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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最后十年-第1部分

小说: 鲁迅的最后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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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鲁迅死于20世纪而活在21世纪。
这是一个奇异的生命现象。然而,他并不像别的伟大人物那样,带给世间的惟是静止于历史的或一阶段的炫目的光辉;与其说,他带来的是“欣慰的纪念”,凯旋门,缤纷的花束,无宁说是围城的缺口,断裂的盾,漫天无花的蔷薇。作为现时代的一份精神遗产,它博大,沉重,燃烧般的富于刺激,使人因深刻而受伤,痛楚,觉醒,甘于带着流血的脚踵奋力前行。
1881年;鲁迅出生的年头,正好临近帝国的悬崖,是时间的断裂带。中国现代化,在民族的屈辱中蹒跚起步,许多陌生的事物,陆续出现在大队蠕动着的辫子和小脚之间。随着经济的萌动,政治改革的一次尝试——戊戍变法——旋起旋灭,蒙受血光之灾。中国向何处去?成为横亘在官员、士子和百姓面前的共同的问题。
汉学家费正清用“沿海中国”和“内陆中国”的概念,阐述中国近代的两大传统。鲁迅的出生地,恰恰落在沿海中国的一个不大不小的城镇:绍兴。它是古老的,又是年轻的;它是越王报仇雪耻的故地,又是新书报最早流布的地方。在它四周,毗连大小村落,具有明显的边缘色彩。
鲁迅的大家庭过早败落,对应于古老中国的命运,很有点同构的意味。由于祖父下狱事件的牵连,他曾经在乡下度过一段短暂的“乞食者”生活。祖父被判“监斩候”,由最高统治者于顷刻间的“钦点”决定一个人的生与死,这是荒谬的,但是又是天经地义的。权力的这种不测之威,使他自小便为一种无法言说的焦虑、耻辱和仇恨所抓攫。父亲的长期卧病和后来的亡故,无疑加剧了他的精神创痛;而作为长男,又不得不从中担当沉重的责任。家庭的两次变故,把他无情地推落到社会底层;从小康而入困顿,终致自我放逐,远走异乡,“把灵魂卖给鬼子”。生活的巨大落差,构成了他日后反抗现存秩序的广阔而深刻的背景。
可以说,鲁迅来自传统中国的黑暗的深部,来自现代的源头,来自东西方文化冲突的第一波,来自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专制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型的粗糙的摩擦面。鲁迅及其时代的关系,就整个现代化进程来说,带有某种“原型”性质。由于改革的缓慢,在一个长时段内,前前后后会产生许多彼此类似甚至雷同的事件;也就是说,在无限张开的现实当中,将仍然不断遭逢以往的幽灵。这种“同义反复”的东西,是最本质的东西。鲁迅始终抓住这东西,对于这个前现代社会,则抓住其中的死结:“吃人”。所谓“吃人”,即作为个人的从生存到发展的各种权利,全然遭到剥夺;用马克思对专制社会的概括,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然而,人们已经习惯于奴隶的非人的处境,麻木,苟且,逃避自由。对于现实,一是不敢正视,二是善于遗忘。鲁迅所作的斗争,不但在于揭露黑暗的事实,还要暴露各种企图掩饰黑暗的行为。可怕的是,这其间,除了官方的布置,还有“同人”的合谋,以及民众的参与。鲁迅天生敏感,激烈,不能容忍有害的事物。他极力使司空见惯的东西陌生化,使隐蔽的东西公开化,使稳定均衡的东西极端化和尖锐化,总之,他要使“黑暗的动物”现形,使“铁屋子”里的人们无法昏睡和假寐,使大家看见事实的实在性,使真理自明。鲁迅的全部努力,几乎都在于揭示时代的真相。所以,当我们重温鲁迅的文本时,就会诧异地发现:被揭露出来的一个又一个未曾改变——鲁迅倾其一生都在促进其改变——的事实,已然包涵了一种猫头鹰式的洞见,犹如先知的预言。
我们是谁?人还是奴隶?我们是否具备自由的意志和权利?
