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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鲁迅的最后十年-第18部分

小说: 鲁迅的最后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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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感兴趣。大约在他看来,这些所谓论争是有党派背景的,宗旨在于“宣传和做戏”,而并不在理论本身的探讨。他执著于由自己选定的斗争。除了直接反抗国民党政府的政治文化专制主义,抨击受到官方保护的学者和文人之外,他倾全力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批判和清理工作。然而,正当他专注地在壕堑里作着战斗的时候,却遭到了同一营垒内部的袭击。这种近于“内奸”的行为,是最令他愤怒而且痛苦的。过去,对立的是个人与社会,虽然有左翼和右翼,都是迎面而来的势力,不像现在加入了“组织”,而竟有了内外之分。他开始尝到自己种的苦果子了。
杨邨人之类构不成什么问题,因为究竟以叛卖的行径先行告白了自己。1932年底,当鲁迅从北平省亲回来之后,文界便盛传他将出版一本名为《北平五讲与上海三嘘》的书,所谓“五讲”,是指在北平期间做的五次讲演;“三嘘”所嘘者,即是杨邨人、梁实秋、张若谷。杨邨人自1933年初公开声明脱离共产党和左联之后,发表过《给鲁迅的公开信》,鲁迅亦仅一篇公开的答信也就算完,真所谓“一嘘了之”。在此前后,他接连遭受到别样的攻击,诬陷和歪曲,然而种种,竟都来自所谓“同人”。一是文学社的傅东华,二在左联方面则有廖沫沙和田汉。他们对鲁迅发动的袭击,可以说属于同一性质;鲁迅的回击并不太费力,而且那结局,都是以他的胜利告终的,然而,事情对他内心的伤害,却是非常深重。
1933年2月,英国戏剧家萧伯纳来沪,鲁迅应邀参与了接待。为此,《文学》杂志第二号发表主编傅东华化名伍实的文章:《休士在中国》。其中写道:“美国黑人作家兰斯吞休士(Langston Hughes)于7月初经由苏俄到中国,比之不久以前萧翁来华的声势,真所谓‘不可同日而语’;不但码头上没有女士们的欢迎,就是日报上也不见他的名字。这时面的道理自然很简单:萧翁是名流,自配我们的名流招待,且唯其是名流招待名流,这才使鲁迅先生和梅兰芳博士有千载一时的机会得聚首于一堂。休士呢,不但不是我们名流心目中的那种名流,且还加上一层肤色上的顾忌!”在这里,鲁迅成了“名流”,而且同其他中国名流一样,有种族歧视的倾向!对于这种人格上和思想上的侮辱,鲁迅气愤不过,立即给文学社写了一封信,并要求公开发表。信很短,但是严厉而坚决。“我看伍实先生其实是化名,他一定也是名流,就是招待休士,非名流也未必能够入座。不过他如果和上流的所谓文坛上的那些狐鼠有别,则当施行人身攻击之际,似乎应该略负一点责任,宣布出和他本身相关联的姓名,给我看看真实的嘴脸。”在鲁迅的要求下,《文学》第三号同期刊出鲁迅、伍实的来函,以及编委会的复函。在编委会的复函中公开了傅东华的名字,傅东华在信中也作了解释,希望取得谅解。
鲁迅进一步的行动是退出文学社。后来提到此事时,他说是:“宁可与敌人明打,不欲受同仁的暗笑也。”
廖沫沙的名字为中国读者所熟悉,归因于著名的文化大革命。在运动开始时,他的杂文同另外两位作者合并为“三家村”,被列入“黑线”行列而最早遭到整肃。这位以杂文见称的官员作家,30年代恰好是反对杂文的。他化名林默,写了一篇题作《论“花边文学”》的文章,就发表在攻击鲁迅最烈的《大晚报》上面。文章说,在副刊上出现四周围着花边的“杂感”,是“颇尽了八股的能事的”,“虽然不痛不痒,却往往渗有毒汁,散布了妖言”。他称这些杂文为“花边体”或“花边文学”,说是“走入鸟道以后的小品文的变种”。例举的惟一的一篇“‘花边文学’的杰作”,就是鲁迅的《倒提》。杂文从外国人倒提鸡鸭一事说起,对一些华人为洋人优待动物而虐待华人,竟至于不如租界的鸡鸭而大鸣不平,鲁迅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他说,我们无须希望外国人待我们比鸡鸭优,即使顺提,也何补于归根结蒂的运命。通过对奴性心态和恩赐观点的批判,他特别指出,命运不是不可以改变的:
