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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疼的单行道我逆行-第6部分

小说: 疼的单行道我逆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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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提供的线索,据四名罪犯说,那个提供线索的人就是当时在场被打晕的人,而且他一年来一直在追踪他们…… 

  小艾手中的勺子“当”的一声掉进碗里,我以为她想起什么了,她说:“今天下午那个人的前额上正好有一块暗紫的伤疤。” 

  她没有想起那伤心的一幕,叹着气说:“多可怜的一对!”说着,钻进我的怀里。“明天我们去西子城看梨花好吗?” 

  第二天,我陪着小艾去了西子城,天竟下起了蒙蒙细雨,满院的梨花白如云朵,在烟雨中落寞地开着,却簌簌地,如雨一样地落。 

   小艾的肩膀抖了抖,把手放进我的手心,小小的缩成一团。 

  “知道吗,今天是我的生日,20岁的生日。” 

  是的,今天是小艾的生日,我怎么会不知道,只是我更知道,今天是她21岁生日…… 

  我想我该走了,只是想见见吧,见过了,两个不同轨迹的人还要回去面对平平常常的生活,那铿锵开放的玫瑰,有时真的不敌这几秒钟,几秒钟时间老去,成就永恒。 

第一章 半支烟
 
第9节 一个夜晚,时间老去 

  四月天,太阳有些微红,不热,暖得让人觉得可爱。早晨起来的时候,看对面山上青葱葱的树,感觉生命正以一种四季轮回的方式,把过程上演。我们都不知道有什么样的结局在等着我们。 
  晓苏还缱绻在床上,安逸得如一只猫。昨晚的争吵似乎没有发生一样,这样的日子让人透不过气来。其实晓苏也是明白的,我那样在意着她,不忍心把一丝伤害抛过去。她害怕失去,才变得那样不可理喻,或者,她喜欢这样的游戏,在日复一日的折磨中,希望我可以有原形毕露的那一天。没有人知道,我们争吵的原因是:我要娶她,她不同意。 

  我去上班。开始慵懒得把自己打发给一支支的烟,和速溶咖啡的简单。然后在文字中深呼吸,让一切预定的情节不落俗套地张扬着,自己却不知该如何收尾。 

  鱼曾说,她最想去一个有水环绕的山,把自己轻轻快快地放下,看晨光,读暮风,体会我常说的山水遭逢刹那的惊喜。说我是这惊喜的源头,她是一条逆流而上的鱼。我戏谑说,我可不会撒网,她就在那边笑,说她既然可以逆流而上,就没想过我可以捕捉。 

   我不否认,在网络上,我爱着鱼。 

  那时正是真正的人间四月天,水草开始慢慢肥美,风儿开始渐渐妩媚。而水和鱼,相隔一岸,遥迢千里,总是归期难约。 

  因为寂寞,其实谁都明了的,如果剥开现实的外衣,我们谁也不敢保证可以看得到这菲薄如丝的牵扯,还能逞强多久,只是彼此都不想挑明,由着这份牵绊,左右着彼此。 

  有时候,鱼会有稀奇古怪的念头,选一个好天气,各自带着自己的爱人,去旅游。找远古的山,放逐这隐忍的有些微疼的心。 

  晓苏以为我是突然心有所属了,每提及这种古怪的念头,她总是情致极高,虽然每次她都会累得气喘吁吁,但看得出她玩得很尽兴。 

   回来后,就急急地上网,和鱼交换彼此的感受。 

  一致认为,山是好山,水是好水,只是少了那份山水遭逢的向往,所有的臆想便便匆匆折截……我们都不明白哪里出了差错。 

  因为我们甚至没有过一次,把虚拟世界的爱进行到现实中的念头。鱼说,我是爱你的。我也回,是的,我也爱你。 

  不知道结局,只把过程一遍一遍地演绎着,没有人告诉我们那隐忍着的痛还要持续多长时间。 

    

  喜欢任何一个陌生的城市的路口,看人来人往,听靡靡之音,那样匆忙的擦肩而过,有叮咚作响的水滴,声声急缓有序,像一块石头生硬地砸向微冰的水面,很不经意,也看不到涟漪,却在沉入水底的那一刻,有微澜掩心。 

  或许总在一个城市一个城市里放牧自己,心必是会累的。都是一些长不大的孩子,渴望有一个城市是由糖果做成的,贪婪地以为,那才是归宿。 

  去鱼的城市,我没有给她一丝信息。只是临行前,把QQ上的聊天记录全调出来,用了一个晚上来回味,还是信了那糖的甜,才这样义无反顾。我买了大束的玫瑰,鱼说见她时,希望可以得到一束我送的玫瑰。 

