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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千色千寻-第30部分

小说: 千色千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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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吗?哼,尺带朱丹太精明了!是一个会抓住机遇的聪明人!他知道前几天见我也未必能谈出什么他想要的结果。可是现在,我很有可能主动提出与他合作。所以,他才会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这是要告诉我:吐蕃国王是个有诚意的人,远比那些自以为无所不能的昏聩统治者强得多!”
  拜占庭。
  高大飞穿梭在一个个精致的中亚矮桌间,忙忙碌碌地擦拭着上面摆放的粟特银质酒壶酒杯。这段时间的生活,把他乐坏了。
  没有人强迫他做坏事,没有人对他有过高的期望,没有人认为他是个行侠仗义的英雄。在这里,他就是一个普通的、懦弱的、贪财的、好色的店小二。与世界上所有的打杂一样,浅薄地快乐着。
  与他在土匪山寨中的生活相比,这里宛如天堂。他希望自己一辈子就这样过活,说不定哪天,这里的某个姑娘厌倦了卖艺的生活,嫁了他。过个一两年,生一个胖娃娃。倒也幸福得很呢!
  可是这个高大飞从开始出场就是一个衰神形象。他这如此简单的愿望,恐怕也快要覆灭了。
  果然,衰神很快又要倒霉了!
  此刻是晌午时分,拜占庭没有开张,眼下,硬生生地闯进来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看起来俗不可耐的好色之徒!
  他一把拽住高大飞的衣领,扔下了一个沉甸甸的小包裹。矮桌上,露出缺口的包裹里滚出了几锭黄澄澄的金子。
  “老板呢,出来!”
  黛螺掀起珠帘,盈盈站立,慵懒地说道:“这位爷怎么这么着急啊!拜占庭的姑娘们还没有醒呢!不然,看大爷这么慷慨的面子上,黛螺为您亲自服务怎么样?”
  “你?”好色之徒双眼冒出淫秽之光,咽了咽口水说道,“本大爷天生神赋,一个女人根本应付不了!所以,”他指着桌子上的金子,“本大爷今天要把这拜占庭包了!老板娘,让姑娘们好好等着,本大爷今晚准时到!对了,还有你。哈哈。”说完,手拎着高大飞走了出去。


  “这位爷,你要包下拜占庭,也不用带走一个打杂的呀!”黛螺追出去喊道,追到拜占庭的长廊上,才发现门口密密麻麻站立着一种凶狠的打手。
  “不要耍什么花招,老老实实地给我关门歇业,等着本大爷晚上来宠爱姑娘们!这个打杂的,就算是人质好了。保证不会让本大爷今晚扫兴而归的人质!走!”他一声令下,众打手团团围着他扬长而去。
  为什么又是我?高高大大的高大飞被拎在半空,心里的苦呀,马上赶上黄连了。
  “高大飞!高大飞!”黛螺站在原地,咬牙跺着脚。
  “要不要去找千寻,让她请王子帮忙。”琥珀从后面走上前去,注视着簇拥而去的人群。
  “还是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顶多是姑娘们委屈点。我们给千寻找的麻烦也不少了。再说,这人给了不少金子,也不至于委屈到哪里了。”转身回去,又想起什么,交代着,“对了,在门口挂个牌子,就说拜占庭停业一天。”
  夜晚,那痞子如约而至。只见他带着一众彪形大汉,朗声笑道:“大伙跟随我多年了,今天,就是本大爷赏你们的!看上哪个了,就抱到屋里去!随便弟兄们爽快!哈哈哈哈!”说完,他自己冲到黛螺的面前,一把横抱起来,及不可待地朝房间走去。
  “大爷,不是说就您一个吗?怎么现在?”怀中的黛螺眼望着眼前一个个被彪形大汉抢夺走的姑娘们,慌乱地问道。
  眼前,拜占庭已经全部乱了套。一众水灵灵的姑娘们被粗鲁汉子争抢抱走。一时间,黛螺耳边传递着各种声音:女人的惊呼声,男人的大笑声,上楼的脚步声,关门的轰鸣声,不情愿的咒骂声……眼前,到处是飞窜的人影,恍恍惚惚的,看得人眼晕!
  “放心,本大爷有的是精力,先尝尝你,再去滋润其他的姑娘!哈哈哈哈……”门,重重地被关上。黛螺,生平第一次带着异样的心情从事她一直认为最正确、最光明的行当。一瞬之间,内心一直坚持的某种东西变了质。在房间外传来的令人气喘的呻吟声中变得模糊、质疑。
  二楼房间的其中一间。
  里面,对坐着两个打手。
  “这样的方式很特别。”
  “也最是安全!这些勇士都跟随我们出生入死多年了,今天,演戏的同时顺便享受一下,不是一举两得吗?”
  “有道理!”个头稍高一些的那个打手抱拳说道,“频伽今日可真是领教了吐蕃国王的高招了!”
  “呵呵,回纥的频伽王子也是如此!那批战马,本王很满意!”
