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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部分

身在江湖-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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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儿,不用怕,我在这里!”宋庭发现沈思月醒了,露出一丝笑容。

沈思月想对宋庭笑笑,不过却变成了皱眉:“好冷!…我…好想睡觉……”

宋庭马上将沈思月搂紧了些,道:“现在,好些了么?”

沈思月微微点头,静静的感受宋庭的气息,片刻之后才道:“突然想去山后的成双湖…我喜欢它的名字……”

宋庭赶忙应道:“好,你坚持一会,我马上带你去!”

一弯新月斜斜的挂在天上,月光轻轻的洒在平静的湖面上,仿若一面微微发亮的镜子。

天上的星星仿佛都已沉入了水底,随着微波荡漾的湖面,忽闪忽闪。

阵阵微风吹来,湖畔的枫叶洒落湖面,染红了一池湖水。

宋庭和沈思月并不想打扰这宁静的美,似乎早已沉醉其中。

“月儿,你看这夜色多美……”宋庭高兴的道,不过眼角还挂着泪。

早在宋庭赶到成双湖的时候,沈思月就已经晕过去了,她甚至没有来得及看上钟爱的成双湖一眼。

于是宋庭只有耐心的等待,一边愉快的和沈思月说说话,一边焦急的等沈思月醒来。

他相信,沈思月一定会再醒过来。

她还没有看上成双湖一眼,甚至连道别的话儿都未对宋庭说。

“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情景?”宋庭的嘴角洋溢着甜蜜,满怀幸福的说道,“在那窄窄的轿内,若是我有丝毫异动,恐怕你就已经出手了吧?可笑我当时还未看出你原来身怀绝技!”

“不过也正是那惊鸿一瞥,深深印在了我的心中,永远都无法磨灭!”

宋庭的心是在第一时间就为沈思月打开,但宋庭却直到现在都不清楚他是如何敲开沈思月心门的。

宋庭期待她的回答,虽然他的状况比沈思月也好不到哪里去,宋玉在他身上至少留下了不下二十处伤,但毕竟他仍然在坚持。

在等待沈思月的醒来,就算自己沉睡又何妨?

沈思月依然未能睁开眼睛,她双眼紧闭,长长的睫毛上还残留着一滴晶莹的泪珠,在星月的光芒下,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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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吧

你可知吗

月亮跟你说话

人垂著眼在偷看我吧

静静倚向我吧

绵绵让你安躺的臂弯

完全是你极幸福的家

终於抱著你

此刻多麽完美

不舍不弃

双宿双栖陪你

深深亲你

今天终可庇护你

多麽凄美

终生跟你湖上远飞

抬头吧你开心吗

含情的嫁我吧

人垂著眼若不爱说话

人含羞笑笑吧

柔柔在你的手中放花

而红叶作今天的婚纱

今天抱著你

应该多麽完美

不舍不弃

双宿双栖陪你

深深亲你

此刻终可庇护你

多麽凄美

终生跟你湖上远飞

这首歌是张学友雪狼湖中的【抱雪】,李我写这本书,最初的想法,就是想编写一个同样凄美的故事,来应和这首感人的歌曲。

当然,雪狼湖是悲剧,李我被悲剧震撼,却不愿见到悲剧。

世上悲剧本已太多,所以李我希望由我自己编写的凄美故事,能有一个完美结局。

当然,如果喜欢悲剧的朋友,看到这里已经可以结束了。

再次提醒,这首歌,真的很动听!!

第一百五十四章 尾巴 【大结局B】

 第一百五十四章尾巴【大结局B】

还有条小尾巴,不甘心的朋友可以看看,其实这也是本书的正版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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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过了多久,宋庭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他知道自己还没有死。

然而沈思月却已经不在身边,如果独自留在人世间,没有了月儿,对宋庭来说无疑是残酷的煎熬。

这个地方宋庭很熟悉,因为这里正是他的家,孤鹜那间木屋。

在大别山上,能够把宋庭救回来,摆放在这木屋里的人,只可能是古大爷和可儿俩祖孙。

可是,月儿在哪里??

宋庭妄图爬起来,他要去问清楚。

好在可儿正好过来准备替宋庭换药,赶忙跑过来制止了宋庭的愚蠢举动,将他用力的按回床上。

“月儿…月儿在哪里?”宋庭依然有些不甘的问道。

“如果她死了,你是不是也不会留在这个世上?”可儿没有直接回答,反而简单直接的问宋庭。

宋庭:“虽然路只有一条,但只要是两个人一起走,就会有意义!”

可儿叹道:“你放心吧,爷爷正在救她,相信你们两一定可以走在一起,在阳光下!”