  鱼的一切,太熟悉了,她每天走的路,她常去的精品屋,她曾看着身边的楼房像电影中的片断在她心中一一闪着……如今我都可以看得到和感觉得到。 

  我站在她每天必经的路口,想着她走过这个路口时异乡的寂寞,想到她看不到现在的爱人可以给她的幸福,便读懂了什么是红尘滚滚我在这里你却不知在哪里的落败。 

  其实,也不是一定要遇见她,我只是想来看看她每天生活的城市,看看这个城市究竟有多少爱情可以伤害又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依旧在同一时间在同一个聊天室,相见。离她离得那样近,近得怕这距离会牵出疼痛,而不敢再往前走一步。 

  我说,鱼,我最喜欢痞子蔡说的那句话“网络虽然可以缩短彼此认识的时间, 但未必可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鱼说,你像一个气球,可以吹的膨胀所有的心思,却不知它该飘向那里。 

  我想,那一刻,她是知道我的内心的,有暗香的角落,没有浮动的人影填补寂寞。只有空空的酒杯,无一例外地装满时间的冰凉。 

  那个下午,谁也没有离开的打算,即使面对没有一个字的屏幕,也呆呆地坐在那里,最后,鱼说:我们该见个面了。 

  鱼在那边哭,我沉默着,她哭得便更厉害。最后,鱼霸道地不容我任何的安慰,一遍一遍地敲打着:今晚就来见我!字体变成倾斜的,颜色由深蓝变成腥红腥红。 

  我说,我的灵魂可以去,我今晚会去找你的。鱼突然变得沉默,许久才说,知道你不可能出现。我下了,我想去我喜欢的地方坐坐,要一杯加足够糖的咖啡,听《无心快语》。 

   随后她就消失了,我迅速打车赶往“星巴克”。那是她最喜欢的地方,她无意说了一遍,我就记住了。我想我是先她而到的,因为她去那里要45分钟,而我就住在星巴克附近。 

  星巴克里都是漂亮的男服务生,穿浅灰色的衬衣,脸上有凝重的笑,可以让你一下子贴近温暖。周围三三两两的情侣,啜饮着香美润心的咖啡,说着情话,《加州旅馆》在身边回荡,调和着他们的融融气息。 

  看看时间,鱼该到了。我叫来服务生。可以放那首《无心快语》吗?服务生笑着说,先生常来吧,这里有几个固定的顾客每来必点这首歌。我报以微笑,谢谢他告诉我这些。 

   坐在那里,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接通,是晓苏:你什么时候回来呀,我刚吃了炸酱面,我自己做的,我让保姆回家了,你是知道的,我会自己做饭的。可水太凉了。 

   晓苏太过于表现自己的刚强了,我是知道的。更知道,她勉强轻松的话语里是怎样的底气。所以,我一点也不惊讶我不在她身边时她会什么事都亲历亲为。 

   我给你打个电话,想问问你吃饭了没?一会我要自己刷碗,我不怕累的,就是怕水凉,我是不是太没出息了?晓苏的声音棉软里夹着隐隐的喑哑。 

   你不要刷碗了,我早给你准备好了,知道你会自己动手的。我走前买了30个碗30个盘子,放在厨房柜子里的最底层,你用一个就搁厨房里,等我回去再刷。我几乎命令地对晓苏说,因为刚刚四月,她手上的冻疮还没好。 

  通完电话,《无心快语》正播放,鱼也来了。我一眼认出她来。她晶莹的脖颈真的像她在聊天时说的那样面面俱到,雕上夜里的色彩,虽然只是一种看上去显得苍白的色调,却在瓷器的光中熠熠生香。 

  她一上楼,听到《无心快语》,顿了一下脚步,叫来服务生,我听到她细柔的声音:请问这是谁点的?服务生必定是朝我这儿指了指,我斜对着她,余光里,她款款走来,在我的身边顿了一秒钟,而后走过去,坐在我的对面,面朝我。 

  两张桌子,就像一片岸,我们都在岸上挣扎。只是她并不知道,我是那片水。 

  她开始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的,目光会偶尔瞟过来,我若无其事,看窗外街灯次第开放。这个城市的夜晚真得很美,几个打扮得妖冶的美国女孩,很夸张地围着街头恣意谈笑。与鱼的败落表情形成鲜明对比。 

  一个多小时,一杯咖啡,就坐成了天荒地老一样。我不是一个宿命的人,但鱼却说,遇上她是我的宿命。我也希望,是这样的。 

  眼前又出现晓苏的样子来,临走前,她极力要给我打点行包,我任了她独自在那儿忙碌着,心里却是去意一定,不容自己有一丝的牵绊与不忍。 

  背上包,我暗暗地呼出一口气,这一走,也许就再也难回头了,我希望晓苏可以像以前一样歇斯底里地怀疑我的爱,可以无视我的任何付出,但没有,她的眼神像一汪水,我无法泅渡的水。 

