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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两汉往事-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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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无奈,因为这么多年来,虽然君权与相权之间的拉锯比较激烈,但由于历届老大都非常彪悍,以至于听起来很牛气的“丞相”,生活状态却比较憋屈,当家办事的机会少,请示推诿的次数多。久而久之,这些人成了老大的影子,虽然时有亮相,但起不了决定性作用。正因如此,不得不让这些人在我的这本书里坐冷板凳,别人闹的热火朝天,这些人却在一旁看戏。

    张苍这个人,我在前边也多次讲到,但不怎么连贯,为能展现其全貌,在此做一个相对完整的介绍吧。

    这个人是阳武县人,身材高大,八尺有余;肤色白净,比较富态;曾跟荀况(荀子)求学,好读书,尤其喜欢研究音律历法;做过秦朝御史,专管各地上呈的文书。他很有才,并且有一个更有才的学生——贾谊。

    后来,在秦国官任上犯了法,撂挑子抬腿就跑,成了一名逃犯,全国各地四处流窜。后来秦末大乱,实在没地方去的张苍卷起铺盖跑回了老家。

    刚到家没多久,适逢刘邦起兵路过阳武县。穷闲无聊的张苍义无反顾地加入刘邦的阵营,走上了革命道路。

    有才华的人经常会有一个毛病——自负,这个毛病也容易得罪很多人,招来一些麻烦,张苍就在这方面吃了不少亏。并且这家伙总走背运,很不争气地又犯了法。更不幸的是,这一次他没能逃走,而被抓了起来,绑到刑场准备砍头。

    无巧不成书,刚好王陵路过,见这家伙相貌堂堂、一表人才,极为欣赏,因此跑去向刘邦求情,救了张苍一命。至此,他对王陵感恩戴德,以父侍之。甚至王陵死后,还把其灵位设在家中,时常祭拜。前边提到那个叫柴奇的人欺负一下王陵儿子王忌,惹得张苍三番五次找姓柴的麻烦,最终把柴奇送上了绝路。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张苍的好日子终于到来了。

    侥幸活命的张苍从此收敛了自己的锋芒,开始研究混功,从此,他在这方面一发而不可收拾,其混功逐渐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

    既有才华还能混,出人头地是早晚的事情。

    当然,张苍不仅仅是靠混才当上丞相的,他对西汉王朝是做出过贡献的。

    在那段时间里,紧跟刘邦脚步,从武关一直打进咸阳,从咸阳跟到汉中,又从汉中还定三秦。由于这段时间表现出色,得到了老大赏识,被任命为常山郡守。再后来,跟随韩信进攻赵国,并且俘虏了能闹腾的陈余。应该说,他的表现是抢眼的。
第十六章初开盛世—第十三节好一根搅屎棍九
    稽粥和中行说酝酿了十年才搞的这次出国旅游终于结束了。此次活动的结束,宣告消灭汉朝的计划彻底破产。

    稽粥虽然名字起的不怎么样,但这个人却颇有理想。这十年来,为了自己的理想可谓煞费苦心,也做了不少工作。

    对汉朝一直采取高压政策,频繁骚扰、侵夺,使汉朝疲于奔命,处处设防、处处挨打,仅云中、辽东二郡每年被杀掠人口万人以上。频繁的军事行动,让刘恒极近抓狂,赶又赶不走,追也追不上,被迫对匈奴实行“岁贡”。可纵然如此,依然阻止不了稽粥南下的脚步。

    折腾汉朝的同时,稽粥也没忘记招呼另外一个老对手——月氏。曾腾出手来,击败月氏十几万大军,斩杀月氏王,威震西域。并把月氏王的脑袋制成酒具,摆在案上,享受自己的胜利果实。

    这种“拖垮一个、消灭一个”的战术是非常高明的。他在位的十几年,匈奴军事实力空前强大。

    而随着实力的增强,他自己也日益膨胀,迷失了自我,认为是时候和汉朝一决雌雄了。最终,他按捺不住寂寞,亲率大军,挥师南下。实践证明,拿对付月氏人的办法对付汉朝是万万不行的。汉军跑路速度虽然不快,但抗击打能力还是有的。

