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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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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人水浒杂剧研究》第十四章结论 
  这些年轻的女性几乎都不满意她们合法的丈夫,追求婚外的男性。郭念儿、王腊梅、萧娥、贾氏等等几乎个个都是淫荡放浪,心狠手辣。刘靖之先生对此也奇怪地问道: 
  水浒故事杂剧的作者们为甚么要把梁山英雄们形容成对女人有成见的人物?凡是有不伶俐勾当的女人被梁山好汉抓到手,下场都是极为悲惨的:郭念儿被李逵斩首后,头被带回梁山示众;王腊梅被燕青捉上梁山,“背绑绳缠,拿上山去,缚在花标树上,杀坏了者”;萧娥被“剖腹剜心”;另外一个王腊梅被“碎尸万段”;贾氏被卢俊义亲手刺杀后,被“碎剁尸骸”,都遭受极刑。她们与人通奸,陷害丈夫,死有余辜,但以如此残忍的刑法来处死她们,反映出梁山好汉极端憎恨坏女人的态度。 
  《元人水浒杂剧研究》第十四章结论 
  其实,不止是元代“水浒剧”有敌视年轻的有性追求的女性的倾向,元代其他杂剧也可以找出这样的例子。日本的中国戏剧史家田仲一成在《中国戏剧史》中指出,元杂剧中有一类“强人侠士剧——绿林剧”,这类剧本中也有敌视所谓“毒妇”的倾向。他说,“这些都是侠士们杀死背叛男人的毒妇的故事,是害怕女性的侠士们的心理投影”。他还举出元代无名氏的《张千替杀妻》,侠士张千与员外义结金兰,张千与员外之妻(义嫂)去拜祭祖坟,义嫂向其示爱,张千假意允若。义嫂回家以好酒好菜款待张千。员外也回家。义嫂唆使张千杀死员外,张千愤其太恶,杀死了她。知县追究员外杀人罪,张千前去自首,并述说杀死义嫂的理由。张千被判死刑,临刑前,张千向员外托付老母。此时开封府包公赦免令到,大团圆收场。高文秀《好酒赵元遇上皇》。东京开封府军人赵元,因饮酒过度被妻子强令戒酒,其妻又与开封府尹私通。府尹令赵元写休书休掉妻子,又令他送文书到西京洛阳,并声称逾期要处死。赵元外出遇大雪,在酒店饮酒遇上微服出宫的宋太祖赵匡胤。二人对饮相投遂结拜为义兄弟。赵元担心逾期,赵匡胤在赵元的手腕上写了两行字。告诉他如果开封府判他死刑,可见宰相赵光普。后赵元果因逾期被判死刑,光普看到赵元手腕上赵匡胤的字便释放了他。宋太祖召见赵元要拔擢他,赵元说自己有酒已足。赵匡胤杀开封府尹及赵元前妻,提拔赵元为开封府尹。田仲一成认为,这些戏剧中“贯穿了江湖人士的行事准则:赵元和赵匡胤作为江湖人士、绿林豪杰,意气相投,义结金兰;匡胤为义弟处决了奸夫淫妇。表面上是一部君臣剧,但仍不失‘绿林剧’的本质”。《张千替杀妻》“表面上是包公审判剧的形式,但实质上是替结义兄长杀掉淫妇,而又甘负罪责、慷慨赴死的侠士张千的故事,属于‘绿林豪杰’处决奸妇故事系统的杂剧”。见田仲一成《中国戏剧史》,P158—159,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2。实际上所谓“江湖人士”就是游民。上面讲了他们没有家室时对于妇女的态度,以敌视妇女和惩治青年女性(像李逵用板斧在女人身上乱剁那样)以满足自己内心深处潜在的性追求;这些人即使有了妻室,也会因为自己的游荡,对守在家中的妻子一百二十个不放心,好像她们随时会给自己戴上绿帽子,因此才有《水浒传》和元杂剧那么多处置“奸夫淫妇”的故事。生活现实对游民、江湖人的思想深刻影响,《水浒传》那样快意地惩治年轻女子,决非施耐庵个人在男女问题上遭遇过什么不幸,要靠此发泄,而是原有的水浒故事中就有这种倾向。这种倾向是属于游民的思想意识范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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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13)
另外海外学者夏志清先生对这个问题作了另一种解释。他说: 
  梁山好汉在潜意识上以女人为他们的死敌,因为女人令他们感觉到他们的禁欲主义受到了威胁。故此,他们惩罚女人的原因,就是因为她们是女人。 
  《中国古典小说》,转引自《元人水浒杂剧研究》 
  游民并非是天然的“禁欲主义”者,他们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只能使他们把欲望压到最低最小。因此,他们敌视人间一切奢华的东西,有了机会就要破坏。对于有诱惑力的女性更是一种“奢华”,更需要砸烂。他们不能享用的东西就不应该在世间存在。然而,请记住,如果有一天他们感觉到能够安全地享用这“奢华”时,他们决不会拒绝的,而且沉溺之深,令人不解。太平天国的洪秀全就是一例,他所制定的太平天国的“天条”中就有“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得要男女分居,而他竟有八十八个妻妾,每逢他生日,还要向他贡献六名美女。 