鲁迅的存在,对于活着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这不仅仅因为他揭露了为人们所不乐于接受的世界的真实,而且还在于他总是以一种与人们相悖的态度和方式对待这真实。无需斗争,或者简直厌恶斗争,应当算得上是幸福的吧?可惜事实上并非如此,无视斗争的存在,往往出于奴隶的自欺。鲁迅终其一生,确实不曾背弃青年时期构筑的“人国”乌托邦;但是在现实中,除了确信自己作为奴隶以致奴隶的奴隶的经验之外,他怀疑一切。他把几千年的“东方文明”等同于僵尸,不相信一直为统治者编修的中国历史,说是“家谱”,不相信正统意识形态控制下的霸权话语。那些故作激烈,左得可怕的革命者,也是他所憎恶的。他反对蒙昧主义,而对中国的学者又往往抱不信任的态度,大约在他看来,其中多是“假知识阶级”,是喜欢给权势者帮忙或帮闲的。对于底层阶级,虽然一直是精神皈依的对象,却同样反对“迎合”,作“大众的新帮闲”。他承认自己的“多疑”,而且为多疑作过辩护。然而,这丝毫无改于斗争的确定不移的目标。准确一点说,鲁迅的敌人,都不是迎面而来的,而是来自上层,背后,内部,来自周围,带有“围剿”性质。所以,鲁迅的斗争也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斗争,而是反叛,反抗,突围。他反叛社会,反叛所在的阶级,反叛集体,直至反叛自己。他清醒地意识到,中国的每一个人,既被吃也曾吃人;而他自己,也帮助着排筵宴,做“醉虾”的帮手。因此,他不断地使自己从权力和罪恶中分裂出来,脱离出来,成为相对于权力系统的密集网络的一个活跃的反抗点。
自从为革命的梦境所放逐,鲁迅选择了上海作为斗争的最后一道壕堑。从20年代到30年代,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兄弟阋于墙”,国共两党联合破裂。中央集权制度经过长期松弛以后迅速收紧,年轻的民国在一次大清洗中蜕变成为“###”的“党国”;随着民族战争的临近,专制与奴役在国家主权的庇护之下进一步合法化。作为反抗者,鲁迅加盟了反对政府的争取自由和人权的各种组织,其中包括左联。然而,就在这组织内部,产生了新的权势集团。鲁迅从中意外地遭遇了“奴隶总管”,“自有一伙”的压迫,孤立和打击。对此,他曾使用“横站”一词,表达后来面临的复杂而艰难的处境。正如自命不凡的才子所嘲笑的那样,这时,他写作的惟是不能进“艺术之宫”——自然也不能进“学术殿堂”——的杂文。仅从鲁迅最后十年的杂文所取的材料,形式和风格的演变来看,斗争的情势,显然要比北京、厦门和广州时期更为严峻而急迫。
这是一场绝望的抗战。那结果,鲁迅不但不曾丝毫动摇党国,反而成了党部呈请通缉之人;不但没有夺过“工头”的鞭子,“元帅”的军棍,这样的人物却照样挂帅,照样“以鸣鞭为惟一业绩”,他的几个较亲近的青年朋友,都是给“实际解决”了的。而且,还有不断纠缠他的文痞、文氓、文探,种子绵绵不绝。鲁迅一生傲然独立,却是遍体鳞伤,过早地耗尽了体内的全部燃料。斗争的无效性,不免使人们又多出另一种折磨,就是——
鲁迅的存在,其价值仅仅在于反抗本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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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流氓”当道
 五四运动过后,政党政治崛起,劳工运动随之上涨。在无政府主义以及各种过激主义的灼热的气浪里,共产主义思潮开始蔓延。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923年,孙中山改组中国国民党。国共两党,都是在苏联直接派遣顾问,在苏共的建党原则的指导和支配下,进行系列的政治活动的。其中之一,便是国共合作。孙中山逝世后,蒋介石成了国民党内的领军人物,他迅速抛弃已故领袖的容共政策,决心清除政治上的异己势力。1927年4月12日,上海方面率先奉命行动,紧急搜捕共产党人及嫌疑分子,并加杀害。在一个月内,被屠杀的人数多达数千人。4月15日,广州也出动了大批军警,对各个机关学校和群众团体实行血腥清洗。此时,凡国民党势力所及之处,都展开了“清党”运动。纯洁党组织成了独裁专制的遁词。4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成立了“国民政府”。经过党内的几次不大不小的摩擦,蒋介石作为孙中山的“接班人”的身份终于得到确认;他成功地利用了###的力量和各派的矛盾,由一人把党政军大权统揽起来,并牢牢地掌握手中。
