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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乱世回音:在东周列国里胡乱穿行-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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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又是郑庄公的一次成功策划。

  宋国爵尊国大,连天子都以宾礼待之,不是说打就打这么简单。开战之前,必须找个正当理由,做到师出有名才行。于是郑庄公带着祭仲,去朝见周王,寻找机会。桓王本来就不喜欢郑庄公,又想起他盗割麦禾之事,也不设宴,反倒送了十车黍米,嘲讽道:这个拿去度荒填肚子吧。周公黑肩倒是说了不少好听的,又私赠了彩缯二车。庄公正是用这些东西,来了一次“王命秀”。正如祭仲所说:“郑之朝王,邻国莫不知之。今将周公所赠彩帛,分布于十车之上,外用锦袱覆盖。出都之日,宣言‘王赐’。再加彤弓弧矢,假说:‘宋公久缺朝贡,主公亲承王命,率兵讨之。’以此号召列国,有不应者,即系抗命。重大其事,诸侯必然信从。宋虽大国,其能当奉命之师乎!”于是庄公出了周境后一路照此宣扬,郑重其事,闻者无不信以为真。连好战的宋殇公也感到害怕,赶快请卫宣公出面摆平这事儿。卫宣公于是联合齐侯,想在他们之间做个和事佬。但庄公这时身负王命,就如手中得了尚方宝剑一般,哪里还会受他们摆布?倒把和事佬齐侯拉到自己这方来帮忙了,鲁国也派出公子翚为将带兵助郑。于是,三国兵合一处,浩浩荡荡地直扑宋国。

  “兵至有名,万无不胜。”庄公就这样“名正言顺”地狠狠教训了宋国一场。

  庄公假命伐宋,所谓“王命”虽然是假的,不过当时真相未明,便跟真的效果一样。后来,我们熟知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招儿,大概就是师承于此。它们的共同点,就是为自己的行动先打造一种政治上的优势,涂上一层尚方宝剑的颜色。不要小看这个,封建社会里,“王”、“皇”、“帝”就是“天子”,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君权神授,“天子”也几乎就是正义的象征。所以张仪向秦惠王说:“挟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听,此王业也。”(《战国策&;#8226;秦策》)而毛玠对曹操说的“夫兵义者胜,守位以财,宜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畜军资,如此则霸王之业可成也。”(《三国志&;#8226;魏书》)也就是这个道理。庄公和曹操,正是看准了这一点。

  到了如今,虽然已无王命可借,也无天子可挟,但这种喜欢标榜自己是“奉旨XX”的思想,仍旧根植在人们的头脑里。甚至有不少鲁迅先生上世纪三十年代发现的“拉大旗作为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呼别人;小不如意,就倚势(!)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横暴者。”

  虽然先生说这是属于“首先要扫荡的”,但只要“虎皮”还足以影响事件的发展与结果,我们便永远也别指望“扫荡”能起多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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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美男赠我一冷箭

  
  鲁隐公十一年五月,因为许国没有响应自己伐宋的号召,郑庄公决定出兵###。为鼓舞士气扬其军威,出征之前,庄公先在国内搞了次大阅兵。

  择好吉日,阅兵仪式在咚咚战鼓中正式拉开了帷幕。教场里,那面绣着“奉天讨罪”的“蝥弧”大旗正在兵车上迎风招展,摆明着这又是要奉旨出征了。大家可别小看了这面大旗,那旗竿虽然不是用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做的,但也比关云长的刀柄要长得多也粗得多。三丈三的粗铁棒,加上一丈二尺的旗面,外搭二十四个装饰用的金铃,你想想有多重。即使后来的楚霸王,恐怕都轻易奈何它不得。想想先人们的神力,我们还真是不得不悲哀,如今怎么都一个个变得手无缚鸡之力了呢?

  庄公的目光从将士们的身上掠过,微笑着停留在这面大旗上。他传令:“有能手执大旗,步履如常者,拜为先锋,即以辂车赐之。”哪知话音未落,就见大夫瑕叔盈上前,一只手紧握旗竿,拔起来前三步后三步,气都没喘一口。士兵们纷纷喝采,掌声雷动。瑕叔盈心中得意,大叫:“御人何在?为我驾车!”正欲去讨先锋令,却听得一声“且慢”,只见一员大将出列,口里说道:“拿着旗帜走几步,简直太容易了,且看我来舞旗。”此人是谁?原来是我们的老朋友,献计全了庄公孝名的颍考叔。只见考叔拔起旗竿,将那旗帜“左旋右转,如长枪一般,舞得呼呼的响。”看着那旗卷旗舒,士兵们手也忘了拍,一个个张大嘴巴安静得出奇。庄公大喜:“颍大夫真是虎臣!你就驾这辆车给我做先锋官吧。”这时,兵士们才轰然叫起好来。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今日之阅兵式也可算功德圆满了。哪知,此时偏偏又走出个不服气的帅哥来。这位少年将军,名唤公孙阏,字子都,其美貌可是大大有名的,按小说中的记载,那是“面如傅粉,唇若涂朱”,这两句文人用得太滥,也未见得怎么好;但他真不是普通的帅,因为满口仁义道德的亚圣孟夫子都对他的容貌赞不绝口: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也就是说,这位帅哥可是天下第一脸蛋,除了瞎子,谁都知道他简直帅呆了。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那时的女子,都悄悄地把心上人当作子都,所以《诗经》里那个约会的女子在男朋友还没来的时候说:“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子都指着考叔道:“你能舞旗,我就不会舞吗?先把车子留下,咱们见过真章再说。”大步上前就要夺旗。

