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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为何你总向爱情投降-第8部分

小说: 为何你总向爱情投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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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要她们,我就要你!” 

  “先生,我再申明一次,我是服务员!不是行政!” 

  “如果你今天陪我,我们有感觉了,那你就彻底告别你的服务员生涯了!” 

  “你这人才怪呢,我做服务员凭我的劳动赚钱,跟你的感觉没关系。”我把话说完,一把推开门就出去了。 

  老板娘和王哥见我气呼呼地从包间出来,忙问我出了什么事,我说那男人硬要我陪他,老板娘笑嘻嘻的说,那你就陪陪他嘛,我转过头恶狠狠的对她吼道,我要陪他,我还不如做行政算了,我凭什么陪他,他算老几?王哥见我火太大了,就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不要动气,我去跟他说说去。 

  说着,王哥就进了包间,可是半分钟不到他就出来了,他跟老板娘说,那男人谁也不要,就要雷雨陪他。老板娘见状,又转过头来想对我说什么,没等她开口,我就对她说了句“休想”,老板娘一脸不悦的去吧台算帐去了。 

  十分钟后,那男人跑出来,叫王哥随便给他找个行政进去陪他喝酒,还歪着头盯了我一眼,我用蔑视的眼光看了他一眼,把头转到一边。 

  你他妈的臭男人,要老子陪你喝酒?撒泡尿来照照自己是啥样!我操!我在那天晚上突然明白了,原来我不属于黑夜,我骨子里应当属于小桥,流水,人家,然后,乡村。 

  但是,生活让我偏离了我原有的思想轨道,我不得不与黑夜作着亲密的接触。我觉得这个酒吧是地狱,它催残了许多如花的少女,吧哥说,有些女孩子刚来酒吧做行政的时侯,既老实又乖,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一个个都变了,抽烟喝酒跟客人开房,啥都来。 

  或许,这是社会的悲哀,也是她们自己的悲哀,更是人性的悲哀。 

  我在酒吧呆在二十三天,就再也呆不下去了,离开酒吧的时侯,我对小娟说,小娟,你现在还小,你应该好好找一份可以学到东西的工作干,不要呆在这里,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如果你一直呆在这里,你迟早有一天会堕落的,因为你现在的年龄还小,你很容易就学坏了。 

  小娟看着我,信誓旦旦的保证,说,我一定不会变坏的,我暂时在这里做服务员,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重新找份工作。 

  离开酒吧的那天晚上,朵朵对我大声吼道,我亲爱的处女,再见了。 

  我带着沉重的心情离开了酒吧,我不知道,接下来的生活,等待我的会是什么。 

第四章 错位
 
第20节:让一个帅哥给非礼了!

  禽兽在他的歌词里写道: 
  我带领我的身体 

  在暗夜里穿行 

  我没有企图只想躲开刀枪苟且享受安静 

  我们都有生命 

  可我们成为敌人 

  在酒吧打工的一段生活的确让我清醒不少,至少我在酒吧看到了关于生活最阴暗的一面。 

  我的生活又回到了原地,所不同的是多了几分理性,我仍然和庞小楠和叶欣过着我们单调的生活,每天都经历着上课与下课放学与睡觉吃饭,像例行公事。 

  周日的晚上十一点,我化好妆,和庞小楠、叶欣去了零点迪吧,迪吧里此刻正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我在吧台喝了三瓶百威,然后钻进舞池。舞池里有吃了摇头丸的家伙,看着他们狠命的甩着头,那夸张的动作真让我担心他们的头随时会从脖子上面甩下来。几分钟后,我感觉脑袋开始发昏,我知道我已经进入状态了。因为以我的酒量最多也只能喝三瓶百威了。我半醉半醒的在舞池里跟着音乐跳着舞。我喜欢这种半醉的感觉,飘飘欲仙。 

  BAD的《不安静》在音响里以最高分贝和以最震撼的感觉来冲撞着我的耳膜,eon;eon,babyshowmethatyouloveme。我和庞小楠手拉手转着圈,突然,我的后背被人猛然撞了一下,紧接着,我被一个男孩子拦腰抱在了怀里,我拼命的打他踢他,可不管我怎么挣扎他都不放开我,我使劲转过身,看到了一张奇丑无比的脸,他长着像长毛狮王一样的头发,脸上的皮肤黑黑的,就是这样一个人模狗样的人开始在我身上乱摸起来,我伸出手一个巴掌扇了过去,他这才松开了手,捂着他那张丑陋的脸开始叫唤,我趁机拨开人群逃出了舞池。 

  这家伙真他妈的放肆!我还是第一回碰到让人非礼的事情,虽然在迪吧里面被人非礼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是我一想起这个丑男从背后一把把我抱住我就觉得恶心,幸好今天一天没吃过东西,要不然,我的胃真的要翻江倒海了。 

  我回到坐位上休息,看到有个男孩爬到了桌子上跳舞,那背影和神情跟小白一模一样,我突然想起了小白这个可爱的男孩子来。我在网上告诉他我已经回成都的时侯,他在网上打了好多哭泣的表情发给我,说以后见到我一定不放过我,因为我没有跟他告别就离开西安了。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叫我老婆姐姐,还是信誓旦旦的说要做我的男朋友,说他要努力上进,把自己改造成一个有用的人,还说要让我幸福一辈子。听了这小男孩的话,我倒是挺感动的,但我从来就没把他的话放在心里去,事实上是我不敢把这些话放在心里,他才十八岁,我跟他,能有什么戏唱? 