清党期间,鲁迅仍在广州中山大学担任教职。自从踏足这块“革命策源地”以后,他对中国的政治地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应当有把握认为,不至于为一时的风云变幻所迷惑。然而,时局的发展竟大出于他的意料之外。相当一段时间以来,他对国民党以及国民革命军北伐行动是抱有幻想的,虽然一样承认“革命尚未成功”,甚至发出过有人攀摘革命花果的警告,却根本不曾想到整个党和军队,会如此快速地掉转枪头,对付先前的合作者。政治家的野心,实在远胜于文学家的想像力。他从来未曾看见这样杀人的,北京“三·一八”惨案仅杀掉四十余人,他已经说是“出离愤怒了”,如今何如?他用了“被血吓得目瞪口呆”的话,形容此时的感受。出于一个人道主义者的道义感,他以辞职表示抗议,然后在一个名叫“白云楼”的地方蛰伏下来。可是,像他这样阴郁易怒的人,是注定做不成现代的隐者的;果然很快地,便接受了官方###门的夏期讲演的邀请,破门而出了。其实,稍早一些时候,当他为结集的《野草》写作题辞的时候,即宣告“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透露了渴望“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的决绝的信息。
大屠杀来源于一个新的传统,这是军权政治和党权政治的合流。对此,美国学者派伊说:“军阀给出了一个事实,即在现代中国,政治力量不可能与军事力量分离,以至于没有人能开出从中国政治屏幕中心消除军队的秘方。”民国以后,袁世凯正是以军事力量作为政治资本,窃取革命政权的;可是现在,军队已不复属于个人,而是作为“党军”,为党所控制。早在革命初期,孙中山在确立他的党权政治理论的时候,已经融入军权政治的因素,后来还曾一度以军权改造党权和政权,实行党政军一体化。事实证明,军事实力的过分膨胀是危险的。所以,自从在苏联引进党对军队的政治化的控制体制之后,军权便长此被置于党权之下;虽然党不能不依靠军事力量取得并维持其专政,但是始终离不开“以党治国”的框架,其领导地位是不容挑战的。
鲁迅没有直接描述大屠杀的残酷性,而是透过“清党”事件,揭露独裁政治灭绝人性的本质。我们注意到,在1927年以后的两三年内,他反复使用“流氓”一词做演讲,或者写文章。中国的政治家有什么原则立场可言呢?无非是一群随意杀人的流氓,自然,中国的政治也就是“流氓政治”了。鲁迅做过一个《流氓与文学》的讲演,从记述来看,其实讲说的多涉政治流氓。他指出,他们要“革命”,整天叫喊“打倒旧制度”,目的是要取得自身的地位;及至有了地位,仍然要拾起旧的方法来控制一切。在著名的讲演《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他例举了曹操和司马懿,作为政治流氓的代表人物。一方面,是杀人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是行为和议论相矛盾。曹操杀孔融,司马懿杀嵇康,都是以“不孝”为罪名的。魏晋以孝治天下,不孝,故不能不杀。“为什么要以孝治天下呢?因为天位从禅让,即巧取豪夺而来,若主张以忠治天下,他们的立脚点便不稳,办事便棘手,立论也难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问题是,“曹操与司马懿何尝是著名的孝子,不过将这个名义,加罪于反对自己的人罢了”。这便是政治流氓的“德治”。鲁迅使用反语,称颂曹操为“英雄”,说“我虽不是曹操一党,但无论如何,总是非常佩服他”。还幽默地说:“事实上纵使曹操再生,也没有人敢问他,我们倘若去问他,恐怕他把我们也杀了!”利用传统的戏剧旁白或插科打诨的话语形式,不断暗示读者,使之把魏晋时代同现时代联系起来。
权势者极力使杀人合法化。因此,揭露合法化便变得十分必要而且适时。鲁迅在《小杂感》里说:“凡为当局所‘诛’者皆有‘罪’。”又著《可恶罪》一文,说是“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执法者实际上无法可依,即使有法,本身也是不合法——自然法——的。由此,我们知道,在强制性的统治之下,所谓的“法治”,是怎样一种不可靠的东西。《谈“激烈”》一文写道:“今年似乎是青年特别容易死掉的年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这里以为平常的,那边就算过激,滚油煎指头。今天正是正当的,明天就变犯罪,藤条打屁股。”在这里,法律明显的不一律。《小杂感》里还说:“刘邦除秦苛暴,‘与父老约,法三章耳。’而后来仍有族诛,仍禁挟书,还是秦法。法三章者,话一句耳。”两千年一贯制,这就是专制主义的再生性和连续性。被鲁迅称为暴发户的革命新贵,在将杀人合法化的同时,必先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因此也就一定要争正统。所谓正统,对内代表已故领袖的遗训精神,代表全党,对外则代表全民。可以说,正统之争是专制社会中权力斗争的一个重要特征。权力是赤裸裸的,它会把许多关于“忠诚”“团结”之类的伪装自行撕成碎片,暴露自身的罪恶和肮脏。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争夺的过程,整个过程充满戏剧性,却又毫无“游戏规则”可言。鲁迅在一次演讲中打比喻说,譬如有一个军阀,从前是压迫民党的,后来北伐军势力一大,他便挂起了青天白日旗,说自己已经信仰三民主义了,是总理的信徒。这样还不够,还要做总理的纪念周。这时,真的三民主义的信徒去不去呢?不去,便可以说你反对三民主义,于是定罪,杀人。鲁迅解说道,真的总理的信徒,倒会不谈三民主义,或者听人假惺惺的谈起来就皱眉,好像反对三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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