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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千色千寻-第14部分

小说: 千色千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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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眼前豁然开阔,一座三层高的木质与砖墙混合的楼宇显于眼前。大气的素色色调令人愉悦,二楼、三楼的木质回廊,仿佛明媚的佳人在凝视着远客。与楼宇相对的不远处,是奢华精致的沉香亭。
  总是说安史之乱前的唐朝有多么的繁华、鼎盛,我们仅仅从一座别致的沉香亭就可窥一斑——
  沉香是指沉香木中木质沉重,颜色深暗且有病害的部分,其中饱含树脂,香气馥郁。在唐朝时期的礼仪大典和个人生活中,沉香是非常重要的香料。用沉香制作小巧而又珍贵的物品,应该说是再正常不过了。可是要说世上竟然有大得足以用来作为建筑用材的沉香木,似乎令人难以置信。
  然而,唐玄宗真的在与花萼相辉楼相呼应的水池边,建造了一座奢华的沉香亭阁。亭子的周围,种植了宫禁收藏的红、粉、白三色的绚烂牡丹。象征着雍容贵气的牡丹花原不是千寻喜欢的花朵,可这一看之下,仍是被那毫不掩饰的恢弘美丽夺去了心神,恍惚起来。一阵初秋的微风吹过,沉香的味道弥漫过来,竟奇异地与千寻身上的松节油味儿混合起来,搅乱了频伽的心绪。
  “把手给我。”频伽低沉的嗓音从耳边响起,成功地把千寻飘忽的意识牵引到了自己的身上。
  千寻没有回答,只是不解地挑起左眉,仿佛在问他:为什么?
  “我要抱你上楼。”握住她纤细的手,揽住她不盈一握的腰,成功地将千寻横抱入怀。在唐朝的一众宫女太监诧异的注视中,频伽心情很好地笑着,健步朝花萼相辉楼正门走去。
  “喂,我自己可以走,不用你抱。”千寻不满地叫着,虽然自己的确很懒,不愿爬楼梯。
  “嘘,不要乱动。”频伽温热的呼吸浅浅地扑向千寻的白皙面颊,竟在上面添了一抹红,“今天早上凉着了腿肚,抽筋的时候疼得那么厉害这会儿都忘了?”
  傍晚,夕阳西照,沉香亭外,规模宏大的牡丹花丛被金色阳光渲染的失了原色,与波光粼粼的池水一样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千寻与频伽的房间坐落在花萼相辉楼的三楼。房间内是令人感到很舒服的木质地板,人走在上面总是会响起轻微的“吱呀”声。然而令千寻奇怪的是:为什么频伽走在上面几乎都没有声音?
  她睡了一个下午,此刻刚刚醒转,睁开眼睛,便看到枕旁一片微黄的纸张,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几行字。千寻挑起浓密的眉,笑了。
  她,不识字的。简体的汉字都不认识,更不要说这龙飞凤舞的古字了。