  考叔见他来势凶猛,便赶着车往大路上跑。子都回头从兵器架上掣起一柄方天画戟,随后赶去。可惜考叔已经去远,追之不及了。庄公也派人传语劝解说:算了吧,子都;你的武艺我们都知道,现在也不用和考叔争,我另外给你一辆战车就是了。子都只得怒气勃勃地返回教场,心里恨恨道:“考叔竟敢藐视我,我一定要杀了他!”

  这里有个问题,既然考叔那么厉害,却为什么不接受子都的挑战而要当逃兵呢?今天既然是竞争上岗,那么就应该在功夫上一拼高下才对嘛。退一万步说,即使败了,那也比驾车逃跑有面子吧。可考叔硬是脚底抹油,开溜了。这就不能不提到有个传闻,说子都这个天下第一美男,原来是庄公的“同志”(据说古时的同性恋其实很多,不过这玩意儿多发生在高层人物身上),正受着庄公的宠爱呢。子都平日恃宠骄横,加上也确有一身好武艺,所以眼睛总是望着天上,和同事的关系处得很紧张,与考叔也不和睦。考叔聪明,当然不会和他计较,更不用说和他决斗了。打败了他,他肯定会怀恨在心,在庄公那里给自己上眼药;假装败给他呢,又太委屈了自己,何况刀剑无眼,自己被他乘机结果了都有可能。那么,将大旗双手奉上呢?以子都的骄傲,又肯定不会白要,所以考叔只有走为上计带着大旗避开。

  事后看来,考叔这避让的办法其实也不是上策,他还是为自己惹上了杀身之祸。

  当年七月,郑庄公与齐鲁联兵攻打许国。许国本是小国,城墙不高,颍考叔将“蝥弧”大旗,“挟于胁下,踊身一跳,早登许城。”就在此时,据《左传》记载,“子都自下射之,颠。”意思是说,子都见考叔比自己先登上城墙,占了破许的头功,心里真不是滋味,加上夺旗之恨未消,心想,绝不能就这样便宜了他。就这样嫉妒心大起,于是张弓搭箭瞄准考叔,飕的一声正中后心,考叔连旗从城上倒跌下来,立时毙命。大夫瑕叔盈只以为考叔是被城上守城射杀,便拿起大旗,一踊上城,绕而大呼道:“郑君已登城矣!”许城遂破。

  考叔忠心耿耿,亲冒弓矢登城,眼看大功告成之际,却不料从背后射来一箭,遗恨许地,死得多么冤枉啊!早知忍让会换来如此结果,倒不如当日就在教场上拼着被庄公处罚与子都来个对决。可惜事情不可倒转,考叔也只能死不瞑目了。

  翻开厚厚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来自同一阵营的朋友甚至亲人的冷箭暗箭,在中国从来就没有消失过。而且更多地不仅仅是因为嫉妒,而是为了争夺更大利益。譬如权不容情,最高领导权之争中,很少不出现它的身影;譬如因意见不合而像鲁迅先生所指出的一般,或者“换掉姓名挂在暗箭上射”来,或者“同一营垒中人,化了装从背后给我一刀。”先生还说:“冷箭是上海‘作家’的特产”,其实,这冷箭到处都有,武将会文人也会高层有基层也有的东西,哪里算得上“特产”呢?所为者,则无非权、色、名、利,外加一个气字而已。

  子都射考叔,便是因了这最后的一个“气”字,也就是我们现在称作“嫉妒”的东西。这种小心眼,是一种人人都体验过的东西,只是有的人能理智地浇灭它,有的人却让它肆意焚烧。特别是遇到和自己相似的人并列时,嫉妒便不由自主地冒出头来,理智也往往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文人相轻,大概也就是这个道理。当然,“武人”也会“相轻”,如果考叔仅仅表现“掘地见母”之类的智计而不露出与子都相同的武艺来,悲剧便不会发生。同性相斥,暗箭便免不了一支又一支的射出来。

  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其实岂止是难防啊,简直就是防不胜防。考叔够聪明吧,但他也绝对料不到自己背后那个天下第一美男,竟然选择在这时射来致命的一箭。那么,怎样才能避开这一箭呢?鲁迅先生晚年腹背受敌时,倒是发明了一个词——横站,不妨借鉴一用。但是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就算张飞能睁着眼睛睡觉,还不是终于被人割掉了脑袋吗?所以横站只能无奈应急,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庄公倒是想出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办法。回国后,他不是让司法机关严厉追查究竟是谁射杀了考叔,而是让每一百人拿出一头猪,每二十五人拿出一只鸡或一条狗,用来诅咒射杀考叔的人。如此荒唐,就连《左传》上也说,君子认为郑庄公是既没有仁德的政治,又缺乏威严的刑罚,所以邪恶才会产生;邪恶产生了去诅咒它,能起多大的作用呢?

