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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黄金荣与顾竹轩-第12部分

小说: 黄金荣与顾竹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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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少奶奶说得是,我也是这么想的!”唐李氏插话道。
  “呸!你巴不得就草草了事,你这个扫帚星!”唐又美啐了一口,又吼着,“不行。凶手还没有捉到,哪能随便就可以将我阿哥的后事草草地就办了。”
  “弟妹,那依你的意思?”李志清问。
  “等捉住了凶手,让他跪在我阿哥的灵柩前,千刀万剐,为我阿哥祭灵!”唐又美恶狠狠地说,“还要请龙华寺的和尚放一台‘大焰口’一种为亡灵超度的仪式。,阿哥的棺材,我要亲自送回宁海乡下,葬在祖坟里。”
  “行行。没有问题的,再大的场面,都由我们来操办。”李志清爽快地说,“不过,凶手也不是说捉就能捉到的,我看,还是先将阿裕的后事办了。时间是拖不起的。”
  “不行。没有捉到凶手,丧事就不能办!”唐又美蛮横地说。
  “阿美,我不是和你说了吗,天气这么热,阿裕是摆不起的。你这么做,不是更让阿裕灵魂不能升天吗?”李志清忍声吞气地说着。
  “人放在太平间里,冰一冰好了,大不了多花点钞票。怎么,连这点钞票都不肯拿出来?”唐又美固执地说。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我们黄家也是见过大场面、拉过大场子的。用这点钱,对我们来说眼皮眨都不会眨一眨。”李志清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阿美啊,你就不要再闹了,好吗?”
  “啥?我阿哥替你们黄家看场子,连一条性命都丢了……难道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算了?……”唐又美柳眉倒竖地吼道。
  “阿美!你,你怎么这样不懂事。”李志清实在忍不住了,她气恼地说,“这些年来,黄门弟子在江湖上打打杀杀,死的死,伤的伤,多了,我阿爹有亏待过弟兄们的地方吗?就拿阿裕来说,倘若不是跟了我阿爹,他能有今天这样的地位?你阿美能有这么好的日脚?”
  李志清的一番话,说得唐又美既尴尬又没面子。她想了想,索性撒起了泼,跳起双脚,拍着屁股,用宁波土话连哭带闹,“啊呀呀,阿哥哎,你尸骨未寒,人家就恨不得拿你当垃圾一样,笃(扔)到黄浦江去咿!啊唷!阿哥哎,我一家头一个人。,弄伊拉他们。不过,你叫我咋弄弄宁波话,怎么办。?”

唐又美大闹灵堂(6)
“唐又美!你,你忒不像话了。”程锡文也看不下去了,他大声地喝道:“哭,哭!你再哭,我们就啥也不管了,替阿裕捉凶手的事,你一个人去做好了。再说了,阿裕入葬的事,主要还是听他‘家主婆’沪语,妻子。的话,你的话也只能作点参考。你以为没你同意,事体就不能办?”
  程锡文的话音一出,唐又美就不再闹了,她揩了一把眼泪,说:“文叔,你可要出把力,替我阿哥报仇啊!”
  “放心,阿裕也是我的兄弟,他的事就是我的事。黄先生又和九龄打过电话了,催他尽快把凶手捉拿归案。”
  “文叔,我看灵堂也布置得蛮像样。我也放心了,我们走吧!”李志清趁机向程锡文挥了挥手,又拉着唐李氏的手,说,“妹子,今后有啥难处,就直接来‘钧培里’,我会帮你的,听到吗?”
