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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清朝的皇帝-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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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三年正月,大兵(按:指清军)克永平,下迁安、滦州,各留师镇守。(孙)承宗檄大寿率兵入关规复……四月,大寿同总兵马世龙、杨肇,副将祖大乐、祖可法等袭滦州,以巨炮击毁城楼。我兵在城中及永平、遵化、迁安者,皆不能守,弃城出关而归。大寿仍镇锦州。
  能“以巨炮击毁城楼”,则城何可守?阿敏弃四城而遁,事非得已,于此可知。太宗命阿敏守蓟州四城,实为借刀杀人之计。欲除阿敏的动机,早肇于太祖新丧之际。《东华录》崇德八年八月,召责阿敏旗下大将傅尔丹时,追述往事云:
  太祖皇帝晏驾哭临时,镶蓝旗贝勒阿敏遣傅尔丹谓朕曰:“我与诸贝勒议,立尔为主;尔即位后,使我出居外藩可也。”朕召……等至,谕以阿敏(云云),若令其出居外藩,则两红、两白、正蓝等旗,亦宜出藩于外,朕已无国,将谁为主乎?若从此言,是自坏其国也……复召郑亲王问曰:“尔兄遣人来与朕言,尔知之乎?”郑亲王对曰:“彼曾以此言告我,我谓必无是理,力劝止之。彼反责我懦弱,我由是不复与闻。”
  阿敏请率本旗出藩,即有不愿臣服之心,迟早必成肘腋之患。济尔哈朗幼育于太祖宫中,小于太宗七岁,情谊如同胞,故太宗思夺镶蓝旗予济尔哈朗,为理所必至之事。蓟州四城本由济尔哈朗占守,两个月后,命阿敏接防,以其时祖大寿由孙承宗慰抚,将领兵入援,事先遣谍潜入永平侦察,为清军所获斩于市,乃知锦州明军将入关。祖大寿威名素著,因以阿敏代济尔哈朗,借攫其锋:胜则损其实力,败则以此为罪。其为借刀杀人,情势显然。
  收复蓟州四城后,孙承宗逐渐整顿防务,由关内扩及关外,崇祯四年七月,命祖大寿筑大凌河城。大凌河在锦州以东,在此筑城,即为向前推进,是采取攻势的明证。太宗自不容此城之成,自率主力渡辽河,出广宁大道,而以德格类等率偏师出锦州以北的义州,遥为呼应。八月,师至城下,城内军民工役三万余人,粮食是一大问题,太宗因定长围之策,兵分十二路,南北东西每一面三路,大将在前,诸贝勒、台吉在后,佟养性率包衣跨锦州大道而营。其时清军已有红衣大炮,命名“天佑助威大将军”,即由佟养性督造,亦由佟养性为炮兵指挥。围城的工事,规模浩大,据《清史稿?祖大寿传》:
  周城为壕,深广各丈许;壕外为墙,高丈许,施睥睨。营外又各为壕,深广皆五尺。
  因此,朽山、锦州两路援军,都未能到达大凌河城。九月,辽东巡抚邱禾嘉、总兵吴襄(吴三桂之父,祖大寿的姊夫。吴三桂为祖大寿的外甥),合军七千人赴援,亦为太宗亲自领兵击退。
  太宗长围的目的,不在得地而在得人。一则曰:“(明)善射精兵,尽在此城。”二则曰:“我非不能攻取、不能久驻,但思山海关以东智勇之士尽在此城,若杀尔等,于我何益?”(俱见《清史列传?祖大寿传》)尤以生致祖大寿为志在必得,所以设围之初,即再次致书招降,第二通中有这样的话:
  倘得倾心从我,战争之事我自任之;运筹决胜,唯望将军指示。