  噘起嘴,轻呼一口气,轻薄的纸张飘摇而落,飞入床榻之下。摇晃着起来,走到了衣柜的面前。打开柜门,里面一字排开的各色服饰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她的选择。这些衣服,全部都是千寻喜欢的罩衫款式,完全按照频伽在地宫之中常穿的样式定制而成(就是在安西赴宴时,千寻穿着的款式)。没有繁复的刺绣,没有丝滑的丝绸,没有瑰丽的样式,没有昂贵的金边,全部是单纯的颜色,麻质的面料。对千寻来说,这是最舒服,最没有束缚的衣服。
  她此生最讨厌的就是束缚。情感的束缚,亲情的束缚,责任的束缚,所有所有的束缚。爱,是需要能力的。她从一出生就丧失了爱的能力,她,无可奈何。
  千寻就像是那片春日穿过诺昂一望无际的乡间小路,飘落在她窗台上的轻盈羽毛一般,自由而空荡。


  顺手挑起一件纯白的罩衫,套在身上。里面,除了内衣可是什么也没有穿!她感到有些暑气,所以,选择了清凉的穿法。套上不是很合脚的棉质袜子(这个时代大概是没有什么棉加莱卡的面料),穿上布满油彩的帆布鞋,再拢一拢飞扬的卷发。嗯,可以出门了。
  圆形铜镜里,妖魔鬼魅般的千寻在夕阳斜照的包裹中,清冷异常。
  轻轻地走出门去,地板果然发出了悦耳的“吱呀”声。从白色棉质袜子到纯白罩衫的衣角处,几近透明的小腿肌肤露出了一截子雪白,像跳跃的脱兔,迷惑着人们的视线。那如羊脂玉般的触感,令人止不住有一股想要向上探寻的邪恶欲念。随着脚步的轻盈,深邃锁骨间的月光宝石折射出耀眼的黑金色光芒,呼应着主人邪恶的美。
  今晚,她想要找个幽静的去处,好好地体会长安的底蕴,长安的味道。或许,这里,有她想要描画的人。
  三楼精致巨大的紫檀木雕花床下,微黄的纸张无奈地静卧着,只能眼睁睁地望着千寻的离去。上面,频伽的话无奈地叹息着——
  看你睡得实在香甜,不忍唤醒。我去宫外的回纥使馆了,今晚南熏宫的晚宴你要陪我一起出席。昆奴都安排好了,南熏宫见!
  频伽  
  昆奴都安排好了?可你却没有想到千寻居然不识字。
  千寻不喜欢被人服侍,更不喜欢有随从。频伽依着她,没有在她身边安插一个侍女。也因此,居然没有人知道她已经离开了花萼相辉楼。
  南熏宫。
  频伽一身金灿的回纥服饰,手握着腰间缀满宝石的弯刀,意气风发地走进宫门。
  他的身后,茶壶盖领着一众回纥侍卫紧紧跟随着,那阵势霸气而威严,令宫内的太监宫女们纷纷放慢了匆匆的脚步,好奇地驻足观看。
  顺阶而上,南熏宫的大殿就在眼前。频伽微笑着,因为忽然间想到了千寻如果要走这么长的路,会不会小脸都咒骂地缩在一起?
  “你长得真好看!”一个稚嫩的女声突然响起,声音的主人站在台阶的最上层,转过头去轻喊道,“亨哥哥,咸安姑姑的儿子可要比你好看多了!也比璘哥哥好看!”欢快地喊完,那女孩转过头来,清亮的眸子对上了频伽的蓝眸,惊叹之色毫不掩饰。
  这女孩一身凤羽金锦制作的霓裳羽衣,可是却长得又瘦又小,面色看起来黄焦干枯,除了流转的眼波,浑身上下真是没有一处好看的地方。唐玄宗时期,能够有资格使用凤羽金锦的后宫女人,只有他最为宠爱的杨贵妃。用它制作的衣物看起来光明耀眼,就像太阳光一样炫目。这不起眼的女孩儿尽管枯黄瘦小,却能穿着如此珍贵的衣服,她在玄宗心目中的地位由此可见。
  蓝眸仅仅迟疑了一下,频伽很快又重新扬起礼貌的笑容,边走边朗声道:“是永乐公主吧。”
  “你知道我?”永乐快乐地笑着,枯黄的脸稍显明媚了些。
