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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秦]我爹叫白起-第36部分

小说: [秦]我爹叫白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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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正太狠狠的咬了一口手里的点心,在将所有的事情都理顺之后,现在问题来了——

    我大哥叫扶苏,我叫胡亥,排名十八,今年三岁,除开我俩不算,秦始皇还有至少十六个儿子,那么……谁来告诉我,在这么多兄弟之中,历史上未来的秦二世到底哪一个?

    小正太,也就是新鲜出炉的始皇第十八子胡亥,皱着眉头闷闷的想着。

    不是自己读书不求甚解,而是他一个理科生,没事怎么会去学历史?知道赵高啊秦二世啊指鹿为马啊,那还是电视剧和小学成语大全上教的,那上面基本上都是“秦二世”、“秦二世”的叫,哪个会那么无聊去注意他的名字啊?就像赵高……

    胡亥用眼角扫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的赵高,是个宦官没有错,但为什么没人告诉自己,古代的宦官只是指在官里为君王服务的官员,不是专指太监,也不需要阉割。

    赵高不但不是太监,人家女儿都大的能打酱油了,只是穿个越而已,整个三观都被人颠覆了。

    赵高虽然不是太监,但知冷知热聪明伶俐善拍马屁的属性却没有变,见胡亥望向自己,立马很凑上去,很狗腿的说道:“公子可是还要再进一碗蛋羹。”

    “蛋羹?”胡亥彻底扭过头,皱着眉头看着赵高,只见他笑容满脸,虽然笑得很献媚但不会让人反感,反而感觉很贴心很舒服,也难怪让始皇都这么放心,甚至放心到让他给自己带儿子,很生气的说道:“蛋羹蛋羹蛋羹!你就知道蛋羹!你当本公子是吃货吗?一天到晚劝我吃吃吃!告诉你,本公子这是在研究很严肃的人生问题,本公子研究问题时,绝对不是一碗蛋羹能解决的!”

    胡亥说着,鼓着小腮帮,伸出手气乎乎的在几案上拍了一掌,雪白粉嫩的小手拍在上好金丝楠木几案,连个响声都没有,但却依旧将赵高吓了一跳,不知道这个大王宠爱的小祖宗,又闹什么倔脾气。

    赵高冲着小脸涨得通红,一副气乎乎模样的胡亥,小心翼翼的比出两根手指说道:“要不两碗?”

    这特么什么人啊?真把我当吃货了吗?我这是在思考正经事,关系到我下半辈子生命财产安全的正经事,怎么能为了吃一碗,不,两碗蛋羹就不思考了。

    想到下半辈子生命财产安全,胡亥脸上的表情更加阴沉,胸口剧烈起伏着,小嘴噘得高高的,气鼓气胀的说道:“哼!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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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场中的军队已经从远方走到场边。

    就见为首的旗手一挥大旗,嘴里呵斥了一声。

    原本只是抱着兵器前进的护旗手,纷纷改成进攻的姿势,以象征长剑出鞘。

    而原来是踏步走的新军,忽然全部改为正步,上身依旧挺直,两腿绷得直直的,行走之时脚尖下压,落地之时用力使脚掌会全部落在地上,看上去越发有气势。

    这种步伐别说是众臣,连嬴政也被白仲打着“亲,给你个惊喜嘛”而没有看过。

    三千零一人步伐整齐的前进着,每走一步都重重踏在地上,如同踏在人心里。

    而他们脸上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更是震撼着在场所有的人。

    待走到场中之时,旗手再次将手中的大旗一挥,原来目光直视前方的新军,像是得到了命令一般,整齐的扭过头,看着阅兵台的方向,齐齐振臂高呼道:“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年头还没有皇帝,所以“万岁”和“朕”一样并非皇帝所专用,有永远存在之意,不但臣子对君王祝贺之时,可用“万岁”一词,就连民间百姓遇到喜事也可以称“万岁”。

    同时,“万岁”还是上天的别称,即永恒存在的万能之天。军队得胜归来,振臂高呼万岁,表达对上天的赞美,以示有上天支持,战无不胜。

    不过喊“万岁”的人虽然多,但是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的人,还等再过百来年,等秦皇汉武里那个臭不要脸的刘野猪小朋友出生才行,因为新军的一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明显很好的愉悦了嬴政。

    隔着他脸上的十二旒,众臣都能感觉到嬴政的心情很好。

    #好不容易刚爬上了冰箱,瞬间又接地气了。#

    #帅不过一百字的存在!#

    新军退场之后,按理来说嬴政应该宣布散场了,但坐在阅兵台上的君臣们,嬴政已经有了思想准备,因此表现还算好。

    但是其他初次见这种场面的人,却还沉浸在新军给于的震撼中,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一支军队,能这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像一个人,尤其是最后那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更是震得鸟兽齐出,山谷齐鸣。

    嬴政强忍住“寡人的媳妇就是这么棒棒哒”的心情,淡定的开口说道:“诸位以为如何?”

