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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千色千寻-第36部分

小说: 千色千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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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一旁不停擦拭桌子的高大飞不时地偷瞄着千寻,脸上,一副想要打招呼又不敢的样子。
  “高大飞,我走了,以后,你应该再也不会碰到什么倒霉事了!哈哈,再见。笨贼先生!”说完,千寻转过身去,离开了拜占庭。
  长廊上,高大飞望着马车远去的背影,心头感慨万千。想想自己第一次与她相遇的情形,苦笑不已。以后,自己守着这铺子,应该会简简单单地过一生吧。对了,西市绸缎铺子的老板说有一个乡下的远房亲戚,想要说给他做媳妇。哈,自己马上就要有媳妇了!有了媳妇就会有儿子,有了儿子就会有……
  启程的那天,李亨,杨国忠代表玄宗皇帝亲自送行。高力士也来了,绿桐也来了,分别带来了两件礼物:渌水蚕丝和一小袋洛神茶。
  端坐在回纥马车内的千寻静静地望着手上的渌水蚕丝,半晌,叹了口气,取出了怀中的鱼牙梳子,用渌水蚕丝串起来,戴在了脖颈上。再命人送了开水来,亲手泡了一杯洛神茶,深吸着淡淡的甜味儿,眼望着冬日来临的长安城。
  此刻,大街上萧索了些,人们怕冷,纷纷躲进了温暖的室内。枯叶,一地飘零,在人们的脚下微弱地喘息着。走出春华门的时候,高耸的城墙上,一个身披黑金色盔甲的身影温暖地注视着队伍中的回纥马车。头盔遮蔽下的唇角无奈地浅笑,“再见了!千寻!”
  突然,一匹白得耀眼的马匹超过了回纥的队伍,挡在频伽的面前。
  那是玄宗皇帝的照白夜,骑着它的人除了永乐公主还能有谁?
  他们二人对峙着,气氛竟比这初冬的寒风还要肃杀。
  过了好久,永乐才下定了决心一般,一字一字地问道:“你、要、不、要、带、我、走?”天空中,此刻还有几分太阳的影子。可是,慢慢地,就连这几分影子也消失不见了,躲在了阴霾云层的后面。
  随着频伽的静默,永乐的心终于彻底地冰冻起来,从此失去了鲜活的可能。
  终于,她不再期待频伽的回答,缓缓地拉紧缰绳,策马离去。
  天上,飘落了一片一片的雪花。寒冬,真的到了。
  与来长安的路程不同,他们返回的时候,走的是另一条路线:出春华门,从长安到洛阳,然后北上太原,经五台山出长城,绕过党项途径阴山,再穿过一片戈壁沙漠,就到了频伽阔别了五年之久的回纥都城:卡拉巴勒嘎孙。
  因为是要回国,所以一路上,回纥的士兵们都掩盖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情绪。于是,常常有士兵会高唱回纥的歌曲,以表达自己对故乡的思念。频伽没有下令禁止,他也被兵士们的热情感染了,难得一见的轻松表情显露在脸上。
  夜晚驻扎的时候,他们就像在回纥的草原上一样,点起了篝火,靠着肥嫩的全羊,载歌载舞,欢乐非常。
  黛螺也很兴奋,穿着朴素的长裙,在篝火旁拼命地旋转着。为回纥士兵们奉献着优美的“回旋舞”。没想到,洗尽铅华的黛螺,竟然也可以绽放出如此绚烂的美丽。
  千寻依偎在频伽的怀中,心满意足地笑着。车厢内,月儿和星儿因为怕冷不敢出来,只得勾着好奇的脑袋向外瞧着。
  “我们很快就会回家了。”频伽紧拥着千寻,说道,“到那时,我会让你成为全回纥最尊贵的女人。”
  “回家?”千寻遥望着远方,心中再一次为这个陌生的词汇悸动着。家?那是她最向往也最恐惧的地方。如果没有爱,家对她而言就毫无意义。
  “是的,回家。有我的地方,就是你的家。”
  “噢,噢,噢,噢……”远处,士兵们兴奋地来到黛螺的身边,晃动着笨拙的身体,用舞姿宣告着自己的快乐。
  东都洛阳。
  回纥的队伍没有进城,他们驻扎在郊外。频伽再也不想因为任何理由耽搁回国的行程了。
  可是毕竟是有“神都”之称繁华仅次于长安的城市,不进城看看实在是遗憾。于是,乔装打扮一番,频伽带着千寻进入了洛阳城,身边,只有茶壶盖和黛螺跟随着。
  洛阳果然不愧是盛名在外。它的城市规模与长安相比,毫不显弱。而且,洛阳还有某种更为温馨,更加高雅的精神生活气氛。规模宏大的南市中,各式各样的商铺林林总总,往来的商旅游客络绎不绝。到处可以看到买进口水果的摊子,买美丽花卉的铺子,还有花样繁多的锦缎和各式各样的陶瓷制品。这些,都是令洛阳著称于世的特色商品。
  千寻好奇地左顾右盼着,被这里旺盛的生命力所牵引。
  “那里是什么?”千寻指着远处的一座寺庙,门口不时高蹿的火苗吸引了她的目光。
  频伽望过去,点头说道:“好像是一座祆教寺庙。看起来,正在举行什么仪式。”
  “祆教?好奇怪的名字啊!”