  “当然!常常听母后提起爱哭鼻子的永乐公主。”频伽驻足在永乐的面前,笑容温和淡儒,侧迎着黄昏的暮色,一个烫金的剪影立刻印在了永乐的心里。
  永乐瘦削的刀形脸微微低垂,视线慌张地落在了频伽脖子里戴着的星光宝石上,出神地望着。
  “永乐,不要胡闹了。”李亨从大殿中从容走出,深邃而浑浊的眸子注视着频伽,微笑说道,“频伽王子,永乐就像个孩子,你不要见怪才好。请!”说完,大手一挥,指向灯火通明的大殿。
  频伽微微弯下身子,用回纥特有的礼节问候道:“频伽见过太子殿下。”言毕,两个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南熏殿。永乐也沉默着,安静地跟随在后。
  厚重的殿门缓缓关闭,门轴“吱呀”作响的同时,远远的,一个白色的身影经过,与频伽的身影同时消逝在缓缓闭合的殿门中。
  李亨今天穿着明黄的宫服,外面一层珍贵地滚着金边的透明薄纱笼罩着,显得挺拔俊秀。虽然已经四十六岁了,男性的魅力依然不减,保养得很好的俊颜上不见一丝褶皱。可是,有一个地方,永远会真实地出卖你的年龄,那就是眼睛。前面说过,他有一对深邃而浑浊的眸子。浑浊,这种眼眸的质感是绝无法在涉世未深的少年身上找到的,它,只属于历经沧桑的人,属于历经磨难的人。
  客套一番之后,所有的人入座,容貌姣好,身材诱人的舞伶开始上演晚宴的喧闹。
  歌舞倩影中,频伽终于看到了真实的李亨,在强大父亲阴影下压抑存活的李亨。这个人,站立的时候昂扬勃发,可是坐着的时候周身都笼罩着悲凉与羸弱。他是一个站在人群中会令人无法忽视的人。可是当他坐下的时候,除非你原先就知道他是当朝太子,否则万不会注意到这个人。
  李亨前半生的压抑将在他终于成为皇帝后的几年中爆发。他,终是一个充满了悲情色彩的太子,无奈的帝王。
  大殿之上乐声不绝,舞影倩兮,觥筹交错,欢歌笑语。一个神色匆忙的身影来到茶壶盖的身边,小声地说着什么。
  “什么?”茶壶盖一惊,忍不住轻喊出声,“一群蠢人。还不快去找!”
  “是!”那人踉跄着,奔出殿外。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小插曲,除了李亨和频伽。
  正在浅酌美酒的频伽侧过头去,不悦地问道:“怎么了?”


  “这个,刚才侍卫来报,说是千寻小姐出宫了。”
  “什么?”频伽压低声音喊道。
  “是的,就是刚才的事。”茶壶盖紧张地回答着。这么多天下来,他很清楚千寻对频伽来说意味着什么。
  “派所有的人都去找,找不到她,你们也不用活着回来见我!”紧握酒杯的手指颤抖而用力,泄露了无奈的心事。
  “是。”茶壶盖转身离去,加入到寻找千寻队伍中。
  她是怎么出宫的?高大健硕的茶壶盖一边快速离去,一边纳闷地想着。
  是啊!这里可是强大王朝的宫殿,是禁卫森严的地方,千寻怎么就混出宫了呢?
  因为她碰到了李嗣业。
  昏暗的暮色里,李嗣业紧紧地跟随着精灵般的千寻,脚步像着了魔一般顺从。
  他不是不知道千寻此刻应该待在什么地方,他不是不知道千寻的出宫会带来怎样的骚乱。可是,所有的“明知道”在看到千寻被侍卫拦下时那郁闷烦乱的表情后全体变成了“不知道”。
  帮助千寻出宫以后,她只是问了一句:哪里可以看到最有味道的长安?