人能组织,能反抗,能为奴,也能为主,不肯努力,固然可以永沦为舆台,自由解放,便能够获得彼此的平等,即运命是并不一定终于送进厨房,做成大菜的。
这里关涉到人权与主权的观点是明确的。然而,文章在廖沫沙那里遭到了严重的曲解,说是:第一,西洋人并未把华人放在鸡鸭之下,自叹不如鸡鸭的人是误解了西洋人。第二是受了西洋人的这种优待,不应该再鸣不平。第三是说明西洋人为尊重华人起见,这虐待倒不可少,而且大可进一步。第四,从“古典”来证明这不平是华人没有出息。于是,文章下结论说,《倒提》代西洋人辩护说教,作者当然是“买办”了!“花边文学家的嘴和笔怎能蒙混过去呢?”廖沫沙接着预言道:“花边体”的文章,相去不远就将有人来唾弃他的,“花边文学”不论形式或内容,将有流传不下去的一天。
鲁迅没有直接答复,两周后在写作《玩笑只当它玩笑》时,署名为“康伯度”,即英语“买办”,作为一种回敬。文章本意在表明关于中国语法里要加些欧化的主张,不料又引出一个叫“文公直”的公开信,给他加上出卖民族,“为西人侵略张目的急先锋(汉奸)”的罪名。在编这一年的杂文集时,鲁迅移用廖沫沙所赠的恶谥,就命名为《花边文学》。在序言中,他把“林默”和“文公直”两位举为众多笔伐的代表,一例称之为“鬼鬼祟祟,躲躲闪闪的攻击”。
在讨论“大众语”问题时,鲁迅写信给曹聚仁,谴责那些“借大众语以打击白话”的“狗才”论者。信中说:“上海有些这样的‘革命’的青年,由此显示其‘革命’,而一方面又可以取悦于某方。这并不是我的神经过敏,‘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一箭之来,我是明白来意的。”曹聚仁未经鲁迅同意,把信转发到《社会日报》上。于是,又引出了一篇署名绍伯的文章:《调和》。
文章说,近几年来,青年们追随思想界的领袖们做了许多努力,有的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倘使生命牺牲了而真理昭然于天下,这死是值得的,就是不可以打浑了水,把人家弄得不明不白。于是,列举了《社会日报》同期上的两篇文章,一篇是鲁迅的关于大众语的答信,一篇是杨邨人的《赤区归来记》。文中把两篇文章硬拉到一起,说鲁迅在替杨邨人打开场锣鼓,还说:“这恐怕也表示了中国民族善于调和吧,但是太调和了,使人疑心思想上的争斗也渐渐没有原则了。变成‘戟门坎上的儿戏’了。照这样的阵容看,有些人真死的不明不白。”
原来绍伯即田汉,文章也跟廖沫沙的一样发表在《大晚报》上。廖沫沙以“买办意识”攻击他,田汉则诋以“调和论”,都是从根本上否定他作为一个战斗者的存在。大约他猜想他们原是“一伙”,所以同样不作回答,只是到了年底,才在答复《戏》周刊编者的信中顺便带及,说:“如果我被绍伯先生的判决所震慑,这回是应该不敢再写什么的,但我想,也不必如此,只是在这里要顺便声明:我并无此种权力,可以禁止别人将我的信件在刊物上发表,而且另外还有谁的文章,更无从预先知道,所以对于同一刊物的任何作者,都没有表示调和与否的意思;但倘有同一营垒中人,化了装从背后给我一刀,则我的对于他的憎恶和鄙视,是在明显的敌人之上的……”鲁迅始终认为,这并非只是个人的事情。
在文章或通讯中,鲁迅都曾多次把绍伯和林默的名字挂在一起。他写信给杨霁云说:“叭儿之类,是不足惧的,最可怕的确是口是心非的所谓‘战友’,因为防不胜防。例如绍伯之流,我至今还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为了防后方,我就得横站,不能正对敌人,而且瞻前顾后,格外费力。”又说,“我有时确也愤慨,觉得枉费许多气力,用在正经事上,成绩可以好得多。”在给曹靖华的信中,叙述两人的攻击则更详尽,结末说:“从去年下半年来,我总觉有几个人倒和‘第三种人’一气,恶意的在拿我做玩具。”几次笔伐其实都与理论之类无关,完全是修身方面的打击,“从暗地里中伤”。为了捍卫个人的尊严,鲁迅确也适时地作出反击,一反击,对手也就沉下去了;然而,对于同人的伤害,却长久不能释怀。有一次,他还曾在信中向徐懋庸吐露过这种心情,但过不了多久,连徐懋庸也和他们串通一气,以致终于有一天,雄赳赳打上门来也。
文坛的鬼魅好像全部聚集到了他的周围。以一个人对一个组织,一个群体,他有足够的祛魅的力量吗? 