  “这不是唐朝的教派,它是从粟特传过来的。以前回纥也有很多祆教徒,不过现在很少看到了。”因为所有的人都被迫改信摩尼教了。他想起现在在国内一手遮天的阿莫国师,心情阴郁起来。
  “看起来很有意思的。我们去看看吧?”说完,千寻拉起了频伽的手,朝喷射火光的地方跑去。
  “阿胡拉·玛兹达!你是光、生命和真理的化身。请保佑我们,保佑您虔诚的信徒从此不再受到安格拉·玛犹的侵扰吧!让黑暗、死亡和邪恶永远地离开我们,请保佑我们!”一个领头者模样的人紧闭双眼,对着一坛熊熊燃烧的圣火祈祷着。身后众多的祆教信徒们,跟随着一起匍匐跪下,虔诚地祷告着。
  他们可真有意思,对着一团火祈祷。千寻好奇地望着,毫不在意频伽的变化。
  在频伽的身侧,一个身材魁梧高大的男子,身穿着祆教信徒的服装,却没有跪拜圣火。他转过头,浅黄色如猫眼石的眼眸望着频伽,“王子殿下,终于等到你了。”
  频伽没有理会他,转过身对茶壶盖交代说:“昆奴,你留下来陪着千寻和黛螺。一定要照顾好安全。”
  “是!”
  他深深地望了一眼正在好奇的观望着拜火仪式的千寻,转过身朝远处走去。那个与安庆宗有着相同眼眸的男子紧紧地跟随着。
  “是安庆绪大人啊!怎么,你不在范阳陪着你的父亲,倒是跑到洛阳来见我了?”
  安庆绪,安禄山的嫡长子,在身份上,要比在长安充当质子的安庆宗高贵很多。可是,这个人却是不怎么样,后来,亲手把自己的老子给杀了。比起为了父亲,心甘情愿充当人质的安庆宗品德要低很多了。
  “正是家父派庆绪前来的。我也是不得已伪装成现在的样子,在这里跟你见面。可能王子殿下还没有察觉,自从您出了长安城,唐朝的暗士一直在暗地里跟踪着你们。”
  “暗士?”频伽面容不变,内心却忽然慌乱狂跳,“大人,您稍等,我要去安排一些事情。”说完,就朝着远处人群中的纤瘦身影飞奔而去。
  与此同时,那一直燃烧不断的圣火突然间熄灭了。所有的祆教教徒顿时乱作一团,如同末世来临一般高喊痛哭。
  “千寻,千寻!站在那儿不要动!昆奴,快去抓住千寻!”频伽狂喊着,此刻,千寻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慌乱不堪的人群中。远远的,只能看得到茶壶盖巨大的头颅在拼命地大喊着、寻找着。
  “千寻,等我!”频伽的血液此时像是全部倒流一般,身体充斥着想要杀人的叫嚣。
  真的找不到了,他的千寻。
  此刻,祆教寺里已经空无一人。被撞翻在地的圣坛散落了一地凄凉的炭灰,随着寒风卷起的一阵阵漩涡在低空中旋转、漂浮着。频伽伫立在一片凄凉的灰烬中,试图用各种的方法让自己冷静下来,想一想千寻究竟会被什么人带走。
  可是,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关心则乱!
  任谁也看得出此刻的频伽依然无法冷静了。
  “安庆绪大人,你刚才说唐朝的暗士一直跟着我们,可有证据?”“证据?我安家的人说话还需要证据吗?父亲在大唐的势力还有什么是值得怀疑的?王子要证据,难道庆绪要把安家在唐朝安插的所有关系网跟您汇报一遍?”
  频加紧闭双眼,复又缓缓张开,眼前被风吹散的一片废墟中,一支朴拙的木钗安静地躺着。湛蓝色眼眸紧缩了一下,走过去捡了起来,仔仔细细地端详着。
  是!是今天早上乔装打扮的时候,他亲手为千寻插在鬓端的木钗。
  ……
  “喂,你都把我打扮成乡下妇人了。”当时,千寻皱着鼻子,不满地望着铜镜中的自己。
  “傻瓜!”频伽捏捏她的鼻子,赞叹说道,“布衣金钗,越发显出你的美好。千寻,什么样子的你都令我赞叹!”
  “是吗?”
  “唉。”频伽一阵长长的叹息,朝着不施粉黛的面颊吻去。
  ……
  此刻,木钗仍在,那个不染纤尘的精灵女孩却已不知去向。这让频伽如何接受?如何冷静?
  “昆奴!”
  “是!”
  “传令城郊的所有勇士整装待发,我们连夜杀回长安!”
  茶壶盖大惊!“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直言道:“王子殿下,现在当务之急是快点回国!我们身在唐朝的领土已经是被动至极了,现在又兵戎相见。恕昆奴放肆,这样做,非但救不回千寻小姐,恐怕就连王子自己都难以自保!”