  唐李氏感激地点了点头。
  李志清说罢,领着一班人走了。
  倏地,客厅里又恢复了宁静。唐又美愣愣地站在唐嘉鹏的灵台前,望着哥哥的遗像,一串泪珠又汩汩地流了下来……第八章凶手浮出水面
  20世纪初法租界街头的巡捕
  1933年6月24日晚。
  戈登路今江宁路。、静安寺路今南京西路。,并不因为三年前大华饭店曾用名为花园饭店、麦边饭店。1927年12月1日,蒋介石与宋美龄在这里举办婚宴。所以,这是一家在上海滩知名度很高的饭店。1930年后拆毁,在花园饭店原址建成*书场。被莫名地拆毁而凋敝。相反,“大都会”江宁路56号,现为梅龙镇伊势丹。、“新仙林”舞厅在今江宁路65号,其时,美琪大戏院(建于1941年)还未建造。相映成趣的灯火使这条马路热闹非凡。
  8时左右,大华路今南汇路,即梅龙镇伊势丹广场与美琪影剧院之间的一条小马路。、戈登路转角上,有两个人影在徘徊、游荡。由于天气很热,这一胖一瘦两个人都是单衣薄裳。身高体胖的汉子名叫赵广福,他背着手,心绪不宁地晃来晃去,而那个名叫王有才的瘦小个子手里却挟着一只蓝布包袱,一动也不动地立在墙边。
  这时,两个腰里别着手枪、手里捏着警棍子正在值勤巡逻的身高马大的“红头阿三”公共租界印度籍锡克族人巡捕,因一年到头都在头上缠着一圈红布,其警衔一般为“三埭头”,即臂章上三条杠,所以上海人俗称其为“红头阿三”。正从静安寺路上向右一拐,由南向北朝戈登路走来。
  倏地!戏剧性的一幕便发生了。
  当两个印度巡捕来到这一胖一瘦的两个夜游人面前时便站住了。其中一个巡捕向胖子“叽哩咕噜”地一通问话,意思问他这么晚了,站在这里干什么?赵广福讷讷地竟不知如何回答。这时,另一名巡捕即掏出手枪顶在了胖子的胸口。没想到,先前立在墙边一动也不动的王有才突然扔下手里的蓝布包袱,转身拔腿就奔。
  那巡捕身高腿长,甩开长腿就追。他边追,边掏出腰里的手枪,向空中“啪!”地放了一枪。瞬间,王有才一个惊骇,双腿一软,跌倒了。
  第八章凶手浮出水面黄金荣与顾竹轩:旧*派第一大案揭秘当那个瘦长腿的印度巡捕押着王有才回到戈登路时,另一个巡捕的手枪顶在赵广福的胸口,还掏出警笛,“嘀嘀”地吹个不停。
  这时,又有几个华人巡捕持枪赶了过来。
  一位华人巡捕俯身拾起了先前被王有才扔在地上的那只布包袱,掂了掂,觉得有些异常。他打开包袱一看便傻了眼:那布包袱里竟然藏着一把手枪,还有一把子弹!

唐又美大闹灵堂(7)
这时,那先前拿枪指着胖子的巡捕便将枪在他的胸口上顶了顶,呵斥道:“你,你们是朋友?”
  “不,不!三爷老百姓对“红头阿三”的称呼。,哎!我,我们不相识哎。”赵广福矢口否认。
  “你们明明是在一起的,你还抵赖?”那个押着王有才的巡捕说着,又用手枪顶了顶王有才的胸口,说:“你,拿枪……干什么?”
  “三、三爷。这枪,是他的!”王有才指着赵广福说。
  “这,这玩意儿,不、不是我的!”赵广福慌忙摇着手,解释着。
  “No,No!你们是一伙的,强盗。”那巡捕晃了晃脑袋,连声说着。
  另一个巡捕则用非常肯定的口吻说:“你们拿着枪。一定是想要拦路抢劫,不不!说不定你们想要……杀人!”
  “对对。”那用枪顶着胖子的巡捕,忽然惊呼了起来,“几天前,在法租界刚刚发生过枪杀案!你,你们……”
  “不不!”赵广福连连摇手,说,“那,那跟我没关系!”
  见此情形,一个华人巡捕便走上来,对印度巡捕说:“现在你也问不清楚,不如先把他带回捕房捕房,就是巡捕房,是上海公共租界警察机构,警察统称为“巡捕”。总巡捕房设在四马路,即今之福州路185号,捕房十余处一律以所在地命名,如“老闸捕房”、“新闸捕房”、“嵩山路捕房”、“杨树浦路捕房”等等。慢慢地审!”
  那印度巡捕一听,便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声:“带走!”
  不由分说,两个巡捕便一拥而上,摸出吊在西式短警裤腰上的手铐,“咔嚓”一声,将赵广福、王有才给铐上了。
  这时,一个华人巡捕则将那把枪放进蓝布包袱里,重新包好,拎着跟着一起走了。
  作为疑犯,赵广福、王有才随即被押往公共租界此地段原属英租界。1862年3月31日,英租界召开租地人会议,通过将美租界并入英租界的提案。次年的9月21日,美租界租地人召开会议赞成,遂正式将英、美两租界合并为“洋泾浜北首英美租界”,后又改称为“公共租界”。戈登路普陀路巡捕房(1929—1943)。
  按理说,此时,这两个印度巡捕应当将嫌疑人带往公共租界静安寺路捕房,或就近的戈登路、康脑脱路今康定路。捕房。那么,他们为什么反而舍近求远,却去了稍远一点的普陀路捕房呢?