    因此一言,众人方才回过神来。

    有知道新军主帅是谁的人,立刻开始没口子夸“白侯爷真不愧是将门虎子,不日我大秦又会添一员猛将,武安君泉下有知,也应该安心”云云;夸完白仲,又顺势开始夸“大王英明神武,有识人之明,才能挖掘出白侯爷这样的少年英杰”;夸完老婆夸老公,一个一个夸完就开始两口子一起夸,什么“少年君臣相得意彰”之类的词,简直把嬴政的萌点戳得不要不要得。

    当然,能这么没节操夸的,只能是秦国的群臣,六国使节的表情从头到晚是不好看的。

    尤其有人爆料说这支军队的主帅是武安君的儿子之后,以赵国、楚国为代表的使节脸,那已经不是不好看,而是杨白劳见了黄世仁——仇深苦大了。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被新军糊住的,场中大有知道新军不过才成立两个月,又知兵事的人在,自然能猜出现在的新军八成是一个花架子。

    但是花架子也不错啊,众人皆知所谓的新军两个月前还是一群扛锄头的农民……连“工”都没有的那种,而白仲只是花了短短两个月,就将他们训练的似模似样。

    队列,对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从长远来说,它是最简单有效的,能让士兵消除个人意识,让他们对长官的命令下意识的服从,能从精神上把人变成战争机械的手段。

    而从短期来说,秦军最擅长的就是军阵,军阵要排好,靠得就是士兵的服从性和服从力度,而其中士兵的队列水平就变得很重要。

    在一般的时候,要将一群完全没有接受过训练的新兵,训练得会自己走军阵,所花的时间绝对要远远大于两个月。

    明眼人一看就知晓,一理通百理通,新军做队列训练都有这样的水准,令行禁止,让他们再去学习各种军阵,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因此,也无怪所有的人都开始猛夸白仲了。

    就凭这手训练队伍的水平,就算白仲是个赵括那样的纸上谈兵的家伙,这辈子一路高升也没有问题了——至少她可以当教官,专门负责训练新兵,到时候桃李满天下。

    白仲,当然不甘心只当一个教官。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叫马鞍马蹬的东西?都做好了!”

    嬴政好奇的围着自己眼前的一匹骏马,好奇的打量着马背上的马鞍,又伸手拉了拉马腹上的马蹬,表情有点小遗憾的说道:“可惜太小了一点。”

    “什么太小了?”白仲回过头看着嬴政,哪小了,完全不明白啊。

    “马鞍太小了,不够咱俩一起坐。”嬴政走到白仲身边,低下头小声的说道:“得挤挤得挤挤才行!”

    白仲看着嬴政灿烂的笑容,小嫩脸一红,手肘在嬴政小腹上快速一撞,吐出三个字,“不要脸!”

    不要脸就不要脸!不要脸,现在寡人还在靠手呢!不过小也有小的好,两个人一起坐在马鞍上,因为马鞍太小,不得不挤在一起,然后……狂奔……擦枪走火……

    嬴政揉了揉小腹,说起来,有机会一定要滚马背试一下,马运动时动作、力道和姿势,一定能让他们俩滚出更多花样。

    不过看着目前挺羞涩的媳妇,嬴政暂时放下心里的坏念头,继续支持媳妇的事业。

    “咦?这马怎么还穿了鞋子?还是铁做的鞋子?”嬴政蹲下身,抬起一只马脚,摸着马蹄上的铁印块,好奇的问道。

    白仲回过头,看了一眼嬴政。

    真是个作死的熊孩子!

    幸好这马是经过训练的,天子所有的最最最温顺的马匹,就算在它耳边打雷它也不会动弹,不然就凭熊孩子这个动作……换个气节一点的,早就舍得一身剐,敢把秦王踹上天了。

    嗯,昔年武王举鼎而亡,今朝嬴政被马踹死。

    可以做成段子,被选到《笑林广记》流传千古了。

    “这不叫鞋子,这叫马掌。”白仲耐着性子开口解释道。

    熊孩子这是在卖萌吗?卖萌!我今天也要弄哭你!