  “谁要自保?”频伽拔出佩剑,剑锋直指茶壶盖黝紫色的脖子,“昆奴!不要质疑我的命令,你所要做的就是服从!”他湛蓝色的眼眸此刻变成了墨蓝色,寒气不停从里面绽射出来。
  “王子,昆奴宁可死,也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王子丧失理智,白白送死!”
  “好,那我就成全你!”话还没有说完,剑锋已经划破了茶壶盖的脖子。
  茶壶盖紧闭双眼,心甘情愿地等待着生命的终结。那抹刺痛刚刚袭来,就只听到一阵闷哼和重物坠地的声音。睁眼一看,频伽已经昏厥倒地,佩剑,就死死地握在他的手中,浅黄色双眸先是望着自己结实的手掌而后淡淡地望着他,命令道:“还不快带王子离开这?跟我来。”
  “千寻,你在干什么?”


  “频伽,你快来呀,快来救我。这里好可怕,他们在关我,他们在惩罚我。福利院的小朋友欺负我,我一时气不过才还手的,我不是故意的!可是,阿姨她们却要我把关在小黑屋里面,她们要惩罚我?为什么?就因为我的耳朵是畸形的吗?频伽,频伽,你在哪里?你快救我,快呀!”
  “千寻,我就在这儿呀!你看看我,看看我!怎么,你看不到我?听不到我吗?”黑暗中,频伽望着蜷缩在黑暗角落中的千寻,大喊着,“千寻!你看我!千寻!”
  “王子,王子,你醒醒,王子?”
  双眼紧闭的频伽猛然睁开,这才发现刚才的一切都是梦。即便是梦,却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混乱的焦距渐渐定格,看清面前之人正是茶壶盖后急怒交加,“昆奴!我的命令你执行了吗?”见这奴才坚定地摇了摇头,频伽一脸阴郁,本能地想要钳住这个大胆奴才的脖子,却发觉自己全身上下被绑严严实实,动弹不得。
  “哼哼,”频伽怒极反笑,话语冰冷得令人颤栗,“昆奴,你跟了我十几年,现在我才知道你对我的‘忠心’。”
  “王子!”茶壶盖硬挺挺地跪了下去,神情哀伤地说道,“昆奴知道千寻小姐对您来说意味着生命意义的全部。可是,对昆奴来说,王子对我也意味着生命意义的全部。昆奴不能让王子涉险,昆奴愿意回长安打探千寻小姐的下落。请王子放心!如果不能救出千寻小姐,昆奴绝不会再活着见到殿下!”昆奴,这个来自印度群岛的奴隶,这个跪在地上身形仍然比普通人高大许多的壮汉。灵魂竟然如同一枝藤蔓,死死地攀附在主人如参天大树般的周身。失去了这棵大树,他的生命便失去了所有的意义,就会枯萎死去。可以吗?人真的可以奴性到如此地步吗?
  “频伽王子。”安庆绪走了上来,说道,“依在下所见,景小姐暂时不会有什么事。倒是您如果冲动地想要回长安救人,反而会增加你们两个人的危险。昆奴说得不错,当务之急是您回到回纥!到时候,回纥大军压境,别说一个女人了,怕是任何条件唐朝都会答应的。您忘了吐蕃国王让您看过的信件了吗?”
  频伽神色渐渐平复,他低沉说道:“我没有忘!”
  “很好。王子殿下,如果您能够如承诺所说的那样在关键时刻在大唐后背插上一刀,那么庆绪就能够保证会全力以赴配合昆奴在长安调查千寻小姐的下落。请王子考虑清楚。如果您一定要现在返回长安救人的话,那么庆绪现在就可以做主取消与您的盟约。安禄山和尺带珠丹需要的是势均力敌的盟友,而不是一个陷入情感中无力掌控局势的脆弱王子。”他稍顿了一下,紧接着说道,“正如你说的,我们三方合作的前提是旗鼓相当。弱者,是必须自动退出对唐朝的瓜分的。更何况王子殿下应该比庆绪更加明白,在战争中取得胜利,才是令对手言听计从的唯一手段。好的情况,你占领长安,救出千寻小姐;坏的情况,等你赶到的时候,唐朝的昏君已经赐死了千寻小姐。那又怎样!你至少可以杀掉所有皇室的贵族,流干他们的血来祭奠她。可是你现在回长安,除了把自己陷入无力的局面,还能有什么作为?”
  频伽默然,安庆绪的话无疑点醒了他。此刻,那个冷静的、自制的频伽又回到了体内。王者的威严四散开来,即便是身陷绳索的捆绑,也丝毫掩饰不住那股令人情不自禁想要追逐的气势。
  “安大人的军队,开始行动了吗?”
  安庆绪出神地望着窗外昏暗的天色,若有所思地说道:“现在,父王应该已经穿上龙袍,在三军面前慷慨激昂了!”他没有再称为父亲,而是称安禄山为父王。
  频伽立刻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命道:“昆奴,给我松绑。”
  “是!”
  随着身体的自由,他站起身,顶立在昏暗的高台上,居高临下地望着安庆绪,“三个月,回纥的大军定然会踏上这片土地!唐朝这块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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