  “自然,那批战马是我回纥的子民在大漠之上辛苦养育的。太阳的灼烤练就了它们坚韧的耐力;风沙的侵袭打磨了它们敏锐的双目;雨露的滋养沁润了它们忠诚的赤胆;霜雪的冰冻锻造了它们强健的体格。这样的马匹,杨国忠那个小人居然要挟我用十匹丝绸来换。哼!”
  “哈哈哈哈,小人,好!第一天来的时候,本王就领教了他的小人行径。这种人,如果在我的身边,我一定会拔出刀来把他垛成肉泥。”“倒也不必。他一心以为占了天大便宜的战马会置他于死地的!”
  “哦?”尺带朱丹黑亮的眉毛向上斜挑着,神秘入太空黑洞般的双眸闪过一丝玩味的光芒。
  “那是一批足以使一支强大军队在两军对战中一败涂地的战马!虽然,看起来很漂亮、很健康。”
  “频伽王子的意思是?”
  “这是我回纥最高的机密,是我国能在丝绸之路的战马交易中得以掌握主控权的玄机所在。”
  “这样啊!本王还是造次了,问得唐突。”尺带朱丹说完以后,拿起桌上的茶壶斟满了茶杯,“频伽王子尝尝这茶,是我从吐蕃带来的砖茶。当然,比不上大唐种类繁复的各式名茶。不过本王有个习惯,不论走到哪里,我都不会放弃自己国家的文化与传统,所以,也请王子随了我这个习惯。”
  “这是一个好习惯!这是一个心系国家、民族的王应该具有的品质。频伽此次来到大唐,看到这里的皇帝正日夜沉浸在自己的浪漫空想中,在各国的文化里流连赞叹。这里的文人懦弱无能,一个个躲在自己的悲伤躯壳中哀叹君主的昏庸。这里的官员趋炎附势,一个个违背着自己的良知和责任附庸着君主心血来潮的天真。这里,真的让我失望。”
  说到这里,频伽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这是他来到大唐以来第一个遇到的势均力敌的人,一个同样懂得怎样管理自己国家的王者。心里,对这个所谓的舅舅统治的国家。除了鄙视,还有一丝丝的遗憾与心痛。毕竟,血液里有一部分是相似的。他怅然着:母后,跟你讲述的辉煌大唐完全不同,完全不同。那个一意孤行、自大幻想的玄宗皇帝,真的是你说的励精图治,把各国进贡的奇异珍宝在朝堂上付之一炬的玄宗皇帝吗?他难道不懂得,一个帝王的一意孤行对他的子民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沉默在两人中蔓延。从窗外传来的各式各样的娇喘声、闷哼声乘虚钻了进来,与这个房间内的王者之气毫不相容。没过一会儿,便没趣地消退了去,变成了点点雨声在敲打窗棂。长安夜色被笼罩上一层轻纱,凄美悠长。
  “王子的心里对这个外表强盛,内里腐蚀的国家还是有感情的对吗?”过了好久,尺带朱丹才打破了沉寂,开口问道。


  “如果是昨天,这些话我或许还不会说。但是今天我坐在这儿,已然是一个纯粹的回纥人了。”
  “没错!昨天,本王还在犹豫见不见您,但是唐朝皇帝帮助我们打破了心里的最后一丝障碍。还真是要多谢他呀!王子请看——”尺带朱丹拿出一张牛皮信放在桌子上,示意频伽看看。
  频伽伸出手指,夹起那片泛黄的牛皮,“他主动跟你联系的?这么快?”仅仅扫了一眼,频伽便抬眼问道。
  那牛皮信件的背面,透着印信的红色印油痕迹。不仅仅是一个印信,有很多个,大大小小地层叠在一起,看起来,这封信绝对不是一封普通的信件。
  “快吗?本王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他伸出手,接过牛皮信,叠好,放入了最里层的衣襟里,紧贴着他黑红健硕的胸膛。
  “需要回纥做什么?”
  “王子果然是审时度势之人!而且具有非凡的魄力,一旦决定了就绝不回头!哈哈哈哈,回纥现在是大唐最信任的盟友。我要你做的,是在叛乱开始后接受唐朝的求援请求,然后……”
  “然后趁其没有防备,在其背后扎上一刀!是吗?”
  尺带朱丹眸光中射出激赏,点头说道:“不错!就是不知道频伽王子会不会自诩道义,感到为难啊!”
  “自诩道义?王者需要遵循的只有王道,没有道义!你们两个这一仗最好打得漂亮,否则,我倒向大唐一边在背后插你们一刀也不是没有可能!”频伽神色平静,仿佛他刚刚说的话只不过是“我今天吃了一碗饭”这样没有什么意义的话。
  “好!”尺带朱丹站起身子,伸出了厚实的手掌。那手掌粗糙有力,可以看到隐约的伤疤痕迹。
  两个国家就这样缔结了他们的盟约。此刻风雨飘摇的长安城里,人们纷纷陷入酣畅的梦乡。又有谁会想到,在这个西市开业不久的艺妓馆里,自己的命运已经被推上了历史的车碾,沿着不可逆的方向前行着。一个王朝如果风雨飘摇,那么宛如炼狱的漆黑里,他的子民又该何去何从呢?
