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色千寻-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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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寻的手越来越冰冷了,她害怕!她害怕如此疯狂的杨玉环。
正在此时,门口传来了“笃笃、笃笃”的敲门声。
千寻像是见到了救星一样,飞速奔到门口,“哗”的一声打开了精致的紫檀木门。
一瞬之间,一对浅黄色温暖无害的眼眸望了进来,安抚了千寻的惊惧,“又见面了,千寻小姐。”安庆宗白净的脸庞暖暖地笑着。
他轻抚着千寻的肩,走进房间,顺手关上了门。
“安庆宗见过贵妃娘娘。”
“怎么是你?”杨玉环面色雍容平静,端坐在桌前。她又变回了那个仪态万方的贵妃娘娘。
“娘娘难得出宫,庆宗怎么能不来请安呢!家父每次修书,都不忘耳提面命,要儿臣在长安好好孝敬娘娘呢!”
“是吗?你父亲最近可好?”
“家父不好!朝中大臣每天上疏污蔑家父有谋反之意,他怎么会好呢!想来家父为了国家社稷的安危镇守边关,这些朝中大臣每天声色犬马之余还要费尽心思地挑拨君臣关系。唉,庆宗真的很疼惜父亲。”
“是吗?我看你父亲好得很,每天都不忘送来精心调配的‘密药’。托你父亲的福,我们这些后宫的女人才得以享受到雨露的滋润。”杨玉环的言语中,不屑的情绪表露无遗。
“娘娘,这……家父可都是为了娘娘呀!”
为我?她对着窗外冷笑着:我巴不得他老了,不再有风花雪月的闲情逸致!这样,我也不会总是在他无上的宠爱中愧疚地活着了。
安庆宗还想要说些什么,看见她落寞的表情却是再也说不下去了。
“喂!”千寻忍不住心中的疑问,开口唤道。
安庆宗转而望着千寻,眼神中又一次浮现着浅黄无害的神情,“千寻小姐,在下安庆宗。你可以叫我庆宗。”
“庆宗?不行我叫你名字的话感觉怪怪的。”千寻摇摇头,接着说道,“喂,你还记不记得那天让书童给我的经书?”
“记得,永远也忘不了。”安庆宗有些遗憾地笑说道,“就是那本书,使我认识了有生以来见过的最不染纤尘的女子。”可是,却是月光宝石的主人。
“你为什么要送给我?”
“因为庆宗看得出来你喜欢那本书。”
“那本经书是原本吗?”关于那本《涅?经》的真伪,千寻一直莫名其妙的耿耿于怀。
“原本?”安庆宗轻笑道,“怎么可能?那原本早已经失传了一百多年了。”
“那么,关于预知未来的传说,是真的吗?”
杨玉环听到这里,突然开口说道:“那预言对于佛教信徒来说,是真的。只不过,这本书的原本早已下落不明。即便是找到了,谁又懂得开启的方法呢?没有开启的方法,就算是原本,也不过是一本略微珍贵些的经书罢了。”
14 千金碎香
杨玉环的话刚刚说完,楼下大厅之内忽然间传来了乒乒乓乓之声。听起来,像是两拨客人在争吵。
“轰隆”一声响,像是桌子被掀翻的声音。紧接着听到的是一个听口音不像是唐朝人的声音,而且还结结巴巴的:“你、你你、你们,看看看、看不懂,懂这幅画。还还、还出言言诬蔑,真真是,一、一群有、有眼无珠的、的浅薄之人、人。”
二楼之上的千寻为了听清楚他的话,脖子伸得都有些酸了。听起来,这个人是自己的知音呢!不过怎么是个结巴呢?
“喂,你陪着娘娘,我下去看看。”说完,千寻站起身,走了出去。安庆宗的浅黄色眼眸里闪过了一丝犹疑,闭了闭眼,终于还是决定陪在贵妃的身旁。他是一个听话到让人心疼的孩子。以世子的身份留在长安,其实就是要做一个规规矩矩的质子,让朝廷安心。他从降生下来好像就是为了父亲而活。为了父亲,他甚至娶了一位刁蛮任性的唐朝公主,一个他不爱的女人。为了父亲,他不能随心所欲,过自己想要的人生。为了父亲,他必须在此刻压抑住自己想要陪千寻而去的心情,留在原地。
对千寻,他也理不出自己的感情,只是那晚被摘去面具的笑靥夺去了心魂,至今也难以平复激动的心情。
千寻顺着阶梯缓缓而下,很快听到了一个人的耻笑声,“你这蛮邦之人,竟然也配谈画吗?还是快些滚出我大唐吧!”他此言一出,很快得到了同伴的回应。一桌子文人模样的人哈哈大笑起来,指着面色涨得通红的吐蕃壮汉嘲笑起来。
“你、你们,敢敢……”吐蕃汉子说话原本就不灵光,这会子在他们的激怒之下,更是不善言辞了。
“嗨!不要跟他们吵了。”千寻走了过来,站在一片狼藉之中微笑望着急得说不出话来的壮汉。她闪亮着眼睛,明媚地笑着,“这幅画,从来都不是为了让人看得懂而画的。”
与这个吐蕃人的惊怒颤栗相反的是另一位自始至终安稳喝酒,闲适品菜的吐蕃士兵。从双方坐着斗嘴到掀翻桌子争吵,他仿佛不曾看到一般置身事外。千寻出现后,他仍是没有抬起眼睛看上一眼,只不过手中的筷子却停了下来,失去了置身事外的闲情。
惊怒壮汉见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白衣少女。她有着一头栗色卷发,美好地披在漂亮的肩膀上。白皙的面庞冰冷冷的,还好,微微塌陷的鼻子缓和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她对着自己浅浅地笑着,小小的漆黑眼眸里泛着友好的光芒。
刚才还颤栗的身子渐渐平复了下来。壮汉憨憨一笑,坐回了座位上。
这个可爱的吐蕃汉子!千寻微微地点了点头,径直走向对面的唐朝文人,走向那个伶牙俐齿的公子哥,而后,就那样定定地站着,眼神没有焦距地望着他说道:“黛螺?”