    “不过你说的不错,马掌就相当于给马穿上一双鞋子,这样马就不会因为奔跑而伤了脚,有利于延长马的使用寿命。”

    这年头的路可不好走,地上到处是石子和枯枝,人若是不小心,都会被伤了脚,更何况是马。

    而马一旦被伤了脚,就不能再奔跑,这样好好的一匹的马就算是废了。

    #政政,亏你家祖宗还是养马养出名的!#

    #祖宗养马,又不是我养马!#

    “原来是这样的,那是怎么穿上去的?”嬴政跳过这个敏感的问题,继续不动声色的岔开话题。

    虽然他不会养马,秦国也因为祖宗养马的关系,从来不缺战马,但不妨碍嬴政知道战马的重要性。

    有句话不是说了嘛,“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战马这东西自然越多越好。

    “就是拿铁块,铸成蹄子一样,然后用钉子钉到马脚里。”白仲瞪了一眼,听到“钉子钉到马脚里”而“咝”的一声,捂住脚掌,似乎很感同声受的嬴政,嘴角微微扯了扯。

    卖什么萌啊?不就是想让我给揉脚吗?用得着这么卖萌吗?

    “你放心,马蹄上有一层角质,那是一块死皮,钉子打进去不疼的。”白仲咬了咬牙,用半威胁的语气说道:“大王的脚可是粉嫩粉嫩的,一点死皮都没有,不知道要是被钉子扎一下……今天晚上,我教你玩点刺激的……”

    白仲看着嬴政因为自己的话,而瞬间变色的脸,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唇,做出一副变态邪魅男主的模样。

    其实按照真变态邪魅男主的设定,白仲不应该舔自己的唇,而是应该舔嬴政的脸,可惜……太矮。

    “你再来看这个……”白仲指着旁边的兵器架,上面放着几把长短尺寸不一的长柄大刀,还有几柄短刀,一一为嬴政介绍道:“这是斩马刀……这是陌刀……这个是唐……不,我决定叫秦刀……这是大环刀……这是武士刀……”

    嬴政走到兵器架前,随手提起一柄斩马刀,见其刀身大约长七尺、刀刃大约长三尺,刀柄的长度约为四尺,论其长度不比现在车兵手中的武器短多少。

    一寸长一寸强,两军对战之时,武器长的那个总是占便宜的。

    “这刀都是铁制的吧?秦国并不擅长于炼铁术,做出来的刀……不知道中不中用啊!”嬴政看着斩马刀锋利的刀刃,皱着眉头说道。

    因为六国对秦国的技术封锁,秦国在炼铁术上比山东六国要低很多,被迫无奈之下,秦人只得将青铜冶炼技术发挥到了极致。

    “这你放心!只要工匠们按我说的方法去做,我保证这刀一点质量问题都没有!”白仲拍着胸口说道:“不行!我给你练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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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光初现,霞光万丈。

    天光之下,是百年来盘龙卧虎之姿,巍峨挺立在秦川之上的咸阳宫。

    白仲跪在咸阳宫的一座大殿上,这是昔年由商鞅亲自修筑的“冀阙”,坐于其中只见殿顶高远,地上铺着黑色石板,原木制成黑色的巨柱列于殿中,殿内的一切虽大却不奢华,尽显肃穆厚重之意。

    过了一会儿,白仲听见殿外有人高呼,“大王驾到。”

    瞬间,所有的大臣皆在吕不韦的带领下,高呼着“拜见大王”,纷纷起身再次拜倒。

    万人齐呼的声音震彻全场,白仲感觉屋顶上的灰似乎都掉了下来一点。

    接着,一双白仲十分熟悉的,穿着黑色袜子的脚丫子从白仲面前走过。

    冀阙之上传来嬴政的声音,“都起身吧。”

    嬴政的声音就跟再度按下电视机遥控器的“暂停键”一般,刚才已经完全停止的画面立刻活了过来。

    训练有素的宫人、侍卫无声无息的退回自己的角落,而大臣们则各归原位坐好,静候嬴政的传唤。

    二十岁的嬴政身穿玄色冕服,端坐于高高的王座之上,面目深藏于十二旒之后,让人看不真切,但在场之人却总能感觉,自己被一双冷漠无情的利目所监视控制,让人战战兢兢不能自己。

    这是属于一个君临天下的王者才具有的霸气。

    虽然尚未亲政,但嬴政看上去已经像是一个真正掌握了秦国国运的君王,让人无法小觑这位少年君王。

    手握日月,执掌江山,不可违逆,任何人敢于和他作对的人,最终被他辗成粉末。

    在场所有的人,都被……嗯,也许有一个人没被嬴政吓到。

    啊啊啊啊!制服的诱惑啊!好帅啊!决定了!今天晚上就让阿政穿这套衣服做!想上珠穆朗玛峰顶?我让你连冰箱都上不去!

    “仲父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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