  这不仅是请祖大寿当他的“军师”,直是请祖大寿发号施令。这当然是从《三国演义》中“三顾茅庐”得来的灵感;而此后之善视祖大寿,则参用曹瞒之于关云长的故智。当大凌城中“粮尽薪绝,杀人为食,析骸而炊”,亦即是到了以人骨作薪煮人肉的地步时,祖大寿终于投降,事在崇祯四年十月。
  祖大寿初降,太宗与之行“抱见礼”,亲以金卮酌酒慰劳,赠以黑狐帽、貂裘,明日用祖大寿策,奇袭锦州,《清史列传》本传载其事云:
  命贝勒等率八旗诸将及兵四千人,俱作汉装;大寿率所属兵三百五十人,以二更起行,趋锦州,炮声不绝,为大凌河城中人突围奔还状。会大雾,人觌面不相识,军皆失队伍,为收兵而还。
  如果没有这场大雾,我很怀疑,一入锦州,此作汉装的四千清兵,恐将不复再得回辽东。祖大寿始终无降清之心,此非我好做翻案文章,证以此后情况,事实确是如此。 txt小说上传分享

收买祖大寿(2)
或谓:“然则先降之三千余人,包括其嗣子泽润、亲子泽洪、养子可法在内,又将如何?”我的答复是:祖大寿知道太宗不会因他的归明而杀此三千余人;果真屠杀,亦符大寿之愿,其部下终不为清所用。
  《清史列传》本传又载:
  十一月庚午朔,谕诸贝勒曰:“朕思与其留大寿于我国,不如纵入锦州,令其献城,为我效力。即彼叛而不来,亦非我意料不及而误遣也。彼一身耳,叛亦听之。若不纵之使往,倘明国(朝)别令人据守锦州,则事难图矣。自今纵还大寿一人,而携其子侄及诸将士以归,厚加恩养,再图进取,庶几有益。”
  此真是看得透,做得出。太宗与崇祯在位同为十七年,何以此胜彼败?最大的原因即在太宗真能知己知彼;而崇祯则既不知彼,亦昧于自知。本传续记:
  乃遣人传谕,询大寿曰:“今令尔至锦州,以何计入城?既入城,又以何策成事?”大寿对曰:“我但云昨夜溃出,逃避入山,今徒步而来。锦州军民,俱我所属,未有不信者。如闻炮则知我已入城,再闻炮,则事已成,上可以兵来矣。”遂以其从子泽远及厮养卒二十余自随。既渡小凌河,舍骑徒行,遇锦州探卒,偕入城。越三日遣人至大凌河语其所属诸将曰:“锦州兵甚众,将从密图之。尔诸将家属,已潜使人赡养,后会有期。倘有衷言,即遣人来,无妨也。”于是上将旋师,赐敕大寿,令毋忘前约。大寿复遣人赍奏至,言:“期约之事,常识于心,因众意怀疑,难以骤举。望皇上矜恤归顺士卒,善加抚养。众心既服,大事易成。至我子侄,尤望垂盼。”上命毁大凌河城,携大寿从子泽洪等及诸将以还,优赉田宅服物器用。降兵万余,咸分隶安业。
  祖大寿初回锦州时,只言突围而出,但副将参将等高级将官投清,这件事是瞒不过的,辽东巡抚邱禾嘉密疏上闻。崇祯当然要杀祖大寿,却不敢明正典刑,一面命邱禾嘉加以羁縻;一面如清太宗之于阿敏,行一条借刀杀人之计。《清史列传》本传:
  唯以蒙古将桑噶尔寨等赴援不力,战败先遁,密令大寿歼之。事泄,桑噶尔寨率众蒙古,环甲三昼夜,欲执大寿来归本(清)朝。大寿慰之曰:“我视尔如兄弟,尔安得若此?”桑噶尔寨曰:“闻欲尽杀我等,图自救耳。”大寿曰:“杀我自必及尔;杀尔自必及我。”共之盟誓而定。
  按:在辽东明军,杂有甚多蒙古部队,此即王象乾所优为的“行款”,而在兵部夸张为“以虏制夷”的战略。观上引之文,情形是很明显的:祖大寿只带“从子泽远及厮卒二十余”回锦州,何能歼灭桑噶尔寨所率的“众蒙古”?又“事泄”者,当然是邱禾嘉依照指示,故意“放风”。祖大寿谓桑,“杀尔自必及我”,则是已知为借刀杀人之计,为桑揭穿底蕴,自然相安无事。此一段记叙中有隐笔。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本传又记:
  敕使自京师召之者三,大寿语锦州将士曰:“我虽竭力为国,其如不信我何?”终弗往。
  有袁崇焕平台被缚前车之鉴,祖大寿何能上当?但从此数语中,可以推知祖大寿当时的心迹:第一,力竭投降,并非本心,仍旧希望能为明守边,甚至牺牲在满洲的亲属亦所不惜;第二,由“其如不信我何”这句牢骚,可知其寒心,素志固犹未改,但可知其已无殉国之心。
  此后三年,清太宗致书,不报;多铎征锦州,则力拒。于是到了崇德元年,明清之间又另是一个局面了。
  

获传国玉玺,立中原之志
我以前谈过,所谓“天命”、“天聪”,只是一个不伦不类的汉文称号,究其实际,在天聪八年以前,国号为“后金”,自称“金国汗”;至崇祯八年,始定国号为“清”,并建正式年号“崇德”。也可以说,在此以前,希望以山海关为界,划疆而守;在此以后,始决心进窥中原。而促成太宗此一决心的最大原因是:在察哈尔获得了一方“传国玺”。
  走笔至此,先作一篇“传国玺考略”。按:“皇帝”一词,起于秦始皇;以故作为“恭膺天命”之凭证的玺,亦起于秦始皇,《太平御览》云:
  传国玺是秦始皇所刻,其玉出蓝田山,是丞相李斯所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秦始皇打算者,天下万世一系,传之无穷,因名之为“传国玺”,但仅及二世;刘邦先入咸阳,子婴降于道左,此玺遂为汉得。明人刘定之作《玺辩》,述其源流甚详:
  汉诸帝常佩之,故霍光废昌邑王贺,持其手解脱其玺组。王莽篡位,元后初不肯与,后乃出投诸地,螭角微玷(按:玺为螭钮)。董卓之乱,帝出走,失玺。
  孙坚得于城南甄官井中。袁术拘坚妻,得以称帝。术死,玺仍归汉传魏,隶刻肩际曰:“大魏受汉传国之玺。”
  魏传晋,晋怀帝失位,玺归刘聪,聪死传曜。石勒杀曜取玺;冉闵篡石氏,置玺于邺;闵死国乱,其子求救于晋,谢尚遣兵入邺助守,因绐得玺归晋。方其未还也,刘、石二氏以玺不在晋,谓晋帝为“白板天子”;晋益耻之。(按:时为东晋穆帝永和八年。)
  谢尚到底是否骗回这方秦玺,大成疑问;但自南北朝开始,“其间得丧存毁真赝之故,难尽究诘”,直谓之秦玺已亡,亦非过言。
  自唐朝开始,“传国玺”改称“传国宝”,为太宗所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贞观四年,隋炀帝萧后,自突厥奉玺归,亦非秦玺,而是很可能为永和年间所制的晋玺。至后唐庄宗遇害,明宗嗣立,再传废帝,因石氏篡立自焚,则连晋玺亦亡。
  “儿皇帝”石敬瑭入洛,又制一玺,后世称为“石氏玺”;契丹灭晋,明知此“传国宝”的来历,但对外不道破真相,辽兴宗耶律宗真试进士,且以“有传国宝者为正统”命题。“石氏玺”后为天祚帝耶律延禧失落于桑乾河。
  至此,所谓“传国玺(宝)”者,共得三玺:
  一、秦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亡于南北朝。
  二、晋玺,文曰:“受命于天,皇帝寿昌。”毁于后唐废帝。
  三、石氏玺,文曰:“受天明命,惟德允昌。”辽末失落于桑乾河。