  前面讲过,游民,特别是要从事重大冒险活动的游民,家庭是他们的累赘,女人的柔情,特别是美丽女人的诱惑(梁山上的女将,除了一丈青扈三娘用了一句“天然美貌海棠花”来形容外,对于顾大嫂、孙二娘,都着力渲染了她们的“丑”,斩断其诱惑力)是他们最难以克服的障碍。所以,在生死攸关的场合,他们要摆脱女人,甚至不惜采取极端的手段对付女人;生活目标和现实处境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警惕女人,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被其他的游民认作好汉,也才能在江湖上扬名立万。 
  《水浒传》的作者在评价女人时,自觉与不自觉地流露出孙述宇所说的“女子无容便是德”的倾向。见《〈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另外,“不好色”也成为江湖游民重要的道德标准之一。前面说过,《水浒传》中有多处写到“好色”、贪恋婆娘要吃江湖好汉笑话的。好不好色竟是检验是否是江湖好汉的试金石。生铁佛崔道成的武艺并不亚于花和尚鲁智深,但是他被排斥于梁山之外,不被认作为江湖上的英雄好汉,就是因为他好色。蒋门神的力气、武艺都是远胜于一般人的,可是自他霸占快活林之后,娶了个小妾,“淘虚了身子”,便被武松三拳两脚打翻在地。我们可以历数游民心目中的英雄形象,如《水浒传》一百零八将中的主要英雄,《说唐》中的程咬金、秦叔宝等,都是将女色拒于千里之外的。所以,涉及到可能对男性产生诱惑力的女人,游民至少是疏远的,《水浒传》则采取敌视的态度。女性只有消除了其性别特征,表现出“男女都一样”的时候,梁山才会有她的位置。梁山一百零八将中有三个女性,母大虫顾大嫂、母夜叉孙二娘是两个典型,她们是比男性还男性的女性,有胆量杀人放火,动不动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所以她们才能成为梁山的首领。这样的女性才是游民所认同的。特别能反映作者对女性采取敌视态度的,是对扈三娘与王英婚姻的处理。扈三娘绰号“一丈青”,表明她身材很高,很苗条,是一位风姿绰约、容貌美丽的女将。在出场时,作者用“天然美貌海棠花”来形容她;而王英不过是一个“形貌峥嵘性粗卤”,五短身材的车夫。其为人也很猥琐,贪财好色,与扈三娘在阵上交锋时竟“要做光起来”,十分下流。其武功也远不如扈三娘,被扈三娘在阵前活捉。可是,作者无视扈三娘这个文学形象的感情,非把这样一个杰出的好女子嫁给无赖王英不可。这个情节的含义,就是让丑陋的丈夫统御出众的女子,突出男性对女性的驾御能力。同时也表明了《水浒传》的作者对于具有女性特征的妇女,即使是梁山的头领,也是采取敌视态度的,把她们放在最尴尬的位置上。 
  《三国志演义》中刘备常挂在口头上的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张飞失守徐州之后,要自刎以谢刘备,刘把他抱住,夺其剑时,就说了这句话,又说“衣服破,而尚有更换;使手足若废,安能再续乎”?这是后世游民对待妇女的基本态度。当阳桥赵云单骑救阿斗之后,刘备掷阿斗于地说:“为汝这孺子,几损我一员大将。”这也是从游民角度去想象刘备的。其中特别令人恶心和厌恶的情节就是刘备兵败下邳后,逃难山中,路上粮绝,猎户刘安杀其妻,用妻子的肉款待他。作者还把这个情节作为具有正面意义的故事向读者讲述,以表示民众对刘皇叔的热爱,可耻孰甚!如果说《水浒传》中的“英雄”们用残酷的手段处置妇女时,多少还有一些缘故,而这里,她们似乎就是牛羊一类食品,可以任人宰割,任人吃用。这种对待妇女的态度,在文人作品中是很少见的。轻薄文人写到女性时,只是把她们当作戏弄或玩弄的对象,而没有作为仇视对象的。在写到年轻貌美的女人时,文人总是把“怜香惜玉”看成是男人应有的美德。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14)

  丙。追逐眼前的物质利益 
  一般说来,判断长远与短浅利益是需要一定的智慧与文化的,文化程度较低的人们,其智力考虑不到遥远的未来。关注长远利益还是眼前利益,又与主体的处境有关,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不会吃掉种子,使得来年没有收成。但是,一旦他要抛弃家庭走上亡命的道路,那么吃掉不吃掉种子就无所谓了。正如过去童蒙读物《名贤集》中所说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游民长期生活在毫无保障的状态下,过一天算一天成为他们的生活态度。这样他们在生存奋斗中追逐眼前的实际利益,也是毫不奇怪的。古代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中,有“明于义不计其利”的一面,又有追逐短浅功利的一面(这是由于生产规模狭小所决定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因此,许多文人士大夫平时口不言钱,装出一副十分清高的样子,可是到了关键时刻又汲汲于财货,就不免为人所笑;而抛弃了掩饰的游民们,从不掩饰自己的“大秤分金银,大碗吃酒肉”的鄙陋而短浅的欲望,甚至以此自豪。 