“嗯。”早就紧张地立在一旁的黛螺听到千寻叫自己,忙应着。
“跟琥珀说,以后不要放狗进来,会咬伤其他尊贵的客人。”
“啊?”黛螺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偷笑着答道,“是,以后一定注意。”
那公子哥先是晕了,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难以形容的女子。漂亮美丽不适合她,高贵雍容不适合她,气质非凡也不适合她。饶是他满腹经纶,此刻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赞美她的与众不同。他有些自作多情,还以为千寻对她有意。当听懂了千寻与黛螺的对话后,公子哥的脸骤然变得黑紫,恼羞成怒地大喊道:“你、你敢说本少爷是狗?你、你……”
哈,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啊!这会儿,轮到他结结巴巴说不成话了。
“是啊,而且还叫得好大声呢!”千寻不屑地转过身子,讥讽道。“你、你!”公子哥冲着自己的朋友暴喊道,“你们愣在那儿干吗?都给我上!砸了他这什么‘拜占庭’的馆子!臭女人,骂我,你给我站住!”他抡起袖子,朝着千寻走来。
还不等他近着千寻的身子,吐蕃壮汉就挡了过来,像山一样立在公子哥的面前。
“你们都给我过来,先收拾了这蛮邦人再说!”此言一出,那五六个人立刻围了上来。
一场人影绰绰的混战在拜占庭展开。
不行!这吐蕃汉子傻愣愣的,就知道挨打,居然不肯还手。空长了一身的健硕肌肉。千寻不想管这闲事,这情景若换做是一个月前,她笃定是不会管的。可眼下,与频伽的深沉爱恋打开了她一直封存的热情。极致冷漠之下,何尝不是极致的热情呢?
真是个傻子!千寻跺了跺脚,冲进了混战的人群中。天,还有些害怕呢。看准吐蕃汉子的身影,闭着眼睛伸手拉住他厚实的手掌,“跟我走!”说完,拉着他朝大门口奔去。
此刻,已正黄昏。西市正是喧闹非凡的时候,街道两旁的商贩与往来购物的人挤满了宽敞的街道。
千寻紧紧拉着那厚实的手掌,在接踵摩肩人群中飞奔着。时不时地会撞到来自各各国家的商旅。一时间,突厥话、回纥话、吐火罗话、大食话、粟特话、波斯话、天竺话纷纷在耳边响起。真是热闹啊,虽然听不懂,但是这么多国家的美妙语言纷纷向千寻表示着抱怨。西市里,随着千寻的奔跑而一路人仰马翻。这情景看着真是有趣呢!
跟我讲外语!千寻一边奔跑着,一边不停回道:“Désolé,Désolé。”在一片喧闹中,这法文的对不起听起来最是有趣!因为如果按照中文来听的话,千寻好像一路都在大喊:笨死哇,笨死哇!敢情这满大街的人都成了笨蛋了。
在长安的喧闹中一路奔袭。千寻累得快要喘不过气了。可是,却真是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充溢在胸膛。原来这样的奔跑居然也能带给人巨大的快乐!
两个人转到一条安静的巷子,这才渐渐放慢了脚步,倚着墙喘息起来。
天啊!心跳好快呢!千寻抚着心口,拼命地呼吸着。斜阳斜照下,她的身影被拉得老长。影子的另一半被高大威猛的身影盖住,颇像是小鸟依人的感觉。两个人一缓一急的胸膛起伏投注在地面上,居然出奇的暧昧。
千寻这才想起自己拉出来一路奔跑的伙伴,转过头去打着招呼:“嗨!你……”她的瞳孔突然紧缩,因为,眼前的男子并不是那个结结巴巴的吐蕃汉子,而是一直不曾抬起过头的那个吐蕃人,“你、你是谁?”千寻的眼睛充满了诧异。刚才,她根本没有注意到拜占庭里还有一个吐蕃男子。天啊,居然拉错了人在这半个长安城里一路奔跑?