宋庭道:“我想去看看她。”

可儿道:“可以,不过你要先把药喝了,养好身体,你现在甚至连起身都不行。”

宋庭受的伤非但不轻,而是非常严重,但他为了照顾沈思月,一直在强撑着,这一躺下,所有的伤痛都发作了。

喝完药后的宋庭早已沉沉睡去,可儿却还留在房内,没有离开。

望着如婴儿般熟睡的宋庭,她不由想到了沈思月,一个男人受了如此严重的伤,还时刻想着她。

如果有人能这样对自己,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沈思月依旧未能醒过来,宋庭拖着伤痛的身子,在可儿的搀扶下来看沈思月。

可儿扭不过他,他坚持要来看上哪怕是一眼。

宋庭现在已经知道,这古大爷绝对不是普通的山村郎中,在唐百菰的眼中都完全没有办法的沈思月,竟然还能被古大爷救转。

虽然依然未醒,但至少还活着。

再联想到上次的蛊毒事件,宋庭现在当然不会天真的以为那只是古大爷误打误撞,偏方神奇。

要知道,那蛊毒可是连有神医之称的萧雅暄都束手无策的!

由此可见,古大爷的医术恐怕还在萧雅暄之上!

宋庭绝望的心探寻到了一丝光明,沈思月或许还有救!

可古老头却在这时候摇了摇头,叹道:“恐怕还是不行啊!”

宋庭紧张道:“什么不行?”

古大爷道:“如果中了寒毒的人是你,我可以轻易的救活你,但沈姑娘不一样,她本身即为阴寒体质,寒毒入体正是如鱼得水,寒毒早已遍布在血液之中,想要驱除几乎不可能。”

可儿道:“可儿不明白,既然说沈姐姐是阴寒体质,照例她的身体能承受的寒气应改远大于宋大哥的身体,为何却被毒得更重?”

古老头道:“其实,寒毒对于沈姑娘来说也许并不算是毒,就好像是一个人的经脉本来只容得下五十年的功力,但现在经脉中却陡然有了一百年的功力一样,身体会受不了的!”

宋庭明白了少许,问道:“您的意思,寒毒本身对月儿并无害,只是太多了而已。”

古老头点头:“可以这么认为。”

可儿道:“那能不能将沈姐姐体内的寒毒逼一部分出来呢?或许只需要逼出一部分,就有救了。”

古老头道:“可问题就在于,根本就逼不出,寒毒早已融入血液,随之流遍奇经八脉。哎,男女的体质毕竟不是一样的。”

宋庭不由想起了兰香,当初兰香能够将他体内的寒毒吸走,却再也不能驱除体外,最终只得任由寒毒不断发作。

沈思月现在所中的寒毒,比兰香更严重。

宋庭咬牙道:“既然寒毒是融在了血液中,那将她的血液放掉一半,是不是意味着寒毒就有一半被清除了体外?”

古老头想了想道:“应该是,不过,没有人可以在失去一半的血之后还活着!”

宋庭道:“如果用我的血和她的血换呢?…用我的一半血,换她的一半血!”

古老头浑身一震,宋庭的话虽说有些异想天开,但并非不可能。

作为一个天天研究药材和医理的老家伙,对于宋庭这个换血新提议,有强烈一试的冲动。

难得这两个换血之人一个昏迷不醒,一个自告奋勇,古老头自然乐得一试。

………………………………………………………………………

宋庭的脸色差了很多,他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追问:“怎么样,月儿情况可好?”

古老头并没有守在沈思月身旁,而是在宋庭身边,他微微一笑道:“放心吧,沈姑娘虽然仍未醒来,但是她已经没有危 3ǔωω。cōm险,有危 3ǔωω。cōm险的是你!”

宋庭长长松了一口气,至于后一句话,他并不太在意。

古老头道:“你以前是不是曾经中过类似的寒毒,却未曾驱除干净?”

宋庭点点头,萧雅暄曾经告诉过宋庭,当初兰香虽然救回了他的性命,但还是有少量余毒存于体内,只是正常情况下不会有影响。

那些余毒一时之间并不能完全清除干净,只能靠宋庭逐渐驱除。

宋庭明显是个不合格的病人,他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也未将过往病历告知新的主任医师古老头。

于是当古老头成功的将宋庭和沈思月对换了一半血之后,沈思月的身体能承受了,可宋庭的身体却吃不消了!

也就是说,宋庭极有可能成为第二个兰香!

不时有寒毒发作,而且病情会逐渐严重。

宋庭:“那您估计,以我现在的功力,可以支撑多久?”

古老头道:“需要提醒你的是,你体内的寒毒会越来越强,而你的功力会越来越弱。而由于你中过两次寒毒,恐怕普通的药石对你的效果已经不大,换血大法也绝对不能再用,一个人一生中最多只能换血一次!”

古老头沉默了片刻道:“所以我估计,就算沈姑娘以后全力帮你,也绝不会超过两年。”

宋庭听完却没有丝毫不满,反而开心的道:“两年?比起香儿,我已经太多了,人,怎能不知足呢?”