  得到李嗣业的回答后,千寻竟如同身边再没有他存在一般,径直朝着他所指的道政坊方向走去。
  道政坊。位于春明门的南侧,在那儿,聚集着许多酒馆。酒馆精明的老板娘会雇用带着异族风情的、容貌姣好的吐火罗和粟特姑娘,用琥珀杯或玛瑙杯斟满名贵的美酒。这些温顺可爱、金发碧眼的美人使诗人们心荡神迷,为她们写下动人的诗句(例如李白的《前有樽酒行》)。如果有朋友要踏上向东的旅程,前往东都洛阳的话,这些酒馆就成了饯友话别的好地方。这里,不及平康坊那样奢靡华丽,却有着独具一格的文化氛围。
  沿着长安东城高耸的城墙走着,一路上,千寻与众不同的清冷邪魅招致了许多人的侧目。可好奇探寻的目光一扫见身后跟随着的李嗣业,便立刻偃旗息鼓,乖顺地收了回去。
  道路两旁林立的酒馆静静地开张,每个酒馆的门口都会挂上写有店名的灯笼。里面朦胧缥缈的光线投在来往行人的身上,温柔暧昧。
  千寻漫无目的地走着,感到有些疲惫的时候,身形一顿,便朝向一家最昏暗的酒馆走去。明亮与昏暗之间,她总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李嗣业望向写有“郭敦”两字的昏暗灯笼,跟随着那个孤零身影走了进去。
  郭敦是一间冷清的酒馆,里面,只有一张桌子的旁边围坐了三三两两的客人。千寻,是这里的第二拨客人。几乎快要和门口忽明忽暗的灯笼一样昏睡过去的老板娘精神一振,快步走到了千寻的面前。
  室内光线很弱,老板娘端着茶壶为千寻斟满,这才看清楚千寻的装束。
  这姑娘?老板娘布满鱼尾纹的双眼滴溜溜转着,丰富的阅历使她立刻感受到这女孩绝非常人。很快,坐在千寻身边的李嗣业更让老板娘坚信了自己的判断。这样一个是女人都会侧目几分的昂扬男子,千寻居然仿若没有看到一般,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呃,公子、小姐想要喝点什么?”
  “来点拿手的小菜就好,酒嘛,”李嗣业迟疑了一下,说道,“就来瓶不太烈的清酒吧。”他害怕千寻会喝醉。
  酒菜很快就来了,李嗣业将筷子摆放在千寻的面前,却发现她的目光炯炯地盯在了对面的桌子上。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盯在了坐在那里的男人身上。
  对面,坐着四个神态各异的男人。千寻不认识他们,可是李嗣业却认识,呵,其中有几个人说起来读者应该也很熟悉。
  身穿灰色棉裟,胸前戴着昂贵的沉香木佛珠的男人看起来神情落寞。他黯然的眸光遥望窗外,如同手中摇晃的清酒一般平静忧伤。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诗人王维。
  王维的对面坐着一个衣着质朴却神色孤傲的中年男子。只见他脸上泛起傲色,摇头说道:“长安苦寒谁独悲?杜陵野老骨欲折。这一次,老杜可真是骨欲折了。”
  “杜兄的诗果然气度非常!好一个‘骨欲折’,说得好!”说话的人是其中最年轻的人。而他口中的杜兄,正是一身傲骨的杜甫。
  “哼!有气度又怎么样?前几日刮大风,还不是把你的破草堂给吹倒了!可不是‘骨欲折’嘛。”望向窗外的王维没有扭头,讥讽说道。
  “是啊。老杜我还追着跑了大半天呢,只可惜,那风太大了,竟把我的草堂硬生生地刮到了河对岸!”浅酌一口清酒,杜甫摇头叹息道。
  “呵呵,杜兄上不畏权势,下不惧小人。如今竟被区区一阵大风迫得如此狼狈,有趣有趣!”那个稍显年轻的,面色儒雅的男人一身银白色的长袍,手中执一把羽扇。他一边笑说着一边敏锐地发觉了千寻的注视,向这边探寻过来。
  对于杜甫和王维,李嗣业只是认识,却并不熟悉。而此刻那个看向千寻的儒雅男人,他却是再熟悉不过了。此人名唤姜皎,乃是一个著名的画家,他最擅长的就是画鹰。杜甫还曾经为他画的“角鹰”写过一首诗,诗名就叫《姜楚公画角鹰歌》。可这些还都不是值得李嗣业熟悉的原因。姜皎之所以能令常年征战在外的将军都知晓,是因为他不仅仅是个画家,同时也是玄宗皇帝的幸臣。
  四人中的另外一个则浑身无力地趴伏在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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