  她的额头上,落下我的吻。然后说,我该走了。她不说话。 

  别送了,我站在门口回头说,我把门关上就行了。 

  客厅里的她唇欲动非动想要说什么,我不敢听。门轻轻地带上了,带上的那一刻,我还是看到了她旋转着轮椅把手,极力向门口“走”来。 

  她是执意要送的。我是执意要自己走的。 

  这一幕,恍惚着,在眼前愈加清晰。只那短短的几秒钟,看看对面的鱼,我想我该走了,只是想见见吧,见过了,两个不同轨迹的人还要回去面对平平常常的生活,那铿锵开放的玫瑰,有时真的不敌这几秒钟,几秒钟时间老去,成就永恒。 

  思忖间,鱼叫来服务生,在他耳边嘀咕着什么。我想,我明天该回去了。回去过汤水生活。最后看一眼,对面清瘦苍白的鱼,不知怎么眼里就堵得慌,鱼也看到我,不消片刻,她的眼里就有泪闪烁着。我几乎是抽不回眼睛,那一眼,多少前尘往事看尽一般,没有一言一语,眼光落在心头,碎了一地。 

  狠狠地,从她的眼睛里拔出来,不看桌上大束的玫瑰,我向前台走去。压低声音说:有没有《最浪漫的事》,我想点。边掏钱,边说那个女孩的帐我一并算了。 

  服务生微笑着说:她已经给你算过了,而且吩咐过,只要你走的时候,就放一首歌,真巧,也是《最浪漫的事》。 

  惊愕得几乎不敢回头,我怔住,听到歌声丝丝缕缕地传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个夜晚,时间老去。 

  ……我走出星巴克。 

  也许,瑞约一直都明白,这一场坚持只是为了画眉,瑞约一开始就知道画眉要跟来上海,只是为了我。而她更明白,爱之于两个女人,犹如一场战争,要的是输赢都来得彻底些。就这样,已经七年过去,已经……七年。 

第一章 半支烟
 
第10节 19号的日历左边画眉(1)
 

  2004年3月。想念一个叫纽约的小村 
  3月,我请了病假。早晨起来,鼻子还是不舒服,控制不住地要用手拧,除了那场小小的车祸外,找不到其它发病的症状。 

  电脑里,瑞约不停地塞进来数张恐怖图片,我甚至以为我的视觉也有问题,这些图片竟丝毫没法让我有那种一惊一惊的颤悚。太平静的生活,像是有一只手在控制,这往往是我们最不想要的。 

  我怀念纽约百老汇一家打烊店铺门口的那个乞丐,那时是初秋,他戴一顶红色的帽子,屈了膝,膝上摊开一本画报,皱紧的裤子上有几个破洞,神情凝重,身边放一张毛了边的纸,上面写着:有没有爱情从这儿经过。那时画眉正举着相机,选了角度非要把他拍下来作纪念。 

  乞丐有点瘦,可能几天没吃多少东西了。画眉对乞丐很好奇,问起那张纸的内容,他咧着嘴,憨憨地笑:乞丐也要爱情,但不乞求,我只是想打听打听爱情有没有从这儿经过,然后我要跟了去。 

  也许是他的幽默,也许只是故弄玄虚了,但画眉不那样想,她认为,他之所以成了乞丐,就是因为他被爱情放逐在外。 

  纽约是一个精致的城市,看着身边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建筑物,会让人禁不住惊叹那丛林也不过是如此景观,它是华尔街金融骄子们的殿堂,是第五大街商业大道的奢华,也是饱览世界艺术大师们传世之作的天堂。然而,画眉欣喜的是,在纽约可以看见母亲拉着孩子的手穿过人来人往的百老汇大街,能看见一群快乐的人相聚在中央公园野餐。当然更能看到情侣们手拉手的漫步, 乞丐们在很认真地要钱,音乐家为了他们的晚餐在街上表演。其实,后来我想,即使画眉在国内是没看到这样的和谐,但也不足以让她痴迷到此。 

  其实,是因我。穿街过巷,画眉小小的手缩在我的手里,不舍得片刻分离。那是我和画眉在一起最长的一段时间,后来画眉常说,她最想去一个小村子,那里静静的,甚至有些脏的路,尘土会时时飞起来,陌生的门巷,没有人招呼一声进去休息,就那样和我一道走着。 

  画眉说,纽约可能是她唯一的小村。 

  2002年的一页日历 

  从BOBO里出来,瑞约在街对面远远地看着我。5分钟前我接到瑞约的电话,她说她想我了,除此,什么话也没有了。总觉得瑞约的爱有些让彼此窒息了,或者,只是想霸占着,即使不明了那究竟是不是爱,也要义无反顾的。 

  我牵了她的手,我说,想吃你做的糖醋鲤鱼了。瑞约便把我的手抓得很紧,说:朋博,画眉最近从没提到你的名字,她是不是爱上你了。我毫不犹豫地说怎么可能呢,别多想。 

  瑞约的敏感,是我的负担,而我是个不想有负担的人,多年以后我想也许只是因为我不爱她,所以多听一个爱字就有喘不过气的感觉。 

  回到她和画眉的公寓里,画眉正在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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