一个金色的傍晚,沈思月和宋庭向祖孙俩道别,他们希望到连情居去,过些平静的日子。

可儿:“沈姐姐,宋大哥,有空一定要回来看可儿哦!”

宋庭和沈思月都很喜欢纯净的可儿,忙一口答应,两人又向古老头深深一礼:“救命之恩,恩同再造!”

古老头却含笑避过道:“你们不必谢老夫,老夫也不过是还账而已。小家伙,之前欠你的七两银子,就当是这次的诊金吧!咱们可是两清了,以后别来烦我!”

宋庭微微一笑,这老头竟然还记得当时在解蛊毒的时候,所谓欠下的七两银子。他知道古老头是不希望他和沈思月记住这份恩情。

于是笑道:“古大爷,你真是太小看人了,我和月儿两条命,在你的眼里难道就值七两?”要知道,多年前宋庭的身价就在五十万两以上了。

古老头喝道:“少跟老头子我讨价还价,我说七两就七两!”

沈思月微微欠身道:“古大爷,思月知道您非常人,还请将真名如实相告……”

面对沈思月,古老头可不能随便呵斥,淡淡一摆手道:“不提也罢,二十年前,江湖中人都称老夫为神机居士。”

沈思月和宋庭都不约而同惊呼道:“啊…你老人家就是神机老人?”宋庭之前的宝剑尘埃就是出自神机老人之手。

古老头却道:“神机老人现在就是一个普通老人,神机二字,愧不敢当啊!”

沈思月和宋庭望了旁边的可儿一眼,顿时明白,神机老人隐居于此,就是不希望可儿卷入江湖是非之中。

大别山脚下的一间酒楼之中,宋庭和沈思月都掩饰了本来的面目,犹如一对普通的中年夫妇。

既然古大爷希望和可儿过平静的日子,宋庭和沈思月就不能再和他们做邻居,因为如果他们依然住在那半山腰,一旦被发现,恐怕就不再有宁静。

所以沈思月和宋庭选择了离开,连情居应该是一处不错的所在。

现在是正午时间,这酒楼的生意还不错,有大半的桌椅都已经满座,也有三三两两的江湖中人,正在聊着目下江湖中的大事。

“喂…喂…喂,你们听说没有……听说…武林盟主宋玉…死了!”

“不是吧,宋盟主他武功高强,宋家更是高手如云,怎么会死呢?”

另一个道:“武林盟主也是人,是人都会死的!”

“传言,宋盟主是被他大哥阴谋暗算所害!”

“宋盟主的大哥…那是谁?”开口说话的人显然对江湖的事知之甚少。

被几个同伴鄙夷的看了一眼后,有人道:“自然就是那武林公敌、臭名昭著的宋庭了!”

“这个宋庭,不但杀了一手将他养大的义父,连养父的独生子都不放过,实在是丧心病狂啊!”

“不过说实话,作杀手作成他这样,就算死也知足了,想想站在最顶峰的那几个高手,谁不是死在宋庭剑下?”

沈思月和宋庭相视微笑,对于江湖是非,自由别人去评说。

楼下传来吵闹的声音,宋庭转头看去,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斜插了一柄剑走了进来,看他的装扮,应该是来自山村。

另一个同他年龄相仿的朴实少女紧跟着他,伸手拉了拉年轻剑客的衣袖道:“猫哥,跟我回村吧!我们回去就结婚,然后生三五个胖小子……”

那被叫做猫哥的少年眉头紧锁,挥手打掉了少女的手,坚定的道:“不行,阿花,虽然我也很想和你在一起,和你一起生几个胖小子,可我还是要去闯荡江湖!”

阿花的眼泪已到脸颊:“这…是为什么??”

少年转过身,不去看阿花,好让自己的心更坚定些,他望着远方道:“江湖中还有很多高手,还有宋玉、有冷漠、有风铁云、有宋庭、有萧雅暄,我要打败他们,名扬四海!”

少年阿猫显然有非常远大的志向,这或许也是大多数少年初入江湖的共同梦想。

但显然这少年已经很久没有“了解过新闻”了,他想要去打败的这些人,在短短的半年中,宋玉、冷漠和萧雅暄都已经不在。

阿花知道无可挽回,问道:“我虽然不知道江湖是个什么地方,究竟在哪里,但是我知道那里一定很危 3ǔωω。cōm险,猫哥,你能告诉我你到江湖那地方去,是要去做什么吗?”

“杀手,当然是杀手!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那丧心病狂的杀手宋庭了,因为他杀了很多很多的高手,但是我将来一定会超过他!”少年坚定的道,在他看来,目下江湖中最火爆,最有前途的无疑就是这个职业!

阿花一听就晕了过去,本以为情郎去江湖打打杂洗洗碗也就罢了,一听是去作杀手,她虽然无知却也知道杀手无疑是很危 3ǔωω。cōm险的一种职业,于是吓晕了。

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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