  上面说到“好色”会影响江湖好汉的声望,而“好货”却无损于英雄好汉的品格。再以鲁智深为例,这个人物可能是《水浒传》中最感人的形象,从救助与他毫无关系的金氏父女,到“救人要救彻”地救援林冲这些事来看,鲁智深确是一位顶天立地、侠义助人、光明磊落的英雄。金圣叹把他定为《水浒传》中的“上上”等人物,又说:“写鲁达为人处,一片热血,直喷出来。令人读之,深愧虚生世上,不曾为人出力。”见金批《水浒传》第二回。就是这样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在款待他的桃花山上把“金银酒器都踏扁了,栓在包裹胸前度谍袋内”,偷偷拿走,滚下山去。这种行为固然有惩罚李忠、周通悭吝之意,但考虑到李、周二人对他的热情款待,这样做毕竟不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所为,而作者却在描写中对鲁智深致以赞美之意。 
  梁山好汉或杀人复仇、或打破某个城池,从来不会忘却挟金裹银。“张都监血溅鸳鸯楼”,武松杀了张都监一家之后,在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也没有忘记把银酒器踩扁了拿走。宋江率领众兄弟破了无为军,杀了黄文炳一家,还把“家私金银”“收拾俱尽”,装了箱笼扛走。再如,邹渊答应与顾大嫂一起聚义劫牢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回登云山寨收拾金银。孙立等人杀入毛太公庄园之后,第一个举动也是“去卧房里搜检得十数包金银财富”。这样的例子在《水浒传》中不胜枚举。 
  江湖好汉之间的交往也多是靠金银财货,饮酒吃肉。宋江遇到武松、李逵等落魄的英雄时,都是周济金银,请吃请喝。儒家强调“君子之交淡如水”,而游民不是这样,他们相信利益驱动,而且是短浅的、看得见的物质利益驱动。因此,游民的伦理道德中很少有“形而上”的东西。 
  不仅《水浒传》如此,《三国志平话》写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是为了让他交纳几十万的金珠。后来,孟获心服之后又“献了十车金珠,折箭为誓”,才解决了这段纠纷。这个历史上民族斗争中的重大事件,竟作出这样轻率的解释,令人感到十分荒唐。实际上,它反映了游民对于金银财货的看法。他们从不掩饰自己对于物质财富的渴望,因为他们一无所有时多,衣食不愁时少。正是这些才刺激他们铤而走险,不择手段地夺取财物。对他们来说,获得是第一要义。他们敢于冲破社会通行的各种规范,把所有的游戏规则一扫而光。他们还把这一原则引入了###。例如,他们在反贪官时,以树立社会正义自居,可是他们在实现自己的目的时,也是金钱开路,相信贿赂的力量。金钱几乎可以说是游民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尺,一切都要围绕着这个问题转。如果说中国传统文化中,由于重人治、轻法治,存在着“人在政举,人亡政息”的情况,表现出政治操作中的非规范性的一面,而游民为了追逐眼前的实际利益,蔑视一切游戏规则,这样他们则把传统文化中的这种非规范的一面,推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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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15)
2游民的人格追求 
  ①侠客——游民的人格楷模 
  不同的社会群体都会有自己向往的人格楷模与人格理想,至于以何为楷模与理想,这是由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经历决定的。作为社会主流思想的儒家,对人格的设计是道德全能主义,具体的就是“人皆可以为尧舜”。文人士大夫的人格楷模就是圣君贤相,杜甫的诗中就有“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杜工部集?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的句子。这些道德崇高的贤臣——稷和契就是士大夫的楷模。 
  游民也有自己的楷模,这就是侠客。我在第三章谈游侠时指出,侠客的最初含义是指那些有众多追随者的豪杰。史书最早记录下的侠客,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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