  在此以前,宋哲宗时忽有咸阳平民段义,献一青玉玺,谓即“传国玺”,曾巩曾上表称贺,且改元为“元符”。事实上是“元祐正人”被排斥后,继承真宗朝奸臣丁谓的另一班奸臣蛊惑庸主的花样。朱子曾有《书玺》一短文:
  臣熹,恭维我太祖皇帝,受天明命,以有九有之师时,盖未得此玺也。绍圣、元符之后,事变有不可胜言者矣!臣熹敬书。
  “绍圣”即哲宗于宣仁太后既薨,排斥正人后所改的年号。绍圣四年改明年为元符,又三年而崩,徽宗即位而北宋亡。朱子所谓“绍圣、元符之后,事变有不可胜言者”,真是史笔。
  金兵入汴梁,得玺凡十四,其中即有此段义所献之玺。至金哀宗完颜守绪死于察州,则连宋玺的下落亦不明了。
  元至元三十一年,御史中丞崔彧由故官拾得之妻处购得一青绿玉,四寸方,三寸厚,经监察御史杨桓鉴识篆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即秦玺而进献。其实此即宋哲宗朝奸臣假造的“传国玺”。此伪秦玺至元亡,顺帝挟之走沙漠,犹自夸“我有传国宝”。其后不知所终。
  至于清太宗所获自察哈尔一玺,非元顺帝挟以北走的伪秦玺,而是另一唐朝以后所制,为元顺帝走沙漠时所失落的玉玺。《清史列传?多尔衮传》:
  有元玉玺,交龙纽,镌汉篆曰:“制诰之宝。”顺帝失之沙漠。越二百余年,有牧山麓者,见羊不食草,以蹄撅地,发之乃玺,归于元裔博硕克图汗,后为林丹汗所得。至是多尔衮令额哲献于上。
  据此可知,由察哈尔发现的玉玺,非宋玺,非石氏玺,非晋玺,更非秦玺,清史铁记太宗得“传国玺”者皆妄。但此玺为唐以后所造,而来自元宫,则确凿无疑。
  

征服察哈尔,皇太极建立大清(1)
至于太宗征服察哈尔,则为得以亡明的一大关键。当时满洲三面受敌:西面的明军;东面的朝鲜;西北的察哈尔,明朝称之为“插汉”,为内蒙七大部之一。其中尤强者三部:一为科尔沁,居内蒙东部,当辽东之北、黑龙江之南,与满洲密迩;二为鄂尔多斯,居内蒙西部,河套之中;三即察哈尔,居内蒙中部,包括今热河、察哈尔、绥远等地。在此三部中,察哈尔更为强中之强。
  科尔沁酋长姓博尔济吉特氏,亦为元裔,曾参加“九国联军”之役,其后化敌为友,和亲降附。太宗孝端后,孝端之侄、世祖生母孝庄后,以及多尔衮、多铎的福晋,皆出此族,与清朝世为国戚,其后裔中最有名的就是——科尔沁博多勒噶台亲王僧格林沁。
  察哈尔为元顺帝嫡系子孙,所以酋长称“汗”。其时的林丹汗雄桀为内蒙七部酋长之冠,一向轻视满洲,且倚仗士###盛,侵凌同族,与科尔沁更是极不相能。而明朝“行款”笼络“西虏”以制“东夷”的“西虏”,即指林丹汗而言,自是满洲的大敌。
  天聪四年大凌河之役以后,太宗静待祖大寿举锦州来降,暂无举动,因而用其兵攻察哈尔,林丹汗率师西遁,太宗降其部众数万,收兵而返,并未彻底解决。至天聪七年六月,向臣下征询:“征明及朝鲜、察哈尔,何者当先?”都以为应先征明,但太宗一则不愿与祖大寿交锋,再则打算着相机攻林丹汗,所以沿长城西行,由龙门关入口,纵掠宣府一带,兵围大同,死伤甚众而无功。
  闰八月将班师时,有一意外喜事,《清鉴纲目》卷首《平定内蒙古》载:
  (林丹汗)徙其人畜十余万众,由归化城渡河西奔,沿途离散,仅存十之二三。及至青海大草滩,林丹汗忽病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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