  雨,仍在下。
  千寻撑着一把古朴的油纸伞,在浅灰色的石砌宫道上走着。这把雨伞是她与一个路过的普通宫女用自己那把碉绸宫伞换来的。在那个宫女写满了不可思议的目光注视下,千寻如获至宝般地举着油纸伞向兴庆殿走去。
  现在她有大内行走令牌了,以后可以随意进出宫禁。最令她高兴的是姜皎在皇宫画院为她整理了一间画室。这可真棒,不是吗?
  她的左手握着那个古旧的镯子,预备还给那个吐蕃人。
  其实,她原本就没有打算收下这礼物。可那天居然像走火入魔一样把镯子戴在了手腕上。最令她沮丧的,是自己居然莫名其妙地对频伽说了谎。根本没有必要说这谎的。可却不知怎么了,下意识地不想说出是一个吐蕃男人送给她的礼物。
  她怎么能对他说谎呢?
  连绵成线的雨滴滴落在微微旧黄的油纸伞上,跌落成四瓣五瓣,在千寻的周身笼罩了一层薄薄的雨雾。空荡的宫道上,静得只能听到雨滴扑向大地的声音。
  到了兴庆殿,门口吐蕃士兵立于两侧,他们都像是雕像一样手执兵器一动不动,看起来像凶神恶煞一样吓人。
  怎么找他呢?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她撑着伞,愣在雨中。脚上穿着的回纥高腰靴脚面被溅湿了,褐色羊皮深一块浅一块,跟她被沾湿的裙摆一样发出柔弱的喘息。
  “小姐是找我吗?”
  正当踌躇犹豫的时候,一个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突然间,她脚边的雨都消失不见了。抬起头,那个她以为是哑巴的吐蕃人手撑着一把千寻从未见过的巨大牛皮伞盖在了她的头顶。脸上,仍是覆盖了一半面部的浓密虬髯,眼睛里,仍旧是令人难以忘记的孩童的纯洁眸光。黑亮黑亮的,无辜无害。
  “你,是你?”千寻怔忡问道,“你就是在曲江池笑我的那个人?”“是,正是在下。那时我第一次在长安迷人的风景中闲逛。要知道,我从出生到现在,从来就没有喘息过。即便是身处朦胧迷人的曲江池,我的神经也是高度的紧张。或许,想要我性命的人随时随地都会从看起来朴实无害的人群中飞降而出。对我来说,悠闲的生活根本就是襁褓时躺在妈妈温暖怀中吸吮香甜乳汁的再也不可能出现的短暂美好。三十六年了,我一直这样坚定不移地认为着。直到那天看到了你与一对神奇的小鸟玩耍嬉闹!一幽碧水,一对蓝鸟,一个少女,一朵蔷薇,竟组成了世间最闲适的画面。我被眼前的一幕缠住脚步,浑身不能动弹,只能呆呆地望着紫色朦胧的你。那笑声,是我自懂事以来第一次不由自主的失控行为。所以,第二次见到你,我说不出话来。那是因为,我只想看着你,生怕自己粗哑蠢笨的声音葬送了我们之间原本温馨快乐的气氛。所以,请原谅我,当时忐忑的隐瞒。”千寻傻了,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看起来野蛮庞大的男人在讲述他内心世界时,会如此动人。如同一只让你看到就瑟瑟发抖的猎豹突然间温柔地走向你,卸下所有的掠夺和野性,乖顺地趴伏在你的脚边,添舐你的裙摆。
  尺带珠丹望着在雨中水汽浸染下皮肤泛着透明质感的千寻。在用他所有身为帝王的深沉与内敛控制着自己的冲动。不!他是尺带珠丹,他不是那个昏庸老去的唐玄宗。他不是为了自己的欲望置江山百姓于不顾的赞普。他是伟大的松赞干布的孙子。他的爷爷为了吐蕃的美好与富强,舍弃了自己最爱的女人,与唐朝的文成公主相敬如宾,度过了他政治不凡情感平凡的一生。自小,他就认定自己要做像爷爷那样的赞普,把自己有限的一生奉献给吐蕃那片神圣的土地。


  两个人傻乎乎地对望着,各自想着隐秘的心事。
  千寻下意识地抚弄着拿在手中的镯子,此刻,那上面的隐秘花纹早已经烙在了她手指敏锐的触感记忆中。
  尺带珠丹看到了那镯子,眉头一簇,一只手接了过来,不由分说地戴在了她的手腕上,“我送给别人的东西,从来就没想过要回来。也从来没有人能拒绝我的礼物!”他很受伤,无力而又强悍地喊道。千寻低下头,望着纤细手腕上的藏银镯子,摇头说道:“不,我不能要!”
  “那你现在就离开!然后把它丢弃在流满污水的阴沟里。但是,不要还给我。它的主人是你,从现在开始,怎样处置它是你的事情!”“你……”
  雨下得更大了。过了好一会儿,尺带珠丹才叹了口气,说道:“我明天就要走了。”
  “走?”
  “是的,回我的国家。”
  “是吗?”千寻把目光从银镯上别开,脸上浮现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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