她的脸颊有些微红,与洒落的斜阳出奇的和谐。
那脸上布满了虬髯的吐蕃壮汉笑了,眼神里射过一道罕见的童真。这吐蕃人看起来三十多岁了,眼眸中竟然还能找得到羞涩与婴孩的纯洁无瑕,真是怪事!他那黑黝的眸光深不见底,里面写满了博大的胸怀与无拘无束的性子。纯净威严,就如同青藏高原上屹立千万年圣洁雪山一般。
千寻怔忡地望着眼前的一对童真眼眸,喃喃地又问了一遍:“你是谁?”
那男子只是笑,仍然不语。只是在怀里掏啊掏啊,找到了一个银质的镯子递给了千寻。
“送我的?”她狐疑地接过镯子,只看了一眼却别不开眼神了。这是一个普通的银镯子,甚至不能算是银质镯子。上面,雕刻着千寻所不熟知的怪异花纹。那是佛教密宗的独有花纹,散发着神秘的诡异气息。
那男子仍是不语,肯定地点了点头。
“你不会说话吗?”千寻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没有回应,仍是微笑望着千寻。
“你是个哑巴?”千寻的眼中无限遗憾,紧接着又问道,“你是跟吐蕃王储一起来大唐的吗?”
——点头。
“你是他的侍卫?”
——点头。
“这么说你也住在兴庆宫?”(玄宗为了表示对吐蕃王子的重视,命鸿胪寺官员把他们安排在了兴庆殿内,与花萼相辉楼刚好形成一个对角。)
——点头。
“这样啊。那我能不能跟你约个时间画你啊?”
——点头。
“你同意了?太好了,我一直想画一个长着成熟男人的身体,却拥有孩童眼神的人。谢谢。”
——点头,微笑。
千寻一边说话,一边无意识地戴上了那只暗银色的手镯。那镯子,配着她一身白衣胜雪和脖颈间的炫黑月光宝石真是好看。
“啊呀!”千寻猛地惊呼,“天都快黑了,我要快点回去。不然频伽会着急的。走,我们一起回去吧。”
——摇头。
“怎么?你不想回去?”
——仍是摇头,与此同时,一阵饥肠辘辘的叫声从吐蕃汉子的肚子里传了出来。在寂静的巷子里,这声音大得让千寻想要假装听不到都不行。
“你、你饿了是吗?”
——点头。
千寻尴尬地笑笑,朝巷子口瞄过去。咦,那里好像有一个小铺子,“走吧,算你运气好。今天我居然带钱了,请你吃饭。”
这是一家饼子铺。简陋的招牌上写着:千金碎香饼子。
走进去,在朴拙的餐桌前坐下,勤快的店小二立刻上来招呼了。
“简单点儿,你们这儿什么最好吃?”
“小姐,咱们店里最出名的就是千金碎香饼子了。前儿李嗣业将军升迁,还特意让我们师傅到将军府参加‘烧尾’呢!”
“好,就来这个,再上两碗酸辣汤。”吩咐完了,才想起不明白的事儿,“小二,你刚才说的‘烧尾’是什么?”
“啊,那是京城的大臣们升迁举办的盛宴。能参加的,可都是京城有名的大师傅!”
“噢!”千寻答应了一声,失了会儿神。李嗣业?天牢一别,好像就没有再见过他了。升迁?好事啊!
转脸看看昏暗的天色,不安的心绪慢慢袭了上来。
“我们要快点吃。我要赶快回去呢!”千寻对着吐蕃汉子讲道。——点头。
刚一走出深邃的兴庆宫宫门,千寻就迫不及待地对吐蕃人说道:“我走了。别忘了画画的事,我会找你的。再见。”话音刚落,那白色的身影便飞速朝花萼相辉楼奔去。
身后,吐蕃男子的身侧恭恭敬敬地站着一个人,正是在拜占庭结结巴巴的男子。他谦卑地问道:“主子,没什么事吧?”
吐蕃男子眼中的童真此刻寻不到寸缕,那幽深的黑色漩涡中,肃杀之气弥漫散开,“这会儿才跟上来?依本王看,不用你做我的贴身侍卫了,我做你的好了。”
“主子!”吐蕃侍卫吓得说不出话,想跪下此刻又到处是唐朝的禁卫军。窘迫的他不知如何是好。
“哼!”自称本王的吐蕃男子神色冷漠,转身朝兴庆殿方向走去。
原来,他就是吐蕃的第四代赞普,松赞干布的孙子:尺带朱丹。他的正妻,是唐朝的金城公主。可惜,此刻唐朝的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最令朝廷头痛的国王已然大摇大摆地来到了唐朝的领地。只有目光敏锐的频伽凭借着尺带朱丹一时没有隐藏的犀利目光抓到了他的蛛丝马迹。
一路飞奔到花萼相辉楼。远远地看到平静如常,没有什么动静。千寻这才缓下酸痛的脚步,慢慢地走着。
今天,她可真是运动得够多了。千寻这辈子也没有这样疯狂地跑过。跟频伽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害怕自己累到一点点,所以,抱着她或是背着她走路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