                  
 5。“译文”事件
 对鲁迅个人来说,还有一个意义比较特殊的事件,即《译文》事件。其实,这也是由“同人”制造出来的。至少,郑振铎和茅盾是老熟人,又都在文学社和左联里面。说是特殊,则不但是人事方面的纠葛,而且与“资本”这东西有关。
1934年夏天,在上海市党部的压力下,黎烈文被挤出了《自由谈》。这是一位翻译的好手,为了使黎烈文不致因此在生活和事业两个方面造成损失,鲁迅特地约请他和茅盾一起,商议成立译文社,编辑《译文》月刊。后来还请来文学社的编辑黄源,让他一面做编辑,一面同生活书店联系出版,帮助做些事务性的工作。
生活书店是由邹韬奋开办的,掌握业务实权的是胡愈之。从书店给出的条件来看,显然是同经济有关的:杂志先试办三期,稿费编辑费一概不拟开支,如销数能超出几千的限额再订合同补算。此外,稿费的算法也很苛刻。但是,鲁迅答应了。关于办《译文》,鲁迅在给翻译家孟十还的信中说,“希望由此引出几个我们所不知道的新的译者来——其实志愿也小得很。”对于生活书店的商人脑子,他从一开始就有清醒的认识,但因此,合作的基础也就非常的脆弱。“上海也有原是作家出身的老板,但是比纯粹商人更刻薄,更凶。”他在同一封信上说,“办一个小杂志,就这么麻烦,我不会忍耐,幸而茅先生还能够和他们‘折冲尊俎’,所以至今还没有闹开。”可是,等到一年合同期满时,事情很快便闹开,而且彻底闹翻了。
在编辑《译文》的基础上,译文社又拟创办《译文丛书》,经由黄源同生活书店洽谈后,即开始工作。此时,郑振铎从北京来沪,筹办《世界文库》,并决定由生活书店出版发行。鲁迅是支持的,还应约亲译了《死魂灵》。但是,自从邹韬奋返国后,情况便起了变化。生活书店通知说因为已经有了《世界文库》,所以不再准备出版《译文丛书》。为此,译文社只好将丛书移交给吴朗西巴金开设的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
大约生活书店对译文社的转移行动很不满,于是决定撤除黄源的《译文》编辑职务。鲁迅不同意,坚持一种态度:生活书店如果要继续出版《译文》,得与黄源订合同,由黄源签字。
这是鲁迅为保护“小人物”而作的斗争,为捍卫个人尊严的斗争,也是决心对抗由资本构成的霸权势力,而致力于开拓翻译事业的斗争。关于这次事件的实质,以及他前后所取的态度,在1935年10月4日致萧军的信中作过很好的表述:
对于译文停刊事,你好像很被激动,我倒不大如此,平生这样的事情遇见的多,麻木了,何况这还是小事情。但是,要战斗下去吗?当然,要战斗下去!无论它对面是什么。
……
至于我的先前受人愚弄呢,那自然;但也不是第一次了,不过在他们还未露出原形,他们做事好像还在于中国有益的时候,我是出力的。这是我历来做事的主意,根柢即在总账问题。即使第一次受骗了,第二次也有被骗的可能,我还在做,因为被人偷过一次,也不能疑心世界上全是偷儿,只好仍旧打杂。但自然,得了真赃实据之后,又是一回事了。
那天晚上,他们开了一个会,也来找我,是对付黄先生的,这时我才看出了资本家及其帮闲们的原形,那专横,卑劣和小气,竟大出于我的意料之外,我自己想,虽然许多人都说我多疑,冷酷,然而我的推测人,实在太倾向于好的方面了,他们自己表现出来的,还要坏得远。
……
我们都好的,我比较的太少闲工夫,因此就有时发牢骚,至于生活书店事件,那倒没有什么,他们是不足道的,我们只要干自己的就好。
信中的“资本家”,指的是邹韬奋。同信还说到《译文》停刊后,社会上传播的此事出于译文社要求加钱不遂这样“有益于书店的流言”,所以不予置评,乃是同样取“由它去罢”的轻蔑态度。给曹靖华的信则说:“生活书店貌作左倾,一面压迫我辈,故我退开。”在这里,他使用了“压迫”的字眼。政治家出于政治需要,对于阶级阵线有特别的划分;而鲁迅出于实际斗争的体验,也有适合于他的阶级论。至于资本家的“帮闲”,当是指胡愈之,郑振铎,傅东华,甚至包括茅盾。胡愈之是“局内人”不说,关于郑振铎从中所起的作用,鲁迅在两封信里说过“有下石之嫌疑”和“颇有人疑他从中作怪”的话;至于傅东华,貌似旁观者,实际上是参与其事的。茅盾与郑振铎私交甚笃,在与生活书店往来中,一直扮演似乎骑墙的角色。但是,作为译文社中人,在关键时刻并没有明确的表态。鲁迅后来在信中说到茅盾和郑振铎时,曾说到“往日之给我的伤”,就是指的《译文》事件。事情简直戏剧性到了极点,这几个人在鲁迅同周扬的斗争公开化以后,都同周扬搅到一起了。
这种挫折,好像鲁迅并不太在意,在一封信里还说是“小事”,大约正如他所说,是因为经验过了的缘故。然而,《译文》杂志一直是他所萦怀的,经过种种努力,半年之后终于复刊。 
                  
 6。周扬——鲁迅一生最大的对立面
 周扬成了鲁迅一生中最后也是最大的对立面。
周扬参加左联很晚,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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