打。最可恶的是,该死的曦朝人,几时有了这样的骑兵,比夜色还黑,比死神还冷,像一把重剑利刃,从地下突然冒了出来,尖锐地划破整个王帐。

    当一支火箭飞来,点着了大王子的主帐时,赫连勋的寝帐内正一团混战。其实在曦朝骑兵冲突进来之前,大王子就已经在忍耐与爆发的临界线上徘徊了许久——

    两个时辰以前,有军讯来报,曦朝军队开赴西凌王庭。对于西凌人来说,打战是常事,他到不觉有多紧张,沉思片刻后,便果断地作了两个决定:其一,不管父亲如何嫌弃他,他还是要去救的,至少要作出前去救援的姿态;其二,不管这曦朝公主如何倒胃口,可在队伍开拔之前,他还是要先上了才稳妥。

    遂在下令全军整装待发之后,便命人捉了那公主王子妃到寝帐来,三下五除二,剥鲜笋似的,将那女人剥得只剩一身单衣,才发现这看着瘦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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