  只不过,如果小白现在和我在一起的话,我们一定会很开心的,至少,我不会被那个小男孩非礼。 

  过了好一会儿,庞小楠和叶欣才大汗淋漓的回到坐位上。 

  “刚才本小姐让一个帅哥给非礼了!” 

  “走,咱找他负责去,我们把你许给他!”庞小楠大笑了一声,然后做了个鬼脸对我说。 

  “滚!你丫真没良心!” 

  “雷雨,你这是艳遇啊!”叶欣也开始附和道。 

  “狗屁艳遇,那男的是个超级青蛙,把本小姐郁闷死了!” 

  “哈哈哈,说说看,他把你怎么了?” 

  “也没什么,也是把我一把抱在他怀里!” 

  “哎哟,你看我们雷大小姐就是有小弟弟缘!”庞小楠装腔作势的样子让我想给他一巴掌。 

  “去死吧你,神经病!” 

  我懒得理会她们两个,庞小楠坐在坐位上上半身还晃个不停,直到差不多两点的时侯,我们三个才带着几分醉意离开迪吧。 

  在迪吧门口,我们碰了几个藏族男孩子,看样子应该是我们学校的。这几个家伙装扮得很另类,长长的头发,印有髓髅头的黑色T恤,紧身牛仔裤,脖子上,手上,耳朵上到处挂满了那些奇形怪状的饰品。 

  “那不是扎西吗?”还是叶欣厉害,隔大老远也能认出来那个男的是扎西。 

  “快跑啊!”庞小楠大吼一声,抓着我和叶欣就跑。 

  我们三个往回学校的反方向跑着,也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叶欣终于招架不住了,直叫停,其实那时我和庞小楠也快跑不动了。 

  “我的妈呀,幸好没让扎西看到我们,不然,我们今天就倒霉了!” 

  叶欣一屁股坐在街边的石阶上,从包里掏出一包纸巾擦汗。 

  “我们跑什么啊,干嘛要怕他!”我有点气不过,这一跑,我的酒全醒了。 

  “上回我们把他整得那么惨,要是让他撞上我们,不报仇才怪!” 

  听庞小楠这么一说,我们三个都“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第四章 错位
 
第21节:十八岁前青春的最大败笔

  那是两个星期以前的一个晚上,那天是庞小楠的生日,我们买了个生日蛋糕在学校边的一家麦当劳里给她过生日,扎西和他的一个兄弟正好在我们对面喝可乐,他主动跑过来跟我们打招呼,说好像在哪里见过我们三个。我一听他的“好像在哪里见过”就反胃,想泡MM就明说,来这些老套的话多恶心啊。我们三个一向最看不惯这种男孩子,庞小楠面无表情的说,我们三个刚刚从外地来成都才一个星期,今天第一次到这个麦当劳吃东西,那家伙听了后便一屁股坐在庞小楠身边,说既然是客人那就要尽尽地主之宜,他叫了许多薯条和鸡翅,我们三个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程咬金,我们最讨厌聚会的时侯有男生,更何况是个陌生的程咬金,我们当然不会欢迎了。 
  可这程咬金丝亳没有走的意思,还自我介绍说他叫扎西,是从西藏来成都读书的,现在大二。 

  行,你要不走,那我们就不客气了!我和庞小楠叶欣互相使了使眼色,趁着吃蛋糕的时侯,我们三个一起把奶油糊在手上,一起往扎西的脸上抹去,结果,那小子被我们弄得狼狈不堪,后来,我们趁着他上洗手间清洗的时侯,偷偷溜了。 

  “我们上回是不是太过分了?”叶欣在我们三个当中一向是最有良心的。 

  “恩,我也认为有一点!”庞小楠好像也意识到错了。 

  “我也有同感。”既然他们两个都觉得做错了,那我也只好顺应大众民心了。 

  我们三个还算性情中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毕竟扎西也没什么恶意,就是想跟我们认识交个朋友,可他哪晓得我们会合伙整他。 

  我们一边忏悔,一边往回走,刚走到一个小巷子,就看到前面有几个黑影,天啦,真是冤家路窄啊,那几个黑影不是别人,正是扎西他们几个。 

  我们三个认出他们后,第一个反应是马上捂住脸。 

  “嗳,你们三个!” 