  这是因为,前两个捕房建造的年代稍久,而普陀路捕房则刚建造不久,其建筑及设施相对先进。在这起具有“持枪抢劫嫌疑”的案子里发现了手枪,为了便于检验测试,两个印度巡捕便按照规定将两个嫌疑犯押了过去。
  当赵广福、王有才被带进普陀路捕房后,即被作了简单的讯问笔录,并制作成《解押单》:
  嫌犯赵广福,江苏江都人,现年28岁;住本市闸北普善路草棚内;职业,木匠。来申六年。
  嫌犯王有才,江苏江都人,现年25岁;住本市闸北普善路草棚内;职业,黄包车夫。来申四年。
  嫌疑证物:手枪一支,子弹数发。
  巡捕房虽截获了枪支、弹药,但现场并无犯罪行为,故很难定罪。
  案情难以定罪,此事也就先被搁置在一边。嫌疑人木匠赵广福、车夫王有才也就被羁押在普陀路捕房候审。
  根据相关规定:嫌疑犯在被捕后,必须将《解押单》与持证一起,送交四马路185号上海公共租界总巡捕房。
  公共租界总巡捕房经过阅读《解押单》,并进行分检后,以“疑似抢劫罪”递交江苏高等法院第一特区法院,进行审判。根据约定,不论是总巡捕房,还是分巡捕房,均可把当天拘捕的案犯连同查获的赃证,于翌日上午8时许解送法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每天安排六个刑庭推事,即主审法官,分别在六个法庭里审理。法院推事依法进行审讯,认为罪证确凿,即依法判刑;认为罪嫌不实,则当庭宣告无罪释放;如认为有再行调查必要的,准许捕房把被告带回,定期再审。

唐又美大闹灵堂(8)
民国二十二年7月22日,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开庭宣判:因夜间在街头持枪,犯疑似抢劫罪,判赵广福、王有才,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930年3月18日,国民政府外交部照会法国驻华公使,要求法国派代表会商上海法租界内的中国法院事宜,几经交涉后,两国于1930年7月28日在南京签订了《关于上海法租界内设置中国法院之协定》。该协定第1条宣布:自协定发生效力之日起,上海法租界内设置之机关,即所称会审公廨以及有关系之一切让步程及惯例,概行废止。同年8月1日,法租界正式成立了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直属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公共租界已于1930年4月1日成立了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
  抢劫嫌疑犯?一没有现场作案的证据,二没有被害人的主诉,法院就判了赵广福三年六个月的徒刑,岂不是匆促、武断,也不合法理?
  这就很有说道的了。法律这个东西很有趣,看似条文、律历如铁,公正不阿,其实不然,如同一件武器,不,玩具一样。法律是由人来掌握、玩耍的,不必过于当真。即便是当今以法律高于一切的西方世界也一样;它的实质是并不完全讲事实,而重要的是持证、说辞的合理性。所以,才让律师们有了一片广阔的天地。律师们凭着机敏与三寸不烂之舌,玩弄法律条文于股掌,在“持证、说辞,合符常理”的天地里,他们天马行空,挥洒自如,玩儿得极为潇洒。一个律师可以把死人说成活人,或者把活人说死。因为律师手里握有一套被公众认可的逻辑推测和逻辑序列,据此,就可以扭转乾坤,甚至,倒过来,就可以颠倒黑白,就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律师可以在法律所赋予他的职权里,自制出一个新的价值体系,由此,他们注定要成为食利者,并成为富有的中产阶级。从而,律师们成了谁都憎恶、但又不得不敬畏的人。
  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庭的判决并非没有根据:几天前,本埠“大世界游乐场”刚刚发生一起公开枪杀经理唐嘉鹏的凶杀案,这对于社会治安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件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刑事案件。无奈的是,凶手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尽管这是发生在法租界的事,但给了公共租界一个警示:必须严加防范此类案件在本租界内再度发生。
  赵广福、王有才尽管没有现场作案的事实,但非法持有枪支,且天黑之后在街头徘徊,这一事实就完全可以推理成“持枪抢劫”,甚至是“持枪杀人”。而据两巡逻的印度籍巡捕的证词,以及从现场获证的手枪、子弹这些证物,两嫌犯至少具有持枪抢劫或杀人的动机。为维护地方治安,以儆效尤,防患于未然,法庭判处两个人三年六个月的刑期,已算是量刑适度了。况且,法庭从法律的条文出发,可以允许嫌疑犯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辩解,或请律师为之进行辩护。
  有意思的是,法院并未收到两人的上诉材料。也就是说,嫌疑犯至少已默认了所判之刑。
  两嫌犯既然没有实施抢劫,为什么却默认了“持枪抢劫”的罪名,而甘愿身陷囹圄三年六个月?他真的就这么老老实实地在狱中服刑?……
  这确实是一个谜!
  那么这个谜底又能引起谁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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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困境的“案中案”(1)
天气转凉了。随着一夜秋风秋雨,街路上便撒满了凋零的落叶。
  下午,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那打在檐间沙沙作响的雨声令独坐在大藤条椅上的黄金荣感觉到了一种凉意。唉!眼看就要入冬了,而上海的冬天有一种透入骨子里的湿寒,令人骨骨节节都难受。想到此,黄金荣不由得羡慕起杜月笙与张啸林坐落在华格臬路今宁海西路。上的连体石库门小洋房。虽说房子离此不远,但其设施比起“钧培里1号”,则要先进得多。那两幢外表看起来是分门独立,而内部却相通的住宅里,夏天有凉爽的穿堂风,冬天有暖人的热水汀,真是冬暖夏凉。不像“钧培里”,夏天闷热不说,整个冬季“阴丝刮答”沪语,阴冷难受。,有一股子钻进骨缝里的冷。
  “嘿,嘿嘿……”想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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