  当然,为了顺应和满足人们恶有恶报的愿望,虽然正史里没有治子都的罪,小说里还是设计了一个诅咒的结局:诅咒三日后,郑庄公亲自带领大臣们去看。刚刚烧掉祝文,就有一个蓬首垢面的人,跪在郑伯面前哭着说:“是子都记恨与我的争车之仇,将我用冷箭射死,现在上帝已答应让他偿我命来。”说完,用手使劲抓破自己的喉咙,喷血如注而死。庄公仔细一看,原来是子都啊。很明显,这又是附魂索命那一套骗人把戏。

  当然,郑庄公看不到陇西居士讥讽自己的“若使群臣知畏法,何须鸡犬黩神明!”的诗句,也就想不出“使群臣知畏法”的办法来。还有一种可能,如果他事先知道了凶手就是子都,恐怕也就下令不许追查了。

  

第十九章  马屁拍到马脚上的对策:杀马

  所谓乱世,其要义就在这一个“乱”字,任你舌头怎么灵活地拐弯也难以说尽其中的悲欢离合与爱恨情仇。不过其中的主要场景,便是“乱”右边的这把长钩,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制造更粉碎着游鱼们的光荣与梦想。

  这一节,我们又将面对一场杀戮。只不过这一次唱主角的,是一个把马屁拍到马脚上去了的大臣;而跟王位有关的两兄弟,倒是被动地顺着他的路线,一步一步地走向结局。

  本来嘛,王位父死子继乃古之常理,但在鲁惠公这里却出了点问题。

  惠公的正妻跟卫庄公的夫人庄姜一样,不知怎么回事,硬是生不出儿子。这样,太子的位子便没有着落。当然,惠公也不是没有儿子。只是大儿子息姑的身份有点问题,乃是惠公的贱妾声子所生。按当时立嫡不立庶的规矩,息姑硬是跟这太子的宝座无缘。

  好在息姑也不眼热这个位子,老老实实地一晃就到了该娶媳妇的年龄。惠公只有这根独苗苗,虽然子因母贱,但怎么也是惠公的儿子,岂能随便拉个女的就结婚?于是惠公向各国派出探子,终于为儿子在宋国寻访到了一个美眉,并体体面面地娶了回来。

  可是当息姑从酒宴上回来时,却发现洞房里等待他的人,竟然是他的母亲。

  声子告诉儿子,新娘子被惠公拉去侍寝了。

  母子相对无言,在洞房里默默坐到天亮。

  第二天,鲁国人民才知道,原来宋武公的这个女儿本来就是为鲁惠公而出生的。所以她的手掌上,竟然生下来就有“为鲁夫人”这几个字(《左传》)。息姑既然连太子都不是,当然只能煮熟的鸭子也飞了。

  后来,有个老朋友问他:你相信吗?息姑回答道:我为什么不相信啊?我当然相信。有本事你去问我小妈!

  鲁惠公后来也对人说:真是天赐王后啊!否则我这太子到哪里着落呢?这个太子,便是宋公主生下的公子轨(《史记》中作公子允)。

  可惜惠公这艳福没享两年,便双腿一蹬,翘了辫子。呜呼,如此美色,却只能说声拜拜,惠公死不瞑目啊。

  的确,这惠公也死得早了点,因为公子轨还小呢。继位吧,根本不顶用;不即位吧,惠公又没有其他名正言顺的接班人。估计那时还不流行垂帘听政这玩意儿,要么就是宋美眉缺乏治国的能耐,心有余而智不足,实在怯场;当然,也许是她生性淡泊懒得操这个心,反正老公死后她并没跳上跳下的动作,而是任由当时的鲁国人民作主让那个差点成了自己丈夫的小伙子摄政。叫摄政而不叫即位,是因为惠公没给他发资格证书。不过,在后人的记载里,都根据实际情况称他为鲁隐公。

  这种把子袭主义跟鲁国国情相结合的道路,一帆风顺地走了十一年。但隐公既然只是个临时工,便一切以保持稳定为宗旨,也不好(敢)大胆地进行人事改革。结果,一切基本保持惠公时的老样子,导致某些自认为早该进政治局常委的人仍然原地踏步。青春易逝人生几何,大家都知道高升要趁早,再也不能等着该进步时才进步了。特别是公子翚(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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