  天啦,这下惨啦,扎西认出我们来了,这下死定了,现在深更半夜的,他们几个男的,我们三个弱女子。我不敢想下去了,希望有奇迹发生吧,比如说有警察叔叔路过什么的。 

  “扎西,上回真不好意思,其实我们是校友,当时我们只是觉得好玩才捉弄你的,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不必斤斤计较,对吧?”还是庞小楠聪明,认错态度看起来还蛮诚恳的。 

  “咦?是你们三个啊?我还没认出来呢,哈哈!”天啦,我和叶欣使劲踢了庞小楠一下,这小妞怎么这么多事啊。 

  “扎西,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你就不要把那事放在心上了!”我大叫了一声,我想,如果我们和扎西攀上校友的关系,那就会免除很多麻烦,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个夜晚打消他们或许会有的不良企图。 

  “哈哈,三位小姐你们别紧张,我当时其实知道你们和我是一个学校的,我在图书馆借书的时侯看到过你们在图书馆吃面包,被管理员骂了一顿,当时我觉得你们挺可爱的,所以才在麦当劳跟你们搭讪,可谁知道你们那么狠!” 

  “都过去了,都过去了!”庞小楠连连说道。 

  “其实我刚才并没有认出你们来,我叫住你们只是想提醒你们三个,别往这小巷子里走了,里面不安全,那里经常出现抢劫之类的事,你们走后面一条大街回学校吧!” 

  “哦,多谢!”庞小楠好像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我和叶欣也一愣一愣的,没想到我们又做了一次小人。 

  但我们也如负释重,至少知道这小子良知未泯,跟他客套几句诸如以后请他吃饭感谢和道歉之类的话后,落荒而逃。 

  后来我们三个一致认为世界是美好的,人也是善良的,就因为扎西放我们一马,让我们觉得这世上还是好人多。 

  庞小楠依然天天研究韩寒的书,叶欣还是和张铭纠缠不清,而我,还是没日没夜的在网上泡着。 

  我在网络的另一端告诉一个二十五岁的男人说,我是一个有文化的思想杀手,如果要论资格,你还够不上和我聊天的资格,两秒钟后,我看到他打上了一句话,你这样蛮横,没有男人会要你的。 

  男人都不喜欢太张扬的女人,或许。 

  可是,我天生就是一个张牙舞爪的女人。从小到大都以一种争强好胜的性格见诸于世人,中学到高中居然没有一个男孩子敢喜欢我,我成天和男孩子打成一片以致于称兄道弟,从来都不会因为自己是女的而与他们划清界限,那个时侯,我穿三多里军色的大号T恤,空荡荡的直筒牛仔裤,李宁的分不清是男是女的球鞋,留着只有那么几厘米的头发,这种装束一直是学校里男孩子认为最酷最有面子的一种装扮,没想到,却穿在了我的身上。最致命的是,我一直都是和在学校里最横最刁最有地位最拽的男孩子混在一块。 

  到后来,直到我高中毕业,有一大帮男孩子叫我老大,却从来没有一个男孩子喜欢过我,或许,这是我十八岁以前青春的最大败笔。 

  我从来都不认为我的名字很引人注目,但是我却在很多场合一而再再而一的向人重复着我的名字,因为,我怕别人记不住我,我更怕别人遗忘了我。所以我会在网上用不同的方式标榜着自己。我远在北京的朋友妖精说,我是个怕被人冷落的孩子,我喜欢有很多很多人喜欢我,关心我,把我捧在手心上,但是我对妖精说,不,亲爱的,我不喜欢有太多的人喜欢我,其实,我只需要一个很爱很爱我的人,然后,我也很爱很爱他,足够了。 

第四章 错位
 
第22节:有些东西不能太赤裸

  我喜欢把凌乱的思绪组合成凌乱的文字,全世界狂乱的飞舞着,那种姿态绝对是全世界最优美的舞姿,任十指在键盘上狂乱的挥洒着,一如我平日惯有的张牙舞着的表情。我祟尚一种即兴的写作,我不喜欢受到传统的东西的阻挡,我们都是八十年代的孩子,所以,我们喜欢只做我们想做的事。 
  几年前,我上高中,那时侯我喜欢在榕树下四处乱窜,到处以文会友,以一种天下唯我独尊的姿态,以各种不同类型的风格,然后,赢得了许多的认可。那时侯的我,很欣慰,我觉得我得到了许多。 

  虽然,只是在榕树下,虽然,仅仅只是在榕树下而已。 

  如今,看着昔日和我打打闹闹的黄毛孩子一个个都开始成了榕树的名人,一个个都以榕树为名出了各种各样的诗集和书,然后一个个都漂洋过海的邮寄给我,还带着他们的签名与油墨香,感觉不是物是人非,而是,人是,物非。 

  或许,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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