    当汉朝大军围追堵截把他赶回老家后,稽粥怒不可遏,对着中行说发了一通脾气,慢慢地做回了自己的虎皮椅上。

    应该说,此时的稽粥心情很不爽,毕竟南下旅游的收尾工作没有做好还差点被人包了饺子,余悸未消。

    而此时的刘恒却是另外一种心境。稽粥这次突然南下,让刘恒亮了一下自己的实力,让你知道老子也不是好欺负的。小子,我没能力去你家揍你,但要敢来,当心要你的小命。

    更为关键的是,经此一战,让刘恒发掘了一些人才。

    前边提到过,汉朝此次四路大军的主帅基本上都是刘邦留下来的老人。这些人虽然都很有本事,很能打,可年龄不饶人,牙都快掉光了还的抖擞精神和匈奴人干架,的确不是长久之事。没有新鲜血液的注入,是汉军面临的极其严重的问题。说刘恒在军事上“啃老”,应该不算过分。

    这一战,让一些年轻人亮了亮相。这些人将从老一代汉军台柱子的手中接过接力棒,成为新生代汉军的标志。

    这些年轻人中,程不识是一个,李广是又一个。当然,冒头的人还有很多,只不过这两个人表现的过于显眼罢了。还有那个叫周亚夫的表现的也不错,但为不打乱故事情节,还是把他留到以后介绍吧。

    程不识和李广表现的虽然都很显眼,不过两个人的风格却大相径庭。

    在汉朝,此二人是齐名的,两个人的晋升轨迹也很相似,一个做过河北太守,一个做过山西太守;一个做过未央卫尉,一个做过长乐卫尉。但这二人在战场上却是两种表现。

    程不识治军严谨,其部队都经过严格的纪律训练,有职责明确的层级指挥系统。部队出战时,总是处在人不解甲、马不卸鞍的戒备状态。其军队以步兵为主,行军很慢,但很坚实。凡是他率军作战,前面一定有斥候,左右一定有掩护,一队一队互相呼应,互相照管,安营扎寨很有章法。并且一辈子从来没打过败仗,当然也从来没大胜过。

    而李广却完全相反,部队以恩义相结,不重纪律,平日里可以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可到战场如同猛虎下山。部队以骑兵为主,善于进攻,行动迅猛、不拘一格,以机动性代替常规布阵方式。他的战法,与匈奴人对砍时,收效颇丰,经常大胜,即使兵力很少,也能以少制众,反败为胜。

    当然,收入和风险是成正比的,李广的这种方式,虽然大胜的机会多,大败的机会也不少,被打成光杆司令甚至被逮的经历也有发生。李广打仗,就好比在赌场赌钱,不是大赢,就是大输。

    “李广难封”,其原由和此不无关系。

    这个典故让李广对后世的影响很深,也使得他的名声很响。而在汉朝,程不识的位置却排在他之前。原因其实很简单,程不识虽然没有大胜过,但从来没败过。无论处于什么危局,都能顶着压力把队伍从人家的包围圈中带出来。而李广就没这么保险了。

    然而这两个人在兵士心目中的位置刚好掉个个。由于程不识治军严,而李广治军松;程不识维持不败,而李广时有大胜,因此,“士卒亦多乐从李广而苦程不识”。

    这实际上两种领导风格的探讨,至于哪种方式会更好些,就见仁见智了。

    个人认为,真要打仗,如果自身实力不强的话,宁可学程不识也不能学李广。

    有人曾这样总结过:效程不识不得,犹为谨敕之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也;效李广不得,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者也。

    但不管怎么说,两个人都算是出名了,并且也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同时被提拔为中郎将。

    汉匈这一**战结束了。通常情况,下边的套路很简单——谈判,打仗绝不会是闲的没事干找乐子,捣鼓几十万人打群架,要不围绕着经济或政治利益说点事,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那就谈吧。

    刘恒认为这一仗自己打的不错,因此多少有点不把稽粥放在眼里的想法,派了个使者过去,围绕一个命题加以阐述:继续和亲,取消“岁贡”。

    这么一来稽粥很不满意。打仗前汉朝年年来送礼,自己冲动一把后,刘恒竟然不愿意串亲戚了。因此他很生气,既然不愿意串亲戚,那就连“和亲”都不用再提了。

    稽粥一生气就想起了自己的老办法——骚扰。

    匈奴的游击战术让汉朝烦不胜烦,最终双方各退一步:继续“岁贡”,但金额要缩减一些。采取菜市场买白菜的方式,经过反复的砍价还价,汉匈双方终于又一次坐回了谈判桌上——继续“和亲”。

    达成这个共识后,刘恒又在宗室里找个远亲,扣上“公主”的名号,送去了匈奴。

    稽粥这一次也没再较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了这门亲戚。

    双方几十万人打了一场恶仗,就这一丁点收获。真是一次毫无意义的折腾。

    至此,稽粥消停了。

    四年后,公元前162年,刘恒依然余怒未消,派人给稽粥送了一封信。信得内容很长,其中有这么一句话:别让那些品质败坏、奸邪无行的小人,为贪图私利,而挑拨两主不睦。

    看到这句话时,稽粥咧嘴坏笑了起来,却把中行说的脸给气绿了。

    虽然中行说很不忿,但稽粥现在已没心情去和刘恒斗法了,因为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已经开始考虑退休问题了。

    又是两年后,公元前160年,稽粥走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当他闭上眼睛后,又一个能折腾的家伙蹦了出来。

    不过应该承认,在稽粥最后的四年里,汉匈之间还是比较平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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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初开盛世—第十二节好一根搅屎棍八
    事实上,此时的稽粥也清楚该结束这次旅游活动了,你现在要再给他提“消灭汉朝”这个远大理想,他会认为你是在骂他。可稽粥死要面子,让他这么灰头土脸地回家,那是痴心妄想,怎么着也得沾点便宜再走。因此,稽粥催动大军向汉营发起了连番攻击。

    战马狂嘶,箭矢如蝗。这是汉匈二十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肉搏。

    应该说,稽粥在这场战役中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因为他带来的清一色的骑兵。

    在两军对垒中,骑兵占据优势,这是无可争议的,因为毕竟他们跑的快。打与不打这个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他们的手上,想走就走,想来就来,高兴了搞冲锋,憋屈了就在远处观望一阵。

    可步兵就没这份优越感了,短跑速度再快,也快不过战马,要让十几万人全部练成飞毛腿好像也不现实。如此一来,步兵一旦被围,通常情况下是原地不动的,摆个阵型,给对方的骑兵当靶子。如果你够硬,够结实,并且箭矢够用,也许能多抵抗一阵,否则会很快玩完。

    幸运的是,这次被围在中间的是程不识。如果稽粥晓得程不识随后几十年的看家本领的话,或许早就撤出了战斗。

    说白了,程不识这一辈子最擅长的就搞防守,他的军队也一直以步兵为主,行军很慢,但很坚实。凡是他率军作战,左右掩护、前后呼应等等一系列招数都要用上,并且安营扎寨也很有章法。行动起来,全军一起动;扎下营来,敌人冲不动。他和匈奴人打了一辈子仗,从来没败过,匈奴人从没在他身上讨到便宜。不过我告诉你,他也从来没有大胜过。

    他的这种打法的确不可能大胜,因为他最擅长的不是进攻,而是防守。靠防守要想大胜匈奴,简直就没天理了。

    但这种打法并非程不识首创。事实上,曾经存活上百年的秦朝铁骑靠的就是这种打法。

    秦军之所以擅长防守,是与他们装备分不开的。秦军的武器装备极为厚重,盾戟铠甲都很有分量,总重量要在六七十斤以上。防守起来,盾牌在前,长戟在后,抗击打能力很强;但冲击起来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毕竟背着如此分量的东西跑起来不会太洒脱。

    如此一来,秦军行动相对比较缓慢,但步步为营,极其结实。无论是阵前防御还是攻城略地,都一步一个脚印,走的比较扎实。这个特点,对付东方列国很有用。因为列国都是一城一池的划分地盘,秦军打掉一个就赖着不走,并且还不容易被别人抢去。就这样一步步蚕食,各路诸侯的地盘全部划到了秦国的名下。

    有优点自然就有弊端。秦军的这种打法对付匈奴人却收效甚微。因为匈奴人没有城池地域之分,你来了我就走,你走了我重来,你想追到我还不容易,毕竟你们都是负重长跑。想靠赛跑打胜仗,秦军似乎不占优势。

    秦军对付匈奴的办法就是防守,甚至不惜投入大本钱修建万里长城。

    实际上,早在列国纷争时,秦军的这个短板就暴露无遗。赵武灵王赵雍经“胡服骑射”后,模仿匈奴人练就一支勇猛无比的骑兵,甚至亲自率军出塞,赶的匈奴人四处乱跑,长驱千里。途径秦国地盘时,秦兵在城内鼓掌呐喊,极其艳羡,可就是没勇气出来帮忙。因为他们清楚,自己没那个速度,出来参加长跑只会被别人笑话。

    秦军也清楚自己的短板,为降低这个短板带来的危险,不遗余力地研究战术战法、阵营阵型,研究的多了,自然而然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理论。

    这套理论被程不识继承了下来,为他的亮相开了个好头。

    只能说,汉军这次是幸运的,如果董赫没采纳程不识的建议,一窝蜂地冲出来,也许这场战役就是另外一个局面。

    眼前的程不识让稽粥很无奈,就在他准备和汉军再耗一阵时,几路探马先后送来三道消息。

    陇西周灶军已至安定,上郡卢卿军正由东向西移动,夸张的是还有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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